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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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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2021年10月20日 15:3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5:36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3日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项目联系电话0594-2707788/1379961374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南大道10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先生13959557866/彭先生181590396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549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周13799613745/0594-27077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莆【诚】招202109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内容2:

原采购文件中B.技术项B6: 1、投标人配备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中具备政府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工三级或以上证书的得1分;2、具备政府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1分;3、具备政府机构颁发的农产品检验员得1分。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食品管理或食品检测专业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人份完整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证明材料须包含该人员的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单位用工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内容3:

原采购文件中B.技术项B7: 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送检食材(含蔬果类、水产类、肉禽类、蛋类、调味品、冻品类等)合格检测报告,提供6类及以上得满分,每少1类扣0.5分,满分3分。

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送检食材(含蔬果类、水产类、肉禽类、蛋类、调味品、冻品类等)合格检测报告,提供6类及以上得满分,每少1类扣0.5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权威部门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合格检测报告,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南大道1069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13959557866/彭先生1815903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549号二楼

联系方式:小周13799613745/0594-270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0594-2707788/1379961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