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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21日 15:4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

采购单位重庆市长康监狱
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5: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预算金额¥3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伟
项目联系电话023-65775919
采购单位重庆市长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街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伟 023-65775919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蕾023-81622120
附件:
附件17.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docx

项目概况

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L21A065

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21年10月2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重庆市长康监狱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街38号

联系方式:董伟 023-65775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联系方式:张蕾023-81622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伟

电 话: 023-65775919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 目 号:FL21A065

磋商项目编号:CKCG2021032

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



采 购 人:重庆市长康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 4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4 -

二、资金来源 - 4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4 -

四、磋商有关说明 - 5 -

五、保证金递交 - 5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6 -

七、其它有关规定 - 6 -

八、联系方式 - 7 -

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 8 -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8 -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 11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2 -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 12 -

二、报价要求 - 12 -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 13 -

四、安全责任 - 13 -

五、付款方式 - 13 -

六、应急响应 - 14 -

七、 知识产权 - 14 -

八、其他 - 14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 采购终止 - 15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5 -

二、评审标准 - 18 -

三、无效响应 - 19 -

四、采购终止 - 20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21 -

一、磋商费用 - 21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 -

三、磋商要求 - 21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22 -

五、成交通知 - 23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23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24 -

八、签订合同 - 25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30 -

一、经济部分 - 31 -

二、服务部分 - 33 -

三、商务部分 - 35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37 -

五、其他资料 - 43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名称)重庆市长康监狱的委托,对重庆市长康监狱罪犯配餐中心蔬菜采购(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最高浮动比例

预算金额(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定价结算原则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网站(http://www.cqnync.cn/marketsta)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九龙坡太慈农贸市场蔬菜类一栏中公布的所有品目






100%

38

0.76

1

本项目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网站上(http://www.cqnync.cn/marketsta)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九龙坡太慈农贸市场公示的蔬菜类当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三每个单品公布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为次月基准单价,次月基准单价乘以中标百分比为该品名次月结算单价。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单位自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 2021年1021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02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1021日-2021年1029日17:0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递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06545419@qq.com(邮箱)。

户 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岸青龙路支行

账  号:5005 0110 2131 0000 0187

3.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现场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1日北京时间10: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11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递交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请打至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磋商开始时间。

户 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渝中支行

账 号:693213593

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批注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将会被扣除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手续费补偿采购代理机构的税务损失。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后将会原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件至代购代理机构公司退款。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长康监狱

联系人: 董伟

电 话: 023-65775919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街3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蕾 姚倩

电 话:023-81622120 18315295836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3-15室


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序号

品目名称

质量验收标准

备注

01

白萝卜

圆或白,无明显泥土、底部无根须、头部无茎及叶子、新鲜、无空心、无经布、无腐烂、短截的,单个重量不低于0.5KG。

所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02

土豆

无明显泥土,单个直径不小于4CM、无青皮、无芽、新鲜、无腐烂、干净。

03

莲白

底部无根须、青色的边叶剐干净、无烂黄叶子、无烂心、无开花、冲苔新鲜、包得紧,单个重量不低于1KG。

04

大白菜

底部无根须、头部无青叶子、没有空心、冲苔、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05

小白菜

底部无根须、边叶剐干净、无黄叶子、没有开花、冲苔、新鲜、无烂、无稻草捆的。

06

平菇

新鲜,色泽正常,无水侵泡。

07

番茄

单个直径不小于4CM、无青皮、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08

大葱

单根直径不小于1CM,葱白部分较长、较硬,新鲜,无黄、烂叶。

09

小葱

长而均匀、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3CM,没有冻伤和烂叶。

10

蒜苗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11

莴笋头

新鲜,色泽正常,无腐烂变质。

12

嫩南瓜

新鲜、颜色呈青色,直径不大于20CM。无烂心。

13

苦瓜

新鲜、颜色呈白色或青色,个较硬,直径不小于5CM。无烂心。

14

莴笋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笋杆无黄叶子、没有空心、冲苔、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15

豇豆

细长饱满,不空心、不烂、新鲜、无生虫。

16

蒜苔

色泽新鲜,苔茎挺直,无腐烂变质现象。

17

黄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无腐烂变质现象。。

18

青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没有冲苔和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19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有白霜或光泽,蔬菜脆甜。

20

南瓜

老,单个直径不小于10-15CM、单个重量不低于1KG、新鲜、无开裂、无大面积震伤、无腐烂变质现象。嫩,单个直径不大于15CM、单个重量高于1KG、不黄、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21

茄子

头部无茎及叶子、不烂、新鲜、没有生虫、无厚皮、无空心,单个重量高于0.3KG。

22

芋儿

无明显泥土、头部无茎、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23

菜头

底部无根须、头部无茎和叶子、没有空心、冲苔、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单个重量高于0.25KG。

24

儿菜

底部无根须、头部无茎和叶子、没有空心、冲苔、无腐烂变质现象,单个重量高于0.25KG。

25

芹菜

棵大、杆长、节稀,根茎折断无筋,无烂心,无黄叶。

26

洋葱

饱满、无烂皮,色泽正常,单个直径不小于6 CM

27

丝瓜

长而直,新鲜、绿色,直径不小于6 CM,长度不小于20 CM,无筋须。

28

仔姜

个大、金黄色、无芽、无腐烂。

29

身长个大、鲜亮、无烂皮、无色变、酒味。

30

胡萝卜

无明显泥土、头部无茎及叶子、单根长不小于8 CM、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31

冬瓜

单个直径不小于15CM、单个重量低于2.5KG、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32

青椒

无茎、无虫、无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33

小米椒

无茎、无虫、无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34

二青条

无茎、无虫、无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34

红萝卜

干净,底部无根须、头部无茎及叶子、新鲜、无空心、无经布、无腐烂、短截的,单个重量不低于0.3KG。

35

地瓜

无明显泥土,单个直径不小于10CM、无芽、新鲜、无腐烂。

36

付子瓜

色泽亮丽,个硬,直径不小于6CM,无烂心。

37

油麦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无冲苔和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计量为蔬菜净重。

38

生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无黄叶、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39

瓢儿白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没有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40

空心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没有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41

红苕

无明显泥土,单个直径不小于4CM、无芽、新鲜、无腐烂。

42

杏鲍菇

新鲜,色泽正常,无水侵泡,无腐败变质现象。

43

木耳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没有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44

花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没有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45

水白菜

无明显泥土、没有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46

菠菜

底部无明显泥土、无根须、没有黄叶子、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47

鲜香菇

新鲜,色泽正常,无水侵泡,无腐烂。

48

金针菇

新鲜,色泽正常,无水侵泡,无腐败变质现象

49

韭菜

长而均匀、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3CM,无烂叶。

50

绿豆芽

色泽新鲜豆芽挺直,无腐烂变质现象。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关境内生产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新鲜,不能有腐烂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外观严重受损的货物。具体质量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品目,按照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三)每月所需货品具体数量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实际数量误差不得超过采购人通知数量的5%,一经出现,多余部分按退货处理,差的部分当天必须无条件补齐。

(四)在重大疫情期间需要进行供货服务时,中标方应主动配合采购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配送人员的相关证实材料。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照重庆市长康监狱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月开据的供货单(包含品种、数量、质量要求),按要求准时送达重庆市长康监狱指定位置(每周一、三、五配送);零星采购任务在工作时间内5小时按照重庆市长康监狱要求送达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重庆市长康监狱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康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三)配送方式: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专车负责配送。

(四)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无条件的组织合格产品进行补充、补齐,不得影响采购人单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参照第三篇规格、质量要求)

2.货物送达后,甲方实地抽查检验货物,如发现有不新鲜,腐烂,变质及外观严重受损和三无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在抽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而当天使用过程中发现上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提供合格的蔬菜检验报告(如产地证明、绿色无公害证明),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按违约予以处理。

4.按重量计量货物,以货物净重方式计量结算。货物净重一律不包含外包装、冰袋等外物。

5.若发生质量争议,甲方可不予收货,并立即通知乙方到场抽样并将样品送到相关检测部门检验,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用根据质检部门收费标准由乙方支付,并作退货处理,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检测费用根据质检部门收费标准由甲方支付。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网站上(http://www.cqnync.cn/marketsta)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公示的蔬菜类每个品名在当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三每个单品公布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为次月基准单价,次月基准单价乘以中标百分比为该品名次月结算单价。

(二)因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网上无所需品名的以重庆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http://www.cqnync.cn/marketsta)-九龙坡太慈农贸市场以相同原则确定基准价,由双方共同议价确定,如都无此品名,则通过市场询价双方协商确定。

(三)若采购人在本项目成交当月需要进行供货、结算的,则以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当天,按照前两条规定计算出的价格作为结算价。

(四)供应商报价适用于蔬菜类一栏中所有品目,结算时进行同比下浮。

(五)若周三为法定节日,计价时间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六)本次报价须为折扣价,折后结算价包括所有的原材料的食材价、食材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费、人工费、服装费、仓储费、通讯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提供合格的蔬菜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地证明、绿色无公害证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新鲜,不能有腐烂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外观严重受损的货物。(物资规格详见附件)

四、安全责任

(一)在加工、搬运、运输等全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安全责任。

(二)送货管理:成交供应商送货应安排专人专车,驾驶员(送货人员)限男性、疫情防控期间提供14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时间随采购方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后期若需更换人员或车辆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若服务周期内更换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成交供应商送货按采购人进出监狱大门有关规定,主动出示证件,接受安全检查;按要求停放车辆,主动接受民警的管理,不得擅自超越指定区域,严禁携带违禁品进入监管区域,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违反监管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视情节给予一次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供货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影响采购人管理,造成监管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民警违规违纪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付货款并没收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四)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五)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采购人按实际情况拟定。

六、应急响应

如遇甲方有重大活动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按需求及时供货。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在未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以采购人主张为主。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附件(1)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