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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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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浍水路小学食堂服务外包

招标详情

肥东县浍水路小学食堂服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肥东县浍水路小学食堂服务外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09点00分前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DDFZ00240
项目名称:肥东县浍水路小学食堂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肥东县浍水路小学食堂服务外包,本项目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首次服务期限为一年。经考评合格,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1日08:00至2021年10月28日17:30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点00分
2.开标地点: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四层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沿河东路53号

联系人:音波

电 话:0551-67711544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

联系人:刘骝

电 话:0551-62520515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财政局

地 址:肥东县龙泉路8号肥东县人民政府8号楼

电 话:0551-67721625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00240.pdf 00240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无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首次服务期限为一年。经考评合格,甲乙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 二、项目概况 1、 学校规模:肥东县浍水路小学位于浍水路与桥头集路交口东南侧,总投资约31500万 元,规划占地62.59亩,总建筑面积约46114m?。学校响应政府文件精神向中标方不收取租赁费用,中标方需微利经营确保伙食质量。 2、中标方按约定餐标向校方 1000余 位师生供餐,以刷卡形式就餐。营养午餐10元标准:1主荤、1半荤、1素菜,米饭不限量,每餐提供免费汤。 3、承包期间,经营水、电、燃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按时结付水、电、燃气费,按本地市场价收取。 4、承包人不允许分包,转包或由他人挂靠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5、学校食堂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经营,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 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校的监督,落实约定的要求。 6、学校负责全面监管,承包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需工作人员全部由承包人自主安排,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承包人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若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伤害,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而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8、学校提供厨具设备,投标人可查看现场确认。承包期间承包人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校方和承包人协商处理。 9、所供应的菜肴必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三分之一的品种。 10、中标方提供的师生餐标准:营养午餐10元标准:1主荤、1半荤、1素菜,米饭不限量,每餐提供免费汤。每天餐菜谱不重复。每周菜谱提前报学校备案。 ①荤、素菜按市场价核算,保证质优价廉,营养卫生。高中低档菜肴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以中、低档菜为主,中、低档菜不低于所有品种的 2/3)。 ②饭、粥一律用优质大米,每斤米蒸饭成品应在 2.0 斤左右,米蒸成饭的价格不得高于米价的 30%。每斤干面的成品馒头不得多于 l.4 斤(米、面粉价波动较大时,经学校批准,可适当调价)。 ③其他熟食成品质量、数量不低于市场标准,价格不高于市场标准。若承包人违反约定,如饭菜数量少、质量差、温度低、不卫生,校方有权给予经营者处罚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④严禁使用转基因产品。 11、中标方所购买的食材应该由正规企业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学校有权对中标方所使用的食材进行检查。 12、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校方予以协调。涉及到的各种税、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3、餐厅的改造和设备添置应在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 14、中标单位可自行将食堂设计、装修,以利经营(报校方备案),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合同终止时须保留重新设计及装修部分,维持现状移交给校方,且校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15、经营期间学校每月底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70 分(含 7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每低一分处罚壹百元人民币(测评分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 16、餐厅下水道堵塞由中标单位疏通,费用自理。如出现下水满溢污染校园现象,发现一例罚款经营单位贰仟元人民币。 注:本项目为定价招标。中标单位无需向采购人缴纳管理费用,投标人无需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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