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60000
最高限价(元):12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26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仑区大碶街道镇兴路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6300
质疑联系人:史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阮中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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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10月
温馨提醒
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报价现场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625907"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0625908" 第二章磋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0625917" 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 11
HYPERLINK \l "_Toc40625918" 第四章合同样本 19
HYPERLINK \l "_Toc40625921"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
HYPERLINK \l "_Toc40625952" 第六章商务条款 25
HYPERLINK \l "_Toc40625953" 第七章附件 2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9日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60000
最高限价(元):12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26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镇兴路2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6300
质疑联系人:史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徐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真:/
联系人:阮中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类似义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磋商报价
1、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服务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六、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本章第八条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
5、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1年11月1日14时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1月1日14时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6、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A、第一册:资格文件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
B1、磋商函;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B5、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评分资料;
B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C、第三册:报价文件
C1、报价一览表;
C2、分项报价表;
C3、中小企业声明函;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
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
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4、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
(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后,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2)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三、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四、预算价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126.00万元/3年,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无效。
十五、评审
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
十六、成交结果通知
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
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订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十八、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机构向确定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壹万柒仟元整。
2、成交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九、特别说明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
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为餐饮业。本次评审将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十九条第1、2、3款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成交,成交价格仍按照其磋商价格进行公示。
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磋商小组
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
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磋商报价,则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评审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磋商报价,则成交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审价以磋商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审价和成交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6、评审小组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7、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9、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四、磋商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分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小组的决定理由。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
1 |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 |
提供“磋商函”。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
3 |
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4 |
其他 |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 |
不允许出现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
||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供应商非联合体。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资料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上述审查项目中,第3项至第5项,无需在政采云中设置关联点。
3附表3:
商务技术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供应商 分值 |
分值 |
|
---|---|---|
技术分65分 |
1、供应商承诺本次提供的服务,保证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的得5分,无服务承诺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5 |
2、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根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进行就餐的早、中、晚餐的服务方案、菜单、创新方案、特色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0分): 对就餐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菜单配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创新方案(从菜肴、点心等创新思路及管理)进行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就餐特色服务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
20 |
|
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公司具有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投诉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审(20分): 对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设施设备、节能管理、培训管理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人员职责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对供应商处理投诉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
20 |
|
4、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
5 |
|
5、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公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临时性预订接待)进行综合评审,最高9分。 |
9 |
|
6、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来源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6分。 |
6 |
|
商务分25分 |
7、业绩(3分):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目前在托管的食堂就餐人数超200人的食堂数量。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上未能体现就餐人数,请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8、管理团队:从人员的配置、素质、经验,管理方式、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6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管理食堂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2)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公共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1年8月——2021年9月期间,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各项不得分。 |
6 |
|
9、证书(12分) (1)投标单位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 (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4)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5)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6)具有五星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7)投标人所管理食堂获得县、市、区级部门或协会及以上所得的荣誉称号,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2 |
|
10、责任保险 供应商持有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供应商持有雇主责任险保单的得2分。 |
4 |
注:1、各磋商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年月日
附表4
报价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本项目设有预算价126.00万元/3年,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无效。 |
提供“报价一览表”。 |
2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3 |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4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报价审查结论 |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的第2项至第4项,无需在政采云中设置关联点。
附表5
价格评分表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供应商 分值 |
||
价 格 分 10 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审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
|
报价得分(10分) |
第四章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发布的招投标文件(招标编号:)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食堂外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托管方式
1甲方提供场地、厨房和餐厅的全套设备、餐具;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服务;
2甲方将提供的厨房、餐厅设备列出清单,待乙方进驻时双方进行盘点确认,厨房设备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甲方负责厨具的添置、更新和维修,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厨房设备,如有使用不当或遗失按折旧价进行赔偿;
2托管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承接服务外包期限为三年(年月日起计)。本服务外包的合同一年一签,本期托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根据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伙食质量、卫生情况、服务态度和满意度综合测评等方面的考核情况,双方协商后另行续签托管合同。
3托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1)? 托管甲方支付乙方全年(12个月)托管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服务费用包括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奖金等。
(2)? 食堂现阶段就餐人数为人,如服务项目增加或就餐人数超出人,乙方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按年度人均服务费增加费用。托管期间如发生社保基数提高(目前标准3815元/月)、新增强制性缴纳的费用或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标准2280元/月)提高导致食堂工作人员实际工资额增加等事项的,甲方根据需要另行给予相应补助;
2结算方式
(1)? 乙方提供甲方每月就餐IC卡消费费用的明细,在次月初经双方确认后,开据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汇入乙方账户;
(2)?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托管服务费用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
(3)? 因防讯抗台、应急工作、突发任务及临时会议餐饮接待等原因,形成食堂就餐人员增加或用餐时间延长的情形,甲方须支付乙方延时服务费用。工作日:金额按半天50元、一天100元的方式计算,加班费开票的税金由甲方支付。
(4)? 乙方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托管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甲方食堂场地的管理,在甲方工作大楼内设立食堂管理处,按餐饮行业规定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素质较好、注意卫生、敬业精神强且能够胜任食堂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聘用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其中:
(1)? 餐厅主管:餐饮相关管理工作经验1年以上。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
(2)? 厨师长:从事烹饪工作5年以上,精通浙江菜系,并能重点掌握其他各菜系的烹饪知识及操作过程,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
2伙食要求
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自我搭配,食堂应分批出菜,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伙食品种供用餐人员选择,并且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3伙食标准
午餐:自助餐形式,18元/人;
4卫生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及炊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卫生,每周进行食堂全面消毒且做好相关记录。
5服务要求
乙方要本着为甲方服务的态度,对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合理解释并处理好,不能对甲方工作人员乱发脾气、板脸孔。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和标准服务。如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可书面提出警告;
(2)?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餐具等,若需添置设备、用具、低值易耗品(食堂所用的日用品、保洁用品用具类、洗涤用品等易耗品,如餐巾纸、洗洁精、牙签、扫把、保鲜膜、保鲜袋等需要甲方来提供),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指定专人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负责承担食堂所用的水、电、煤气及设施、设备的维修;
(4)? 甲方负责厨房脱排清洗、灭四害、垃圾清运的费用。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甲方的餐饮标准和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所采购的所有食品及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绝对保持饭菜卫生,不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
(2)? 乙方应在保证伙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规定办理和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应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管理、培训、安全教育。在服务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劳资纠纷的,均由乙方或乙方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3)? 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工作人员均可用餐;
(4)? 乙方做好每日菜肴出品的留样工作,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出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5)? 乙方负责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厨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无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清理记录;
(6)? 食堂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注意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必须具备健康证方可上岗,并且须每年体检一次,着装费与体检费由乙方承担。对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食堂管理人员及其员工乙方应及时调整。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7)? 食堂的垃圾须按照宁波市垃圾分类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处理垃圾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厨房设备、餐具、水、电、燃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或未及时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维护,造成乙方无法及时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各阶段就餐大致人数或未及时通知有较大人员变动造成甲方人员无法正常就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需按实赔偿。
6合同终止和解除
1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依据每餐留样检测且经相关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关于终止合同:
(1)? 合同提前解约情况:甲乙双方如果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 合同到期后不续约情况: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取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无须承担相关责任。
(3)? 自动续约情况:如合同到期前30天未通知对方解除的,视为自动续约。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仑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8其他
1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项目概况
1食堂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
2服务内容:餐厅托管
3管理方式:采购人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由中标单位根据采购需求进行服务。
(2具体管理要求:
1食堂管理基本情况:
(1)? 就餐形式:中餐就餐人数约110位,自助餐形式,18元/人。
(2)? 其他:采购人承担场地设备、水、电、煤气、绿化环境布置费、设备维修以及承担灭四害、易耗、脱排清洗、残菜垃圾费等费用。
2综合管理: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设立一定数额考核奖;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3中标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办理租借手续及交接清单,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以及安全值班。
4中标方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
5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以及活动室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7中标方员工持健康证上岗。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
8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9中标方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10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可按本招标文件的约定给予价格调整:
(1)? 在物价、社会用工工资等普遍上涨后,造成技术人员因工资与社会用工工资差距过大,可按宁波市最低工资增幅比例内或物价上涨指数,给于适当增资,用于提高员工收入;
(2)? 在政府规定社保等缴费额度或比例提高时,可按照市级调整标准给予调整.
(3)? 因服务项目增加或工作量调整时,可以按照相同岗位人员标准增加或减少人员数量和费用。如就餐人数超出110人,按20:1增加食堂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名食堂工作人员,甲方需另行支付乙方承包费的人均费用。
(3人员配置要求:
1管理团队人员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有≥6人的配置。
2管理服务人员均应持证上岗。项目主管要求有管理200人以上食堂的经验,厨师长为高级(含高级)以上。
(4中标服务商需负担的其它支出:
制服费用:承担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等费用,款式及颜色需经采购人认可,原则上,每年保持夏季二套、冬季二套,并保持清洁。
第六章商务条款
序号 |
内容 |
▲1 |
合作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2 |
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月初支付乙方当月托管服务费用,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 |
▲3 |
合同签订:按照招标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
▲4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
第七章附件
A.资格文件
封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标项:(如有多个标项)
(资格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封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标项:(如有多个标项)
(商务和技术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B1.磋商函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全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磋商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磋商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次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确定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确定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参加,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期: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磋商活动,其在磋商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由授权代表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合作期限: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2 |
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月初支付乙方当月托管服务费用,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 |
||
▲3 |
合同签订:按照招标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
||
▲4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
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
供应商(盖章):
日期:
B5、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商务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评分资料;
B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封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标项:(如有多个标项)
(报价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C1.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NBITC-202111180GC-BL100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人数 |
服务期限 |
|
1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
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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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1年) |
小写(总价): 大写(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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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3年) |
小写(总价): 大写(总价): |
供应商(盖章):
日期:
C2.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文化宫)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