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LBZC2021-G3-00012-DZSJ)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认为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预公示内容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或排他性等问题,可于2021年10月25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如需要提交意见函,则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2-4778765;联系人:万勇
联系地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人民路西121号)
附件: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LBZC2021-G3-00012-DZSJ)预公示内容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 日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
2、意见递交方式: /
3、意见接收机构: /
4、联系人: 万勇
5、联系电话: 0772-4778765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
五、注意事项:
/
附件信息:
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pdf
501.8 KB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LBZC2021-G3-00012-DZSJ
招 标 单 位:来宾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1 年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3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2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LBZC2021-G3-00012-DZSJ)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来宾)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月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ZC2021-G3-00012-DZSJ
项目名称: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元整(¥4620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元整(¥4620000.00 元)
采购需求: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账号及密
码或企业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
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
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
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
后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
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00 秒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服务中心 3楼),投标人逾
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西?来宾)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宾市公安局
地址:来宾市翠屏路西 199 号
联系人:傅启安,联系电话:1889789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人民路西 121 号
联系方式:0772-4778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勇 联系电话:0772-4778765
4.监督部门
名称: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4235317
2021 年 月 日
5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
一、配送说明
1、由于人数和就餐人数是动态数据,最终以供货的实际数据结算。
2、资金来源:年初财政预算拨款。
3、供货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供货品种及质量标准及要求
供货品种:米、油;生鲜肉、冻品类;大宗蔬菜、配料类。当供货需要时,所有商品按折扣
率进行报价;看守所要求供应商所提供商品不在下表中所列商品时,其报价的折扣率应等于或小
于本标投标的综合折扣率,折扣率报价详见商务要求表及报价明细表。
1、米油类
类别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及要求
米油类
1
大米(标准二等
以上)
(1)组织形态和色泽:米粒晶莹透亮,光泽度好,粒型短
粗,垩白粒率小,垩白度小,视觉感官好。
(2)滋味和气味:蒸煮时饭有清香味,米饭饭粒晶莹,口
感绵软有弹性,饭味清香适口、香味持久,米饭冷后不硬
且有光泽,口感好。
(3)理化指标:出糙率≥80%,精米率≥70%,整精米率≥
65%。垩白粒率小于 28%,垩白度小于 5%,长宽比 1.5 至 1.7:
1;直链淀粉含量为 13.0%至 18.0%,胶稠度≥66mm,精米
中蛋白质含量<9.0%,各种重金属及农药残留量不能超标,
每批次产品都具有国家检验合格证明。
(4)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
相关规定。
(5)产品执行 GB/1354-2009。
(6)以上;标准二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 1/3 的
占 75%以上。
(7)晚粳米。
2 食用调和油 参考品牌:中粮、北大荒、金龙鱼等同等次品牌
2、生鲜肉、冻品类
6
类别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及要求
生鲜肉类
1
猪前腿肉
猪后腿肉
猪精瘦肉
(1)具有生猪屠宰证书或屠宰标志牌的合格产品。
(2)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纤维清晰,有坚
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
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熟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
团聚于表面。
(3)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瘦肉精不得检出。
(4)供货时提供本批次经检疫或检验合格报告证明,否则
取消配送资格。
2 鸡肉
(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来自非疫区,其饲养过程符合
NY5035、NY5036、NY5037 和 NY/T5038 的要求,并经检疫、
检验合格。
(2)屠宰加工:活鸡屠宰应按照 NY467 的要求,经检疫、
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任何化学合成的
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屠宰场地符合相关要求。
(3)感官指标:按照 GB16869 规定执行。
(4)提供本批次经检疫或检验合格报告证明,否则取消配
送资格。
(5)规格:白条鸡、开膛上等。
(6)品种:三黄肉鸡。
4 鸡蛋
(1)为生鲜鸡蛋,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实行检查部门
备案制;鸡蛋必须是新生产 1 个星期以内。
(2)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红色或橙
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
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3)白皮鸡蛋。
(4)必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否则取消配送资
格。
5 冻品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甲醛不得超标。
(3)必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取消供货资格
3、大宗蔬菜、配料类
类别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大宗蔬菜
类 1
时令蔬菜、干
货、蒜苗、蒜头、
葱花、生姜
(1)蔬菜基地种植的大宗产品,不能是零星收购的产品。
(2)蔬菜类瓜果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无公害、无农药残留、
无腐烂、无变色、无变质,保证当天采摘当天配送,符合卫
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7
(3)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
(4)每批产品必须注明产地及产地种植人信息,以便入库登
记备查。
配料类
2 酱油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非转基因食品制
造。
(2)产品执行 GB/18186,保质期 18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必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 味精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GB/T8697,保质期 24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必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4 鸡精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SB/T10371,保质期 20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5 料酒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GB/T10781.3 或 GB/T16289,保质期 20 个月及
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4)酒精度:35%以上(含 35%以上)。
6 醋品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2)产品执行 GB/18187,保质期 20 个月及以上。
(3)产品具有 QS 生产许可标准认证。
7 食盐 碘盐,具有正规厂家生产合格证的食用盐。
4、采购数量约:
序号 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米 公斤 326400
2 蔬菜 公斤 326400
3 肉 公斤 30600
4 蛋或虾 公斤 24480
5 豆制品 公斤 24480
6 油 公斤 13440
7 盐 吨 5
8
8 酱油 公斤 10200
三、项目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
1
订货及交货
方式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食品名称、品牌、规格质量要求、数量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食堂。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
合。因供应商未及时送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全部责任。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有关规定,完全符
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并提供相关票据及相应食品的资质材料。如发现安全卫生
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立即退货,供应商应做到及时调换,由食品安全卫生问
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供应商负担全部责任。
3、无论采购人所购买的食品数量多少,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人送货。
4、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5、供应商必须固定专人长期送货,不得随意更换或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
员送货。(固定送货人的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等复印件及相关工作人员身
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交采购人备案。)
6、禁止以下食品送入采购人食堂,如有发现此类产品送入食堂,采购方除
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质或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
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
(6)三无食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示不能进入餐饮市场的食品。
(7)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
交货时间和
地点
交货时间:
1.一般供货要求: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列出一份第二天需要采购的货品采购清单交
给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食品送达看守所食堂时间为每天上午
7:00—8:00。供应商延误交货时间造成采购单位不能按时提供人员就餐,供应商向采购单
位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
2.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 1 小时之内完成
当次现场供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如临时口头订货,供应商在
送货时有权要求采购人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或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3.供应商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
同。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9
3
对供应商的
其他要求
1.要有合格的仓储和配送人、车,厂房里配置冷冻,冷藏库,配送车;配菜
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需要的
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2.供应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
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供应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产品
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各所保存,相关部
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采购企业不认真执行,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
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从严处罚。
4.供货方必须确保送货车辆的清洁卫生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由供货
商负全责。如供货质量达不到要求,无条件退货。
4
食品原料供
货价格
1、采购食材的基准价以三大平价超市(大洋百货、新民超市、裕达超市)
同等品牌、同等质量的食品价格(除活动价外)为基准,采购单位每个月专人
询价一次作为本月的基准价,供货商供货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如果出现
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浮不超过 5%的,供货商不得提价;如遇所供食品基准价上浮
超过 5%时,供货商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待采购单位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属实
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调整进货价。若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和价格达
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品种不能满足看守所要求,或者服务不能满足看守所要
求的,采购单位可单方终止供货商供货。
2、投标人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以折扣率进行报价。
3、备注:折扣率以百分比计,如某供应商报价的折扣率为 78%,即供货价
格=基准价×78%
5
食品安全要
求
采购企业为各所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企业必
须提供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必须达到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采购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
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者经营许可证. 、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
照复印件。
2.采购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
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3.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
求的食品入校。
6
原料的接收
查验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
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
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看守所会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
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
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看守所拒收。
3.接受有关部门检查,需要检验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因商品不合格造成的
损失由供货商负全责。
10
7
付款方式、时
间及条件
1. 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月结方式,供应商所供食品经看守所验收、使用
确认无质量和安全问题,双方于次月 15 日前对账完毕并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
具所有供货货物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按月结算,次月 30 日前付清货款(特殊
情况除外),食品货款直接拨付至供应商的账户。
2. 供货方不按照结算要求提供凭证的,不予结算付款。由于用餐人员人
数和就餐人数是动态数据,最终以供货的实际种类及数量进行结算。
8
供应商的退
出机制
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
供应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
与来宾市看守所食堂食材定点配送资格采购和投标。
(1)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
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
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
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采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
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
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至
验收合格。
(3)如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品种要求或质量要求或价格折扣率高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一经发现两家供应商串通哄抬报价折扣率的,采购人
可以绕开供应商直接与其他供应商采购所需商品,直至上述情况不存在为止。
(4)产品价格高于本市及周边地区的同期市场批发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
)的;擅自更换采购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的;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
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的,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9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10 其他说明
(1)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本所用餐人员食
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货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采购单位并立即解除合同,停止供货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
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2)供应商供应食品若出现三无产品、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或替代产品
、超过保质期限产品、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等情况的,采购单位给予每次处
罚1000元。供应商若出现因供应食品质量问题等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
单位取消供应商的食品配送权,同时承担相关责任。供货商在中标后有转让中
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3)食材配送车辆进入看守所要服从看守所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备注:以上全部商务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LBZC2021-G3-00012-DZSJ
2
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
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服务类”规定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
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对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
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子
账号中,如下: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
[ ]
[ ]
注:1.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
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
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
4.支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元整(¥4620000.00 元)。
5 现场踏勘:无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
容的,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
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
招标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份。
1、投标文件装订:资信/商务标文件装订成一本、报价文件及技术标文件按顺序合订成
一本投标文件。
12
2、投标文件包封:正副本全部密封在一个内包封的投标文件袋(盒、箱),其中《开标
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文件袋(盒、箱)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
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年×月× 日×时×分前
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
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服务中心 3 楼),逾期送达
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1 年 月 日上午 10 时整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服务中心 3 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
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备查);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会。
10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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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
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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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退投标保证金流程:
(1)无论以何种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退回到
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项目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于公示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核表所填的相关银行信息退还给投标
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
(2)《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填写,请投标人自行准备保证金
缴纳复印件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内容包括:交款单位名称、缴纳金额
缴纳时间、单位银行账号、单位银行开户行、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填写的相关信息如
有错漏,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4)中标单位需提供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合同一份致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来宾分公司。
13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14 采购资金来源:年初财政预算拨款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60 天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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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LBZC2021-G3-00012-DZSJ)项目招标、投标、评标、
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
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
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
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
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取消中标人
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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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具
体计算时间如下: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如不按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属于虚假、恶意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将驳回质疑,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
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
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否则视为认可有关条款。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
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
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
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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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信/商务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保证金足额按时缴纳凭据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4)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
▲(7)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8)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如参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来宾市没有固定办公机构的投标人,
必须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日内设置经工商注册的固定办公机构,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终
止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提供复
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
免税证明》复印件;
▲(10)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由投
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注:▲部分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可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
3、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表;
▲(2)商务响应表;
▲(3)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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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拟);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
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采用投标价格为以折扣率进行报价,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
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本项目设有上限价,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上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将不予
接收。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按照招标公告第十项内容执行,过期不予受理,逾期自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退还。
4、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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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
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将资信/商务标文件装订成一本、报价文件及技术标文件按顺序合订成一本投标文件,正本 1份,
副本 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
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文件的包封:
(1)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密封在一个内包封的投标文件袋(盒、箱),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应单独用文件袋(盒、箱)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在×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 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凭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递交,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
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①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②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3.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
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
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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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装订或密封的,或开标会上检查资料不完善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如实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
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
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如有)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
价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服务中心3
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投标保
证金汇款单(原件备查),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
会议。如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开标会检查的证件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处理。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主持人宣布由采购人代表和监督检查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材料完整性(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单位授权
委托书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和文件的密封性;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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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量;
6、唱标;
7、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
采购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共 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
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
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
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
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
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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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
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标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
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
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采购使用单位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情况上报
给监督部门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招标采购使用单位与中标
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投标应以折扣率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服务类”规定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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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对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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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会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可由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依法组成,成员人数应为 5 人以上单
数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
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到评标
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评分办法
(一)价格分(20 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
额=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之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10%);
(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
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5)以有效投标人最低折扣率进行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20 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有效投标人最低折扣率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20 分
有效某投标人折扣率
投标人声明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真实的、充分的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
会审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否则投标价格不予扣除。
(二) 技术分(满 70 分)
(1)服务方案承诺(满分 15 分)
评委根据采购文件服务承诺要求,按响应文件的服务方案实际内容进行打分,由各评委按照
分档标准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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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5分):供应商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较少,且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
良好(10 分):供应商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
预案比较多,且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
优秀(15 分):供应商制定并实施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
预案齐全和完善,合理性和可行性程度强的;
(2)项目开展供货价格管控方案(满分 1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开展供货价格管控方案按响应文件的实际内容进行打分,由各评
委按照分档技术标准单独打分。
一般(5分):供货价格管控严谨度一般,且对市场价格动态熟悉度一般;
良好(10 分):供货价格管控严谨度良好,且对市场价格动态熟悉度良好,渠道多样性合理;
优秀(15 分):供货价格管控严谨度、对市场价格动态熟悉度掌握极好,渠道多样且优质。
(3)组织供货设备、人员及技术配备(满分 10 分)
一档(3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车辆、人员配备不少于 4人(含 4人)内
检员及检测设备,提出了基本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较简单的。
二档(6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车辆、人员配备不少于 7人(含 7人)内
检员及检测设备,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且方案较全面的。
三档(10 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车辆、人员配备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内检员及检测设备,提出了先进、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且方案完善的。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的实际内容,按照评分办法分档标准单独打分。
(4)应急预案方案(满分 10 分)
一档(3分):提出的应急预案一般、简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6分):提出的应急预案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三档(10 分):提出的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的实际内容,按照评分办法分档标准单独打分。
(5)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案(满分 10 分)
一档(3 分):有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描述不完整、不详细。
二档(6 分):针对食品安全知识有培训内部从业人员,描述规范、可行性。
三档(10 分):针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详细、完整,可行性高,具备日常培训记录、有
定期进行培训、培训后有考核等级记录、制定有完整培训计划、详细载明培训方式,详细、具体,
可行性强。
(6)配送方案(满分 10 分)
24
一档(3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卫生控制等方面一般、简单。
二档(6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卫生、保鲜控制等方面方案详细,运输时
间安排,方案可行、科学合理的。
三档(10 分):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措施优秀,
配备详细的运输路线、时间、人员并有详细方案,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操作性
强的。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的实际内容,按照评分办法分档标准单独打分。
(三) 业绩分(满 10 分)
2018 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配送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 10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复印件为准)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三、综合得分 =(一)+(二)+(三)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采购单位应
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
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
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项目名称 数量 食材类别
折扣率
(%)
备注
来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
食堂食材配送
1 项
大米、食用油类、鲜肉类、冻品类、大
宗蔬菜类、配料类等
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第二条 价格标准
1.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以来宾市内三大平
价超市的同批次食品原材料市场价格作参考依据,并且下浮优惠;结算价格按双方审定后的基准
价×折扣率为准,保持相对稳定。
2.若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过原双方审定价格的 5%),由甲乙双方
重新商定审定价格。
第三条 配送期限及地点
1.配送服务期限:二年,即从 2021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止。
2.配送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各食堂要求堆放整齐。
3.配送时间:
第四条 验收
1.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食材,并未提供该批次质量自检报告,甲方有
权拒绝接收。
2.乙方将食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的食堂负责人、保管员或验收员等专人依据
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收,并核对数量、价格。甲方对符合要求
的给予签收,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及数量不足等问题,甲方将不予签
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菜类等影响食堂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食材
乙方必须在 1小时内补齐,其他类食材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齐。
3.现场验收后,甲方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如在使用过程中发
现食材存在其他问题的,乙方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换货。
4.乙方必须在甲方进行现场验收时提交该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鲜肉类必
26
须提供该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屠宰证明及肉品检验合格证;蔬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必须
提供该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进行验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月结方式,供应商所供食品经看守所验
收、使用确认无质量和安全问题,双方于次月 15 日前对账完毕并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所有供
货货物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按月结算,次月 30 日前付清货款(特殊情况除外),食品货款直接
拨付至供应商的账户。
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
负责。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转账方式提供的,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七个
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以保函方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合同履行期限。
第七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2.乙方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
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
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乙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所产
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内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
理。
6.食品质保期: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
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7.乙方配送车辆必须是食材配送专用车辆,有固定司机,证件齐全,配送车辆运输过程产生
的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需要紧急送货时,甲方能够随叫随到,乙方能够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给予配送保障。
8.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将
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的,限期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
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10%违约金并赔偿
27
甲方经济损失。
4.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致食物
中毒等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有下列行为并经查实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
保证金。
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②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原材料
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③因配送的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④食品配送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且情节较为
严重的;
⑤配送的食品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品种规格、价格及数量等与采购人的要求不符的,并不及
时退换的;
⑥存在不止一次的严重缺斤短两行为的。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1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
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
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8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
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组成及相互关系
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履行
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
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招标答疑);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合同文件。
3、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
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乙方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
内容为准。
4、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
最新签署的为准。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
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乙方有更高、更严格要求
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
5、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
最新签署的为准。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份,乙方 份。(可根据需要
另增加)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
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9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0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3、保修期责任:
/
4、其他具体事项:
/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
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
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等(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
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
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
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
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
验收小组
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
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封面格式
1.1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33
1.2 投标文件外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2. 资信/商务文件目录
(一)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保证金足额按时缴纳凭据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4)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
▲(7)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8)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如参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来宾市没有固定办公机构的投标人,
必须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日内设置经工商注册的固定办公机构,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否则采购人有权终
止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提供复
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
免税证明》复印件;
▲(10)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由投
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35
1.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 标 声 明 书
致:来宾市公安局: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
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 咨询服
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 。
4. 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我方资质、营业状况以及人员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 项有:
5. 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 律责任
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36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字或盖章):
37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来宾市公安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 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 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
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所在部门职务: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38
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致:来宾市公安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没有下列行为:
(1)在开标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3)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履行合同,造成严重后果;
(4)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5)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申请人参与竞争;
(6)与其他人串通投标;
(7)恶意投诉;
(8)向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
(9)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0)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相关部门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11)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我公司已清楚并愿接受,如有上述行为之一时,将不予退还我公司投标保证金,
并报招投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一至三年内禁止我 公司参与投标,并处以招标金额
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取消投标资格,处以招标金额千
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 管部门依法吊销我公司营业执照;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 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9
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40
(二)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开标一览表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来宾市公安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含资信/
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文档(U 盘)一份。据此函,签字
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
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
关渠道和要求。
2.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日(自然日)。
4. 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单位: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1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项 目 名 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说明: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或盖章,否则无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折扣率
(%)
1
来宾市看守所在
押人员食堂食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
求一览表”中要求完成的
所有内容
投标折扣率(%):__________%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此折扣率仅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
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基准价以采购人结合三大平价超市(大洋百货、新民超市、裕达超市)同等
品牌、同等质量的食品价格(除活动价外)为基准价格或其他渠道询到的市场价而定,实行周报价制。结
算单价=采购人所定的价格(基准价)×折扣率。结算价款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
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
绝。如果供应商所填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相比较有存在漏项的状况且在评审时被接受,则将被认为该遗漏
项目已包含在报价中,中标人在服务时应严格按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完整提供,不得要求招标人对其漏报
的款项追加支付货款。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5.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
储、配送、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42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密封):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在×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43
开标一览表(格式)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
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此表请单独装信封放入投标文件袋,信封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折扣率
(%)
1
来宾市看守所在
押人员食堂食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
求一览表”中要求完成的
所有内容
投标折扣率(%):__________%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此折扣率仅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
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基准价以采购人结合三大平价超市(大洋百货、新民超市、裕达超市)同等
品牌、同等质量的食品价格(除活动价外)为基准价格或其他渠道询到的市场价而定,实行周报价制。结
算单价=采购人所定的价格(基准价)×折扣率。结算价款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
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
绝。如果供应商所填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相比较有存在漏项的状况且在评审时被接受,则将被认为该遗漏
项目已包含在报价中,中标人在服务时应严格按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完整提供,不得要求招标人对其漏报
的款项追加支付货款。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5.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
储、配送、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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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文件目录:
▲(1)技术响应表;
▲(2)商务响应表;
▲(3)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
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45
技术响应表
项号 标的的名称 技术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中的“质量标准及要
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
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
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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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偏离表
项号 标的的名称 商务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中的“商务要求”逐
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商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商务需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
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
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米油类
2、生鲜肉、冻品类
3、大宗蔬菜、配料类
4、采购数量约:
三、项目商务要求
(6)三无食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示不能进入餐饮市场的食品。
4.供货方必须确保送货车辆的清洁卫生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由供货商负全责。如供货质量达不到要求,无
1、采购食材的基准价以三大平价超市(大洋百货、新民超市、裕达超市)同等品牌、同等质量的食品价格(除活
2、投标人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以折扣率进行报价。
3、备注:折扣率以百分比计,如某供应商报价的折扣率为78%,即供货价格=基准价×78%
(3)如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品种要求或质量要求或价格折扣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一经发现两家
备注:以上全部商务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一) 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五)投标费用
(八)特别说明:
(九)质疑和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信/商务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保证金足额按时缴纳凭据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办
▲(4)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8)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如参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来宾市没有固定办公机构的投标人,必须
(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可自拟)。
3、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表;
▲(2)商务响应表;
▲(3)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要求一览表》的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填写,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三)投标报价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四、开标
五、评标
六、评标结果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招标采购使用单位与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封面格式
1.1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月日
1.2 投标文件外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投标保证金足额按时缴纳凭据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办
▲(4)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8)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如参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来宾市没有固定办公机构的投标人,必须
(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密封):
开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