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XQ2021-73(NBITC-202110864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910000
最高限价(元):9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人员数量配置:本项目总人数不低于12人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进驻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0131
质疑联系人:訾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87356230
质疑联系人:陈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873562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 真:/
联系人 :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3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定稿).doc
445.6K
国内公开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ZWXQ2021-73(NBITC-202110864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采 购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
编制日期:2021年10月
温馨提醒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应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68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3
第四章 合同样本 23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29
第六章 商务条款 37
第七章 附件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XQ2021-73(NBITC-202110864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910000
最高限价(元):9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人员数量配置:本项目总人数不低于12人。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进驻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采购人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0131
质疑联系人:訾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87356230
质疑联系人:陈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873562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真:/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物业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的义务。
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伙食住宿、员工体检费、人员装备、人员装备、办公设备、消耗品、保洁用品费用(设备及耗材)、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服装及服装洗涤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执行期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等政策因素变动情况。在合同执行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工会大病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数。合同执行期间如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平均最低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时,仅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调整(第一年合同不作调整),其中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平均最低工资调整,工资调整部分费用由采购人负责;税金及社会保障金等其它费用调整,税金及社会保障金等其它费用调整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质量,认为按招标文件人员配置仍不能达到“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增派工作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但费用不另行增加。如果由于采购人要求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而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或减少的,合同金额采购人将按实际人数根据综合单价调整相应费用,调整范围不超过10%(含10%)。
4、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
5、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6、投标文件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7、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
1、投标文件的组成:
A、资格文件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A3、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A4、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A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B、商务和技术文件
B1、投标函;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B4、商务条款响应表;
B5、实施方案;
B6、服务承诺;
B7、人员配置情况;
B8、工具等情况;
B9、应急能力;
B10、疫情防控;
B11、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B12、节能管理;
B13、服务优势及合理化建议;
B14、体系证书;
B15、信用等级;
B16、业绩;
B1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B1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C、报价文件
C1、开标一览表;
C2、分项报价表;
C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
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采购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除《资格文件》须按规定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外,其他采购文件中标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或盖章)的,只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
(2)项目编号: HZWXQ2021-73(NBITC-202110864G) ;
(3)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
(5)在 年 月 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市慈溪市兴慈一路296号),联系方式:许老师0574-89388844。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14684153@qq.com),以便交易中心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开标
1、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
(1)宣布开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
(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
(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十三、评标
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四、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
▲十六、预算价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标项1:91.0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八、特别说明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6、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本次评标将对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十八条第1、2、3款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如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次评标将对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十八条第1、2、3款要求的小微企业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委员会
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
三、评标程序
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确定中标供应商
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的澄清
4.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4.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4.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6.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
2 |
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提供“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中任意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中任意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
1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 |
提供“投标书”。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 |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标项1:91.0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提供“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
4 |
在合同执行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工会大病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数。 |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6 |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 |
7 |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
8 |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
9 |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采购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10 |
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序号4-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
附表3: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项目编号:HZWXQ2021-73(NBITC-202110864G)
供应商 分值 |
|||
---|---|---|---|
技术分 75分 |
实施方案(25分) |
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人员岗位配置方案、与采购人需求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评议(8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8-4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2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2-0分。 |
8 |
2、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安保服务方案、人员岗位配置方案、与采购人需求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评议(12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12-8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8-4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4-0分。 |
12 |
||
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方案、人员岗位配置方案、与采购人需求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评议(5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3-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
5 |
||
服务承诺 (12分) |
4、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监督性进行评议(12分): (1)服务人员月考勤率的方案及保障措施(4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监督性,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2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或可操作性不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2)服务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发放到位的方案及保障措施(4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监督性,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2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或可操作性不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3)服务人员月更换率的方案及保障措施(4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监督性,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2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或可操作性不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
12 |
|
主要人员 配置情况 (5分) |
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进行评议(5分): 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单位的在职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主管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员工。 在职员工认定标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1年7月——2021年9月期间,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在职员工的以下各项均不得分。 (1)项目主管年龄45周岁及以下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主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厨师长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认定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得分。 |
5 |
|
工具等情况 (6分) |
6、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为服务人员配置的保洁工具、易耗品、消杀用品、服装及装备情况进行评议(6分): 数量充足,设计美观,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6-3分; 数量基本保证,设计可行,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3-1分; 数量不够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
6 |
|
应急能力 (6分) |
7、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应急能力保障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议(6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6-3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3-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或可行性不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
6 |
|
疫情防控 (6分) |
8、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疫情防控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议(6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6-3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3-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或可行性不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
6 |
|
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6分) |
9、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规范、奖惩措施、员工考核办法进行评议(6分): 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6-3分; 设置、职责基本合理、明确,但存在一定问题的得3-1分; 设置或职责有欠缺的得1-0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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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 (6分) |
10、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节能降耗管理方案是否有效进行评议(6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6-3分; 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3-1分; 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 |
6 |
|
服务优势及合理化建议(3分) |
11、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服务优势内容及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3分): 具有优势,建议合理、可行的得3-2分; 具有一定的优势,建议也基本可行的得2-1分; 优势不明显或建议有欠缺的得1-0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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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15分 |
体系证书 (6分) |
12、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体系证书(6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4)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具有食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6)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得分。) |
6 |
信用等级 (5分) |
13、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5分):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 连续2年获得地区最高级别得5分,获得1年地区最高级别得3分,连续2年获得地区次高级别得2分,其他情况得1分。无级别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得分。) |
5 |
|
业绩(4分) |
14、业绩(4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综合物业(单个合同中至少须同时包含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内容)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同一个业主的合同,不累计得分,补充合同不计入业绩。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户证明书2加盖供应商公章,用户证明书2格式见附件;以上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得分。) |
4 |
|
价格分 1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或小微企业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值(2%)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 |
10 |
|
总分 |
100 |
注:1、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3、本表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均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本表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5、本表中对于缺项或该项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可以对该项作零分处理。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采购人):_ 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成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委托管理事项和服务期限
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仅做如下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甲方发出的“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庵东派出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阐述之相关内容。
服务期限具体日期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
(1)本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
(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
(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6)双方来函。
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三、合同金额
子包:
序号 |
岗位名称 |
配置人数(人)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小计(元/年) |
---|---|---|---|---|
1 |
项目主管 |
1 |
||
2 |
保安员 |
5 |
||
3 |
保洁员 |
2 |
||
4 |
主厨 |
1 |
||
5 |
帮厨 |
1 |
||
6 |
洗杂工 |
2 |
||
合同金额 |
¥ 元/年 |
注:
1、合同金额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伙食住宿、员工体检费、人员装备、人员装备、办公设备、消耗品、保洁用品费用(设备及耗材)、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服装及服装洗涤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2、乙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合同执行期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等政策因素变动情况。在合同执行期间,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工会大病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数。合同执行期间如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平均最低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时,仅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调整(第一年合同不作调整),其中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平均最低工资调整,工资调整部分费用由甲方负责;税金及社会保障金等其它费用调整,税金及社会保障金等其它费用调整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根据实际服务质量,认为按招标文件人员配置仍不能达到“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派工作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但费用不另行增加。如果由于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而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或减少的,合同金额甲方将按实际人数根据综合单价调整相应费用,调整范围不超过10%(含10%)。
4、乙方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甲方将不予单独支付。
四、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
其他费用:合同生效后每季度结束后支付一次,根据实际进驻人数计算,经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交考核报告及有效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后15日内予以支付,支付时扣除当次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
实际支付费用≤预付款时,不予支付;实际支付费用>预付款时,按季度支付超出预付款部分的金额。
2、结算费用=∑综合单价×配置人数×月数-当次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
五、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在支付预付款前提交。合同期满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各类执行计划、方案、措施;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5)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工作餐;
(6)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临时加班,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加班费用按相应的班数支付:1个人1个班的费用=本合同金额/12/365(未满4小时的按半个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班计算)。
(7)对乙方不称职或严重失职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有权检查乙方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考勤、考核等事项;
(9)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管理用房;
(10)负责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甲方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考核标准;
(11)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足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补足的,甲方有权在结算费用中予以扣除;
(12)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核减物业岗位数量,对物业保障力量进行优化组合,费用按合同岗位人员单价核计。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管理服务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服务活动;
(2)乙方应按照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要求安排各岗位人数,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处理;
(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7)乙方对食堂所有的食品制作安全负完全责任;
(8)接受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9)乙方对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生产安全、意外安全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应根据现行劳动法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乙方与员工的劳务等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所有人员,必须穿着由乙方提供的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以便识别,乙方服装须经甲方认可;
(12)乙方应在每月月初提供当月服务人员花名册,每月月底提供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清单供甲方核对;
(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日常节能工作;
(14)对本项目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交接工作;
(16)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物业服务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17)接受甲方制定的物业服务考核制度的约束,其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正常支付和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七、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委托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2)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或有严重违约行为;
(3)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6)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情形的。
2、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甲方保留因此而终止合同的权利。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支付合同款时在合同款中扣除。
5、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项目主管),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因实施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羁押或判刑外不允许更换;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时,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每更换一次违约金标准:5万元/人.次,违约金由甲方在款项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赔偿。
6、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服务人员月考勤率未达到其承诺的,每次扣5000元,且甲方按实际到岗人数予以支付费用。
7、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服务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发放到位未达到其承诺的,每次扣5000元,且甲方按乙方实际产生费用予以支付费用。
8、其他违约情形:
(1)乙方服务态度或者服务不满意被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1000元。
(2)乙方人员缺岗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人次扣1000元。
(3)乙方未按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要求配置人员服装、装备的,或配置的服装、装备质量、数量不能满足日常需要的,每次扣5000元。
(4)乙方未确保投标承诺的人员到位,或人员素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每人次扣5000元。
(5)乙方人员更换,未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的,每次扣5000元。一个年度内超过三次未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的,加扣20000元。
(6)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的,每人次扣500元。
(7)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清单、在职职工花名册和作业人员分布表,每次扣5000元。
9、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的考核办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
11、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计算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款项支付中直接扣除:
(1)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经双方协商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不计复利)支付利息。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有效,甲乙各持二份,一份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应当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不同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总体管理要求
供应商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确保相对稳定,服务人员要在岗在位,各尽其责,保证符合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
二、物业内容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庵宗公路399号。
2、物业概况:庵东派出所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共2幢楼,主楼3层和副楼2层)。食堂用餐人员约100人。
三、人员要求
▲1、本项目总人数不低于12人,其中项目主管1名、保安员5名、保洁员2名、主厨1名、帮厨1名、洗杂工2名。
2、岗次要求(共12人):
序号 |
岗位名称 |
配置岗次 |
男性年龄 |
女性年龄 (周岁) |
备注 |
1 |
项目主管 |
1 |
50周岁及以下 |
50周岁及以下 |
身体健康 |
2 |
保安员 |
5 |
60周岁及以下 |
55周岁及以下 |
身体健康 |
3 |
保洁员 |
2 |
60周岁及以下 |
55周岁及以下 |
身体健康 |
4 |
主厨 |
1 |
60周岁及以下 |
55周岁及以下 |
持健康证上岗 |
5 |
帮厨 |
1 |
60周岁及以下 |
60周岁及以下 |
持健康证上岗 |
6 |
洗杂工 |
2 |
60周岁及以下 |
55周岁及以下 |
持健康证上岗 |
注:▲(1)保安必须持有公安部监制的保安员从业资格证书。
(2)以上人员连续两次被有效投诉,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
四、工作内容
1、项目主管工作内容:
(1)全面巡查、监督、落实各个岗位人员工作,服务标准培训,定期召开会议,项目工作由项目主管进行统一管理。
(2)做好领导办公室会务服务以及办公室内务整理。
(3)会议室的会议服务内容包含会场布置、茶水服务、桌签服务以及会议结束后的会场整理等。会议服务应保障会议正常进行并符合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
(4)会议服务应建立并遵守会场卫生制度、会议服务制度、岗位职责、茶水服务流程等相关制度。
(5)认真做好楼层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报告。
(6)每日对食品及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定期进行食堂满意度调查,根据所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调整与改进。
(7)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2、保安员工作内容:
(1)保安员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2)设立门岗值班服务,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与服务,负责院内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做好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3)提供治安、消防设施(须及时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停车场车辆、外来人员及物品进出的管理服务,实现24小时管理,制订24小时定线和变线巡逻路线,实行巡逻签到制度,保证巡逻到位,及时关闭相关灯光,确保院内的日常安全。
(4)非工作时间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5)报纸分发。
(6)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3、保洁员工作内容:
(1)负责公共区域的保洁、垃圾收集、环境管理、日常卫生消杀等;中标单位须在公共区域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对清洁人员实行包干分配,做到责任明确,职责清晰。
(2)对人员出入频繁之处,进行不间断保洁。
(3)对公共区域不锈钢垃圾桶、扶梯、大厅地面等定期进行保养。
(4)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4、食堂餐饮管理要求:
4.1总体原则: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食堂管理。
(2)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场所内,提供工作餐的供应服务。
(3)供应伙食的质量、餐具及食堂的环境卫生等以就餐人员的满意度调查为准。
(4)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许可。
4.2具体要求:
(1)供应商提供早餐、中餐、晚餐的烹饪服务,负责验货、清洗、烹饪、供应及厨余垃圾清理等日常工作。
(2)供应商必须对每天的菜品进行核对,同时须对食品、菜品、调味品的数量、品种、价格进行登记和逐日消耗登记。
(3)早餐、中餐、晚餐、自助餐及桌餐的费用标准由甲方确定,由供应商制订用餐菜单。
(4)供应商负责制定食谱,做到营养、美味,食谱一周内不重复,且每天必须新鲜制作。上菜时间比用餐时间提前15分钟左右,提前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以免影响菜肴质量。
(5)供应时间要求:全年供应用餐,工作日提供早餐、中餐,晚上提供值班人员晚餐。早餐时间从7:00-8:00,中餐时间从11:30-12:30,晚餐时间从5:00-6:00。双休日及节假日提供值班人员的中餐、晚餐,如采购人有调整可按采购人需求进行调整。
(6)如遇极端天气(如防汛防台、雨雪冰冻期间),采购人需要应急加班,则食堂人员必须随叫随到,为应急加班人员提供饭菜,费用另行结算。
(7)如有公务接待等工作任务,食堂人员应按单位食堂管理人员下达的通知,按标准进行采购。
(8)食堂工作人员需每月向采购人的食堂出纳提交用餐人数统计及招待用餐情况统计。
(9)供应商要精心组织,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抽查与考核。
(10)饭菜供应要求做到干净、无隔夜,经济实惠,品种丰富、口味好。食堂人员服从采购人对食堂管理,听从加班安排,做好食品储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符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台账。
(11)采购人可不定时对供应商进行菜品质量、菜肴花样、食品安全、节能降耗、安全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指导。
(12)供应商在供餐服务中应保持卫生清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及制度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13)供应商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好餐厅、餐具、厨房、厨具的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厨具清洁无污渍。
(14)供应商按照食品留样制度要求对每餐次提供的食品留样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15)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间,因供应商原因引起食物中毒的发生,供应商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6)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岗。要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搞好内部、外部的团结,搞好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形象。对餐具清洗干净,消毒到位,摆放整齐,对厨房卫生要求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平面天天扫,立面周周搞,保持厨柜卫生,定期灭杀四害。并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指导。
(17)食堂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保持仪容整洁,工作时间穿工作围裙,戴工作帽、袖套和防口水口罩。工作围裙、工作帽、袖套和防口水口罩应勤洗涤、勤更换,保持平整、洁净。
(18)搞好餐厅内部卫生。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光洁明亮。
(19)对食堂物品、用品、剩菜一概不能外带。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人在食堂加工私人菜肴。对表现不佳,经提醒教育后不改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20)食堂和厨房的工作区今后将会安装监控探头,采购人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调取监控录像,对食堂人员是否安全作业、规范作业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21)接受采购人满意度调查,根据所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调整与改进。
4.3食堂食材管理:
(1)供应商须对食材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严格把关(包括检查或检验,同时落实好食材的储存、保鲜等管理措施)。
(2)配合采购人的食堂管理人员制订下一周的餐费标准,每周五由主厨列出下周菜单报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五、对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
(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提供管理办公用房、仓库用房给供应商免费使用。供应商办公的设备、软件、电费等由供应商承担。其他用于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各类保洁用品、设备、消耗品等由采购人承担。
(2)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员工提供工作餐。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为服务人员配备各类装备。
(4)供应商应为各岗位员工提供四季的统一服装,并定时清洗。
(5)在实际岗位操作过程中发现服务人员不能胜任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直至其胜任为止。
(6)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各类证书(如有)等资料原件供采购人审核备案,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提供,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7)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月人员更换不超10%(含),年度人员更换不超15%(含),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岗位配置配足员工,服务期间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获得同意后方可实施。经抽查,发现员工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采购人有权按实际减少的人数扣除相应的服务费,且供应商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补足减少的人数。
(8)供应商必须合法用工,要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保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需要。若发现供应商少支付或不支付,采购人有权在支付费用时将扣除相应的少支付费用。
(9)所有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伤事故、疾病乃至死亡和一切意外伤害都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10)供应商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等,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人的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更换。
(11)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派专职督导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落实好各项制度。
(1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各项工作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13)供应商负责做好采购人的垃圾分类、爱国卫生、机关节能、机关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14)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资料。
(15)因设备(包括房屋、地面、空调等)、用品需要维修、更换或添加,供应商报请采购人确认经审核同意后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维修、更换、添加,已有报价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除此之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但小件人工费还是由供应商负责);如明确因供应商使用不当导致设备的损坏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维修或重置。
(16)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需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火灾,依法追究供应商及当事人的责任。
(17)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8)因采购人原因,需要供应商临时加班,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加班费用按相应的班数支付:1个人1个班的费用=本合同金额/12/365(未满4小时的按半个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班计算)。
六、物业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分值由现场检查评估打分和满意度测评两部分组成,现场检查评估打分按80%权重计入季度考核结果,满意度测评按20%权重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一般每年进行四次,一般在每季度底或季度内随机进行,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年度考核结果为季度考核结果累计。
(2)现场检查评估考核等级分四个等级,分别为:
A、优秀:90分(含)以上;
B、良好:80(含)分以上,90分(不含)以下;
C、合格:70(含)分以上,80分(不含)以下;
D、不合格:70分(不含)以下。
(3)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分为三个等级:Ⅰ.非常满意90(含)分-100分;Ⅱ.满意70(含)分-89分;Ⅲ.不满意70(不含)分以下;
A、年度内第一次季度满意度测评低于70分(含)以下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B、年度内出现第二次及以上季度满意度测评低于70分(含)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扣10000元。
(4)季度考核:
A、年度内第一次季度考核总分低于70分(含)以下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B、年度内出现第二次及以上季度考核总分低于70分(含)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扣20000元;
C、季度考核总分等级:参照现场检查评估考核等级。
(5)年度考核:
A、年度考核不合格,直接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B、年度考核等级。优秀:年度内四个季度考核总分全部优秀;良好:年度内四个季度考核总分全部良好及以上;合格:年度内四个季度考核总分全部合格及以上;不合格:年度内有两个季度考核总分为不合格。
(6)其它方面。年度内供应商出现食品制作等安全重大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
2、季度现场评估打分表
季度现场评估打分表
第**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