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2年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干杂、副食、调味品、奶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201202110029 | ||
项目名称 | 2022年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干杂、副食、调味品、奶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1020000.00 | ||
最高限价(元) | 1020000.00 | ||
采购需求 |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保证戒毒人员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确保戒毒人员就餐的安全、营养,对2022年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干杂、副食、调味品、奶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2年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干杂、副食、调味品、奶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到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1号 | ||
方式: | 1.现场购买: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1号(地址)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须查验身份证原件)。2.网上购买:投标人网上报名须知:(1)投标人网上办理报名时,请先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或授权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分页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oc@syba.net.cn,并备注公司全称及报名项目全称。 | ||
售价: | 15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1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备案号:SCZC209310_20210012,SCZC209302_20210027。(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32。(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地址: | 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 | ||
联系方式: | 0816-28392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三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7层701室 | ||
联系方式: | 028-874568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老师 | ||
电话: | 0816-2839229 |
需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保证戒毒人员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确保戒毒人员就餐的安全、营养,对2022年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干杂、副食、调味品、奶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供应及配送服务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根据戒毒人员食堂配餐实际需要,采供双方在采购人当地绵阳市大型超市(如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考察价格时选定的配送物资(包含但不限于干杂副食调味品奶制品等)的等级标准或型号或具体品目进行配送服务,投标人不得拒绝和私自更改物资品目;若超市没有对应物资的,由采购人在当地农贸市场(如开元市场、富乐市场)考察价格时确定。配送数量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实际需要确定。
▲三、项目要求
质量要求
1.配送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配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
2.包装与标签要求:包装:容器(框、箱 、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签:每件包装必须按行业标准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有效期、生产单位及地址等;食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等;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投标人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货物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生产厂家或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
5.验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配送要求
1.投标人所供应配送物资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6规定。所有物资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物资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配送,保障工作、食堂正常运行。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物资,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或变质物资,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将供应配送物资直接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供应配送。储存、配送、税费等一切环节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包装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包装标识清楚,印有SC标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
5.在供应配送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8.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保障工作
1.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供应配送服务,不得将供应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投标人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2.1投标人必须按所填订单供应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物资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2建立出入库台账。
2.3供应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供应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活物资供应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投标人提供不合格物资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5建立退出机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审定后终止供应配送合同:
2.5.1因配送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2.5.2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80%;
2.5.3经检测,发现所配送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定;
2.5.4一个月内配送不及时超过3次,影响就餐;
2.5.5经定期询价抽查,配送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2次及以上;
2.5.6投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障金的30%~80%,并解除合同。
2.6投标人在供应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将被取消配送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2.7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物资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无条件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2.8投标人需要做到配送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2.9投标人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2.10因遇计划外临时需要的物资供应,投标人将无条件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价格的确定及执行方式
1.基准价的确定:
由采供双方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到采购人当地绵阳市大型超市(如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考察对应食材的挂牌零售价(优惠活动价除外)作为下个结算月(本月26日-下月25日)采购的基准价;若各超市也没有对应食材的,则考察采购人当地农贸市场(如开元市场、富乐市场)作为下个结算月(本月26日-下月25日)采购的基准价。
2.询价周期: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为询价日。双方以书面签字确认作为计价依据,下个结算月(本月26日-下月25日)开始按定价后的价格执行供货。
3.下浮率的确定: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准,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采购人有权按推荐中标人顺序与下一顺位投标人签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配送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例如:某种食材基准价5元/kg,中标下浮率为20%,结算单价:5×(1-20%)=4元/kg。
5.在采购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变,仍按投标人的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预算是根据当前需求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的配送数量及结算价格,据实结算。
四、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人员保障:其中专职配送服务人员至少2人(限男性),负责搬运货物;专职驾驶员至少1人,配送工作人员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装和配戴胸卡。配送投标人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配送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配送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人员名字清单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专职驾驶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司机驾驶证复印件。
2.物流保障: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专用配送车辆至少1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运输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的除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内外部实景照片(外部照片应为车辆外观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内部照片应为货箱内景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
3.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保障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单或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函原件。(若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供保单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
1.制度保障方案:包含①内控管理制度;②工作流程管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
2.人员配置方案:包含①人员配置方案;②人员技能情况介绍;③项目实施经验分析;④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3.服务方案:包含①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服务计划;③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④配送运输方案;⑤验收方案;⑥配送流程及保障措施(含地理因素及配送路线等);
4.服务承诺:包含①质量安全及卫生保障承诺;②对不合格生活物资退换处置方案及承诺;
5.应急预案:包含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②配送超时应急预案;③因突发情况无法按需配送应急预案;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