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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遂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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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19 17:01

项目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904202100092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35200.00
最高限价(元) 1135200.00
采购需求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院拟采购食堂外包服务一项,为医院在职员工(约430人)、病员及家属(自费)提供三餐,包括所有食材的购买、运输、制作以及食堂的清洁工作;本项目为1个包。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0日到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上
方式: 磋商文件网上发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供应商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1915262947@qq.com)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同时将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报名资料包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有效期、加盖公司公章鲜章)、被介绍人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售价: 28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IFC国际金融中心35楼35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IFC国际金融中心35楼3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安居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8665853;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3.本项目实行固定报价:220 元/月/人;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同此报价,任何有变 动的报价均为无效响应。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0825-8381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IFC国际金融中心35楼3508室
联系方式: 0825-262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0825-8381863

第一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第二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法 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 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 效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 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均为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函。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和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是监狱企业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 注:供应商至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三者中任一种。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注: 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如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系指获 得本项目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4.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 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 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院拟采购食堂外包服务一项,为医院在职员工(约 430 人)、 病员及家属(自费)提供三餐,包括所有食材的购买、运输、制作以及食堂的清 洁工作;本项目为 1个包。 本项目实行固定报价:220 元/月/人;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同此报价,任何有变 动的报价均为无效响应。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餐饮服务 (1)早餐标准:同时提供至少 2种饮品(牛奶、豆浆、稀粥等)、3种主食(面 条、馒头、包子等)、2种配菜和鸡蛋。由职工自选购买。 (2)午餐、晚餐标准:不超过 12 元/餐;包括 2荤 2素 1汤,同时提供多个 品种可供选择,保证荤菜份量 150—200 克/餐/人,素菜份量 200-300 克/餐/人, 米饭不限量。 (3)加班餐:供应商为过了正常就餐时间的加班人员提供加班餐服务,由职 工自选购买,加班餐供餐时间:夏季:00:00 以前;冬季:22:30 以前。 (4)提供非工作餐饮:为病员及家属提供常规餐饮和营养餐服务,制定营养 菜谱,满足孕产妇和儿童就餐需求。菜谱价格须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协商定 价;供应商应当满足医院公益性单位性质,食堂餐费(除标准餐外)参考同期市 场价格下浮 20%收取;价格清单必须报送后勤科备案。 (5)提供团餐和桌餐服务:院方预定团餐或桌餐,需提前通知供应商备餐。 2、供餐时间及支付方式 (1)供餐时间 早餐时间:7:00-9:00; 午餐时间:11:30-13:30; 晚餐时间:17:00-19:30; 加班餐供餐时间:夏季:00:00以前;冬季:22:30以前; 其它时间若有供餐需求,按医院的要求提供。 (2)支付方式:本院职工就餐采用充值卡刷卡方式消费,每日打卡次数不限, 医院职工自行选购早、中、晚餐;消费金额超出当月标准金额后,职工自行充值、 现金支付或智能支付;若职工的当月标准金额未使用完则结算至下月,每季度末 卡内余额清零(剩余金额归医院所有)。病员及家属采用现金支付或智能支付。 3、服务方式 (1)供应商应在食堂醒目位置提前一天公布菜谱,以便职工和病员及家属了 解,每天菜谱计划达标率不低于 90%。早、中、晚餐必须自制且花色品种多样, 中午须有免费汤供应,一周之内菜品原则上不重复。 (2)供应商须支持手机点餐、订餐(如:微信小程序);支持医院职工用餐刷 卡支付;鼓励提供更多方式的信息化点餐、支付方式。食堂手机点餐、订餐、员 工餐刷卡识别、支付等信息化软硬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建设。 (3)供应商应制定供餐计划,按计划采购食材及调料,做好食材的索证索票 等溯源管理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配置 (1)服务人员不少于 10 人,均需持健康证上岗。在入场前供应商应将所有员 工名单、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体检证明和政审证明等资料交采 购人备案。 ①项目经理: 身体健康,年龄 45 岁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素养,熟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 应急处理能力,责任心强,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类似项目食堂服务管理经 验。(提供健康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履历) ②厨师:(不少于 2人) 身体健康,年龄 45 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 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擅长各类菜肴的烹 制,厨艺佳,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类似项目食堂服务管理经验和桌餐制作 经验。(提供健康证、学历证明复印件、资格证、工作履历) ③面点师: 身体健康,年龄 50 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式面点师。具有良好的 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擅长手工制作各类中式面点和制作西点,手作技艺 佳。(提供健康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履历) ④统计和库管:身体健康,年龄 40 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 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责任心强,思维清晰,熟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提供健康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履历) ⑤杂工。身体健康,年龄 50 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吃 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素养。(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本项目服 务人员购买保险;支付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雇佣或解聘服务人员,应当报采 购人审核;如发生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与采 购人无关。 (3)服务期间如遇人员变动,项目经理及厨师变动需告知后勤保障部,需在 三个工作日配齐改岗位人员,其他食堂服务人员变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配 齐相应岗位人员,皆须持健康证上岗。供应商必须派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 的项目经理,如果项目经理的能力和水平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 调整合适的人选。 2、设施设备 (1)采购人提供食堂场地、部分厨房设备、桌椅等房屋设备家具、消防设备 配置(灭火器等)(详见配置清单)。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mm) 单位 数量 (一)仓储区 1 灭蝇灯 670*150*470 台 1 2 四层菜架 1200*500*1500 台 2 3 米面架 1200*500*300 台 3 (二)肉蔬加工区 1 双层工作台 1800*760*800 台 1 2 四层菜架 1200*500*1500 台 1 3 大单星水池 1000*760*800/挡板 120 台 4 4 双层工作台 1600*760*800/挡板 120 台 3 5 四层栅格菜架 1200*500*1500 台 2 6 杀鱼台 1600*760*800/挡板 120 台 1 7 四门雪柜 1220*692*1910 台 1 8 灭蝇灯 670*150*470 台 1 (三)面点加工区 1 大单星水池 800*760*800/挡板 120 台 1 2 不锈钢和面台 1800*760*800 台 1 3 灭蝇灯 670*150*470 台 1 (四)热加工区 1 中餐燃气炒菜灶 1200*1150*800/挡板 350 台 2 2 炊用燃气大锅灶 1100*1150*800/挡板 350 台 3 3 燃气蒸箱 24 盘 台 1 4 矮汤炉 500*700*500 台 1 5 六头煲仔炉 900*750*800/挡板 100 台 1 6 炉拼台 400*1150*800/挡板 350 台 4 7 不锈钢环保烟罩 7300*1300*500 台 7.3 8 不锈钢环保烟罩 3800*1300*500 台 3.8 9 双通工作台 1800*760*800 台 2 10 双层工作台 1800*760*800 台 2 11 侧单星盆台 1200*700*800/120 台 1 12 四层菜架 1500*500*1500 台 1 13 四门雪柜 1220*692*1910mm 台 2 14 灭蝇灯 670*150*470mm 台 2 15 大单星水池 1000*760*800/挡板 120 台 1 (五)售卖区 1 保温售卖台 1800*760*800 台 6 2 双层工作台 1250*700*800 台 2 3 双层工作台 700*700*800 台 4 4 双层工作台 1800*760*800 台 2 5 碗碟柜 1200*500*1800 台 1 6 留样柜 630*692*1910 台 1 7 紫外线灭菌器 920*130*80 台 3 8 灭蝇灯 670*150*470 台 1 9 洗手星 500*500*500 台 2 (六)洗碗间 1 大单星水池 1100*760*800/挡板 120 台 3 2 双门不锈钢门消毒柜 1192*470*1660 台 1 3 双层工作台 1700*760*800 台 1 4 灭蝇灯 670*150*470 台 1 (七)抽排烟系统 1 低噪音风柜 25"/11KW 台 1 2 油烟净化器 30000m?/h 台 1 3 不锈钢接油盘 定制 台 2 4 风柜支架 定制 台 1 5 净化器支架 定制 台 1 6 减震器 定制 个 4 7 风柜电源控制箱及保 护系统 11KW 风柜匹配 台 1 8 防火阀 定制 台 1 9 风管 定制 m? 60 10 风管管件 定制 个 5 11 风柜出风口消音器 定制 个 1 12 风柜风口软联接 定制 套 1 13 安装辅料(密封胶、膨 胀螺栓等) 定制 套 1 14 不锈钢 4人餐桌 1200*1600*750 张 40 (2)采购人所提供的食堂场地、部分厨房设备、桌椅等房屋设备家具费用、 消防设备配置(灭火器等),供应商应承担正常保养维护费用,供应商在服务期 间内造成的设施设备维修、换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期满,供应商需将医院 提供的物资(设施)如数、完好归还采购人;自行添置的所有设施和用具由供应 商自行处理。 (3)供应商每月上交医院场地、设施设备折旧费 8200 元;食堂水、电、气管 线设有单独计量表,供应商按月按用量向医院财务科缴纳费用。 (4)供应商须承担食堂运营中区域内空调能耗费用、办公及耗材费用(扫把、 撮箕、拖把、洗衣粉、毛巾、餐巾纸、保鲜膜、运水烟罩专用洗涤剂等)、餐厨 垃圾清运和定期清理排放管、食堂员工的服装费、办理健康证的费用、菜品原材 料费用、烟道清洗(1年 4次)等费用。 (5)对食堂的环境设施改造不得影响原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改造部分必须符 合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等,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清洁卫生 (1)食堂就餐大厅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 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桌布、椅套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门 窗、墙壁、风扇、灯管要定期保洁,要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 运转正常;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 蚂蚁等。做到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积水、脏乱杂物等。 (2)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 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 得混合使用。 (3)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下水道要 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仓库物品要 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 鼠、蟑螂、苍蝇等;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实施有效 防范措施。 (4)个人卫生: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 洗澡、勤换工作服帽”,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留长指甲、涂口红 等;工作时间中严禁谈笑打闹、不得在厨房内洗涤衣物;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 惯,上班时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不允许用勺直接尝味;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 成食物感染。 (5)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与医院签订合同,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建 立交接记录和管理台账。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4、食材采购 (1)供应商针对本项服务的原材料及易耗品采购标准要求,每月制定《原材 料采购配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标明品牌、等级、规格、保质期、 质量标准、服务商、价格;生鲜食品标明名称、质量标准、服务商或采购市场)。 (2)采购的食材和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使用以 下食材或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变味、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感 观异常的食材或食品。 ②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肉类。 ③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的食品。 ⑤未经国家允许食用的野生动物。 (3)食品原料及辅料的强制要求: ①大米:有 QS 认证的标准包装(严禁采购使用散装大米);等级为国标一级 优质大米,符合国家标准 GB 2715-2016 和国家标准 GB/T1354-2018 相关技术标 准或国家最新的相关技术标准。 ②面粉:有 QS 认证的标准包装(严禁采购使用散装面粉);等级为特制一等, 符合国家小麦粉 GB1355-1986 要求,营养成分符合 GB28050-2011 标准,或国 家最新的相关技术标准。 ③酱油:有 QS 认证的小包装。 ④醋:有 QS 认证的小包装。 ⑤味精:有 QS 认证的包装。 ⑥油:有QS认证的菜籽油、色拉油、调和油等;压榨三级,符合SN/T1204-2016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不得使用浸出油。 ⑦黄酒:有 QS 认证的小包装调料酒/烹饪酒。 ⑧蛋类:具有卫生许可证;绿色无公害鲜鸡蛋;符合 GB2749-2015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 ⑨肉禽类(含冻货):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检疫证。 ⑩鱼类: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海鱼要求冰鲜、无异味、不变质,河鱼要求 必须鲜活。 ?豆制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盆装豆腐必须加盖防尘。 ?蔬菜类:菜质必须新鲜、不变质,严禁水发类菜进入食堂(海带、笋干类), 严禁发芽土豆、扁豆、四季豆进入食堂。 ?盐:符合 GB5461《食用盐》和 GB2721《食盐卫生标准》两个强制性质量 标准。 ?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食材、油类等。 (4)每次进货发票须妥善保存,建立进货台账,交由采购人备案,并随时接 受采购人检查。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病员特殊需求,按照医院营养师的处方制作治疗饮食,价格 合理,点餐送餐应明码标价,送餐人员不得和病员发生纠纷,如在送餐期间发生 纠纷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服务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销售 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且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合同。 3、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购买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保额的食 品安全责任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采购合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 4、供应商须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供应商的菜肴、米、面、 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所有食材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加 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根 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服务合同,交由相关 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5、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诚信经营,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 如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或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经济和法 律责任。 (四)考核标准 1、采购人根据食堂管理考核细则(详见考核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定时抽 查,每月抽查 1—3次,根据抽查情况评审,月考核中若产生扣款,则在每月应 付费用中扣除。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工作考核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 结果 食品 质量 管理 1、原料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各种食品、调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防止过期变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分区 存放。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发现不符合 要求第一次扣 1000 元,以后每出现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500 元。 2、食品操作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操作时要 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规范操作,食品加工 前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发现不符合要求 一次扣 200 元。 3、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煮透,以保 证食用安全,防止中毒;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 过长,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 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发现不符合要求第一次扣 100 元,以后每 出现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100 元。 4、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不允许出现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并建立完整的食品购销台帐;严格按规定 做好留样食品的保存和记录工作,设置专用冰箱并设专人管理。发 现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0 元。 食堂 环境 卫生 管理 1、食堂环境卫生: 食堂就餐大厅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 面无垃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桌布、椅套定期清洗, 保持干净、整洁;门窗、墙壁、风扇、灯管要定期保洁,要定期清 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每周大清洁一次,用 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等。做到门 前三包,环境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积水、脏乱杂物等。如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2、食堂设施卫生: (1)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 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洗菜池、洗 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2)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 洁;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 通及清除异味;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 物品发霉变质;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室内 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实施有效防范措施。 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3)定期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排烟管道,一年不少于 1 次。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500 元。 食堂 员工 管理 1、员工须持卫生防疫站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及培 训;个人卫生要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 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 留长指甲、涂口红等;工作时间中严禁谈笑打闹、不得在厨房内洗 涤衣物;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 牌、工帽、口罩,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 不允许用勺直接尝味;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 感染;厨师、售卖人员、送餐人员等按 A级食堂管理要求着装。如 违反规定,出现一次扣 100 元。 2、做好就餐服务,与职工、病员不得发生争执。发生第一次扣 100 元,以后每发生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100 元。 3、食堂加工场地闲人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除外)。如违反规定, 一次扣 200 元。 餐具 管理 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茶具、熟食容器餐后应及 时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按规范操作防止再污染, 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如违反规定,一次扣 200 元。 食堂 安全 管理 1、做好食堂电器、设备、天燃气等的安全使用。如违反规定每 次扣 200 元,如因违反使用规定发生事故每次扣 2000 元,且其他 损失全部由食堂经营者承担。 2、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 放生活用品或其他非食品货物。如有违反一次扣 1000 元。 2、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详见调查表),满意率低于 65%的,扣款 1000 元(若产生扣款,则在每月应付费用中扣除);若供应商连续两次满意率低 于 6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供应商损失自行承担。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序号 问题 得分 1 食堂给你的整体感觉如何? ?环境舒适整洁、饭菜可口( 5 分) ?环境一般、饭菜可口(4 分) ?环境一般、饭菜一般(3 分) ?环境差、饭菜口味差(2 分) ?环境很差、饭菜口味很差(1 分) 2 您认为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 卫生习惯如何? ?很好(5 分) ?较好(4 分) ?一般(3 分) ?较差(2 分) ?很差(1 分) 3 您觉得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 态度如何? ?很好(5 分) ?较好(4 分) ?一般(3 分) ?较差(2 分) ?很差(1 分) 4 食物味道如何? ?咸淡适中(5 分) ?偏咸偏淡(4 分) ?太咸太淡(3 分) ?不合口味(2 分) ?味道怪异(1 分) 5 您觉得食堂打的饭菜份量如 何? ?适量(5 分) ?太多(4 分) ?不够(3 分) ?太少(2 分) ?极少(1 分) 6 一个月周期内,在吃饭时,您 是否在食堂遇到过没菜的情 况? ?0 次( 5 分) ?1-2 次( 4 分) ?2-3 次(3 分) ?3-5 次(2 分) ?5 次以上( 1 分) 7 您觉得食堂每餐的肉和菜搭 配如何? ?荤素合适,口感不错(5 分) ?肉食不错,菜不好吃(4 分) ?青菜不错,肉不好吃(3 分) ?时好时坏,难以把握(2 分) ?都不好吃,建议改善(1 分) 8 您是否经常吃到不新鲜的剩 余饭菜? ?很新鲜(5 分) ?一般,可以接受(4 分) ?偶尔不新鲜(3 分) ?经常不新鲜(2 分) ?饭菜变质( 1 份) 9 汤类质量调查? ?油汤比例适宜(5 分) ?总体太油腻(4 分) ?总体上油量偏少(3 分) ?汤里没有油(2 分) ?没有汤水(1 分) 10 你在食堂饭餐中是否发现异 物? ?很干净卫生、没发现过(5 分) ?不够卫生,没有异物(4 分) ?异物不明显,没太注意(3 分) ?有,发现过一些小的异物(2 分) ?经常都有看见,习惯了( 1 分) 11 你对食堂餐具的卫生消毒情 况感觉如何? ?挺好的,挺干净卫生的(5 分) ?还行,消毒情况不影响使用(4 分) ?一般,餐盘消毒能够接受( 3 分) ?较差,感觉消毒不达标( 2 分) ?没感觉有做过清洁消毒( 1 分) 12 您认为食堂的菜类更新如何? ?经常更新(5 分) ?频率适当(4 分) ?更新较慢(3 分) ?没有变化(2 分) ?死板无味(1 分) 13 您目前食堂的米饭质如何? ?很新鲜,软硬适中(5 分) ?比较正常,软硬适中(4 分) ?比较新鲜,偶尔有偏软偏硬(3 分) ?有剩饭,经常偏软偏硬(2 分) ?有馊饭,难以下咽(1 分) 14 食堂荤菜中的含肉量如何? ?含量适宜(5 分) ?含量偏多(4 分) ?勉强够吃(3 分) ?含量偏少(2 分) ?不能吃饱(1 分) 15 每餐的菜品种类数量怎样? ?非常丰富(5 分) ?比较丰富(4 分) ?能有选择(3 分) ?比较单一(2 分) ?非常单一( 1 分) 16 您一周内在餐厅吃饭的频率 是? ?每餐都吃(5 分) ?很少不吃(4 分) ?经常不吃(3 分) ?基本不吃(2 分) ?从未吃过(1 分) 17 您对餐厅的灯光温度感到? ?非常舒适(5 分) ?比较舒适(4 分) ?不太舒适(3 分) ?比较难受(2 分) ?非常难受(1 分) 18 您认为食堂饭菜的营养程度 怎样? ?非常营养(5 分) ?营养适中(4 分) ?比较营养(3 分) ?不够营养(2 分) ?没有营养(1 分) 19 您认为食堂后厨卫生情况怎 样? ?十分干净卫生,清理及时(5 分) ?比较干净卫生,清理及时(4 分) ?还算干净卫生,清理及时(3 分) ?不够干净卫生,清理不及时(2 分) ?很不干净无卫生,没有清理(1 份) 20 您觉得食堂问题反馈的处理 程度怎样? ?认真听取意见,及时处理( 5 分) ?听取意见,能够处理(4 分) ?听取意见,处理不及时( 3 分) ?听取意见,没有处理(2 分) ?不听取意见,没有处理(1 分)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并由供应商 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就餐人员因在本食堂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市 场监管局结论为准)。 2、食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投毒严重事件。 3、不服从医院及医院后勤科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或投诉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 未按医院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给医院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可续签合同(最多可服务 2年,续签合 同一年一签),否则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具体情形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 每月根据医院职工的实际消费额结算。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 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壹万元整,每月 5 号前按上月实际用餐及考核情况结算支 付,预付款将在第一月支付的款项中抵扣。(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与结算 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税务发票及凭 证资料不齐全,医院不予结算。) 4、其他要求: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遇物价调整,物价上下浮动比例超过 5%且时间达到 1 个 月以上的,双方可重新约定职工每月用餐标准;物价依据遂宁市安居区至少三家 以上大中型超市食品原料及辅料的零售价的平均价为准。 5、验收方法: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考核,并严格按照《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注:1.以上服务、商务要求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 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 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四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 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 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 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 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 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办法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 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 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 供应商,说明理由。 2.4.9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或磋商文件不能详 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根 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 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 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 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根据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 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 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 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 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 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 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 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 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 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 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 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 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 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 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服务方案 73% 73 分 项目 实施 方案 25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实施方案进行综合 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1)管理机构设置、 服务人员具体分工及岗位职责;(2)内部 管理及考核方案;(3)食品留样制度;(4) 设施设备安全操作制度;(5)定期培训方 案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 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 的得 25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5分, 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3 分,扣完为止。 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 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 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 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 等情形。 (2)以磋商小组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及 响应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共同评 分因素 卫生 管理 方案 16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卫生管 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卫生管理方案包含:(1)厨具及厨房 清洗消毒保洁方案;(2)餐厅清洗消毒 保洁方案;(3)食品制作卫生制度;(4) 个人卫生制度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 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 合项目实际的得 1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 的扣 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 或不足扣 2分,扣完为止。 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 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 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 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 等情形。 (2)以磋商小组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及 响应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食品 质量 安全 保证 措施 12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质 量安全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含:(1)食 材采购流程;(2)食材质量保证措施; (3)食材储藏安全措施等。方案包含以 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 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 12 分,每缺 少一项内容的扣 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 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扣 2分,扣完为止。 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 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 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 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 等情形。 (2)以磋商小组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及 响应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应急 服务 方案 2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服 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服务方案包含:(1)突发停水、 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2)火灾、自 然灾害等突发灾害的应急预案;(3)食 物中毒事件及传染病预防措施;(4)应 急检验加班供餐、临时会议餐处理方案; (5)应急演练等。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 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 符合项目实际的得 20 分,每缺少一项内 容的扣 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 陷或不足扣 2分,扣完为止。 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 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 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 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 等情形。 (2)以磋商小组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及 响应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2 综合实力 27% 27 分 拟投 入本 项目 的人 员 12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项目经理具有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得 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营养 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一证得 3分;本条最多 的 6分。 注:1.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2.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将 证书原件交采购人查验,若与响应文件不 一致,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相关 规定处理。 共同评 分因素 履约 能力 15 分 供应商提供从事过的类似项目案例,每 提供一个得 3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 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的法 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 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 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 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 XXXXXX。 二、合同期限服务完成期限为 XXXX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起 XX 内完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五、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每月据实结算。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壹万元 整,每月 5号前按上月实际用餐及考核情况结算支付,预付款将在第一月支付的 款项中抵扣。(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 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若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不齐全,甲方不予结算。)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四、附件 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采 购文件要求、响应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第一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3.供应商如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系指获 得本项目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四)考核标准 1、食堂环境卫生: 2、食堂设施卫生: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办法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 2.4.8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