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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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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21日 17:3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预算金额¥78.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9-6100-5051
采购单位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
采购单位地址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 199-6100-505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0825-8089990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zip

项目概况

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竞磋(2021)088号

项目名称: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8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至 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方式:磋商文件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网上报名请下载附件里面的报名资料,填好后加盖鲜章发扫描件到报名资料里备注的邮箱,如对网上报名流程有疑问请与姚女士联系,联系电话:0825-808999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

地址: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

联系方式:陈女士 199-6100-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联系方式:王女士0825-808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99-6100-5051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时按各食材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超过统一下浮率 100% 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食材 名称 标准及要求 数量 备注 1 大米 1、大米(籼米)质量指标为籼米二级及以上。 2、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要求或国家最新标准。 3、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 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 其中: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5.0%、小碎米≤1.0%; 互混≤5%;水分≤14.5%;黄粒米≤1.0%。(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黄曲霉毒素 B1≤10ug/kg、镉(以 Cd计)≤0.2mg/kg、铅(以 Pb 计)≤0.2mg/kg、汞(以 Hg 计)≤0.02mg/kg、无机砷(以 As 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 (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 位鲜章) 5、符合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1、大米(粳米)质量指标为粳米二级及以上。 2、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要求或国家最新标准。 3、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 检验留皮程度;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 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0.0%、小碎米≤1.0%;互混≤ 5%;水分≤15.5%;黄粒米≤1.0%。(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黄曲霉毒素 B1≤10ug/kg、镉(以 Cd计)≤0.2mg/kg、铅(以 Pb 计)≤0.2mg/kg、汞(以 Hg 计)≤0.02mg/kg、无机砷(以 As 计)≤0.2m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 (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 位鲜章) 5、符合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2 面粉 1、质量要求:特制一等面粉。 2、符合 GB 1355-1986《小麦粉》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3、粉类粗细度通过 CB36 号筛,残留在 CB42 号筛≤10.0%;水分 ≤14.0;灰分≤0.70;面筋含量≥26.0;磁性金属物≤0.003; 按采购 人要求 脂肪酸值≤80。(提供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每袋净重量为25千克,实际称量不得低于25千克。 5、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6、送达至采购人处时的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半。 7、符合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提供 3 菜籽 油 1、质量要求:三级(含)以上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 2、食用菜籽油符合GB/T1536-2004国家标准。 3、规格:10升/桶。 4、送达至采购人处时的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 半。 5、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6、包装符合 GB7718-2011国家标准,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 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 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4 猪肉 类 1、必须是24小时内屠宰的鲜肉。 2、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 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3、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 聚于液面,具有香味;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4、符合 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 1部分: 片猪肉》;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相关标准;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5、猪肉质量要求: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 证,每边胴体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不 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 6、冷藏储运: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5 牛羊 肉类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 黏。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6 其他 肉类 1、鸡、鸭、鹅、兔、鱼、虾等生鲜畜禽类。 2、产品技术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 品》(GB2707-2016)或国家最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 合 GB2762-2017(或最新标准)或 GB31650-2019 的规定。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7 蔬菜 类 1、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 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 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等,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 为准。 2、产品技术要求 :须符合 GB2763-2019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2 -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 3、蔬菜要求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豆芽菜及豆制品 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8 鸡蛋 类 1、符合国家标准 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 标准为准。 2、鸡蛋:打码鲜鸡蛋。 3、包装要求:经过“预包装”处理,非散装,蛋上面应有生 产日期等喷码标志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4、供货要求:每一批次蛋类必须保证新鲜,产品送达的有效保 质时间不低于 30 天。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9 调味 品类 1、调枓: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 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 漏包、无污染。 2、干杂及副食品:食材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 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在保质期 内有 SC标志。 3、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 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作。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10 水果 类 1.水果类: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 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 公害的标准。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农药、杀虫剂 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2.产品技术要求: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GB2762-2017 或国 家最新标准。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备注:1、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人日常所需的其他食材,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 食材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二)质量要求 1、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所列产品标 准如在履约期间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配送供应商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产品规格保持一致或配送 更高标准的产品。 3、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 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 规定,保证所提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三)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 (1)须提供 24 小时畅通且有专人值守的办公电话,若出现产品质量等问题, 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20 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处理完成,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所配送的原辅食材交付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 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3)猪肉类、牛羊肉类、其他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在当天早上 09:00 前或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配送,专人(有健康证)专车(防雨、防污、防腐)配送 至采购人处;其余食材送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送达至采购人处时的有效 保质时间不低于产品保质期的一半。 (4)根据采购人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及时配送,供应商不得延迟供 货,一旦延迟 1天及以上时间供货,由成交人按每逾期 1日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 款总额 3%的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相应损失。 (5)必须保证配送货物的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等,应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 (6)每次配送到采购人处的原材料必须提供留样 1份,并完善相关留样记 录。 (7)投标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每批次鲜肉必须提供《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每批次蔬菜应携带农药残 留检测合格证明及产地准出证明。定型包装食品等原辅材料每批次需提供《产品 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成交后,承诺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每半年一次抽取供应 商所配送的大米(籼米、粳米)、面粉、菜籽油、猪肉类、牛羊肉类、其他肉类、 蔬菜类、鸡蛋类、调味品类、水果类食材至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 验,送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人进行 赔偿。(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存储及配送要求 (1)储存要求:投标供应商有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地,其 中必须有足够存储周转鲜肉等生鲜食材的冷藏库房。库房硬件设施齐全,防盗门 窗,专人专锁专管。库房仓库内、库房大门及通道全方卫监控设备实施;库房安 装“五防”(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相关设备设施。 (2)配送人员要求:至少保证 2 人上岗,采用双人双锁管理,投标供应商 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犯罪、无吸毒史。成交人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 畅通,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类别为食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成交人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建立采购人需求档案,并开展跟踪服务。 成交人对承接的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账或账薄。对所有配送的原材料均有详 细的进销存账,且能够提供完善的食品质量追溯机制。成交人自己保存样品和检 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每批次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以及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 告复印件送至采购人处留档。 三、商务要求 1、食材定价 1.1 价格调整周期:大米(籼米、粳米)、面粉、菜籽油、猪肉类、牛羊肉 类、其他肉类、蔬菜类、鸡蛋类、调味品类、水果类食材以 1个月为一周期。 1.2 价格确定方式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投标折扣率; (1)基础单价确定方式。在每个月的第四周星期五进行询价(如有特殊原 因,采购人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询价),由采购人牵头、供应商参加组成价格调 查组,随机在遂宁城区几个规模较大的超市和市场(不低于 3家)等对大米(籼 米、粳米)、面粉、菜籽油、猪肉类、牛羊肉类、其他肉类、蔬菜类、鸡蛋类、 调味品类、水果类的市场零售价进行调查后,取同产品同等级的平均价确定为本 周期大米(籼米、粳米)、面粉、菜籽油、猪肉类、牛羊肉类、其他肉类、蔬菜 类、鸡蛋类、调味品类、水果类的基础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折扣率:指按成交人报出各食材的统一下浮率对基础单价进行下 调,下调后的单价占基础单价的百分比,即:投标折扣率=(基础单价-基础单 价×统一下浮率)/基础单价×100%。例如:投标人提供食材收费统一下浮率为 2%,则其投标折扣率为:(基础单价—基础单价×2%)/基础单价×100%=98%。 1.3 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报出各食材的统一下浮率。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一年。 4、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实行按月结算、据实结算制度。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次月 10 日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货物配送清单,经采购人核实配送货物 的数量、金额后,成交人按核实后的金额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 (2)每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据实结算。 (3)合同结算单价:指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结算合同价款时各类食品单位 数量的价格。合同结算单价=基础单价×投标折扣率。合同结算单价应包括不限 于原材料成本费、生产费、分(切)割费、检(防)疫费、包装费、运输配送费、 保险、资金利息、各种税费等所有生产运营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5、验收要求: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 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3)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 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4)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形状。 (5)若成交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 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并同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6)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产 地、品牌、规格标准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由食堂管理人员、厨师、供应商 三方签字,一式三份,各自留存。 (7)冷鲜肉或鲜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须出具加盖地方政 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禽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 压无水迹。 (8)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 达到标准要求配送货物,如出现两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成交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 相关证件。 (10)因成交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将报相关 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 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 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6、其他要求: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投 标文件中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不提供或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与投 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时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无误后才签订合同。(实质性要 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大队筹备组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时按各食材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超过统一下浮率100%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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