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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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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务实-招标文件预公告-2021-SH610-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招标详情

厦门务实-招标文件预公告-2021-SH610-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2021年10月20日 15:3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5:3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826707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70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小姐 0592-5826707
附件:
附件12021-SH610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文件(预公告).pdf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项目编号:2021-SH6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8267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0592-5826707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702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2021-SH610

2.项目名称: 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3.建议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7:30:00(北京时间)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拟对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预公告。各潜在供应商、专家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7: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702单元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592-5826707

特此公告!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诚 信 / 务 实 / 廉 洁 / 高 效 项目编号: 2021-SH610 项目名称: 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投标邀请函 ................................................................................................................................................. 3 采购项目一览表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 10 一、说明 ................................................................................................................................................... 15 二、采购文件 ...........................................................................................................................................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 21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4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 25 八、政府采购政策.................................................................................................................................... 2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31 一、项目内容 ........................................................................................................................................... 31 (一)项目概况 ....................................................................................................................................... 31 (二)采购标的清单................................................................................................................................ 31 二、项目需求描述.................................................................................................................................... 32 (一)食材要求 ....................................................................................................................................... 32 (二)供货要求 ....................................................................................................................................... 35 (三)服务要求 ....................................................................................................................................... 36 (四)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 38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 39 四、投标要求 ........................................................................................................................................... 39 五、报价要求 ........................................................................................................................................... 39 六、定价机制 ........................................................................................................................................... 40 七、项目供应期 ....................................................................................................................................... 40 八、验收条件及标准................................................................................................................................ 40 九、售后服务要求.................................................................................................................................... 41 十、知识产权 ........................................................................................................................................... 42 十一、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 .................................................................................................................... 42 十二、付款 ............................................................................................................................................... 42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 4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对“高崎 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 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编号:2021-SH610 2.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 月 日至 2021年 月 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 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3.2地点:登录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https://www.xmzpg.com/)申请 账号并下载招标文件(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前往平台网站→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 手册,平台客服电话:0592-2070077)。 3.3方式:在线获取 3.4售价:详见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年 月 日上午 9:0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厦门市 思明区莲岳路 221 号公交大厦 1 号楼 7 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厅,并在签到 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与所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 点相同。 6.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需要提出疑问的,请在获得采购文件后的 7个工作日 内,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xmws.com)上提供的样式(也可到采购代理机 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7.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http://www.xmzpg.com/) 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8、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岳路 221 号(公交大厦 1号楼)7楼 邮编:361012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2-5826707 传真:0592-5822911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 中标咨询服务费及采购文件费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厦禾支行 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 129360101400001856 83600120420000252 收款单位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财务部门电话 0592-5822100 5822902 4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 服务要求 履约地点 供应期限 一 高崎边检站食堂 食材供应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厦门市行政区 域内采购人指 定地点 两年 合同一年一签 重要提示: 1、建议对投标文件逐页进行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敬请谅解。 3、考虑到银行上班时间较迟,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并到帐,未按规定按时足额 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当日应另行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转账受理回执单据或 电子凭证复印件,交代理机构相关财务人员,以便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 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 项目名称: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编号:2021-SH610 项目预算:540万元/两年 2 3.1 资格标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性要求第 2项。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 12 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捌仟元整(?108000.00元), 投标人应自行办妥、缴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截标前实际到帐为准(投 标人应在银行受理单据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用途一栏上注明“保证金”),截标前投 标人应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单据等,不能在投标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 金。 6 19.1 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7 中标咨询服务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具体 为:基数≤100 万元部分,按 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 0.8%计取;500 6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 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咨询服务费。 8 13.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提供电子版(U 盘)投标材料 1 份(与正本 一致)。正本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 副本)均应密封,但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不得合并密封。密封的外包装应至 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 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9 17.3 采购文件中带“★”条款均为重要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这些重要条款不满足或负 偏离,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0 26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 2 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 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项号 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二 3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 3条“合格的投标人”。 2 三 3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 表有效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 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1、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 定:3.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 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 税收凭据复印件。3.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2、“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 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 保险凭据复印件。4.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 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8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 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 8、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 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信用记录查询及 使用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 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 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 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 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 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 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 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 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 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 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 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 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有效复印件。 符合性要求 项号 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一 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 二 3.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9 (2)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的; (3)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 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 投标人参加采购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6)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8)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 二 11.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3 项。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 被拒绝。 4 二 17.3 实质性偏离是指: (1) 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 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 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5 二 17.3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非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6)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等重要信息错误的; (7)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 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保证金不能确保进账的; 10 (8)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投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质保期、供货期、结算方式 和条件等要求); (10)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投标响应方面明显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 (11)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其个性部分明显出现雷同的; (12)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3)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4)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控制价; (1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作说 明的; (1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7)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6 二 17.3 采购文件★条款要求汇总如下: 第三章“二、项目需求描述”第(二)条供货要求: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服务承诺: 4.1中标人须在每日早晨 7:3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2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食材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筛选及粗加工并达到采 购人要求的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因产品质量或与要求不符,采购人提出退换 的,中标人需无条件予以包换、包退、包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随时可以解除 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的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4.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商品)存在问题须进行调换或补货的,必须在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4.5中标人须承诺保证配送工作全年无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 二、评标标准 (一)具体的评标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首先,由评 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无效投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专业条件要 求和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 业条件要求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 1、 技术因素分 F1(满分 50 分) 序号 评标方法描述 满分 分值 1-1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配送时效、配送保障措施) 进行整体评价:投标人每提供一方面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得1分,满分3分,方案 不可行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1-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保障方案(包括:质量承诺、货源保障及供货时间 保障等相关细节)进行整体评价:投标人每提供一方面合理可行的保障方案得1 分,满分3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1-3 根据投标人针对提供的不合格食品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验收时出现质量 问题;采购人使用、生产加工后出现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等方面)进行 评分: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但存在 部分不适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 1-4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蔬菜基地的得3分,自有蔬菜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与蔬菜基地合作的须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复印件,或提供拥有使用权的相关证明 材料,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1-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水果基地的得3分,自有水果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与水果基地合作的须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复印件,或提供拥有使用权的相关证明 材料,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1-6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屠宰场的得3分,自有屠宰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与屠 宰场合作的须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复印件,或提供拥有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1-7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海鲜养殖基地的得3分,自有海鲜养殖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 复印件,与海鲜养殖基地合作的须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复印件,或提供拥有使用 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1-8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加工场地且场地面积至少为200平方米的得2分,在此基础 上每增加100平方米加1分,本项满分4分。场地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 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现场照片,否则不得分。 4 1-9 运输车辆:投标人具有自有运输送货车辆的,每具备一辆得0.5分,满分1.5分。 投标人具备自有冷链运输车的在上述基础上再加1.5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车 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1-10 配备的供货配送服务人员: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具有有效健康证的供货配送人员得 0.5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 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 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3 12 序号 评标方法描述 满分 分值 1-11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高级营养配 餐师、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6分。须提供证 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6 1-1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服务记录档案、特别情况记录、检验检疫凭证、单据等档案 管理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流 程、方式方法、实施效果、成果等的,得 3 分;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 需求,有提出流程、方式方法、成果的,得 1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 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3 1-1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及满意度调查方案进行评价,投标人 每提供一方面合理可行的保障方案得1分,满分3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方案不 得分。 3 1-1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无偿为本项目录入一品一码,并为所提供的产品建立食品可追 溯体系,可将每日配送食物的食品追溯码发送到食品追溯码平台(入市必登平 台),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得 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 1-15 食品粗加工承诺情况: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承诺对所供食材 进行粗加工及分拣服务的得 2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2 1-16 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https://www.fupin832.com)中采购不低于中标金额 10%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 得 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2、 商务因素分 F2(满分 20分) 序号 评标方法描述 满分 分值 2-1 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 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8 2-2 根据投标人以往食材配送项目考评情况进行评价:每提供1个经采购人出具的正面 评价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 4 2-3 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食堂食材 供应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8分。应提供采购合同文 本有效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8 3、价格因素分 F3(满分 30 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评审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30 有效投标报价 13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 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26.4 条款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若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 的扣除,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和《中小企 业声明函》。 (3)若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 程项目为 2%)的扣除。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 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 业。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按照本 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对小微企业及其报价扣除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 准) 4、附加分 F4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八、政府采购政策”及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认定。 4.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本项目没有附加分。 4.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 惠政策。 4.3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5、评标得分汇总 对评委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以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各个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F1+F2+F3。 (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1-3 个。2、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 14 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的排 列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定标原则: 1、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 1 个 2、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15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本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 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 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4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6 (2) 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 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采购答疑会、 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6)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8)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8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 构与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 评审结果公告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 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 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 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 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9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 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 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17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由 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4) 合同参考文本 (5) 投标文件格式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时 间、地址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xmws.com)上提供的样式(也可到采购代 理机构前台领取)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 时间 15 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在 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告知所有投标人。该澄 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7. 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至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 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但应当在 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 应当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否则也视为确认)。该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采购文件第 7.2 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 18 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采购货物(或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 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 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8.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价格构成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 都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主要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尽可能详尽。 9. 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 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3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 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 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 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 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 19 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 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 第 5 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凭其出具的《投标保证金 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见第五章附件)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手续,保证金退还 系原额无息退还。因投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返。因采购代理机构 自身原因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 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 在中标人支付所有中标咨询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要求的, 在中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凭其签 订的合同副本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见第五章附件)予以 原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办理的,保证金仍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及其后的 30 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 (4) 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 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 20 副本 2 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2份,并提供电子版(U盘)投标材料 1份 (与正本一致)。正本用 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 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全部投标文件 (包括正本、副本)均应密封,但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不得合并密封。密 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 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 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 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 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 拒绝。 13.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胶装或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 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 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 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 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字。 21 14.3 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 14.1 条 至第 14.2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 人。 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 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文件, 将被拒收。 14.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8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 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4.9 采购项目若有要求提交样品或样机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后 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回自己所提交的样品或样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应 由采购代理机构标识,由投标人送交采购单位),逾期未领回时发生的样品或样机破损 或丢失,由投标人负责。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领回时,投标人应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 解决。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 的时间、地点为准)。 15.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 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办理签到手续。 15.3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者投标人共同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 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 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按规定宣唱“报价一览表”等规定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对 22 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人 数不能少于 2/3。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 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 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 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 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 所述的资格性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 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 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3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23 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 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 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 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 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 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 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 议。 19.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 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 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 他方式采购。 24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评 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 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之后,其提出质疑将被拒绝。 21.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将落标通知书发送给未中标的其 他投标人,请未中标的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 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含保函),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若有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在中 标供应商交付履约保证金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出 7 个工作日后,将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移 交给采购单位,作为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项目验收的依据。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当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 文件,参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 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 25 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 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 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2.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23.询问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厦门市务实采购有 限公司提出询问,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 行答复。 24.质疑 24.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 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 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 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26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采购 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 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 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 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 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 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 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24.2对不符合本章第 24.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 新提交质疑函。 27 24.3对符合本章第 24.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4.4采购文件的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5.投诉 2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 满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采购文件第二章载 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 围。 25.3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八、政府采购政策 2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 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26.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 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 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 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 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 品参加投标。 26.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执行; (2)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 28 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通知执行。 (3)投标货物属国家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内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评审时,在技术因素及价格因素 总分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属于此加分对象)的规 定,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货物属于上述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及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 并对上述货物进行了单独分项报价,且说明了其占投标总价的比重,评标委员会将据此 对上述货物进行评审和给分,具体加分标准见下表。 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 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优惠办法 综合评分法 20%(含 20%)以下 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 总分值 4%的加分 20%-50%(含 50%) 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 总分值 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 总分值 8%的加分 如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 标产品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 不享受加分。 26.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 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 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 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26.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 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 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 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9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0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 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6.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 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26.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项号 10。 31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食堂食材供应招标,供应范围包含大米、冻品、鸡蛋、食用油、蔬菜、 豆制品、水产品、水果、调味品及干货、鲜肉、饮品等。 2、采购人所设食堂情况: 2.1食堂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 1626号高崎边检站内; 2.2用餐对象为机关及机场边检工作人员,日用餐量约 300人次。 3、采购人不承诺保底采购量,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进行结算;因政策原因导致 本项目取消的,采购人及中标人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4、供货方式:定点采购、分批供货,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并送至采 购人指定地点,经过磅、数量清点、摆放整齐等并验收合格后,签收送货单一式两份。 5、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食堂进行踏勘,以获取必要的信息(如食堂目 前供应食材的标准、粗加工范围等);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 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 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13779967583】。 (二)采购标的清单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项目属性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一 1-1 大米、冻品、鸡蛋、食 用油、蔬菜、豆制品、 水产品、水果、调味品 及干货、鲜肉、饮品等 服务类 农、林、牧、渔业 32 说明:1、投标人提供上述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并符合本招标 文件第二章 26.4条款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需求描述 (一)食材要求 1.大米 1.1配送内容:大米,包括但不仅限于优质月芽米、五常大米、金丝苗米等。 1.2配送品类及要求: 1.2.1大米的品牌、规格由采购人具体指定。 1.2.2中标人配送的大米必须是当年新米,大米以粒形整齐,新鲜度高、腹白少的品 质为优,保证新鲜,无异味,并保证米的干燥程度。符合国家标准 GB1350-2009《稻谷》 和国家标准 GB 1354-2009 《大米》,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1.2.3每件产品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大米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 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定和相关包装要求。 1.2.4 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1.2.5调价周期:每 6个月。 2.冻品类 2.1配送内容:冻品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冻肉、冻海鲜等冰冻类产品,含杂项。 2.2包装干净、完好、无破损、标识完整清晰,所有冻品均需提供当批次的卫生检验 检疫证明。如涉及到进口货物应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要求的中文标识、该产品当 批次的海关报关单和卫生检验检疫证明。 2.3应随货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上市凭证》和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 合格证明。 2.4调价周期:每 3 个月。 33 3.鸡蛋 3.1蛋类需送检,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均不得检出,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等不得 超过标准限值。每批次须提供检验报告。 3.2调价周期:每个月。 4.食用油 4.1主要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包装规格 非转基因大豆油 10L~20L/桶 非转基因调和油 10L~20L/桶 4.2所供产品须符合 SB/T10292-1998及 GB/1535-2003标准,并具备“QS”或其他 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次供货食用油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油脂产品检 验报告等,并提供原件核对。 4.3调价周期:每 6 个月。 5.蔬菜和豆制品 5.1带叶类蔬菜必须经农残检测合格,应随货提供检测证明原件。 5.2水叶菜和豆制品均需当天上市,送到职工食堂的时间不超过 8小时,须随货提供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上市凭证》。 5.3每次供货的蔬菜,经分拣后,合格率不得低于 95%。否则对所有不合格的蔬菜将 按退、换货处理。 5.4质量标准: 5.4.1外观完整,水分充足,无过分萎蔫,皱皮; 5.4.2色泽新鲜,无变色,色亮鲜明; 5.4.3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5.4.4无挤伤,压伤,碰伤,刀口,裂伤等; 5.4.5无虫害,虫磕,无残留虫卵,无虫眼; 5.4.6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5.4.7根茎类: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未发芽,无变色。 5.5调价周期:每半个月。 6.水产品类 34 6.1应随货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上市凭证》或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 合格证明。 6.2新鲜产品品质保证,从产地到岸并加工后,送到职工食堂的时间不超过 12小时, 且全程需专业冷链保障。 6.3所供水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新鲜,且需要进行加工,即去鳞、去鳃、去肚和其它要 求的加工方式,确保不带有泥土、杂质或腐坏,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 6.4质量标准: 6.4.1冰鲜鱼类:眼球饱满;鱼腮色泽鲜红,腮思清晰,透明无异味;肌肉坚实有弹 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消失,腹部完整不膨胀,无异味; 6.4.2 蟹类:完整无损,蟹盖隆起较高,蟹体分量沉重,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 雌蟹有膏时,反面透黄色,轻度腥气,从蟹嘴喷出的水无臭气。 6.4.3 活虾类:颜色青绿、青灰、青白色,有光泽,透明状;身体完整,头身紧连, 活动自如,较生猛,壳肉紧贴,肉质紧密,有韧性。 6.5调价周期:每半个月。 7.水果类 7.1水果类产品应保证品质,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 7.2应随货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上市凭证》或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 合格证明,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 7.3质量标准: 7.3.1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 7.3.2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 7.3.3饱满、充实、软硬适中; 7.3.4无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 7.3.5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7.3.6无污染,无残留农药及运输造成的污染; 7.3.7无腐烂,变色,外形完成,成熟; 7.4调价周期:每个月。 8.调味品和干货类 8.1调价周期:每 6 个月。 35 9.鲜肉类 9.1配送内容: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家畜类新鲜 肉品。 9.2 鲜肉从屠宰场出库送到职工食堂的时间不超过 10 小时,应随货提供由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监制的《上市凭证》或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9.3所供应的活禽均应提供宰杀服务。 9.4质量标准: 9.4.1猪牛羊肉类:纹理清晰、表皮白净,无毛,无血水,无明显伤痕,无淤血,无 脓胞,印有屠宰厂出品的红色合格检验讫印章,正常的肉味,无变味; 9.4.2鸡鸭类:表皮无毛及毛根,无紫斑,无淤血;颜色呈淡黄色或灰白色或乳白色, 有光泽;无异味,外表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腹腔内无过多脂肪。 9.5调价周期:每个月。 10.饮品类 10.1配送内容:饮品以乳制品为主,搭配少量碳酸饮料、果汁、凉茶等预包装产品。 10.2调价周期:每 6 个月。 11.投标人所供应的商品于交货时实际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二)供货要求 1.交货时间和地点 1.1 中标人需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鲜活类食品及水叶菜类送货时间为当日 早晨 7:30 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冷冻食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冷冻区,冰冻食品根据采 购人要求分切之后可每两日配送一次,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场所并有专业、稳定的配送团 队和专业的运输工具(生鲜产品需冷链配送车辆)。 1.2对于临时性或紧急性订单进行特殊处理,并在非正常配送时间进行配送支持。具 体配送频率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不得异议。 2.产品安全及质量技术标准 2.1 中标人须对提供的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采购人提 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验检疫的产品。 2.2中标人不得提供带有促销标识的产品给采购人。 2.3 成品类食品必须在保质期以内,如因配送商品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 36 件的,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4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相关标准,并能出具相关检验检疫 证明。 3.包装标准及数量、质量要求 3.1配送食材要求以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保证安全无损,无挤压变形。包装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配送食品(商品)数量质量由采购人现场清点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或 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退还及处理。 3.3肉类、蔬菜类产品供应时须采用筐装,不得采用塑料袋装,运输途中须采取措施 确保食材的新鲜、防止污染。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服务承诺: 4.1 中标人须在每日早晨 7:30 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2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食材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筛选及粗加工并达到采购人要求的 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因产品质量或与要求不符,采购人提出退换的,中标人需 无条件予以包换、包退、包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 金(详见招标文件的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4.4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商品)存在问题须进行调换或补货的,必须在接到采购人 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4.5 中标人须承诺保证配送工作全年无休。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筹措所需物资,安全、快捷地将所供物资送达。配送的物资 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分类、分单位包装,不得混装,并在每个包装袋上注明单位、品 名、数量等信息。货品送达到位后由采购人要组织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认定为配 送完成(数量、质量问题得到双方确认后按送达后的实际数核计)。 3.中标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有从事类似项目经验,服装统一整齐、洁 净,文明工作,不违反采购人单位安全、卫生、考勤等管理制度。作息时间符合采购人要 求,不得随意变更,确保符合服务承诺。中标人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相关人员人 37 身安全等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收集采购信息,定期将当地、当季所产主要农副产品 信息提供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掌握采购信息,制订食谱。 5.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在采购人有特殊需求时,应全力以赴完成产品筹措,确 保配送工作顺利完成。 6.若中标人配送的商品在保质期内经第三方(食品安全权威机构)鉴定,因产品质量 问题引发事故的,中标人应完全承担事故责任,赔偿采购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的所有费 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同时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应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进行日常工作记录,保存原材料进货发票等,生产 活动单据凭证齐整完备,定期提交票据凭证,随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监督。作好项目供货记录、相关票据凭证,项目资料的整理、考核资料的整理等工作。根 据采购人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实施记录资料、时间段报表、及相关 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单位。 8.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经营情况、经营场所进行考察、日常经营监督或回访;有权 对制作环境、制作工艺、操作流程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不做之处提出合理意见或 建议,中标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以达到采购人要求。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 予以改正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9.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具体详实的情 况,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10.个别类产品在验收后有发现质量问题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加工的,采购人有权要求 中标人无条件退换货等。 11.个别类产品在验收后若采购人需要中标人现场提供预处理的,应做到服务到位。 12.中标人配送的产品需达到国家相关检验合格标准,若经采购人现场检测仪器设备 检测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应予以无条件退换货处理。 13.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 13.1质量承诺、货源保障及供货时间保障措施; 13.2不合格食品退换措施; 13.3配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13.4食品配送临时应急补货的响应时限和保障措施; 38 13.5 与所投合同包配送食材相匹配的冷藏、运输工具、保温设备、容器、包装物的 配备情况; 13.6 节假日、考评、检查、重要或大型活动、防洪防台风等期间的质量应对措施、 响应时间。 13.7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配备有加工场地且场地面积至少为 200 平方米,并对其经营 场所(包含专业仓库、加工场所等)的情况进行说明。 13.8投标人应对自有或签约的所投合同包配送食材的生产基地情况进行说明。 13.9投标人应对服务本项目的专职配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说明。 13.10投标人所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的,有权根据违约情况给与处罚。处罚形式包括: 警告、罚款、解除合作等。 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货,如果遇到不可抗拒事故造成不 能按时交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共同协商拟定应急处置方案。否 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月货款。 3.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如果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的货品在质量、数量、规格等方面 不符合采购人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退货、换货,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4.退换货时,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换所需货物或退货,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 的费用和损失。 5.中标人每存在一次违反以下任一情形的违约行为的,即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给 予警告;中标人存在两次违约行为(含同种类违约行为及不同种类违约行为等),采购人 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000元;中标人存在三次违约行为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 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损失: 5.1商品在交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符合约定; 5.2未按时、足额交货; 5.3商品为三无产品; 5.4短斤少两; 39 5.5商品存在混杂昆虫、霉变等情形; 5.6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降低商品质量; 5.7所报基准价高于本文件所述大卖场或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 6.经查实因乙方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损失。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性要求第 2项。 四、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响应。 3.投标人应明确投标响应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服务实施方案、 人员配备、技术商务响应表、服务承诺、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 2.本项目折扣率报价为包干价。报价为完成服务期限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产品配 送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的综合体现,包含原料供应(含采购、加工等)、损耗、运输、搬 运、管理、保险、包装、上下力费、检测、检测费、各种税项、利润、缺陷修复及一切有 关的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 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 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投标人一 40 经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5.本项目的预算价即为项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折扣率为 100%),投标报价超过 最高控制折扣率的,投标无效。 六、定价机制 1.供货价格:每个调价周期的首日,采购人按规定确定该周期的基准价,实际供货价 格=该周期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即:若投标人中标折扣率为 85%,则中标人的供货价 格=该周期的基准价×85%)。合同期限内,中标折扣率不再调整。供应商的供货价格=该 周期的基准价×中标收费比例。 2.基准价确定方式:基准价应符合同期的市场价格。具体由中标人报当期的市场价 格,采购人进行审核后,确认当期基准价,基准价以采购人审定的为准。采购人审核标准 以厦门大卖场(永辉超市、麦德龙、大润发,特价商品除外)为参照,上述卖场未销售的 则以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为参照。 3.调价周期:详见本章对各类食材要求,该周期作为参考,实际调价周期须与市场价 格变化同步调整,并及时报采购人确认。 七、项目供应期 详见第一章中采购项目一览表。 八、验收条件及标准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采购人签收证明、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 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人员根据采购要求以 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不得随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 3.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3.1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3.2 检验检疫证及检查报告等检查:无检验检疫证及检查报告等或检测数据不符合 国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 41 3.3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 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 3.4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 货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 3.5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 物,做退货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 3.6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 的,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3.7其它要求,如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未达到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 有权拒收,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4.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每日 及每批次均须由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班组长验收签单后方可有效,否则可视为无效供货。 5.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随机抽样送相关部门鉴定,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抽 样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抽样检验结 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6.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结合自身情况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2.本项目货物配送任务在服务期内分批分次完成,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 间、地点及要求负责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需安排专人组织现场清点。 3.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送货方案,以及拟安排配送货物的车辆(物流)、人员等具体 情况。 4.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厦门市相关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 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 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42 十、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 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基础。中标人应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 案。 2.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到采购人处办理交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履约保证 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3.违约责任:详见本章“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4.合同期限内,中标人发生违约情形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期满后 剩余履约保证金(若有)一次性无息退回中标人账号。 十二、付款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根据供货情况分批分次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原则 上于下月月底前付清,如遇特殊情况,付款可能延迟。 2.中标人每月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将当月的货款开具发票。 3.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中标人于次月上旬与采购人核对上月送货单并结算货款, 货款总额经双方确认后,由中标人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转账支付至中标人账户。 4.在进行结算申请时应自行先确认好结算金额与送货单金额等是否相符,当单据 送达进行结算程序起即视为最终确认,如采购人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数额等有 差错,将按照就低原则进行货款支付,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43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 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高崎边检站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供需约定条款: 1.商品的品种、数量:甲方提前一天提供给乙方所需要提供的蔬菜、肉类、禽类、海鲜、干货、 调料、粮油等名称、品种(牌)、计量单位、数量,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填写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二份, 由甲方授权人员于次日收货时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甲、乙方各留一份,作为该月货款结算依据。 2.商品的质量:乙方应保证所供的蔬菜、肉类、禽类、海鲜、干货、调料、粮油等来源于正规知 名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且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必要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 当批次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货品。 3.商品的质保期:商品于交货时的实际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4.商品的包装: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确保商品安全卫生。 5.商品的配送:乙方负责采购商品并配送至交货地点。 6.商品的验收: (1)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订单要求的品种(牌)、数量和规格送货,若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送货, 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应保证所供蔬菜、肉类、禽类、海鲜、干货、调料、粮油等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符 44 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发现品质量不合格(包括变质、过期等情形),一律无条件退货。 (3)若乙方提供的蔬菜、肉类、禽类、海鲜、干货、调料、粮油等经检查和使用后发现质量有问 题,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退货或换货; (4)甲方授权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仅代表对乙方供货的表面验收,不代表商品质量合格。如因商 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含甲方工作人员等)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 所有责任(包括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等)、损失。 7.商品的价格: (1)中标折扣比例为: 【】 (2)供货价格:每个调价周期的首日,甲方按规定确定该周期的基准价,供应商的供货价格=该周 期的基准价×中标折扣比例。乙方投标时应自行考虑甲方的基准价确定方法,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因 素,报出统一的收费比例,一旦中标,协议期限内,收费比例不再调整。 (3)基准价确定方式:基准价应符协议期的市场价格。具体由乙方报当期的市场价格,甲方进行 审核后,确认当期基准价,标准以厦门大卖场(永辉超市、麦德龙、大润发,特价商品除外)为参照, 上述卖场未销售的则以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为参照,亦应报经甲方审核确认。 (4)调价周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对各类食材的要求,该周期作为参考,实际调价周期须与市 场价格变化同步调整,并及时报甲方确认。 (5)商品的价格由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包括一切税金及相关费用。 (6)商品价格采取定期报价形式,乙方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周商品价格单。 (7)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单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乙方的供货价高于以上任一卖场价 格的,按本协议“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乙方接单后第二天早上 7:30之前; 2.交货地点: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 1626号(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 3.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期限及付款方式 1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次月上旬与甲方核对上月送货单并结算货款,货款总额经双方确认 后,由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转账支付至乙方账 户。 3.乙方确认其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 账号: 【】 45 4.乙方收款账号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签订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甲方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协议期限内,乙方发生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之间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本协议期满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出具的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无息一次性退 回乙方账号。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每存在一次违反以下任一情形的违约行为的,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给予警告;乙方存在 两次违约行为(含同种类违约行为及不同种类违约行为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 乙方存在三次违约行为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 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损失: (1)商品在交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符合约定; (2)未按时、足额交货; (3)商品为三无产品; (4)短斤少两; (5)商品存在混杂昆虫、霉变等情形; (6)以次充好、以假乱真、降低商品质量; (7)所报基准价高于本文件所述大卖场或正规农贸市场的价格; 2.经查实因乙方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 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损失。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甲方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如台风、地震等不可预测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用 承担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4.本协议自甲、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46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 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8 投 标 文 件 (报价部分)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49 目 录 第一册:价格分册 1. 开标一览表 2. 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2.1优先类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3.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3.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4. 保证金缴交凭证 说明:上述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实际情况编制目录 50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 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投标报价 (折扣率) 项目供应期 投标保证金 (金额/提交 形式) 大米、冻品、鸡蛋、食用油、蔬 菜、豆制品、水产品、水果、调味 品及干货、鲜肉、饮品等 % 两年 合同一年一签 注:1.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以供现场唱标使用。 2.供货价 = 基准价 × 投标折扣率(%)。 3.基准价:基准价应符合同期的市场价格。具体由中标人报当期的市场价格,采购人进行审核后,确认当期基准价,基准价以采购 人审定的为准。采购人审核标准以厦门大卖场(永辉超市、麦德龙、大润发,特价商品除外)为参照,上述卖场未销售的则以正规农贸 市场的价格为参照。 投标人代表(签字): 51 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优先类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 包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一 1-1 ……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 (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优先类节能产品(非强制 类)、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 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 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 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强制节能产品、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若有) 53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54 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 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 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 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6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8 投 标 文 件 (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59 投标文件(资格、技术与商务) 索引 60 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情况索引表 一、投标人提供的部分 序号 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响应对应的页码 响应情况 及证明文件 备注 1 投标函 2 合格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 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 届满的继续有效) 4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有效复印件;或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5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 因疫情影响享受 缓缴或免缴税款 或社保资金须提 供如实情况说明 6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 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开业不足三年 的,承诺自开业 以来的记录 9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特别说明: 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具体如下: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61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 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 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 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 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 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⑦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 为准。 62 技术评分因素与投标响应情况对照表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投标文件 响应对应的页码 响应情况 及证明文件 商务评分因素与投标响应情况对照表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 投标文件 响应对应的页码 响应情况 及证明文件 63 目 录 第二册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函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4.1法人营业执照 4.2食品经营许可证 4.3财务状况.纳税证明.社保资金证明 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5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第二册 技术商务部分 1.投标响应说明一览表 2.投标响应清单 3.人员配备情况表 4.设施设备配备表 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经营(配送)方案 7.服务响应方案 8.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9.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10.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11.廉洁承诺书 12.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13.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说明:上述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实际情况编制目录 64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 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 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 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3 项所 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日 期: 年 月 日 -6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 标,提供采购文件“采购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 (合同包/品目号)中 (货物或服 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 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6-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 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资格证明材料见附后。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 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7-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该证照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食品经营许 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复印件,该证书真实有效。 现附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对于无法提供的证件材料情况说明如下: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上述所有证书均提供复印件,且需复印包括能说明合格的内容,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 -68- 财务状况、纳税证明、社保资金证明 (一)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有效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1、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1.3 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 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 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明 1.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1 投标截止时间前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1.2 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 保险凭据复印件。1.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 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书面声明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我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司承担责 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 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司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 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 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 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 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71-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日 ; ②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 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 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小组 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 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 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 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投 标人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 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2- 投标响应说明一览表 (按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 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详细说明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响应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成果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内容的名称、数量; 本清单应列明后续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内容名称、数量; 本清单应列明其它服务的名称、数量(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3- 人员配备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业年限 健康证 健康证编号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 主要工作 注:1.人员的社保缴交证明、健康证复印件。2.本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增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4- 设施设备(车辆)配备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施设备(车辆)名称 购置或租赁时间 数量 用途 注:1.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本表不够填写,可自行增页;3.格式仅供参考,投标 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拟格式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5- 类似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合同额 业主单位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 时间 1 2 3 …… 注:由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类似项目业绩清单表,并同时附上商务评分对投标人经验要求 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6- 经营(配送)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7- 服务响应方案 针对本招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提出详细具体的服务条款及保证。包括但不仅限于: 1.质量承诺.货源保障及供货时间保障措施; 2.不合格食品退换措施; 3.配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4.食品配送临时应急补货的响应时限和保障措施; 5.与所投合同包配送食材相匹配的冷藏、运输工具、保温设备、容器、包装物的配 备情况; 6.节假日、考评、检查、重要或大型活动、防洪防台风等期间的质量应对措施、响 应时间。 7.投标人应对本项目配备有加工场地且场地面积至少为 200平方米,并对其经营场 所(包含专业仓库.加工场所等)的情况进行说明。 8.投标人应对自有或签约的所投合同包配送食材的生产基地情况进行说明。 9.投标人应对服务本项目的专职配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说明。 10.投标人所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 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8- “★”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 投标响应情况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1 中标人须在每日早晨 7:3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 地点。 2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食材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 筛选及粗加工并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否则 采购人有权拒收。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因产品质量或与要求不 符,采购人提出退换的,中标人需无条件予以 包换、包退、包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随时可 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 件的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 4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商品)存在问题须进行 调换或补货的,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 小时内到达现场。 5 中标人须承诺保证配送工作全年无休。 以上★号条款为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及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79-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服务 名称 规格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响应对 应的页码 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对技术、质量、商务、服务、价格等逐条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采购文件 的要求。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80- 售后服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司参与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 ),如获中标,我 司保证按以下条款进行服务: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按合同约定被处罚,我方对此无异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1-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缴交中标咨询服务费承诺书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司组织的项目采购中投标(项目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采购文 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 中标咨询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 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82-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材料及退还申请书 致: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我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缴入贵司的 ________________ ( 开 户 行 ) , 参 加 贵 司 组 织 的 ( 编 号 :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第 合同包的投标活动,缴款凭证随本申 请书附上。 若我司未能中标,请贵司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5个工作日内将该投标保证金转入 我司账户。 若我司取得中标资格,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将采购合同副本送达贵司,并请贵司 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我司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账户如下: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粘贴处: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审批 主管: 财务: 经办: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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