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市区镇平台会员端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14: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H-TCCG-2021067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采购需求:
1、食堂每天用餐人数约为550人次(包含沙溪镇党政办、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行政审批局、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等)。
2、提供用餐范围及标准:
(1)供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
(2)餐厅就餐标准: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早餐、午餐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用餐服务。
A、早餐
1)用餐时间:7:30—8:45;
2)中标方必须确保采购方的开膳时间,于开膳时间前15分钟准时将饭菜置于柜台,并做到菜单醒目;
3)套餐标准:提供粥、面、馄饨等多种基础套餐,粥套餐至少包含粥/豆浆、各式点心、小菜、荷包蛋或水煮蛋;面套餐至少包含光面、荤素浇头3种。
B、午餐
1)用餐时间:11:30—12:30;
2)中标方必须确保采购方的开膳时间,于开膳时间前15分钟准时将饭菜置于柜台,并做到菜单醒目;
3)基本套餐标准(以苏帮菜、淮扬菜、粤菜为主):二大荤二小荤选二、四素菜选二、一水果、一点心、一汤、米饭等必备内容,除此之外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内容;
a.大荤:如熏鱼、酱猪肉、鸡腿、猪蹄、牛肉、大排、虾等;
b.小荤:如炒肉丝、西红柿炒蛋、油面筋塞肉、花菜炒肉片、肉末炖蛋等;
c.素菜:时令蔬菜、豆制品、菌菇类等;
d.点心:馒头、绿豆汤、炒面、刀切面包、五谷杂粮、芋艿、玉米等;
e.汤:如紫菜蛋汤、冬瓜排骨汤、榨菜肉丝汤、咸菜肉丝汤等;
f.水果:如西瓜、苹果、香蕉、桃子、桔子、哈密瓜、石榴等或酸奶(水果品种按季节替换);
g.米饭。
(3)餐厅包间服务:
1)严格按照有关接待标准,优先服务本机关各部门。
2)来人接待,需食堂提供招待的,需凭就餐券(党政办统一印制)或党政办接待通知单按规定提供就餐,接待后凭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办理有关报支手续。
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精减会议的精神,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改革,供应商需负责落实采购人单位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相关信息系统的协调等服务工作,确保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4、供应商需负责采购人单位政府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协调等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负责落实采购人单位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相关信息系统的协调服务工作。结合“苏财行[2019]76号公布2020-2021年度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名单和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应具备2020-2021年度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或与定点单位签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相关信息系统合作协议。
(四)拒绝下述响应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内,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入口)】,选择【太仓市】【区镇平台会员端】,进入【沙溪专区】找到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并修改保存,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完成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限额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网站: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交易平台等政府采购指定媒体。
2.本项目须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预先办理好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投标人自行登录限额开标大厅系统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15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限额开标大厅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登录限额开标大厅系统,请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如需前往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能够完成不见面开标的笔记本电脑、CA数字证书等开标设备,按照不见面开标流程进行解密。
现场地址:太仓市沙溪镇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沙溪镇仁溪路88号),请留意当日二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6.有关限额开标大厅系统网址及相关事项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苏州】-【太仓分中心】,进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太仓市沙溪镇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文件查阅。
7.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流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鼠标移至【苏州市】-【苏州】-【太仓市分中心】,进太仓分中心交易页面,通过“下载中心”栏目下“太仓市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流程操作手册 ”文件查阅。
8.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人员登记表》(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本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出示开标当日绿色苏康码、出示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不能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9.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
陆工QQ:1678369708 国泰新点服务热线:4009280095-5
七、本次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0%,在合同签订前交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转账至指定账户中,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无息退还。
3、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该项费用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00万元以下部分1.5%
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1.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仓市沙溪镇仁溪路88号
联系方式:丁健 0512-53226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横塘宝带西路1566号2幢13楼
联系方式:18018106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鸣阳
电 话:18018106622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