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0-18
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1ATP01577
二、项目名称: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1 | 批 | 最终报价:699900(元) | 山西信德义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瓦窑村东街62号 | 91140109317047325M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烤箱 | 格兰仕 | 2 | 700 | K42 |
2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振荡器 | 艾卡 | 1 | 2940 | Vortex Genius 3 |
3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旋涡混合器 | 艾卡 | 2 | 1400 | VORTEX 1 |
4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生物信号采集处理系统 | 艾卡 | 1 | 22400 | MD3000-C |
5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多头磁力搅拌器 | 北京科伟 | 1 | 1960 | HJ-6 |
6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高分辨率荧光显微镜 | 蔡司 | 1 | 2055200 | Axio Scope5 |
7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比重计 | 创纪美 | 10 | 280 | CJM-225 |
8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乳汁密度计 | 创纪美 | 10 | 280 | CJM-225 |
9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水浴锅 | 北京科伟 | 10 | 420 | HH-S8 |
10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水浴振荡器 | 北京科伟 | 2 | 4900 | FWS-30 |
11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300度 | 上海一恒 | 1 | 3500 | DHG-9070A |
12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上海一恒 | 1 | 4900 | LHS-100CH |
13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生物化学培养箱 | 上海一恒 | 1 | 5950 | LRH-250 |
14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超净工作台 | 上海博迅 | 1 | 5950 | SW-CJ-1FD |
15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超低温冰箱 | 松洋 | 1 | 28000 | MDF-382 |
16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破壁机 | 九阳 | 1 | 600 | L18-Y205 |
17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罐头密封机 | 凯驰 | 1 | 1960 | TDFJ-160 |
18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匀浆机 | 力辰科技 | 1 | 1400 | FJ200-S |
19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生物显微镜 | 麦克奥迪 | 20 | 2800 | M150B |
20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冷藏柜 | 美菱 | 1 | 2520 | BCD-210L3CX |
21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高速分散均质机 | 宁波新芝 | 1 | 3500 | XHF-DY |
22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真空冷冻干燥机 | 宁波新芝 | 1 | 28000 | SCIENTZ-18N/C |
23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光照培养箱 | 上海博迅 | 1 | 35000 | BSG-800 |
24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电子秤 | 上海卓精 | 3 | 1050 | BSM-2203 |
25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分析天平 | 奥豪斯 | 8 | 5110 | PR224ZH/E |
26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实验室高剪切分散乳化机 | 上海沪析 | 1 | 7000 | HR-500-D |
27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超声波清洗机 | 昆山小美 | 1 | 4200 | XM-P22H |
28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高精度酸度计 | 上海雷磁 | 6 | 700 | PHS-25 |
29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 | 滨江 | 1 | 8400 | LS-50HD |
30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上海天美 | 3 | 24010 | UV1050 |
31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四川蜀科 | 2 | 14000 | TGL-16 |
32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四川蜀科 | 1 | 14000 | TGL-1850 |
33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低速离心机 | 四川蜀科 | 3 | 7000 | TD-4Z |
34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榨汁机 | 苏泊尔 | 2 | 420 | JS39D-250 |
35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绞肉机 | 苏泊尔 | 1 | 420 | JR16 |
36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高温灭菌锅 | 滨江 | 1 | 8050 | LS-50HD |
37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粉碎机 | 旭曼 | 6 | 490 | XM-2500 |
38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酸奶机 | 赛文 | 1 | 420 | JG3521 |
39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实验室纯水系统 | 易普易达 | 2 | 16100 | PLUS-E2-20TH |
40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旋转蒸发仪 | 上海亚荣 | 1 | 4900 | RE-52AA |
41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单冲头压片机 | 天阖 | 1 | 8470 | THDP-5 |
42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电冰柜 | 海尔 | 1 | 4900 | BC/BD-429HEM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旭军,王国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学院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项目联系人:刘红兵
项目联系方式:0358-2274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802室
项目联系人:张甲申
项目联系方式:0351-2115606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8日附件信息: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谈判文件.doc
580.2K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1577
采 购 人:吕梁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1"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1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48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51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1ATP01577
项目名称: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共1包,简要规格描述如下,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烤箱 |
台 |
2 |
2 |
振荡器 |
台 |
1 |
3 |
旋涡混合器 |
台 |
2 |
4 |
生物信号采集处理系统 |
个 |
1 |
5 |
多头磁力搅拌器 |
台 |
1 |
6 |
高分辨率荧光显微镜 显微镜 |
台 |
1 |
7 |
比重计 |
支 |
10 |
8 |
乳汁密度计 |
支 |
10 |
9 |
水浴锅 |
个 |
10 |
10 |
水浴振荡器 |
台 |
2 |
11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300度 |
个 |
1 |
12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个 |
1 |
13 |
生物化学培养箱 |
个 |
1 |
14 |
超净工作台 |
个 |
1 |
15 |
超低温冰箱 |
台 |
1 |
16 |
破壁机 |
台 |
1 |
17 |
罐头密封机 |
台 |
1 |
18 |
匀浆机 |
台 |
1 |
19 |
生物显微镜 |
个 |
20 |
20 |
冷藏柜 |
个 |
1 |
21 |
高速分散均质机 |
台 |
1 |
22 |
真空冷冻干燥机 |
台 |
1 |
23 |
光照培养箱 |
个 |
1 |
24 |
电子秤 |
台 |
3 |
25 |
分析天平 |
架 |
8 |
26 |
实验室高剪切分散乳化机 |
台 |
1 |
27 |
超声波清洗机 |
台 |
1 |
28 |
高精度酸度计 |
台 |
6 |
29 |
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 |
个 |
1 |
30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台 |
3 |
31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2 |
32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33 |
低速离心机 |
台 |
3 |
34 |
榨汁机 |
台 |
2 |
35 |
绞肉机 |
台 |
1 |
36 |
高温灭菌锅 |
个 |
1 |
37 |
粉碎机 |
台 |
6 |
38 |
酸奶机 |
台 |
1 |
39 |
实验室纯水系统 |
个 |
2 |
40 |
旋转蒸发仪 |
台 |
1 |
41 |
单冲头压片机 |
台 |
1 |
42 |
电冰柜 |
台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14日23时59分59秒,每天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先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将标书进行加密,在开标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善信息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吕梁学院
地 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联系方式: 0358-2274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 0351-2115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甲申
电 话: 13935138695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项目编号 |
1499002021ATP01577 |
||
2 |
项目名称 |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4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802室 |
||
5 |
谈判 保证金 |
金额 |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
|
递交日期 |
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详细信息见报价人须知第9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报价人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递交银行开具的谈判保证金交纳底单、填写完整的“账户信息函”(格式见本文件附件) |
|||
6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之日后90天 |
||
7 |
预算价 |
本次项目预算为100万元整 |
||
8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
户名 |
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
|||
账号 |
1405 0182 6608 0000 0186 |
|||
9 |
获取采购 文件 |
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14日23时59分59秒,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
|||
方式 |
在线获取 |
|||
10 |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备份报价文件和纸质备份报价文件 |
应由电子报价文件导出,分别密封。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电子U盘一个。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报价文件,造成项目开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属于谈判无效。同时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
||
11 |
报价文件 提交 |
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
|||
12 |
谈判时间 |
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 |
|||
13 |
联系事项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358-2274246 |
|||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赵先生 |
||
联系电话 |
0351-2115606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 “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 “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 “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报价费用
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5.1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 报价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潜在报价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6.4 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 采购人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1)报价人编制电子报价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资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政策性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响应文件: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具备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报价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纳税凭证
* 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凭证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上截图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报价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单”网上截图
(2)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 开标一览表
* 报价明细表
(3)商务资信响应文件
* 报价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4)技术响应文件
* 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其它技术材料;
*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响应要求
* 技术培训要求:
* 质保期服务要求
(5)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报价文件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报价文件格式”)
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8.3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报价人承担。
报价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如下要求的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电汇账户:
开户名称: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405 0182 6608 0000 0186
联系电话:0351-2115606
(3)未按本条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人的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代理公司将在法定的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内将谈判保证金退回报价人账户内。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与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8.5 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
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各项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10.1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报价人应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
11.4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报价文件。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5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6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12.报价文件的递交
12.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客户端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供应商在开标当天截止时间需线下提供的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报价截止时间
13.1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第一轮公开报价(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4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服务周期、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 采购人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组建谈判小组
16.1 采购代里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三分之二。
第一轮谈判(技术、商务谈判)
17.1 开标后,谈判小组将审查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基本要求报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1.1 资格性检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7.1.2 符合性检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7.2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组成员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文件。
17.2.1 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服务方案、服务周期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8.2条中加*项目缺失或无效;
B.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D.服务方案、服务周期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F.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G. 不符合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2.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17.2.3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将予以拒绝,报价人不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17.2.4 报价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17.2.5 谈判小组将允许报价人修改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报价人的名次排列。
17.3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17.4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17.4.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五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
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人未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标记,谈判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17.4.2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
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17.4.3 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17.4.4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20〕46号)的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谈判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允许联合体参加项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17.4.5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7.4.6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7.5 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 确定谈判方案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9. 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 谈判结束后,各报价人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采用线上报,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报出。
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19.2 已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
19.3 报价澄清,最终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9.4最终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确定成交人
20.1 本次谈判确定成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及其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20.2 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
定成交人。
评审复核
谈判小组要对本项目报价人资格性审查认定和价格计算情形进行复核。
谈判过程保密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成交通知
24.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
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
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成交服务费
25.1 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谈判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5.2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 违反28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 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报价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 报价人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报价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133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设备购置
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所属行业 |
1 |
烤箱 |
附加功能: 低温发酵 |
台 |
2 |
工业 |
2 |
振荡器 |
新型旋涡混匀器, 适合短时间工作 (点动), 按下夹具即可; 亦适合连续工作. |
台 |
1 |
工业 |
3 |
旋涡混合器 |
运行方式:圆周 |
台 |
2 |
工业 |
4 |
生物信号采集处理系统 |
硬件参数: |
个 |
1 |
信息传送业 |
5 |
多头磁力搅拌器 |
电 源 220V±10% 50Hz~60Hz |
台 |
1 |
工业 |
6 |
高分辨率荧光显微镜 |
1.1 电源:220V10%,50-60Hz |
台 |
1 |
工业 |
7 |
比重计 |
规格0-25 |
支 |
10 |
工业 |
8 |
乳汁密度计 |
规格0-25 |
个 |
10 |
工业 |
9 |
水浴锅 |
产品特点: |
台 |
10 |
工业 |
10 |
水浴振荡器 |
产品特点: |
个 |
2 |
工业 |
11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300度 |
1.控温仪液晶屏显示、驱动固态继电器输出控制加热更加安全可靠。 |
个 |
1 |
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