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0月21日 17:5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樟乡村级集体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来宾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17: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及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4299199、4298488 | ||
采购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浩 181722733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2-4299199、4298488 |
项目概况
大樟乡村级集体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JXZC2021-C2-00014-YLZB
项目名称:大樟乡村级集体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大樟乡村级集体经济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建设规模为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600.40㎡,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账号:8113001014700074527,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行号:30261102913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监督部门
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2-621566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大樟街1号
联系方式:王浩 1817227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方式:0772-4299199、4298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及红
电 话: 0772-4299199、429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