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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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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监狱2021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1-10-2114:00

招标详情

一、采购编号:HNRQ-2021-CG-059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2021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许昌亨源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与智慧大道交汇处亨源通世纪广场

3.中标金额:18780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采购需求及内容:干调类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并包含配送(具体数量、品种、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2.质量要求:干调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且无霉变霉烂、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粉状调料无板结、粘连现象;颗粒状调料及干货应干爽、外形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霉烂及杂质,色泽正常。

3.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送达。

4.质保期:剩余保质期大于6个月。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彩云、焦显芹、朱进忠、王振宇、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费2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河南省许昌监狱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908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明鸿路西南角国信广场26楼南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58618


附件下载.doc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HNRQ-2021-CG-059 采购人:河南省许昌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15 第四章 评标办法...................................................................................18 第五章 采购清单...................................................................................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 二、采购编号:HNRQ-2021-CG-059 三、项目预算金额:2200000 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内容:干调类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并包含配送(具体数量、品种、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2. 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3. 质量要求:干调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且无霉变霉烂、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严 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粉状调料无板结、粘连现象;颗粒状调料及干货应干爽、外形整齐、均匀、 完整、无虫蛀、霉烂及杂质,色泽正常。 4. 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 5. 质保期:剩余保质期大于 6 个月。 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 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供应商,从成立年份算起(2021 年及以后成 立的无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证明的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新成立的公 司附最新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注:查询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 起,如果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 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方式: (1)营业执照;(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 流通许可证);(3)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需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或法 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hnrqzz@163.com),审核通 过后通过该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3. 采购文件出售: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9 号广发大厦 12 楼 1201 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9 号广发大厦 12 楼 1201 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许昌监狱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908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明鸿路西南角国信广场 26 楼南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58618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 采购编号:HNRQ-2021-CG-059 2 采购人 采 购 人:河南省许昌监狱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9083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明鸿路西南角国信广场 26 楼南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58618 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 2200000 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6 采购内容 干调类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并包含配送(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7 供应商资格要 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 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供 应商,从成立年份算起(2021 年及以后成立的无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 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的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 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新成立的公司附最新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5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注:查询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如果由于“信 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 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 图); 3.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 品流通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是否允许分标 段投标 否 10 现场勘察 无 11 投标书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12 采购文件的澄 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人如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 或者修改的,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出,并发布在本 次采购公告的同一媒体上,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并及时查看。该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质量要求 干调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且无霉变霉烂、无虫蛀无异味无 杂质,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粉状调料无板结、粘连现象;颗粒状调料及干 货应干爽、外形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霉烂及杂质,色泽正常。 14 交货期 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 15 质保期 剩余保质期大于 6 个月。 16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投标文件的制 作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 复印件。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版 U 盘 壹 份。 3、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要求及格式”中要求制 作,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在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投标文件封套上须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等。 温馨提示:为节约成本,建议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6 18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9 号广发大厦 12 楼 1201 开标室 19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技术、经济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 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3名 2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向采购人缴纳总合同金额的 1%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 履行期间,如无违反合同情况,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交纳形式:按采购人要求。 23 中标结果公告 期限 1个工作日 24 采购代理服务 费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件收取。 25 付款方式 按双方合同约定 26 其他 投标产品中如有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 合下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内,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提供 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节能清单所在页等证明材料)。 27 同义词语 采购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理解:“采购人”与“甲方”含意相同;“投标人”与 “供应商与“乙方”含意相同;“采购代理机构”与“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28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的,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 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采购文 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 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7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采购项目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100%。 1.2.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的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采购项目的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8 采购人澄清。 1.10.3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 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见评标办法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条款; (4)评标办法; (5)采购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 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 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 己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 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 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9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规格偏差表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评审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声明函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 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 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 3.2.3 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 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3.2.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3.2.5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3.2.6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 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标。 3.2.7 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 币产生影响。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0 组成部分。按规定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第六章未给定格式的应按 相关要求编写。其中,投标函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编制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 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均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 成册并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其他装订方式。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 4.1.2 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和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 项的要求签字。采购人收 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1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人另外单独提交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盖章身份证复印件,人证相符, 准时签到。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并签字确认。 (5)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采购人没有义务 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 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2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 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 保。中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 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8.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 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3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投诉。 10.其他 A、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豫财购[2013]14 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本项 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中型企业 2%-3% (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C、《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强制节能产品,应当采购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如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优 先采购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 认证的产品。 E、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 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 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 F、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 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4 G、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H、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 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I、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 同 书 (货物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6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 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乙方必须依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将上述有效 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货物: 品名 规格 厂家 单位 单价 金额 合计金额(元): ¥ 3、乙方向甲方供应干调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有效期间,价格不 予调高,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调整供货价的同时出示调价批文。乙方供应给甲 方附件外干调类食品,供应价格也应不高于市场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货等费用。 4、合同金额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 元 5、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有所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有关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 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无效。 6.质量标准 ①因食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干调的剩余保质期大于 6 个月。 7、交货时间及地点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7 ①、乙方交货时间:自收到甲方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 ②、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③、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8、验收 ①、甲方查验所配送干调货物时,包装及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清单计划查验时,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 货物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货物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货物后 5 个工作日内验收。 9、付款方式: 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及将开具的发票送达采购人后,经审核清单符合要求核对无误后,次月 10 日前转账 或电汇将货款付清。 10、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 5‰的违约金。 ③.一个月内,超过 2 次以上无故不按时送货则视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其供货合同 ④.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⑤.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给相应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 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11、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 法院起诉。 12、其他 本合同共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21 年__月__日至 2021 年__月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 格 性 评 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供应商,从成立年份 算起(2021 年及以后成立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有相关证明或承诺 社保税收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 明的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社保部 门开具的票据,新成立的公司附最新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格式自拟); 信用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 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 据截图;(注:查询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如果由于“信用中 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许可证明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1.2 符 合 性 评 审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质量要求 干调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且无霉变霉烂、无 虫蛀无异味无杂质,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粉状调料无板结、 粘连现象;颗粒状调料及干货应干爽、外形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蛀、霉烂及杂质,色泽正常。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19 交货期 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 质保期 剩余保质期大于 6 个月。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0 综合评分标准表(10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分值构成(100 分) 投标报价:30 分 商务部分:20 分 技术部分:45 分 其 他:5分 2 报价得分(30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政府采购政策: 中型企业价格给予 3%的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价格均给予 6%的 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 商务部 分(20) 经营业绩(6 分)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最多得 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日 期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用(3 分) 提供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 信用等级证书,AAA 得 3 分;AA 得 2 分;A得 1分;A 以下等级不得分。 (0-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扫描件。 企业实力(11 分) 1.同时具备办公用房、仓库、冷库的,得 5 分。 2.有配送车辆和冷链运输车辆的,每辆车得 2分,最多 6 分。 注:1.提供现场照片;2.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所有权为本公司)。 技 术 部 分 ( 45 分) 质量保障(10 分) 投标货物质量保障体系及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内容分三档打分,优 7-10 分;良 4-7 分;一般 0-4 分。 售后服务(14 分) (1)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如响应时间、服务范围、 应急处理方案)0-8 分。 (2)售后服务方案;0-6 分。 配送服务(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配送快捷程度、节假日照常配送,分三档计分,优 4-6 分, 良 2-4 分,一般 1-2 分。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1 供货方案(10 分) (1)供货方案完整、思路清晰(0-5 分) (2)人员、送货车辆及所需设施配备情况(0-5 分) 应急保障措施 (5分) 应急保障措施考虑周全、高效、可行,优于项目要求的,得 5 分; 一般、可靠、有效,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3 分; 缺乏针对性和可靠、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 1分; 其他(5 分) 投标文件完整性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完整性评分在 1-5 分打分。 注:若以上各项有缺项或漏项的,则缺项或漏项的评审项目按 0 分计。 第一条 本办法仅适用本次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 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 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反不正当竞 争的原则。 第五条 评标基本程序: 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 标记、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 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资格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7)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或低于成本但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8) 不接受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的; 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详细评审: 1.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 投标报价按本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其得分。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2 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附件规定的方法汇总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并按最终综合得分 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名。 3、上述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如实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六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 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 平均值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委评分可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 评分高低顺序,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3 第五章 采购清单 序 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单项报价 (元) 单项控制 价(元) 数量 合计(元) 1 花生米 1*25kg kg 15 14000 2 食盐 1*20 包/1kg 400g/袋 1.5 25000 3 酱油 1*4*5L 5L/壶 13.5 2000 4 味精 1*10*908g 908g/袋 12.5 5000 5 十三香 1*20*227g 227g/袋 13.5 12000 6 酵母 1*20*500g 500g/包 9.5 10000 7 陈醋 1*6*2.2L 2.2L/壶 12.5 1000 8 料酒 1*4*5L 5L/壶 12.5 1000 9 豆瓣酱 1*6.5kg 6kg/桶 42 800 10 番茄酱 1*12*850g 3kg/桶 35 900 11 干辣椒 1*25kg kg 30 800 12 辣椒面 1*25kg kg 30 900 13 花椒 1*25kg kg 100 800 14 八角 1*25kg kg 90 800 15 淀粉 1*25kg kg 4 3000 16 白糖 1*50kg kg 8 2500 17 海带 1*7.5kg kg 18 2000 18 木耳 1*12.5kg kg 40 2000 19 干黄花菜 1*6kg kg 50 500 20 胡辣汤料 kg 70 400 21 胡椒粉 kg 70 400 22 面筋 1*10kg kg 10 1503 23 豆丝 1*5kg kg 12 5000 24 粉条 1*15kg kg 12 30000 25 孜然粉 kg 40 100 26 鸡精 1*10*908g 908g/袋 18 1400 27 小米 1*25kg kg 12.5 8000 28 绿豆 1*25kg kg 11 8000 29 麻椒 kg 96 80 30 麦仁 kg 3.8 5000 31 蜜枣 kg 11 990 32 玉米糁 kg 4 8000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4 33 黄豆 kg 6.5 8000 34 咸菜 4.5kg/件 37 1500 35 火锅料 400g/袋 12 500 36 牛肉丸 kg 25 3000 37 腐竹 kg 22 500 38 芝麻 kg 25 200 39 干虾米 kg 40 300 40 豆腐乳 5kg/桶 70 2000 41 红豆 kg 14 400 总计(元) 注(具体采购需求): 1.干调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且无霉变霉烂、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严禁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粉状调料无板结、粘连现象;颗粒状调料及干货应干爽、外形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 霉烂及杂质,色泽正常;剩余保质期大于 6个月。 2.包装运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识清晰,外包装清洁无破损,无污染。 3.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超过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6 目 录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规格偏差表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评审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声明函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7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含公开采购和转为其他采购方式)投标,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无转让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8 2.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文 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 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愿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 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RMB¥: 元)。 (2)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我们同意本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 止日止。 (4) 我们愿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 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 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 我们承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 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29 3.报价表 (1)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 采购编号 HNRQ-2021-CG-059 投标报价(元)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RMB¥: 元) 质量要求 干调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且无霉变霉烂、无虫蛀无异味无杂 质,严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粉状调料无板结、粘连现象;颗粒状调料及干货 应干爽、外形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霉烂及杂质,色泽正常。 交货期 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起 24 小时内送达。 质保期 剩余保质期大于 6个月。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其他声明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总报价一致。 2、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表为唱标用,加盖公章有效。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0 (2)分项报价表 注:该表按第五章“采购清单”格式内容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1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采购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 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 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2 5.资格审查资料 包含但不限于: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供应商,从成立年份算起(2021 年及以后成立的无需 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证明的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新成立的公司附最新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注:查询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如果由于“信 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3 附表 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4 附表 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主要设备:如配送车辆、工具等) 序 号 名称 数量 用途 备注 1 2 3 ... … … … …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5 6.技术规格偏差表 注:如有偏差技术规格需对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进行如实填写,如无偏离标注“无 偏离”或不提供。 内 容 名 称 或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偏差 偏离说明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6 商务条款偏差表 注:商务条款有偏差如实填写,无偏离请标注“无偏离”或不提供。 内容名称 或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偏差 偏离说明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7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 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 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8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评审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 他材料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39 9、声明函 9.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本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40 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河南省许昌监狱 2021 年狱内配餐中心用干调项目采购文件 41 9.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分标段投标 否 现场勘察 无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采购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 3.报价表 4.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评审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声明函 2021-09-30T10:18:06+0800 1页(317,45) 91410105MA450WXN4T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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