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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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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详情

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1】106号)、关于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2021】152号)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BZ0033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BZ00331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批复、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运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07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招标内容主要包含1幢综合楼和1幢盛大电力大楼。综合楼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256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921.7平方米,为地上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盛大电力大楼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157.61平方米,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局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大楼庭院附属工程。综合楼设计改造为超市、厨房、餐厅等功能区,需同时满足1200人就餐功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楼为超市,二楼、三楼为餐厅,包括2个后堂厨具、餐具、厨房设备及装饰和厨房消防系统、售卖窗口、超市货架、超市收银系统,食堂售卖系统、局部装饰、楼栋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及报装等,满足验收和使用功能的所有内容。盛大电力大楼设计改造为宾馆,需同时满足客房住宿260人,约170间客房,包厢若干个,需同时满足约100人就餐,自助早餐厅 1 个,需同时满足约100人就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改造工程,室外附属庭院景观道排、院区消防、门禁系统、停车位等设计改造工程;楼栋外墙立面设计改造装修工程;所有楼层的内部功能用房布局设计改造;楼顶屋面维修设计改造工程;楼栋门禁系统及电梯设计改造工程;楼栋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及报装;所有楼层的给排水、电气、用水、燃气、弱电及通信、监控、消防、暖通、热水器系统及地下室人防系统(若有)等设计改造采购工程;室外门头及亮化、标识标牌标线设计改造工程;空调、家具、家电、灯具、厨具、餐具、酒店运营管理系统、酒店运营用品、布草,窗帘,酒店用品杂件、酒管系统(客房、餐饮管理软件)、门锁、客房门禁系统、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品及设备等,满足验收和使用功能的所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附属景观、室内外装饰装修、幕墙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00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1年11月份,建设周期约30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止。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主要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在项

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为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至2021年11月04日下午17:30 。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市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北城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桑海峰

电 话:15051803524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方飞

电 话:0551-62721976 、0551-6272197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开标。。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下载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6218108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465808052500486-689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653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10月20日


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招标文件正文.pdf
1 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BZ0033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18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19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0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21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22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最低要求) .......................................... 23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24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25 2. 招标文件 .................................................................................................................. 30 3. 投标文件 .................................................................................................................. 31 4. 投标 ......................................................................................................................... 34 5. 开标 ......................................................................................................................... 35 6. 评标 ......................................................................................................................... 36 7. 合同授予 .................................................................................................................. 37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9 9. 纪律和监督............................................................................................................... 3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40 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价格法(一次平均)) .................................................................... 44 1. 评标方法 .................................................................................................................. 47 2. 评审标准 .................................................................................................................. 47 3 评标程序 ...................................................................................................................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2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 52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 55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 56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7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75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 75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 96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 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 服【2021】106 号)、关于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2021】 152 号)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下塘镇工业社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BZ00331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BZ00331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EPCO 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 步设计及批复、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运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6079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4000 万元。招标内容主要包含 1 幢综合楼和 1 幢盛大电力大楼。 综合楼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 256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2921.7 平方米, 为地上 5 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盛大电力大楼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约 66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157.61 平方米,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局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4 包括大楼庭院附属工程。综合楼设计改造为超市、厨房、餐厅等功能区,需同时满足 1200 人就 餐功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楼为超市,二楼、三楼为餐厅,包括 2 个后堂厨具、餐具、厨 房设备及装饰和厨房消防系统、售卖窗口、超市货架、超市收银系统,食堂售卖系统、局部装 饰、楼栋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及报装等,满足验收和使用功能的所有内容。盛大电力大楼设计改 造为宾馆,需同时满足客房住宿 260 人,约 170 间客房,包厢若干个,需同时满足约 100 人就 餐,自助早餐厅 1 个,需同时满足约 100 人就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改 造工程,室外附属庭院景观道排、院区消防、门禁系统、停车位等设计改造工程;楼栋外墙立 面设计改造装修工程;所有楼层的内部功能用房布局设计改造;楼顶屋面维修设计改造工程; 楼栋门禁系统及电梯设计改造工程;楼栋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及报装;所有楼层的给排水、电气、 用水、燃气、弱电及通信、监控、消防、暖通、热水器系统及地下室人防系统(若有)等设计 改造采购工程;室外门头及亮化、标识标牌标线设计改造工程;空调、家具、家电、灯具、厨 具、餐具、酒店运营管理系统、酒店运营用品、布草,窗帘,酒店用品杂件、酒管系统(客房、 餐饮管理软件)、门锁、客房门禁系统、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品及设备等,满足验收和使用 功能的所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附属景观、室 内外装饰装修、幕墙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000 万元。 2.8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份,建设周期约 300 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及质保期满回访合 格止。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 程监理服务费。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主要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在项 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 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11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为 6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 5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8:00 至 2021 年 11 月 04 日下午 17:30 。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 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 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节假日休息)拨打市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技术支持 6 热线: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 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 楼 6 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 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北城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桑海峰 电 话:15051803524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 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方飞 电 话:0551-62721976 、0551-6272197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 电子服务系统 7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 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 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 人无需现场参加开标。。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 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 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 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6218108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465808052500486-689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653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8 2021 年 10 月 20 日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 日期和建设周期 见招标公告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 算投资额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出资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EPCO 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 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批复、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 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运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6079 平方 米,项目总投资约 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 告。本项目主要为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在项目实施中 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 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 按合同约定执行。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1)资质要求:见附录 1 (2)业绩要求:见附录 2 (3)信誉要求:见附录 3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 4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 5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附录 6 (7)其他要求:见附录 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 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 形式:投标人有疑问时宜先联系本项目经办人员进行咨询, 咨询后确须提交相关疑问的,相关疑问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 交易平台提交。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 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 认。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 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 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3.2.3 报价方式 □总价:___ □单价:___ ?费率:___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1.5%。 □有,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第三类:□√ 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 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 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 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 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 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 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 核查权利。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 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 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 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即安徽合 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肥市公 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 规定内容办理。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 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 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 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 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 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 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 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3.4.4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1 监理大纲编制的特殊要 求 (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____/_____; (2)其他:____/_____。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文件中重点阐述。 3.7.4 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4.1.2 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 标记要求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 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 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5.2 开标程序 (3)解密时间:_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 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5)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 文件并进行评审。 多标段开标顺序 :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不少于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2 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是 □否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 通知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7.6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7.7.1 履约保证金 (1)形式: □√ 银行转账 □√ 银行电汇 □√ 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担保 □√ 保证保 险 (2)金额:中标金额的 2 % (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 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 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 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 予以认可。 (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 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 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5)担保提交: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否则,招标人将情况书面告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部门处理。 (6)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合肥北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405014658080000030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双凤支行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账户、账户、开户行等信息待确定中 标单位后由招标人自行提供给中标单位。 (7)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 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1.1 图纸获取说明 / 10.1.2 获取与查看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澄清及 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 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10.1.3 电子招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 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10.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2.1 投标所需资料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 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 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4)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显示的相关 信息不能满足评审需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 评审要求的直接证明材料。如需要通过查询验证的(如扫描 证书上的二维码等),投标人须自行查询验证,并将查询验 证后的相关信息或界面通过“其他材料”窗口上传,评标过 程中,评委会不作任何查询。 (5)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为准。 10.2.2 相关政策要求 1、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 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过程中编制各项监理报告至 业主方备案;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 水电气部门对接并协 调。 2、相关政策要求: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 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 〔2019〕1706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投标文件中无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3)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 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文件)。 10.3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 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 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 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 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 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 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 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 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10.4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 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23016476751000002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依照合 价服【2009】216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5 其他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 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 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 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 件的,执法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处理。 (3)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长丰县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 任: ①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 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 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 施信用惩戒; ②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 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 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 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③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 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 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④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 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⑤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 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 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异议提交方式(任选一种):①现场递交;②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递交。 10.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 款”和“委托人要求”等章节中 “委托人”和“监理人”, 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10.7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 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 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 审认可的: (1)拟任项目总监(如有):总监姓名和国家级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号; (2)拟任项目总监业绩(如有):项目名称; (3)投标人业绩(如有):项目名称; (4)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 金扫描件(如采用): 进行网上公示。 2.特别提示: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 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 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免责。 18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9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 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对于 消防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以下材料即可:由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 合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网址(如有)备查。 2. 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 审因素。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供能够完整或能充分 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举例说明: 如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日期”为评审因素的,某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中未明示合同签订日期 的,则该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0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 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1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 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2021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 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 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 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本项目不采用)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 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对于 消防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以下材料即可:由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 合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网址(如有)备查。 2. 业绩需在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 评审需要。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供能够完整或能充 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建设单位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举例说 明:如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日期”为评审因素的,某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中未明示合同签订 日期的,则该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证明材料。 3、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2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数 量 资历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须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其中房屋建筑工 程专业 1 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 人) 监理员 1 须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 / (人员岗位)的 / 证书(如要求)。 2、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总监外)的配备符合上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建设单位 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除项目总监外的其他人员证书扫描件。 3、上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投标人一旦中标,各类人员配额由中标人根据招 标文件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提供。 23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最低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用途 备注 注: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列表响应即可。如投标人未响应,将视为投 标无效。 24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25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 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 / / 26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工程咨询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 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 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 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 28 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29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 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费 用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 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30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31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 (1)投标函(含报价); (2)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32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 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 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3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 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 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监理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 34 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 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 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 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 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 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 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 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接收。 4.1.2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 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非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 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 35 4.2.2 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 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 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 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4.2.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 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 4.2.6 投标人在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 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 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 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 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 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36 5.2 开标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工作; (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 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 (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文件相应内容;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 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37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 38 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 示中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 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3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40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制定依据】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 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 20 号 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子招标投标】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 易系统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适用范围】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 政府采购、资产类项目。 【职责分工】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 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电子服务系统】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 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 子服务系统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 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电子交易系统】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 统。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 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 信息通道。 【交易主体信息库】第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合肥区域公共资源 交易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 【数字证书】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 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制作】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 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布】第十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 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42 【招标文件获取】第十一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 文件。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第十二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 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投标文件制作】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 软件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投标文件上传】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进行撤 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投标截止时间】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 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环节】第十六条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安徽合肥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磋商、 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 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记录开 标过程。 【解密特殊情形】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 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 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评标环节】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询标环节】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 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 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评标报告】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43 【结果公示】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 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中标通知书】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意外情况】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 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处理流程】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 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 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 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 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 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 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 按通知执行。 【规程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施行时间】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4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价格法(一次平均))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中标候选人顺序。 最多可中标段 数量 1 个 3.3(3) 评标价计算规则 (1)对获得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级情况 AAA 或 AA 的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按照折算比例 0.99 进行折算。 对未获得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级情况为 AAA 或 AA 的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不予折价计算。 (2)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 果的通知为准。如投标人同时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分 资质等级)”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资质等级)”结果中, 以投标人获得的较高信用等级为准(如某企业在“监理企业信用 评价结果(不分资质等级)”中信用等级为 AAA 级,同时在“监 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分资质等级)”中信用等级为 AA 级 或无评价级别,则本项计为 AAA 级)。 (3)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 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 符的,不予折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 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例:X 投标单位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 1%,其评价分级情况为 AAA 或 AA。其评标价为 0.99%,中标价仍为 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 变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情形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 行投标的情形 未出现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 不适用)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 容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 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不 适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 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46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2 项规定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投标人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偏差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证书颁发等单位提供的变 更说明 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 字迹清晰可辨 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 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未出现异常情形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 标的情形 47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 价(如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 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其它情形 (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 实质性条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格法(一次平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规定数量较高报 价和较低报价后,对其他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平均值计算并乘以 C 值得出有效值,并对通过商 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判断,投标函文字报价低于有效值的均判 为无效标,投标函文字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进行报价文件 评审,直至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如评标价相同的,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信用评价等级相同 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使用相同的总监理 工程师或主要人员投多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 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 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8 3 评标程序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确定有效值 对所有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按照 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 n 个较高投标函文字报价和 n 个较低投标函文字报价后,取其他投标 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设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的投标人数量为 X,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1)当 X≤5,n=0; (2)当 5<X≤10,n=1; (3)当 10<X≤20,n=2; (4)当 20<X≤30,n=3;以此类推。 3.确定有效值 平均值计算出后,乘以 C 值得出有效值。C 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 5, 根据余数对应取 C 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有效值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 生变化。 对应的 C 值 余数 C 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49 3.3 评标价确定 (1)评标价:对不低于有效值的投标函文字报价根据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对其投标函文字 报价进行折算,折算后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评标价(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据,最终中标价仍为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 (3)评标价规则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4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第 2.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4.3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 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0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1 3.7 评标结果 3.7.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 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7.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 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中标费率= 包括: 53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 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5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5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通用 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56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 投资三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 ①协助委托人主持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交底。 ②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监 理。 ③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劳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情况,以及保证质 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理,并向委托人提出监理意见。 ④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⑤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二)施工阶段 (1)控制工程质量: 1)隐蔽工程检查。应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参加检查签证。同时应对施 工工艺、劳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与工艺要求不符,监理人有权 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2)质量检查: ①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作出监理记录,并通知 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②检查工程材料:承包方应对成品、半成品、设备等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报告单和原材料 取样抽检,钢结构生产厂家的资质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有权 57 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③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发包合同,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对工 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的施工,按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验签证,参与钢结 构的抽样检验,以控制工程质量,并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④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试验结果作出评价。 ⑤监督施工单位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量评定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质量评定工作作出 综合评价。 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⑦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和定期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资 料的准确。 ⑧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日志本,对发生特大、 重大质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和返 工处理的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 ⑨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过程和技术复杂的过程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⑩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创优工作。 (2)工程进度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承包方下达的季度、年度施工计 划组织施工,每月向承包方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委托人。 (3)控制合同造价 1)按委托人制定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涉及投资变更的事项应先请示委托人 得到认可后方可下达变更指令,保证验工签定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做到不超验、 不漏验)。 2)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委托人报告。 3)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月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 后资料报委托人。 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 5)组织召开现场例会,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6)工程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及费用复核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报委托人,并承担复核审 查责任。 (4)变更设计 1)控制设计变更和项目变更。 58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4)协助委托人完成工程决算。 (三)工程保修监理: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在保修期间承包方仍应负责监理所 发生的质量问题。 (四)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工程情况报告:承包方每月 5 日前将是月工程形象进度、主要实物工程量施工质量情况、 安全情况、施工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书面报送委托人。 (2)验收报告:承包方在每月末办理验工计价后五日内,将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度与委托 人下达的计划进行对照,制度并附分析说明报委托人。 (3)隐蔽工程检查报告:承包方在每季末将隐蔽工程检查项数,监理工程师实际检查项数。 施工中质量检查情况,各种事件的试验报告单,到达工地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质量问 题的件数,验工计价台帐副本报送到委托人。 (4)工地发生大及重大质量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 及时报送质量事故报告,包括事故情况的描述、原因分析、处理过程及结果。 (5)变更设计月报:截止本月度批准的变更设计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抄送委托人。 (6)阶段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监理工作总结。 (五)监理工程师应把热情服务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实施监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其 专业技术特长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帮助施工单位提高技术业务和管理水平,攻克技术难点献计 献策。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建监[1995]737 号令);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6)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程; 7) 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 59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①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之间的协调 全权委托监理单位。 ②委托人(业主代表)的一切指令均应通过现场监理机构下达到承包商,不得越过监理单 位。凡委托人单独或直接下达给承包商的指令,现场监理机构均不予认可及计量。 ③工程质量认可、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项目总监未签字的,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④委托人(业主代表)不得授意监理单位对某承包商的变更请求进行批准或要求监理单位 同意某个承包商的变更申请。 ⑤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暂定价的材料或设备,采购时必须要有项目总监或专业工程师参与, 否则,项目总监对该部分不予计量支付。 ⑥委托人应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下达的暂停指令、整改通知、监 理通知或停工指令,承包商拒绝或不执行时,委托人应积极配合、要求承包商坚决执行,不得 助长承包商的野蛮施工行为。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 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经建设单位同意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执行通用条款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 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14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60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商定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 ,比例为: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每月按照施工合同范围内已完工程进度支付施工完成价款相应监理 费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范围内施工完成价款相应监理费的 80%, 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监理结算价款的 97%,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 经回访合格后支付完毕(无息)。监理合同价=4000 万元×中标费率。监理结算价 款=中标费率×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签字盖章后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 确定:本项目不采用 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本项目不采用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 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合肥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61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本项目不采用。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的限制条件: / 。 9. 补充条款: 9.1 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监理人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 责经营的负责人或本项目总监须持法人委托书、中标通知书与委托人联系,落实并签订合同, 逾期不签订合同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委托人给予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的处理。 9.2 进场通知及开工令签发要求 进场通知:现场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以委托人的 书面通知为准),向承包单位下达书面进场通知,通知应明确要求开工准备工作完成的最迟时 限及准备工作应达到的标准。 开工令签发要求:现场监理机构收到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经审定符合招标文件及投 标书约定的,其中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的,监理人应向 委托人提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已进场在位的书面确认函,确认函经委托人盖章确认后,立 即向承包单位下达开工令。 9.3 监理人提出更换现场监理机构成员的 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除因身体健康等不可抗拒原因不得更换。如因其他原因监理人 提出更换的,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备案,更换项目总监的,处罚 5 万元/人次;更换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处罚 1 万元/人次。更换后的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机 构人员不得低于监理人投标时所报人员专业、资质等级、技术水平和相应业绩要求。委托人如 因上述人员的不称职或不作为行为,认为有必要更换的,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 更好的调整,同时对相应人员的处罚标准参照上述执行。监理人重新委派的相应人员仍应不低 62 于投标时的相应要求。项目总监姓名必须在施工现场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9.4 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出勤、在岗履约情况监督 委托人将对项目总监进行严格考核,项目总监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工程实施期间,每月 在现场天数不少于 24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在约定的在岗出勤天数外,项目总监离开施工现 场的,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经委托人批准并存档备查。如委托人在日常巡 查中,只要发现项目总监不在岗又无书面请假备案手续的,无论是在出勤天数内还是出勤以外 的,一律视同不在岗和不能履约承诺。发现 1 次,罚款 2 万元,发现 2 次的,罚款 4 万元;出 现连续三次不在岗等情节严重的不良履约行为的,委托人可立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 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未能按照投标承诺尽职尽责的,每人次处罚 1 万元,并给予书 面警告。连续发现 3 次的,除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外,委托人可直接要求限期调换项目总监或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并可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其不良履约行为进行网上公开 曝光。监理人须在一周内调换不低于投标承诺的人员到岗。如在限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调换的, 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服务合同,没收履约担保,委托人只按已完工程量的 50%支付监理费用, 清除出场,引进新的监理人。 9.5 需要委托人批准后才能行使的权利: 涉及增加合同价格的设计变更最终指令 工程变更单价、数量的最终核定权 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价最终核定权 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天数确定权 9.6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委托人后,监理人应监督承包单位应在 30 日内向监理人提交完整的竣 工结算资料,监理人应在 20 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给委托人(或使用单位),监理 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初步审查结论负责。委托人在项目审计期间积极协助。 附录 9.7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①监理人不得在招投标中出借资质证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进行投标活动。 合同签订时如发现监理人出借资质证书,挂靠投标中标的,委托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部门,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②监理人中标后不得转让监理业务,如发现中标后转让监理业务的,委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履约担保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③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成立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及检测设备,委托人如发现人 员和设备不满足监理项目需要的,责令改正,因此影响工程施工的,除承担承包商因此造成的 索赔外,还应赔偿招标的损失及按期带来的收益。 63 ④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取得上岗证书,如发现现场人员无相应资格的,视同 该岗位缺岗。 ⑤监理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下达整改指令的,如 听之任之,每发现 1 次,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合同价款 2%的违约金。发现 2 次的,还应通知监理 人更换项目总监或相关的专业工程师。 ⑥如因监理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竣工的,每延期 1 天,还应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合同价款 1%的违 约金。因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验收不合格须返工的,按返工金额 10% 的金额扣除违约金。 对委托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应依据施工合同,合理测算变更价格。对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应 视具体事项及实际变更的必要性认真对待,对承包商仅从方便施工的角度提出变更的 ,一律不 得批准。对变更涉及投资变化的,审核应有依据,理由充分,价格合理且保持与中标时的同等 价格水平。如发现监理人在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内容确定等方面不合理或弄虚作假的,或在变 更价款的确定、竣工决算等方面存在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按照对等数额从监理费中扣除,不足 部分另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其他处罚。对凡因监理人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除赔偿损失外,还应依法追究监理人法律责任。 ⑦因监理人责任造成变更的,由监理人自行承担,累计造成工程变更超过合同额 10%的,追 加扣除监理人 20%的监理费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处罚。性质恶劣的,驱逐出长丰建筑市场。监理人与其他单位相互串通,采取弄虚作假 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⑧监理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监理人须全额赔偿。 附件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件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件 C:廉政协议 附件 D: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 E: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64 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A-2 设计阶段: 。 A-3 保修阶段: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65 附录 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66 附件 C: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下称甲方) 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 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 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 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 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 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 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 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 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67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 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 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 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 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 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 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乙方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3 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 (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 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 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 定意见。 68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69 附件 D: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为 (项目名称)监理 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应监理人申请,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签订 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 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70 附件 E: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范; 二、严格按工程进度及监理工作情况配备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监 理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理; 四、发现施工过程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 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认真对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停工令,并及时报 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五、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调查、处理事故等监理责任; 六、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71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前注: 1.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招 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 定方式联系交易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EPCO 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 设计及批复、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运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6079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4000 万元。招标内容主要包含 1 幢综合楼和 1 幢盛大电力大楼。综合楼 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 256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2921.7 平方米,为地 上 5 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盛大电力大楼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约 66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157.61 平方米,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局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包 括大楼庭院附属工程。综合楼设计改造为超市、厨房、餐厅等功能区,需同时满足 1200 人就餐 功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楼为超市,二楼、三楼为餐厅,包括 2 个后堂厨具、餐具、厨房 设备及装饰和厨房消防系统、售卖窗口、超市货架、超市收银系统,食堂售卖系统、局部装饰、 楼栋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及报装等,满足验收和使用功能的所有内容。盛大电力大楼设计改造为 宾馆,需同时满足客房住宿 260 人,约 170 间客房,包厢若干个,需同时满足约 100 人就餐, 自助早餐厅 1 个,需同时满足约 100 人就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改造工 程,室外附属庭院景观道排、院区消防、门禁系统、停车位等设计改造工程;楼栋外墙立面设 计改造装修工程;所有楼层的内部功能用房布局设计改造;楼顶屋面维修设计改造工程;楼栋 门禁系统及电梯设计改造工程;楼栋供水供电供气施工及报装;所有楼层的给排水、电气、用 水、燃气、弱电及通信、监控、消防、暖通、热水器系统及地下室人防系统(若有)等设计改 造采购工程;室外门头及亮化、标识标牌标线设计改造工程;空调、家具、家电、灯具、厨具、 72 餐具、酒店运营管理系统、酒店运营用品、布草,窗帘,酒店用品杂件、酒管系统(客房、餐 饮管理软件)、门锁、客房门禁系统、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品及设备等,满足验收和使用功 能的所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附属景观、室内 外装饰装修、幕墙等。 2、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前图纸 审核、交底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3、工程施工监理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前及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 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配套安装、装饰及所有附属工程均在本次监理范围内)。在项目实施中如 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 按合同约定执行。 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有关说明,工程施工图纸请投标人自行联 系招标人查阅。 4、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 以具体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 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6、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 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 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 制、等全过程服务。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规定。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 术。 3、各投标人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其内容须详尽。 73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经验、身体健康、年龄 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 6、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项目总监必须常驻现场,工程施工 期间,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出勤率为 100%,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 出场。 7、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 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 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8、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 执业资格 专业 岗位 人员配额 国家级注册监理 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总监 1 人 国家级注册监理 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总监代表 1 人 国家级注册监理 工程师或监理工 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具有监理员岗位 证书 / 监理员 1 人 以上所有人员一律不允许外聘、返聘,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合计 6 人 74 人员配备通则: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 2、投标人人员的配备符合本表要求。投标时仅须提供项目总监姓名及 证书扫描件,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 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 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工程项 目多,需按标准增加人员)。 9、对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过程监理工作需要 的办公设备和基本检测工具。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综合费率报价。投标报价要求以 4000 万为计算基础进行报价(假如:本项 目的工程施工审计价为 3000万元,中标人的投标费率为 1%,则本项目的监理结算价为 30万元)。 中标金额=签约合同价=4000 万元*中标费率。 2.投标人投标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请投标人谨慎报价。中标后不得 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造价、调整价格。 3.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所投服务成本,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 综合总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7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6 目 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六)投标人信誉情况 七、监理大纲 八、 信用评价等级承诺(如有) 九、其他资料 7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 程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 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工程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监理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 段的主要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和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 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 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 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 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78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7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0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81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 下简称本项目)的监理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监理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 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 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 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 成员二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工作;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82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83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同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 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三类电子保函形式,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 (标段编号)的 (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 在此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84 (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 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 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 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 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85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 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86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8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 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 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 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 88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9 (三)总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0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 1.本表应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录 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 料。 91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的要求对应填写,未列入的仪器设备 须自行增加,招标人不支付增加仪器设备而产生的费用。 92 (六)投标人信誉情况 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3 七、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监理工程概况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4、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7、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8、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9、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10、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1、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94 八、 信用评价等级承诺(如有) 致:(招标人)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无误且真实有效,否则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序号 获得评价级别(AAA 或 AA) 评价等级出处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专业 (不分资质等级/分资 质等级) 1 **年(第*次)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 备注: 1. 投标人按照要求自行提供信用评价承诺。 2. “评价类别”栏由投标人自行选填“不分资质等级”或“分资质等级”。 3.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 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95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 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96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97 一、投标函 二、其他资料 9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文件,在考察工程现场后,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 值税税率为 ),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单价(其中,增值 税税率为 ), ?愿意以 %的投标费率, □愿意以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总报价(定价),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监理。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 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99 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对照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明与实 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最低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 定标 7.5 中标通知 7.6 中标结果公示 7.7履约保证金 7.8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价格法(一次平均))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3.3评标价确定 3.4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5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四、总监理工程师 五、签约酬金 六、期限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①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之间的协调全权委托监理单位。 ②委托人(业主代表)的一切指令均应通过现场监理机构下达到承包商,不得越过监理单位。凡委托人单独或直接下达给承包商的指令,现场监理机构均不予认可及计量。 ③工程质量认可、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项目总监未签字的,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④委托人(业主代表)不得授意监理单位对某承包商的变更请求进行批准或要求监理单位同意某个承包商的变更申请。 ⑤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暂定价的材料或设备,采购时必须要有项目总监或专业工程师参与,否则,项目总监对该部分不予计量支付。 ⑥委托人应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下达的暂停指令、整改通知、监理通知或停工指令,承包商拒绝或不执行时,委托人应积极配合、要求承包商坚决执行,不得助长承包商的野蛮施工行为。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附件C:廉政协议 附件D:履约保证金格式 年 月 日 附件E: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 信用评价等级承诺(如有)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 2021-10-20T17:41:45+0800 1页(261,139) 041@Z111111111111111@长丰县项目负责人3@00000001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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