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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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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0月18日 15:4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5:42
评审专家名单岳西运、郭瑞杰、张可欣、姜兴华、王斌
总中标金额¥118.38283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项目联系电话022-23690886-67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苑航 60352161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波 022-23690886-673
附件:
附件12021和平国税食堂终稿.pdf
附件2微信图片_20211018152540.jpg

一、项目编号:JSZX-2021079(招标文件编号:JSZX-202107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区丽港园11号325-6

中标(成交)金额:118.38283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8.95万元/每年度,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区域包括:云南路4号办公区和新兴路52号两个办公区。 本项目配备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24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中标方应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参与服务工作。
2、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与群众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中标方承担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因中标方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方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4、如采购方对中标方提供的人员出现3次不服从管理、违反采购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采购方可以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方更换合格的人员。
5、服务期内,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采购方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
6、服务人员的工作由采购方进行分配、管理,对服务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方同意认可。
两年 供餐服务标准、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标准、餐具卫生服务标准、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礼仪服务标准、消防安全标准、设施设备保养标准、评价考核验收标准,均需满足项目需求书中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西运、郭瑞杰、张可欣、姜兴华、王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优惠下浮后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1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4号

联系方式:苑航 6035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1917室

联系方式:姚波 022-2369088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 务项目 项目编号:J S Z X - 2 0 2 1 0 7 9 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6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慧谷大厦 19 层 1917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X-202107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8.95 万元/每年度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 算为 118.95 万元/每年度,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区域包括:云南路 4号办公区 和新兴路 52 号两个办公区。 本项目配备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 24 人,具体详 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根据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根 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慧谷大厦 19 层 1917 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 权委托书,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慧谷大厦 19 层 1917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的规 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 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 向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 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 4号 联系方式:苑航 联系电话:6035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慧谷大厦 1917 室 联系方式:022-2369088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022-23690886-673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6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总预算 118.95 万元/每年度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 价 √无 □有,金额: 服务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 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18.95 万元/每年度,服 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区域包括:云南路 4号办公 区和新兴路 52 号两个办公区。本项目配备管理及 服务人员不少于 24 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联系人 : 苑航 联系电话:60352161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云南路 4号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 慧谷大厦 1917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姚波 022-23690886-673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 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 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6 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 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 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7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 法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 品为: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_ 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 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1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 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 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1分(最低评标 价法不适用) 8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 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支持残疾人企业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或扶持政策 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 资料 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 投入情况)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 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 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及天 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 受理。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慧谷大厦 1917 室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20 号慧谷大厦 1917 室 17 其他唱标内容 无 1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 4份 电子文件 1份(扫描件或 Word 版本均可)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 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 10 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 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 前(北京时间)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 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 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 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3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 理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 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4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5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 点、方式、项目服务 提供服务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 务局(云南路 4号+新兴路 52 号) 11 期限 提供服务的方式:指定地点现场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二年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及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委托方按月支付外包劳务费用, 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 为准)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将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返还。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 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费率 100 万以下 1.5% 100-500 万 0.8% 500 万-1000 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 680 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 100× 1.5%+(500-100)×0.8%+(680-500)×0.45%=5.51 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9 其他规定 无 12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政府采购 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 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 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 采购活动。 14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 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 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 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 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 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9.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根据 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 府采购政策 9.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5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 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 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 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 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 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开业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17 3.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9月至开标前任何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5.如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不具备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参 与磋商),须提供投标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实施方案、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 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 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 18 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 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基本账户电汇 的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 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 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 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 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 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 19 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 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 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 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 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 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 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 20 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 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 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 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 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 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 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 格的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22 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 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23 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 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 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 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4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 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 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 25 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询问,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26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 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 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 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履约能力、服务水平、售后服务等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 其中价格因素分值为 20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80 分。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 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 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 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序 号 评审 因素 主要 内容 指标要求 细项 分值 1 投标 报价 价格 得分 S=(Pmin/P)×20,其中:Pmin 为所有 投标人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 分优惠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0 2 履约 能力 供 应 商 实 施 能 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 9 月以来(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与本项目相类似且已完成 的案列,每提供一项同类型案例得 1分,最高得 4 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涂改遮挡,如有因与该 案例甲方签有保密协议而确需遮挡关键信息的情 况,须同时提交该项目保密协议复印件,否则不予 认定加分。 4 分 28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 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 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3 项目 经理 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 劳动合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需具备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能资格的,得 3分 需具备中式烹调师二级/高级技能资格的,得 2分 需具备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技能资格的,得 1分 没有不得分 3 分 社会 信誉 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系列/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B/T24001 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系列/OHSAS18001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 1分,没有不得分 3分 4 技术 或者 服务 水平 服务 标准 要求 及措 施 服务标准要求及措施要合理、科学、高效,符合采 购需求 服务标准要求及措施满足项目的要求,得 10 分; 要求及措施基本满足的 7分; 要求及措施部分满足的,3分; 其他得 0分; 10 分 5 组织 机构 设置 及人 员配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满足项目要求、 人员配备完全符合需求的,得 10 分; 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 7分; 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3分; 其他得 0分; 10 分 29 技术 或者 服务 水平 备 6 针对 本项 目整 体管 理方 案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 购需求:10 分; 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 需求:7 分; 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 购需求:3 分;其他得0分 10 分 7 针对 本项 目综 合管 理规 章制 度 项目综合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10 分; 项目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7 分; 项目综合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3 分; 其他得 0分; 10 分 针对 本项 目人 员培 训方 案和 应急 预案 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对各类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礼 仪培训、卫生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基础知识 培训、思想政治培训;应急预案充分考虑项目特点, 涵盖保安人员流失预案、突发大人流量预案、应急 情况处理预案、发生火灾、卫生防疫安全、爆炸等 突发性灾害预案、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紧急任务集 结等预案。 培训方案和应急预案详细,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 对于本项目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10 分; 培训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一般,基本能保障服务队 伍稳定,对于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7分; 培训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差,服务队伍稳定一般, 对于本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差:3分; 其他得 0分; 10 分 30 安全 及环 境保 护措 施 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要科学、合理,在项目开展期 间针对不同的工作场地制定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确 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满足或高 于需求的得5分; 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满足的3分; 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部分满足的,1分;其他得0分; 5分 8 日常 维护 项目 及考 核标 准 日常维护项目及考核标准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 况,专门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满足或高于需求的得5分; 考核标准基本满足的3分; 考核标准部分满足的,1分;其他得0分; 5分 9 投诉 流程、 满意 度调 查制 度 投标人应建立投诉流程、制定详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 调查制度满足或高于需求的得5分; 调查制度基本满足的3分; 调查制度部分满足的,1分;其他得0分; 5分 10 服务 承诺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切实可行, 服务承诺满足或高于需求的得 5分; 服务承诺基本满足的 3分; 服务承诺部分满足的,1分;其他得 0分; 5分 合计 100 31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____________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32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项目的专项服务 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制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 2、物业类型: 3、服务范围: 二、服务标准: 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专项服务,满足销售现场的物业服 务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 1:《服务内容及标准》。 三、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 限为 年。 四、人员配备: 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共计人,具体人员标准详见附件 2:《人员配置标准》 。 服务人员入场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无犯罪记录 证明。 五、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按年计算,其中: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元/年),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元/年),合计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元整 /年(大写:元整/年)。 2、服务费包括:提供专项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工费(包含出勤及替班 33 人员工资、奖金、加班、劳保、福利、房补、五险一金、工伤费、教育培训费及 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工具费、清洁材料费、工作服费、管理费用、应缴 税金、项目需求书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和应得利润等费用、盈余或者 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除以上服务费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餐费 除外)。 3、协议期内,如出现服务人员缺编情况(正常病事假、法定员工公休、国 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甲方将根据人均单价标准和当月实际天数计算日人均费用, 并按实际缺勤人数、天数进行扣减。 4、如出现临时或长期增减人员,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临时增减服务人员 则根据人均单价标准和当月实际天数计算日人均费用,并按实际人数、天数结算。 长期增减服务人员则按照人均单价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5、经甲乙双方协商,如需对服务场地、服务需求、服务标准或服务费标准 进行调整,则需重新测算服务费用并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六、费用分割 1. 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的服装由乙方提供或承担。其他餐饮服务过程中所 需的用品由甲方提供。 2. 本项目中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服务人员因工作疏忽或不当操作造成甲方财产、设备、工具、器材等损 坏的,应予照价赔偿。 4.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意外伤害由乙方单位自行妥善解决。 5. 本项目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免费工作餐。 6. 甲方免费提供食堂项目负责人办公用房及简易办公家具。 七、付款方式: 自合同生效后服务期限内每月 20 日前结算上一个月服务费,乙方须向甲方 提供正式发票,在乙方提供发票 7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上一个月服务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项目管理架构及专项服务的详细工作实施计划、 管理方案、专项业务操作规程、本项目管理架构、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物资物 品采购使用计划及上月消耗统计报表、工作现场的质量记录及乙方派驻人员相关 资料等,并有权对乙方现场工作情况、质量记录情况、物资消耗及设备投入情况 34 进行检查和评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双方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项目服 量质量考核细则》实施专项服务,对乙方违反管理规定或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之 项目可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和《项目服量质量考 核细则》规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按照评价考核验收标准执行。 3、甲方可根据季节、工作需要、假日及特殊天气的服务需求,调整乙方派 驻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公楼工作,如临 时调用乙方人员协助工作,请明确说明情况,不得私自私下委派。非紧急情况下 须提前 1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到突发事件、灾害性天气紧急通知的,乙方应无 条件响应,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不再另计费用。超出本项目需求服务范围 的服务甲方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4、甲方有权提前面试乙方拟派驻的现场人员,并对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 行核实,面试不合格或资料存在不符情况,乙方应立即调换人员,并承担一切相 关责任。乙方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形象、统一编号挂牌服务,乙方在现场作业 期间的人员着装、形象方案需提前报甲方认可。乙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如出现破 坏项目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与纠正,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5、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入场前将项目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标准作业规程、 行为规范要求告知乙方。甲方有义务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尊重乙方人员的劳动 成果,对破坏劳动成果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或纠正。 6、甲方应尊重乙方派驻人员,不得刁难、辱骂、殴打乙方派驻人员,发生 纠纷应立即联系乙方管理人员,或报警处理,合理、高效解决矛盾。甲方不能强 迫乙方人员做有安全隐患的工作,若强迫做有安全隐患的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 其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与业主及其他人员的关系,甲方应对 乙方合理的工作要求及建议给予全力支持。甲方应对乙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 合理的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予全力支持。甲方对服务过程中难以发现的安全 隐患,应提前告知乙方人员,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8、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提供协议约定的专项服务后向甲方按约收取报酬。 35 2、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服务,乙方现 场人员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的检查和纠正,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的定期检查评 估,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对不合格项予以整改,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 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好迎检工作,并保证其所管理的作业区域符合检查标 准。 3、乙方应确定现场负责人员,由其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服务工作,并 严格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定期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 联检)现场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 乙方现场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在岗时,不应影响现场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须每 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检查评估服务范围区域内工作情况,并积极 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现场作业品质。 4、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提供符合现场作业安全、规范的场所,甲方交付服 务场地应保证安全,整改有安全隐患位置,如乙方提醒后,未及时整改,乙方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 担,甲方除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其与现 场人员劳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5、乙方应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素质良好、服务热情的专业人员(包括常驻 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保证所有上岗的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职业道德、 工作规范、服务态度、职业礼仪的规范培训,并教育和管理派驻现场的人员严格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财产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 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的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乙方须向甲方提 交所有派驻的专业人员的名册、有效身份证、包含本人信息并盖有供方单位公章 的实名盾名录或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备案。 6、乙方的经营管理、招聘录用等需要符合国家和政府的相应法律要求。乙 方派驻现场的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且必须与乙方具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并 有严格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依据现场实际需要自行安排替班人员,确保 每日应出勤人数符合协议约定。如发生因个人健康原因、劳动关系或乙方内部矛 盾所导致的纠纷,则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乙方需承担全 部责任,甲方有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7、乙方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 36 所、会议室、档案室等房间进行工作时,不得翻阅甲方的文件资料,应严守接触 到的商业秘密。在工作时间内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 不得出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出入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映管辖范围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或有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现场所有人员 应定期接受甲方组织的消防培训工作。 9、乙方现场人员需积极参与甲方管理区域内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在 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熟 练掌握应急处理程序。 10、乙方在开展专项作业及人员变动时,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 责人,将详细方案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1、如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有效投诉,则甲方有协调处理责任,乙方应积 极进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的产生经济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 乙方承包范围内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所需之罚 金,由乙方负全部承担。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与第三人(包含但不限于业 主或使用人)间的关系出现状况,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协调, 避免问题激化。 十、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拒绝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下达书面履行合同义 务通知书一定时间内,乙方仍拒绝,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完成,按照所发生 的费用 2 倍从乙方的每月服务费中扣除,多次不履行合同义务解除合同。 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的可利用废品物资应由甲方统一收集管理,乙方 人员不得擅自收集、转卖,如发现私下收集、转卖的行为,乙方须退还转卖所得 并向甲方支付当月服务费 5%的违约金。 3、乙方派驻现场的服务人员如不符合合同约定人员标准、无法胜任岗位、 工作质量不能达到服务标准、严重影响甲方工作或被业主投诉的,乙方应立即调 换合格人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数量指派服务人员,如出现缺勤、缺编(正常 病事假除外、法定员工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应在 3 日内对缺 编人员进行补充,以确保该现场的物业服务质量;如超过以上期限未完成人员补 充,则甲方可在按本合同人均单价标准扣除服务费的基础上按 100 元/天扣除 37 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进行人员调换或补齐期间的服务费甲方将不予支付,由乙方 自行承担。如因以上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以下情 况的,甲方有权提出提前解约要求,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 乙方连续 5日以上(含 5日)出现 20%(含 20%)以上乙方人员缺编的(正常病 事假除外、法定员工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因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造 成一定影响的,乙方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严禁乙方人员在项目内从事与本合同约定内容无关的活动,如出现前述 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分包给他 人,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7、甲方按照上述任一条款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终 止合作解约的,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否则视为违约: (1)乙方应按时撤场并配合新单位完善交接手续。 8、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的,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 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每日 0.1%的违约金,直至结清欠款为止。 9、甲方合同期内不能随意终止物业合同,如未按合同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 甲方需赔偿乙方相应费用。 10、乙方合同期内不能随意终止物业合同,如未按合同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费用。 十一、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规则 员工出勤 满分 25分 缺勤每人每天扣 1 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 满分 25分 出现 1次安全事故扣 25分 卫生合格 满分 25分 发现一次卫生问题扣 2 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厨房管理 满分 25分 按照《食品安全法》,发现一项不合格扣除 5分,此项 分数扣完为止。 38 1、项目按月进行考核。 2、项目考核满分为 100 分。 3、每月考核分数 95 分以上,提醒乙方应加强管理。 4、每月考核 90 分至 95 分,对乙方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监督。 5、每月考核 85 分至 90 分,对乙方进行警告,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6、每月考核 80 分至 85 分,按扣分项扣除一定比例物业费,要求立即整改。 7、每月考核不足 80 分,扣除 20%物业费,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更换项目经理。 8、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附件 1:《服务内容及标准》实际内容,重新制定考核标 准及规则。 十二、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条约及协议价款等相关内容进行保密。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能被乙方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 在本协议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 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 方。 十三、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 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一经查实,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因解除相关本协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有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 行贿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解除相关本协 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 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五、协议变更、终止及续签: 1、协议履行期间,如服务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补 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2、协议到期后,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9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或增项协议的形式 进行约定,补充协议或增项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六、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 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之补充协议、附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下列附件 自本协议盖章之日起一并生效。 3、本协议附件如下: 附件 1:《服务内容及标准》 附件 2:《人员配置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40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如有时) 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 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6-2-3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 的财务报表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查询信用记 录的提供);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41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3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44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中规定格式自行编制) 45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46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 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 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 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 _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_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 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 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 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 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47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 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48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9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 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 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0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 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 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51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服务期 4 …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3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4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如有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 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 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 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5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 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 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56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7 附件 6-3 联合体协议(如有)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 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 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8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 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食堂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食堂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9 附件 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0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1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2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 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 63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条目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 求 投标响应情 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4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 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 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 话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5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 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 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 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第二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 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现有位于天津和平区云南路4号办公区、 新兴路52号的两个办公区。预计日就餐人数为:早餐540人,午餐550人。 2.项目内容 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外包工作不得低于 24 人完成。项目服务期限为 2年。 二、投标/响应要求 1、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由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辅助工作要求及时组 织招募,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包括证件查验、基础知识考核、工作经历 筛选等)后将拟录用人员提供给采购方复试确认,最终招聘的人员名单需经采购 方同意,然后再由中标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中标方负责员工的报酬、 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外包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服务人员 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服务人员考勤、考核、 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 3、根据外包项目指定专门的外包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人员与采购 方之间的关系,向采购方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4、及时掌握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方,积极配合采购方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 67 施; 5、按采购方要求,教育完成服务的服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和 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方做 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6、中标方需根据采购方需求对服务人员组织培训; 7、发生服务人员离职时及时对所缺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录用退工手续办 理、薪酬管理、福利发放、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当地社会保 险缴费标准和规定)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 8、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方负责处理; 9、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三、项目需求 服务内容 外包人员数量 (人) 服务期 岗位任职要求 项目总预 算 食堂外 包项目 24 24 个月 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 于 24 人。其中项目经 理 1名、营养配餐员 1 名、厨师不少于 4名、 面点师不少于 6名、砧 板不少于 4名、洗碗工 不少于 4名、服务员不 少于 4名。 118.95 万 元/年度 ★外包项目经费由采购方确定,费用为 118.95 万元。 中标人提供的外包岗位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68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 成员以及近亲属无服刑。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 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接受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 (4)符合采购方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 员费用、利润、招标代理费、税金等)。其中人员费用应包括可能涉及的工资、 社保、公积金、餐费、体检费、工会会费等。 四、项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 (一)项目人员配备 本项目配备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 24 人。其中项目经理 1名、营养配餐员 1名、厨师不少于 4名、面点师不少于 6名、砧板不少于 4名、洗碗工不少于 4 名、服务员不少于 4名。 (一)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1)指导食堂业务活动,管理食堂员工。 (2)根据本项目厨师、面点的技术水平和特长,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 (3)开餐期间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人员的工作疏漏以及违规现象并纠 正;掌握好开餐时间,保证不误餐;开餐时,关注用餐情况,并处理好就餐者反 映的问题。 (4)协助和审核厨师制定的每周菜单及成本控制,每周四提交给甲方管理 人员。 (5)定期与采购人及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认真了解就餐者对膳食质量和卫 69 生服务的意见并协调、处理。 (6)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食堂工作区域内卫生状况的监督、管理。 (8)协助食堂管理员验收当日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 (9)供餐前必须参与菜品的品尝并进行评价,达标后方可出餐。 2、厨师 (1)按照餐饮标准,保证做到每日菜品的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2)负责编写每周食谱,菜品的搭配要营养合理。 (3)负责控制菜量。 (4)负责每天对原物料进行接收、贮存、保鲜。 (5)负责每天按标准搞好本区域清洁工作。 (6)坚持成本控制,最大程度节约食品物料及其他资源。 (7)负责为食堂管理人员提供每日食堂所需原材料明细。 (8)厨师必须亲自品尝菜品,合议达标后方可出餐。 (9)按标准参与菜式所需原材料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灶前安全检查:煤气管道、电器开关与线路、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完好 状况,突发状况及隐患的排除。 (11)随时检查与监督切配质量。 3、面点师 (1)中式面点及西式糕点花色每日翻新,两周内不得重复。 (2)规范使用各种机、电设备,发现异常及时保修,不得带病运行。 (3)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减少浪费控制成本。 (4)每天按规范搞好设备及区域清洁工作。 4、营养配餐员 70 (1)运用专业知识合理搭配膳食营养素。 (2)按就餐者职业特点及四时四季特点配餐。 (3)指导厨师、面点制定、调整菜谱。 5、砧板 (1)协助厨师及营养配餐员制定供餐方案,并按规范处理各种原材料。 (2)剩余原材料的合理处理与利用。 6、洗碗工 (1)负责每日碗、盘、筷、勺、的清洗与消毒。 (2)负责填写每餐消毒记录。 (3)负责洗碗机、消毒柜、热水器的保养与维护。 7、服务员 (1)负责自助餐台的菜品及餐具摆放。 (2)负责补充短缺的菜品、主食等。 (3)负责自助餐台及用餐区域的卫生。 (4)负责协助砧板完成部分择、洗、切的工作。 五、项目服务工作标准 (一)供餐服务标准 1、早餐 每日早餐将安排不少于 6种小菜和咸菜、4 种稀食、4种花色面食(总的花 色品种不低于 20 种每天轮换)。 【每日必有】:豆浆、牛奶、粥(每天变换花色)等。 (1)结合就餐人员早餐习惯,安排和制作具有天津风味特色的餐品。 (2)早餐品种全部为餐厅自制。 2、午餐 71 (1)每日午餐热菜不少于 6 种,其中主荤菜 1 种、次荤菜 2种、素菜 3种 (根茎类、菌类、豆制品或叶菜等)。 (2)每日午餐安排不少于 2种小吃或风味餐。 (3)每日午餐安排不少于 2种杂粮。 (4)每日午餐安排米饭在内的 4-6 种主食及点心。 (5)根据餐标情况安排 1种水果。 (6)每日午餐将安排 4种稀食。即:2种汤和 2种粥。 (7)午餐将配备调剂小咸菜(自制)2种。 3、其他 (1)每周保证一次饺子或锅贴等(主食)。 (2)回民餐单独准备(所有食材及餐具、用具)。 (3)中国传统节日应自制富有中国传统特色食品(如:月饼、汤圆等)。 (4)日常所有面食全部自制,不得外购。 (5)采购人加班需求应无条件配合,因加班产生的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执 行计费。 (二)食品安全(卫生)服务标准 1、食品及原料验收 辅助采购人员做好索票、索证工作,会同采购人员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产 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进货名称、数量、感官检查等项 目做好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2、食品及原料存放 (1)主副食品分库存放,非食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进入食品库房,严禁 在食品库内存放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2)做到库房环境无蝇、无虫、无鼠,库存食品及原料无过期、变质,定 72 期清扫、消毒、通风,保持干燥、卫生。 (3)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质将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有明显标志,有 一定间距,隔墙离地 10 厘米以上(离地平台或层架)。 (4)肉类、水产类、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冷冻贮存。用于保存食 品的冷藏设备,及时除霜,定期消毒,并贴有明显标识。生食品、熟食品、半成 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5)严格执行冷藏冷冻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冷藏 设施正常运转,温度显示状态良好。 (6)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及食品卫生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a.入库前,先对所购食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者,不签收,不 入库。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b.出库前,做好数量、质量、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并按标 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食品。 (7)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货架上贴挂标签,注明品名、 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8)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或 其他感官异常食品及原料时应及时处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 3、食品加工 (1)切配 检查物料质量→清洗→检查及清洗工具→查看菜式切配要求→切配→归类 摆放→下餐物料处理(冷藏、苫盖等),具体细节如下: a.厨工在切配物料前,首先对物料检查,不切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 变质的禽、畜、肉及鱼类,不切配变质有异味的蔬菜瓜果。 b.在切配过程中,肉类,菜类不得落地,万一不小心落地,必须清洗干净才 73 能使用,盛肉、菜的篮筐不能直接接地,必须放于垫板上。 c.瓜果、菜类在切配加工前要经过“挑拣、去泥沙、清洗”过程。确保无虫、 无泥沙杂物、无黄叶。 d.过水的菜先切,早餐用的菜品先切,中午所需要的菜品容易变色、变味、 腐烂的早上不得先切。 e.切配用的刀、砧板、案台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刀具、砧板要按照 生熟分开放置于规定位置。 f.上岗前穿戴卫生防护用具。 g单独配置回民专用刀具及砧板、炒锅一套。 (2)主食 a.加工前要对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 有异 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b.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 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应浸泡 30 分钟以上, 然后冲洗干净在加工制作。 c.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 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d.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份较多的带 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e.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 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f.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和面机、面条机等,用 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4 g.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 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h.淘米前需要对米质进行外观检查,通过看、摸、尝、闻等方式对米质进行 检查,发现有异常不得使用,淘米时必须淘洗干净,做到无虫、沙、无稻谷杂物。 i.淘米用具每天进行清洗,保持卫生、干净,并经常放置阳光下晾晒、消毒。 j粮食不得随意放置,需离地存放于干燥地点,以免变质。 k.蒸饭盘每餐饭后及时清理,不得残留上餐剩余饭粒。 l.每天对蒸饭柜进行清理、换水。 m.对变质的米饭,必须倒掉处理,决不能再次使用。 n.每餐需对米饭进行品质检查,确认无任何不良后,方可出柜。检查方法: 闻气味、看颜色、尝生熟。 o.蒸饭用具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扔、乱摆,并清洗自己工作区域。 p.上岗前穿戴卫生防护用具。 (3)灶前 厨师应严格按照餐单及加工、出品程序进行操作,做到: a.严格检查物料质量及洁净程度,把瑕疵处理在下锅之前。 b.严格生熟隔离。 c.加工彻底,遇口感与食品安全发生矛盾时以安全为主。 d.成熟菜品不得放置地上。 e.上岗前穿戴卫生防护用具。 (4)出餐 a.传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餐使用专用工具且工具不接触用餐人的餐 具。 b.水果清洗消毒后装盘,需切开的水果洗净消毒后在凉菜间内分切装盘。 75 c.就餐人员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 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d.开餐期间发现或被就餐人员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 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e.备餐柜内不得放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 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f.上岗时穿戴全部卫生防护用具 (5)餐余善后 剩余物料的处理 a.过水:供餐结束后剩余菜类、瓜果类要及时过水来确保新鲜度的延长。 b.风冷:用于下餐炒熟的肉类及时风冷便于提早放入冰柜冷藏。 c.冷藏:用于下餐炒熟的肉类及相应蔬菜类,根据卫生标准进行分类冷藏。 d.盖罩:对于剩余配料、油类及可非冷藏的菜类,应在下班前加盖纱布或网 罩,避免被污染。 e.倒弃:对于不能用于下餐的蔬菜、肉类和异变的菜类,应按厨余垃圾处理、 严禁用于下餐食用。 f.隔离:切实做好四隔离工作即:“生与熟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6)食品留样 a.为确保就餐人员人身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及 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进而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故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b.留样的采集和保管由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或一次性专用的取样工具、 用具以及专用冷藏箱。 c.取样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不得特殊制作。不同品种分别留样.防止 76 样品间污染。 d.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密闭存放于冷藏条件下并保存 24 小时以 上.不得冷冻保存。 e.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 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 月 xx 日 xx 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采购人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f.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 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 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g.由于餐饮服务公司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经济赔偿及相关处罚) 由餐饮公司负责。 (三)餐具卫生服务标准 1、洗、消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和方法操作,即:物理消毒:除残渣→碱水(或 洗洁精)刷→净水冲→热力消(洗碗机)→放至高温消毒柜消毒并存放。化学消 毒:除残渣→碱水(或洗洁精)刷→净水冲→放至高温消毒柜消毒并存放的顺序 操作。 2、餐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3、洗消餐饮用具的洗洁精、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和卫生标准。 4、餐饮用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 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应符合相关消毒卫生标准。 5、清洗后的餐饮用具及时放入消毒柜内高温消毒并密闭保存备用。已消毒 和未消毒的餐饮用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用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清洗餐饮用具的水池内清洗食品原料 及其他用品、用具。 77 7、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 无积水、油污,池内无残渣油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洗消间室内环境及设备卫生,不留死角,保持清洁。 9、认真做好每餐消毒记录。 (四)公共卫生服务标准 1、人员 (1)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 发生,保证广大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 卫生管理办法》。 (2)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 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所有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4)员工健康证明必须公示。 (5)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 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2、环境 (1)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门帘、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 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清洁设施运转 正常。 (2)自助餐台、餐具等每餐必清。 (3)餐具摆放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并重新洗消保洁。 (4)毕餐后方可打扫餐厅卫生;标准程序为:去污、清洗、消毒,做到窗 明几净,无卫生死角。 (五)礼仪服务标准 78 服务素质要求:礼貌服务主要表现在恰当的运用语言表达及行为方式。 1、与就餐人员谈话时,注视对方的“三角区”,即两眼与鼻之间。 2、与就餐人员谈话时声音要适度,不要过分靠近小声嘀咕。 3、就餐人员与自己谈话时或提意见时一定要专心听取。 4、能用语言表达的,不要用手势,尤其不要用手指人。 5、就餐人员言辞过激,不可与其争执甚至肢体接触。 6、对就餐人员超出原则的要求,要婉言拒绝或礼貌解释。 7、就餐人员的合理需求,要尽最大的努力满足。 8、时刻保持不卑不亢的正常心态,情绪波动时应调岗或休息。 9、供餐服务前要仔细检查餐具是否充足,卫生清洁度是否符合标准。 10、餐具要轻拿轻放,失手时应道歉。 11、供餐过程中,及时将餐台及餐盘清洁干净。 12、供餐临近结束时,如餐盘中菜量较少,应及时合并保证供应。 (六)消防安全标准 餐厅、厨房因其高温、明火且人员集中,是重点消防安全责任部门,为确保 人员及财产安全,应保证做到: 1、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标志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单位定期组织的消防培训,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 性能及摆放数量、位置,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 懂扑救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 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电气设备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方 法,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处理。 4、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79 5、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等及时检 查修理,确保正常运转。 6、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上报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以 免引发火险事故。 7、各项目配备专职消防检查人员,定期检查督导消防设施设备及人员消防 安全意识,组织现场消防演练,保证组织措施落实到位。 (七)设施设备保养标准 1、豆浆机、切片机 使用:根据标注容量不能超负荷,开机前清洗检查。 维护保养:断电后对设备进行清扫,不得用水冲洗主机并定期注油。 2、冷库、冰柜 使用:箱内物品存放期间必须留出室内间隙,以保证箱内冷气能正常循环。 维护:电源切断后 3分钟以后才能启动,每周清洗、保持内、外清洁。 3、双头双尾、蒸箱、低汤灶 使用:遇到炉火意外熄灭,应关闭燃气阀,火种阀排除残气重新点火。每天 使用完毕,关闭所有燃气管道阀门。 维护:每月检查绝缘程度,清洗炉台时,不得冲洗电源开关及风机, 4、摇摆水嘴 使用:轻开轻关,不得用手勺等器具操作。 维护:随时检查,出现故障立即报修。 5、和面机、搅拌机、压面机、饺子机 使用:不能超负荷使用。开机前进行检查有无杂物,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维护:每日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不得用水冲洗主机。 6、电饼铛、电烤箱、蒸箱、醒发箱 80 使用:严格遵照说明书上的要求。开机前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正常使用并 注意使用安全。 维护:每天清扫,注意绝缘情况。 7、洗碗机 使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每天清洗消毒、擦拭设备。 维护:定期清理水垢,检查温控出现异常及时报修。 (八)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规则 员工出勤 率 满分 25 分 缺勤每人每天扣 1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 满分 25 分 出现 1次安全事故扣 25 分 卫生合格 率 满分 25 分 发现一次卫生问题扣 2分,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厨房管理 满分 25 分 按照《食品安全法》,发现一项不合格扣除 5分,此项分数扣完为 止。 1、项目按月进行考核。 2、项目考核满分为 100 分。 3、每月考核分数 95 分以上,提醒乙方应加强管理。 4、每月考核 90 分至 95 分,对乙方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监 督。 5、每月考核 85 分至 90 分,对乙方进行警告,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6、每月考核 80 分至 85 分,按扣分项扣除一定比例物业费,要求立即整改。 7、每月考核不足 80 分,扣除 20%物业费,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更换项目 经理。 8、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附件 1:《服务内容及标准》实际内容,重新制定考 81 核标准及规则。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实施要求: 1、中标方应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参与 服务工作。 2、 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 方承担相应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与群众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因中标方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方有权另行聘 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所产生的任何 费用。 4、如采购方对中标方提供的人员出现 3次不服从管理、违反采购方制定的 相关规章制度,采购方可以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方更换 合格的人员。 5、服务期内,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 采购方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 6、服务人员的工作由采购方进行分配、管理,对服务人员的奖惩、撤换或 辞退等须经采购方同意认可。 (二)履约责任: 1、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 方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 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方辞退等原因导致外包人员不足时,需在三天内补充, 82 缺席人数不能同时超过 5人,中标方在 3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完成项目需求的 服务人员,同月内不得超过三次,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因服务人员未能及时补充而引起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损 失。 3、由于中标方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与提供服务人员的经济损失,所产生 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服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 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方严重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 中标方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4、若中标方在 1年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以下情况三次或以上,则视为中标 方违约,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并中止合同。 (1)不按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工资,导致服务出现质量问题; (2)服务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方辞退等原因导致服务人员不足的 人数不能同时超过 5人,而中标方在 3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人 员时,或每月缺员超过 5人次; (3)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调配; (4)完成服务达标量低于 80%的。 七、验收方式 合同履行情况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 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 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同时采取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方 式,收集餐饮企业服务情况给予客观评价。 合同签订生效后,委托方按月支付外包劳务费用,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一月 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