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10-116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商务局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一标:办公家具、二标:办公机具、三标:厨具、四标:体育设备、五标:窗帘床上用品)平顶山海关综合用房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10月18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 - 2021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0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4.1标包划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11115号-1 办公家具 2500900.00 2500900.00 2 平公资采20211115号-2 窗帘、床上用品 374750.00 374750.00 3 平公资采20211115号-3 办公机具 440310.00 440310.00 4 平公资采20211115号-4 体育设备 291000.00 291000.00 5 平公资采20211115号-5 厨具 681000.00 681000.00 4.2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 |
变更为 |
4.1标包划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11115号-1 办公家具 2500900.00 2500900.00 2 平公资采20211115号-2 办公机具 440310.00 440310.00 3 平公资采20211115号-3 厨具 681000.00 681000.00 4 平公资采20211115号-4 体育设备 291000.00 291000.00 5 平公资采20211115号-5 窗帘、床上用品 374750.00 374750.00 4.2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 4.3因标包划分变化,请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
5、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9日15时09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注意事项: 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采购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 监督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26275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顶山市商务局 |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5-22203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路南39号院(市一中西300米) |
联系人:杜先生 |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
平顶山市商务局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一标:办公家具、
二标:办公机具、三标:厨具、四标:体育设备、五标:窗帘床上用品)平顶山海关综合用房项目(第五标包)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2021-10-116
采 购 人: 平顶山市商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一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4" \h \z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6
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0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商务局平顶山市商务局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一标:办公家具、二标:办公机具、三标:厨具、四标:体育设备、五标:窗帘床上用品)平顶山海关综合用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0-116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商务局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一标:办公家具、二标:办公机具、三标:厨具、四标:体育设备、五标:窗帘床上用品)平顶山海关综合用房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87960元。最高限价428796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11115号-1 |
办公家具 |
2500900.00 |
2500900.00 |
2 |
平公资采20211115号-2 |
窗帘、床上用品 |
374750.00 |
374750.00 |
3 |
平公资采20211115号-3 |
办公机具 |
440310.00 |
440310.00 |
4 |
平公资采20211115号-4 |
体育设备 |
291000.00 |
291000.00 |
5 |
平公资采20211115号-5 |
厨具 |
681000.00 |
6810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包括主楼一层、二层、三层、四至六层、十二层、宿舍楼的办公家具、窗帘、床上用品、办公机具、体育设备、厨房用具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6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以上资格要求适用于五个标包,采用资格后审;一个供应商最多成交两个标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采购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40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40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采购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
监督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26275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商务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2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路南39号院(市一中西300米)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供应商认证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碳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须 知 |
1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商务局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一标:办公家具、二标:办公机具、三标:厨具、四标:体育设备、五标:窗帘床上用品)平顶山海关综合用房项目(第五标包) |
2 |
采购人 |
名称:平顶山市商务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20336 |
3 |
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路南39号院(市一中西300米)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
4 |
采购最高限价 |
374750.00元,超过限价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
5 |
资金性质 |
财政资金 |
6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7 |
合同履行期限 |
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8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9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
10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1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5天 |
12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天 |
13 |
投标截止期 |
22021年11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
1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 |
15 |
投标文件格式及递交方式 |
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1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审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
17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 |
18 |
其他补充事宜 |
|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及法律
1.1 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项目的采购。
1.2 适用法律: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投标活动均适用国家相关法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1.3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平顶山市商务局。
2.2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3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采购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 供应商: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并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法单位。
2.5 成交供应商:经法定程序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人确认,并发放《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
2.6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法律以及政府各项法规的规定,且没有对采购要求产生重大偏离或保留。
2.7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8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相关服务
3.1“服务”是指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要求的服务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响应及承诺的服务。
3.2供应商必须拥有投标服务标的的所有权,一切因投标服务标的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关。
4、投标费用的承担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计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
二、采购文件说明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采购项目的各种要求,采购、投标、开标、评标和推荐成交供应商程序,以及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等内容。
2、采购文件的构成
2.1由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项目内容、合同书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以及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文件组成。
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3、采购文件的澄清
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系统中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3.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酌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上同时公布。
3.3 采购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4、答疑会
4.1 本项目未有计划举行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1投标函;
2.2投标函附表;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4报价明细表;
2.5技术参数偏离表;
2.6服务承诺;
2.7资格审查资料;
2.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9其他材料;
2.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投标文件编制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3.4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5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6 如果因为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投标报价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4.2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3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4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做任何修改。任何要求修改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供应商资格(见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6、投标保证金(不提交)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服务期截止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8.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9.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9.3 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0.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0.2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四、开标、评标
1、开标
1.1本次招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2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代理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1.3 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代理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1.4 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需在系统中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如有异议在系统中提出。
1.5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1.6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1.7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2、评标
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见“第三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投标文件的初审
3.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
3.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4、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4.1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上限的;
4.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技术参数的;
4.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5.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6、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7、投标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五、评审结果确定
1、授标
1.1 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1.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经采购人确认,可以按得分顺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可按得分顺序确定第三名为中标人。
2、中标通知
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公示中标公告。
2.2 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天内,到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未交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3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4、合同的履行
4.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2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质疑与处理
5.1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人提交质疑申述。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采购人或落标人对成交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须公开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5.3 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
第三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评审原则
1.1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解释;
1.2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办法和内容进行评审。
2、评标程序
2.1资格性审查
在投标文件启封后,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对供应商资格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财务报告或报表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信用查询 |
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
2.2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表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单位的签章 |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报价 |
等于或少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3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委会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2.4 评委会可以在系统中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有补正的须以书面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6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
2.7 评委会编写评标报告,根据评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向采购人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3、评标标准和办法
3.1采用综合评标法,满分100分。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
3.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之规定,对小微企业扣除6%,但中小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3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办购(2009)20号文)中第3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分别在价格和技术评标项中给予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之规定,对提供自主创新的产品供应商,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给予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3.4在评标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选购提供节能、环保产品。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
3.4.1 |
商务部分 (30分) |
报价部分(30分)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投标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6%的扣除。 3.投标报价应公平、合理且须对采购人有利,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也不是决定性因素。 |
3.4.2 |
综合部分 (25分) |
体系认证(3分)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全部提供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分) |
供应商连续5年及5年以上获得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
检测报告(满分6分) |
提供窗帘的布质阻燃检测报告得3分。 提供轨道质量检测报告的3分。 投标文件附检测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计分;检测报告上须有检测机构的查询电话、查询网址或二维码及检测机构地址,否则不计分。 |
||
业绩证明(15分) |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文件(30万以上),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文件得3分,最高得15分。 投标文件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
||
3.4.3 |
技术部分 (45分) |
实施方案(25分) |
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工期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环保保证措施等内容,横向比较打分:优得15-25分,良得5-15分,一般得1-5分,没有不得分。 |
服务承诺(满分20分) |
1.依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的可行性完整性,横向比较,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没有不得分; 2.应急响应时间,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没有不得分; 3.质保期内服务承诺,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没有不得分; 4.质保期外服务承诺,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没有不得分; |
注:如缺项按0计算。
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 |
大楼一层 |
|||
1 |
一层报关服务工作区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7800,数量以宽度计 |
13 |
米 |
|
2 |
一层信访接待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 |
38 |
米 |
|
3 |
一层展厅 |
?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3500,数量以宽度计 |
15 |
米 |
|
4 |
一层值班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3500,数量以宽度计 |
1.5 |
米 |
|
二 |
大楼二楼 |
|||
1 |
党建学习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2500,数量以宽度计 |
34 |
米 |
|
2 |
宣教室、培训室、活动室、阅读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2500,数量以宽度计 |
150 |
米 |
|
3 |
小会议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2500,数量以宽度计 |
33 |
米 |
|
4 |
多媒体培训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2500,数量以宽度计 |
34 |
米 |
|
5 |
管理间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2500,数量以宽度计 |
2 |
米 |
|
三 |
大楼三层 |
|||
1 |
研判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43 |
米 |
|
2 |
值班管理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3 |
米 |
|
四 |
大楼四至六层 |
|||
1 |
多功能室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270 |
米 |
|
2 |
业务用房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70 |
米 |
|
3 |
单证库房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9 |
米 |
|
4 |
缉私库房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60 |
米 |
|
5 |
档案库房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30 |
米 |
|
五 |
大楼十二层 |
|||
1 |
休息区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30 |
米 |
|
2 |
多功能区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 |
24 |
米 |
|
六 |
大楼顶层(室内体育设备)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4500,数量以宽度计 |
15 |
米 |
|
值班宿舍楼 |
||||
七 |
餐厅部分 |
|||
1 |
餐厅一层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3800,数量以宽度计 |
8 |
米 |
|
2 |
餐厅二层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3700,数量以宽度计 |
15 |
米 |
|
八 |
宿舍部分 |
|||
1 |
宿舍三层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1800,数量以宽度计 |
40 |
米 |
|
2 |
宿舍四层 |
|||
窗帘 |
暖灰色布艺,由厂家根据窗户长宽尺寸订制,轨道窗帘盒等选用成套产品,高度约1800,数量以宽度计 |
40 |
米 |
|
3 |
宿舍三层 |
|||
床上用品全面四件套 |
(1)尺寸:被套200cm*230cm、床单230cm*250cm、枕套48cm *74cm;(2)材质: 棉;(3)含量: 100%。 |
14 |
套 |
|
4 |
宿舍四层 |
|||
床上用品全面四件套 |
(1)尺寸:被套200cm*230cm、床单230cm*250cm、枕套48cm *74cm;(2)材质: 棉;(3)含量: 100%。 |
14 |
套 |
|
供应商估计附件中平面图,核算数量,中标签订采购合同后,需结合平面图和效果图到现场与采购人共同确定标的物的最终供货方案。 |
二、投标报价:
1.采购最高限价:3747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投报的价格包括标的货物、运输保险、装卸、保修、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
三、实质性要求
1.采购内容:包括主楼、宿舍楼的窗帘和床上用四件套等的采购与安装。
2.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对产品、服务质量及售后等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5.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之前,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产品毁坏或灭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四、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为投标截止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投标文件应注明投标产品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2.同等条件下,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如所投产品有环保要求,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要求。
3.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4.1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的界定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产品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产品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自开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在1年内,超出期限的将不被认可。投标截止日产品制造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的,应如实陈述,否则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对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在报价表如实认真填列。
4.4 采购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5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投标文件中相关明细表等)进行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经评审、申报的价格扣除事项如有计算错误(明细金额或总金额有元以上计算错误)、多报产品、错报产品、明细报价不合理对价格扣除产生重要影响、缺失声明函等任一不符合政策要求及不准确的事项,评标委员会均将评审为不合格,该供应商申报的价格扣除事项不予认可;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评审合格的,接受其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仅为参考,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一、合同一般条款(参考)
1、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1.3“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方式,接受合同服务的采购人。
1.4“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中标方或供应商。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3.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合同期限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价格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6.索赔
6.1乙方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6.1.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货物的货款。
6.1.2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项目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签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7.不可抗力
7.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7.2受损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履约保证金
8.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然转为履约保证金。(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8.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服务期结束。
8.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8.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9.争议的解决
9.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9.2提交正式仲裁的争端属涉外的,应在北京或中国国内其他地点,由指定的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规则予以最终裁决。
9.3合同双方均为国内法人的,其争端的仲裁应由合同发生地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
9.4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5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9.6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0.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10.2.1发生不可抗力时。
10.2.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
11.合同修改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12.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合同书应用中文书写。合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合同生效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二、合同特殊条款(参考)
(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协商约定)略。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三、合同书(样本、仅供参考)
双分签证具体约定。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包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综合项目实际情况并研究该项目采购文件的内容后,我方愿以(小写): 元,(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质量标准为: 。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在此期间接受约束。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交付使用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若获得中标,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
7.我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如被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8.其他补充说明: 。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质保期 |
|
投标有效期 |
|
备注 |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