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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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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WZ)002107

项目编号: NXBT-2021-076CG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636784.16

最高限价(如有): 2636784.16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 其他农副食品 1 蔬菜、水果、牛奶、调味品类(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996194.00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 其他农副食品 1 米、面、油类(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41924.00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三标段)(重新招标) 其他农副食品 1 肉类、水产、禽蛋类(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1398666.16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2636784.16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②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三个证书投标人提供其中任意一个证书即可(原件); ④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qingzhen食品准营证》(原件); ⑤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参与竞标;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0-21 18:32:15 至 2021-10-28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1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公安局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667号
联系方式: 1829563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
联系方式: 0953-21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郭佳
电话: 1829563666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话: 0953-213555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10.21---公安局原材料--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0-21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 计划编号:2021NCZ(WZ)002107 项目编号:NXBT-2021-076CG 采购单位: 吴忠市公安局 (盖章) 代理机构: 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10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WZ)002107 项目编号: NXBT-2021-076CG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636784.16 最高限价(如有): 2636784.16 元 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吴忠市公安局 餐厅原材料采 购项目一标段 其他农副食 品 以实际需 求提供 蔬菜、水果、牛 奶、调味品类(详 见招标文件技术 参数) 996194.00 吴忠市公安局 餐厅原材料采 购项目二标段 其他农副食 品 以实际需 求提供 米、面、油类(详 见招标文件技术 参数) 241924.00 吴忠市公安局 餐厅原材料采 购项目三标段 其他农副食 品 以实际需 求提供 肉类、水产、禽 蛋类(详见招标 文件技术参数) 1398666.16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2636784.16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 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 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 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 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 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 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 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 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 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②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③《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三个证书 投标人提供其中任意一个证书即可(原件); ④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原件);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4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 标截止时间前,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参与竞 标;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0-21 16:05:06 至 2021-10-28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1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公安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联系方式:18295636660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 11 幢 19 层 联系方式:0953-21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郭佳 电 话:1829563666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0953-2135558 代理机构 :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 年 10 月 21日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一标段:蔬菜、水果、牛奶、调味品类(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米、面、油类(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三标段:肉类、水产、禽蛋类(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 采 购 人:吴忠市公安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联系人:郭佳 联系电话:18295636660 3 代理机构: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 11 幢 19 层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电话:0953-2135558 电子邮箱:nxbestop@163.com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②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 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三个证书投 标人提供其中任意一个证书即可(原件); ④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原件);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 为投标截止时间前,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7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 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10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11 本项目按费率招标,投标单位按费率报价 12 结算方式:每月末结算一次,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 疫情防控期间,送货的配送员需提供 7 日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采购人将随机抽取样 品送食品检测部门检测,若供货单位所供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供货单位承担,采购方有权立即停用,解除合同。 14 保 证 金: 一标段:玖仟元整(?9000.00 元) 二标段:贰仟元整(?2000.00 元) 三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缴纳账号: 投标人 CA 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获取系统内生成的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备 注: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 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 入,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 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 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 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 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 8 不再另行通知。 16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提供相对应的采购样品。 17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重要商务条款) 18 投标文件(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14:30 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 19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14:30 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 20 信用查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唱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供应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 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 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1 核心产品:/ 22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3 ★供货期:按合同约定(重要商务条款) 24 供货地点:按甲方需求 2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6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27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28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是 (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自然(日历)日 9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9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标准计取; 收取形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中标)投标人一 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计入总价中。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或转帐。 30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 3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 投标人须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就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在 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宁夏政府采购网首页及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中均有链接)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 不再另行回复投标人提出的商务或技术部分的任何问题,并不 予接收任何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疑问或质疑函。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 和解答,并以在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正式答复发给所有已获得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质疑及 投诉事项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 作规程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02 号文件为准) 32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 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10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 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 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 【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3 ★正本份数: 壹 份 副本份数: 肆 份 电子版:壹 份(U 盘-word 文档) (重要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分开密封,即正 本单独包封,所有副本再统一包封,并在封皮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 子版U盘一份,装于一个密封袋中单独提交,标明“电子版”。所有密封文件封口处应有 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当 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标段: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34 开标现场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②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 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三个证书投 标人提供其中任意一个证书即可(原件); ④三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原件);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 为投标截止时间前,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11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 ((1)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政府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是 指吴忠市公安局 。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 目是指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 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 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 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 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3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 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14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 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 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 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 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 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 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 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 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 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 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 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 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 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 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 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 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16 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 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 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需符合以下要求: 14.1.1 正本份数: 壹 份 副本份数: 肆 份 电子版:壹 份(U 盘-word 文档)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包括详细报 价清单 Excel 或 word 文件一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 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电 子版投标文件使用“U”盘或光盘存放单独密封提供。 14.1.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 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 在投标文件中。 17 14.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 修改须由上述签字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 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 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 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 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密封,即正本单独包封,所有副本再统一包封,并在封皮右上角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 U 盘一份,装于一个密封袋中单独提交,标明“电 子版”所有密封文件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 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 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 18 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 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 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 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 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 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 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 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 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 20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 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 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 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 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 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 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 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 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见评标办法 。 22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见评标办法 。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 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 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 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 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 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 31.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32.1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 23 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3.质疑 33.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 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3.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4.投诉 3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 起投诉。 34.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4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标段:蔬菜、水果、牛奶、调味品类 1、蔬菜、水果 标段 品类 名 称 计量 单位 备注 一标段 蔬菜 大葱、香葱、沙葱、黄皮洋葱、去皮蒜、新大蒜、大蒜、白萝卜、青萝卜、胡萝卜、心 里美萝卜、樱桃萝卜、黄萝卜、金丝南瓜、乳瓜、黄瓜、角瓜、苦瓜、冬瓜、地瓜、青 木瓜、土豆、红薯、紫薯、山药、 平菇、新鲜干香菇、银针菇、白玉菇、西红柿、大 白菜、小白菜、生菜、卷心生菜、香菜、鸡毛菜、苦苦菜、油麦菜、菊花菜、韭菜、紫 甘蓝、芥兰苗、油菜、西芹、香芹、秋葵、茄子王、圆茄子、线茄、面筋、豆腐、豆腐 皮、板蓝根、穿心莲、虫草花、凉皮、素鸡、生笋、 蒜苗、蒜苔、广东菜心、绿豆芽、 黄豆芽、梅豆、豆苗、生姜、西兰花、毛豆、豇豆、大青椒、大红椒、羊角椒、韭苔、 苦菊、西兰花、菜花、菠菜、荷兰豆、娃娃菜、杏鲍菇、小米椒、圆白菜、土豆手工粉、 茭白、佛手瓜、蚕豆、莲花菜、萝卜苗、丝瓜、芹菜、韭黄、洋姜、年糕、姜芽、手擀 粉、小油菜、板栗、香菇、鲜百合等 斤、袋 以实际需求 提供 水果 吊瓜、黄甜瓜、香蕉、猕猴桃、红提、梨、苹果、火龙果、橙子、橘子、金桔、灵武 长枣、柿子、玫瑰香红提、大青葡萄、红柑橘、贡桔等 斤 牛奶 酸奶、纯牛奶、鲜牛奶等 箱 25 调味品 木耳、白糖、冰糖、花生米、鸡精、生粉、盐、醪糟、十三香、一品鲜、玉米羹、粉丝、 火锅底料、海天蚝油、紫蘑、豆瓣酱、紫林袋醋、胡椒粉、安琪酵母、紫林白醋、银耳、 糯米粉、干香菇、红枣、秋耳、生抽、花椒油、枣泥豆馅、海天老抽、蜂蜜、八角、番 茄酱、安琪泡打粉、海天蒸鱼豉油、枸杞、核桃仁、莲蓉、剁椒鱼头、白芝麻、三五香 辣酱、五香粉、老干妈味豆豉、葱伴侣、陪陵榨菜头、拉面调料、陪陵乌江榨菜、炒面 料、花椒粉、韭菜花酱、葡萄干、青小米椒、海天黄豆酱、野蘑菇、草果、豆腐王、花 椒、茄汁黄豆、白寇、陈醋、孜然粉、豆腐乳、干黄花、黑芝麻、八角粉、麻椒、肉蔻、 桂皮、玉米粒、黄果酱、小苏打、紫菜、当归、豆豉、炸粉、茴香、蓬灰、白芷、白矾、 良姜、海天叉烧酱、地软、芝麻酱、蒜蓉辣酱、、海鲜酱、大辣椒、粗辣椒面、细辣椒 面、中粗辣椒面、香辣椒酱、牛肉辣椒酱、辣椒段、其他 袋、斤、桶 根茎类蔬菜采购标准 品名 标准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者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饱满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饱和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红薯 颜色为粉红色或淡黄色,个大形正,表皮无伤,体硬、饱满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硬脆,肥大,有辛香味 蒜头 颜色为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莴笋 叶茎鲜嫩,皮薄,剥叶后笋白占笋身四分之三以上,无烂伤,去老根为佳 26 胡萝卜 颜色为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是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青萝卜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分量重 白萝卜 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分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质脆,味甜适中 芋头 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适中,断面肉质洁白,肉中有紫色的点,肉质脆硬,不硬心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微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硬,藕节一般为 3-4 节 茭白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肥厚,颜色洁白或淡黄色,折之易断 冬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贴,饱满,肉质洁白娇嫩,根小 竹笋 笋壳颜色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笋肉洁白脆嫩,水分多 叶类蔬菜采购标准 品名 标准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大白菜 坚实,无虫,无病,不冻,无损伤,不崩裂,不浸水,不带老帮散叶,根长不超过 5厘米 青菜 梗白色或浅绿色,娇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27 菜秧 梗较细娇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分充足 油菜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无花蕾,水分充足 韭菜 叶肥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韮香味,根株均匀,长约 20 厘米 香芹 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香味浓,水分充足,长约 30 厘米 水芹 也嫩绿色或黄绿色,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分充足,有清香味,长约 30 厘米 西芹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牛皮菜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分充足,脆嫩,可竖起,棵株 窄心菜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立、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约 15 厘米 西洋菜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嫩脆,易折断,水分充足,棵株挺直 油麦菜 叶淡绿、肥厚、嫩粗,无主茎,叶株挺直,水分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荠菜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分充足 苋菜 主要有红,绿两种苋菜,叶为绿色或者红色,有光泽,茎细短,光泽嫩脆,棵株挺直,水分充足 28 潺菜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菜心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整株挺直,水分充足 芥蓝 颜色墨绿,叶短小,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小葱 叶翠绿,饱满,均匀细长,鳞茎结拜,挺直,香味浓郁,长 15-30 厘米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青葱 叶青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分充足,外表无水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分充足 瓜果类蔬菜采购标准 品名 标准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肉脆甜,瓤小子少 冬瓜 皮青绿,又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丝瓜 分为有楞和无楞两种,表皮颜色翠绿,薄嫩,条直均匀,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 苦瓜 表皮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29 南瓜 颜色为金黄色或橙红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瓠瓜 颜色为浅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 佛手瓜 颜色为浅绿色,佛手形状,有一定硬度,皮脆硬,晶莹透明,瓜形正 角瓜 颜色为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柔嫩,瓤瓜子少,有一定的硬度,尾蒂有毛刺 茄子 紫色,表皮光滑,手感结实有弹性 辣椒 表皮鲜嫩有光泽,带蒂 西红柿 表皮光滑,可带蒂,叶 百合 柔软,颜色洁白,有光泽,无明显斑痕,鳞片肥厚饱满,闻起来有淡淡的味道 豆类蔬菜采购标准 品名 标准 豇豆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匀,停止,饱满,有花蒂,有弹性,折之易断 毛豆 颜色青绿,豆荚表皮绒毛有光泽,豆荚饱满,拨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青豆米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 30 四季豆 颜色为翠绿色,表面有绒毛,豆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韧性,能弯曲,指甲掐后有痕,折之易断 荷兰豆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 黄豆芽 芽身挺直,短而粗,根须短,芽色洁白晶莹 绿豆芽 芽身挺直,短而粗,根须短,芽色洁白晶莹 菌菇类蔬菜采购标准 品名 标准 香菇 菌盖为褐色,有光泽,菌褶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厚大,有弹性,柄短小,香味浓,重 量轻 平菇 菌为洁白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为展开,根短 草菇 顶菇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色,蛋形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破,湿度适中 金针菇 菌盖为乳白色,菌柄为淡黄色,根部为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 水果类采购标准 序号 品名 标准 31 序号 品名 标准 1 苹果(红富士) 直径大小符合规格要求,果形端正、扁圆呈橘形,手感结实、饱满,颜色浅红、淡黄色为底,外表有光泽, 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薄,果肉奶白色、爽脆多汁、清香鲜嫩、甜中带酸;农药残留不超标。 2 香蕉 果形长而弯曲,棱角不明显,果身圆满有弹性,中间为黄色(如需存放数天后食用,呈青色),两端青绿色 或黄色,色泽自然光亮,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易剥离,果肉呈淡黄色或奶白色,口感甘甜香浓、 柔糯不涩;农药残留不超标。 3 梨(包括水晶梨、 雪梨、库尔勒香 梨、蜜梨等) 外形椭圆,果体饱满微软、整齐匀称、有晶莹之感,颜色浅黄,表皮光滑、有细小果点,无病虫害、机械伤 或腐烂;果皮薄,果肉奶白色,肉质脆嫩无渣或硬块、甜美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 4 橙子 外形椭圆,果体较硬,光滑有弹性,颜色金黄或橙黄色、有光泽,表皮油点颗粒细小、结构紧凑,无病虫害、 机械伤或腐烂;皮薄,皮肉结合紧密不易剥落,瓣瓤不易分开,水分充足且较甜;农药残留不超标。 5 橘子(包括桔子、 沙糖桔、小橘子 等) 果实扁圆形,顶部有瘤状突起,蒂脐端凹陷,色泽橙黄,裹壁薄,易剥离,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 爽脆、汁多、化渣、口味清甜;农药残留不超标。 6 火龙果 果实形状如一团火焰,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颜色鲜红光亮,体表有较厚的短叶、底部的花萼叶子较 长,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乳白、肉中布满芝麻状的黑色种子,肉质脆嫩,口感清淡、微甜,水分 充足;农药残留不超标。 7 葡萄(红提) 果粒大且圆,结实饱满,呈黑紫色或紫红色,表面有霜,皮上无斑痕,果梗青绿且与果粒边接牢固,整串紧 凑,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有籽,口感脆爽肥嫩,甜浓多汁,甜中带酸;农药残留不超标。 32 序号 品名 标准 8 圣女果 果实呈椭圆形,直径约 1-3 厘米,橘黄或橘红色,颜色鲜艳,果面光滑,大小均匀,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 烂;果皮不易剥离,汁多,无核,味道清甜;农药残留不超标。 9 西瓜 椭圆状、形周正,无瓜蒂、瓜脐小,瓜声清脆、重量较轻、瓜身坚实,颜色墨绿、淡绿、白绿,有蛇状或不 规则花纹,表面有光泽,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瓜皮较薄,瓜瓤为鲜红、淡红色或黄色,有黑色或褐色 籽,无坏心现象,多汁、果肉脆爽甘甜;农药残留不超标。 10 哈密瓜 呈长椭圆形,瓜形端正,果身结实微软,果把新鲜,网纹稠密,颜色浅绿色或黄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 烂;内瓤软硬适中,果肉浅黄色,鲜艳光润无坏心,味道甜美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 11 柚子 果体颈部较短、似梨状,果身较硬、有弹性、分量重,颜色黄色或青黄色,表皮粗糙,无病虫害、机械伤或 腐烂;果肉白或红色,隔分成瓣,瓣间易分离,味道酸甜;农药残留不超标。 12 菠萝 外形完整良好,呈黄绿色,两端略带青绿色,冠叶为深绿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外表较厚,有突出 果眼(即鳞状的斑),果肉淡黄色,香气浓郁,味道甜美,脆爽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 13 芒果 果面光滑,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味道甜美多汁;无斑点、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 14 青枣 果实卵圆形,皮薄、浅绿色或黄绿色,汁多,肉质乳白色,脆嫩爽口,味清甜;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 农药残留不超标。 15 木瓜 椭圆形,瓜形端正,瓜身坚实,果肉颜色为橙色或橙红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 16 龙眼 果实圆球形或扁圆球形,大小均匀,果体结实饱满,皮黄褐色,果肉乳白色或浅黄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 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 17 莲雾 果体呈长钟形,果色深红至紫黑色,水分充足无皱纹,海绵化组织少,脆爽多汁;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 农药残留不超标。 33 其他副食品 1、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 挂 壁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氨基酸态氮含量最低不低于 0.55g/100m1。 2、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 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4、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 膜。 5、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 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6、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 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7、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 无 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8、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 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 嫩,味道纯正清香。 9、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 无 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10、牛奶:新鲜、符合国家卫生部门要求在质保期内。 备注:(1)调味品类:所有的调料干菜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 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 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过期食品 和邻近保质期食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豆、乳及预包装食品:所有的豆、乳制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凡是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括:包装 类食品必须包装整洁、完好、字迹清晰;包装食品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 产厂家、生产地址、规格型号、保质期、注意事项等;清真类必须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 具有“清真食品营业资格”,并加盖检疫部门公章。 34 二标段:米、面、油类 标段 品类 名 称 技术要求 备注 二标段 米 大米 国标二级及以上大米,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具体要求:杂质最大限度:总量 ≤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稻谷粒≤4 粒/㎏;碎米:总量≤10%,其中小碎米≤0.5%;水分≤15.5%,不完善粒≤ 3.0%;黄粒米≤1.0%,互混≤5.0%,无机砷(以 As 计)≤0.15mg/kg,铅(Pb) ≤0.2mg/kg.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彩印塑料编织袋普通包装,编织袋上必须 印刷大米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 以实际需 求提供 面 面粉、拉面粉、荞面 粉等 小麦特一粉,加工精细度全部超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气味、口味正常;水分≤13.5(±0.5);面筋质(以湿基计)≥28.0%; 灰分≤0.70%;磁性金属物≤0.002g/kg;含沙量≤0.02;脂肪酸酯≤40.0; 蛋白质≥12.2%;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食用油 纯胡麻油、一级色 拉油、豆油、其他 等 一级,质量要求符合 GB/T8235-2019 标准,具体要求:酸价≤1.0(KOH)mg/g, 水分及挥发物≤0.20%,不溶性杂质≤0.05%,透明度(20℃)透明;浅黄色 至黄色,具有亚麻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PET 透明一次性食品塑料 桶密封包装,塑料桶封面必须标明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 35 三标段:肉类、水产、禽蛋类 标段 品类 名 称 计量 单位 技术要求 备注 三标段 肉类 牛肉、牛肋条、牛里脊、牛腱、牛排、 牛蹄筋、牛板筋、牛棒骨、牛尾、牛肚、 羊肉、羊羔肉、羊蹄、白毛肚、羊杂、 羊腰子、焖肚子、羊棒骨、兔子肉、成 品羊杂、成品牛杂等 斤 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有 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 以实际需求提供 禽蛋及 水产类 土鸡、乌鸡、鸡翅、鸡腿、鸡脯肉、三 黄鸡、乳鸽、鸭子等、蛋类等及鱼类、 冰鲜鱼、海鲜类 斤、对、只 备注:鱼、虾、贝、藻等鲜、冻水货物类必 须符合GB 2733-2015国家标准;禽类符合 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加盖检 疫部门公章。 鱼类的采购标准 项目 标准 鳞 有光泽且与身体紧密结合,无黏液附着 眼球 眼睑突出紧张,角膜透明 鳃 鲜红色,有鲜鱼味,鳃的褶坚固地紧闭着 气味 新鲜味 肉质 坚强有弹性,骨紧密 36 鱼体 将鱼水平放在掌上,没有弯曲现象 投水试验 浸入水中 冰鲜鱼采购标准 类别 优质 肌肉 坚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消失,肌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 眼睛 眼球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 鳃 新鲜的鱼鳃呈鲜红色或血红色,鳃丝清晰,黏液透明且没有粘泥,无异味 体表 体表完整无破损,有透明黏液,鳞片鲜明有光泽,贴附鱼体牢固,不易脱落 腹部 腹部完整不膨胀,内脏清晰可辨,无异味 海鲜采购标准 项目 标准 软体类 色泽鲜艳,表皮呈原有色泽,有亮泽,黏液多,体型完整,肌肉柔软而光泽 贝壳类 受刺激时贝壳紧闭,两贝壳相碰时发出实响 虾类 外壳有光泽,半透明,肉质紧密,有弹性,虾壳紧密裹着虾体,色泽,气味正常 蟹类 蟹壳纹理清晰,动作敏捷,将腹部朝上,能迅速翻身,脚爪伸直不下垂,肉质坚实,气味正常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数量根据就餐人数及就餐标准据实结算。 备注:以上参数加粗且加下划线的为重要参数。 37 备注: 项目其他说明: 1、配送费、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吴忠市公安局安全及防疫规定。 3、配送方式 (1)蔬菜、牛肉、调味品根据需求随用随送,因特殊情况餐厅急需少量原材料, 供货商应积极响应,按要求时限及时配送,不得延误,不能附加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配送时,应向吴忠市公安局提供当批次货物检验、检疫报告及相关 票据。 (3)供货期间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抽检(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如 有 1次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自动退出原料供应,并不得参与今后吴忠市公安局原材料 采购竞标。 (4)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相关规定,一经发现 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8)送货不按餐厅规定,并严重影响餐厅正常运行的。 38 9)采购需求清单内没有的商品名称,由供需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双方商议解决。 (5)采购数量依据往年情况估算,存在不确定因素,供应期间,如需求数量大于 采购数量,供应商不得涨价,必须按照要求完成配送任务;如需求数量小于采购数量, 供应商必须按照吴忠市公安局实际需求供货。 4、结算方式 (1)每月末结算一次,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按照吴忠市公安局提供的原料结算单出具相应税务发票。 39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 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 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 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0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监狱企业: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 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 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 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六、资格审查表 审查内容 投标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网页版加盖公章 41 保证金情况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清真食品准营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承诺书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 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结 果 投标代表确认 注:1.本表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 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 七、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 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书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2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 及有效性 未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响应,存在漏报、错 报或多个报价的情形 3 投标有效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合同履行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 供货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 保证金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 ...... ...... 42 八、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 评审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报价得分 30 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 ×30。(保留两位小数) 1、结算金额由采购人根据现行市场询价后确定 2 商务标响 应情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 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5分。 3 技术标响 应情况 15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 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 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优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 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低于招标文件 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4 运输车辆 及配送人 员 10 分 (1)投标企业具有箱式货车或封闭式货车的每有一辆得 2分, 满分为 4 分(车辆必须在投标企业或法人名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须提供 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明确本项目配送负责人得 2分;除配送负责人外每多配备 1名人员,得 2分,满分 6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 身份证、健康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须提供原件备 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5 类似 业绩 10 分 2018 年-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 2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以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 43 6 质量 保证承诺 9分 (1)投标人提供一份详细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对所供货物做出 承诺,出现质量或卫生安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自愿接受经济及法 律惩罚,承诺发现不合格货物予以退还,承诺不以次充好的得 0~3 分。 (2)承诺若提供不合格货物并自愿接受处罚的得 0~3分。 (3)承诺因提供的货物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供货方愿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责任等的得 0~3分。 7 食品 安全 6分 (1)提供建立企业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 凭证,确保食品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且食品安全承诺全面、保证 措施切实可行、责任明确的得 0~3分; (2)承诺履约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包含但不 限于本项目)立即取消其履约资格,须承担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 任得 0~3分。 8 配送 方案 5分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配送方案,配送方案详 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 0~2分; (2)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置预案的得 0~3分。 9 售后 服务 10 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全面、措施详细、责任明 确的,承诺保证所供货物在 1小时内配送到位的,且保证措施可行、 责任明确的得 7.1~10 分;承诺保证所供货物在 1.5 小时内配送到 位的,措施较完善的得 4.1~7 分;承诺保证所供货物在 2小时内配 送到位的,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 1~4分。 注:评标要求:以上提供原件的资料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各部分的评审得分的合计为评审总分。 2、经评委评审,对于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若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视为未引起有效竞争,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在评标时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 进行检查、核实, 未携带原件或携带的原件与投标书的复印件不一致时,该项均不得分;伪造原件的,投 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理。 5、工作人员将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综合打分进行汇总后,算术平均数为该投标人 最终得分。 4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 (货物类)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名称) 乙方: (中标供应商名称)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采购(采购方式)确定 (中标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项目(项目名称)的 供应商。甲乙双方 同意签署《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元) 3.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 46 入本合同总金额中。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 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7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单位应支付给卖 方的价款; (2)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2. 技术规格: 2.1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 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 专利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诉讼。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 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丢失而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 装运条件: 5.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5.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 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合同款的支付: 6.1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买方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货物验收,并出具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6.2 卖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 履约验收资金结算书》到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 25 日内于需方所在地交货。 7. 技术资料: 7.1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不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 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 修指南等; 48 7.2 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原版的技术资 料外,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8.质量保证: 8.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 能要求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 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半年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2 卖方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 货物或部件; 8.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卖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 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9.1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 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 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 能视为最终检验。 10.索赔: 10.1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 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索赔时,卖 方应按照采购机关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 括利息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所退货物 而产生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 低货物的价格; C.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 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机关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 款第 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49 10.3 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赔付,按 照本合同条款第 10.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1.卖方误期赔偿: 11.1 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 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11.2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 同; 11.3 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卖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需方要 求,并提供供货产品合格证,质保期一年; 11.4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卖方负责装卸、运输至需方所在地,并负 担费用; 11.5 交(提)货时间、数量、地点、方式:按合同订购数量 30 日内于需方所在地交 货; 11.6 除合同第 12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逾期 5天内的,卖方按日向买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买方有 权解除合同,买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卖方除承担之前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本合 同总价款 10%的标准向买方承担违约金。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 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 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3.税费: 13.1 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13.2 如卖方经招标人证实确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质量保证 金中取得补偿。 14.买方的责任: 50 14.1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 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 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14.2 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方 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4.3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 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 14.4 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 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机关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付 款,不得无故拖延; 14.5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买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买卖双方的合 法权益。 15.仲裁: 15.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 决。如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均可向招标投标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转让: 16.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 他人。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政府采购办) 各执壹份。 5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标段: 计划编号:2021NCZ(WZ)002107 项目编号:NXBT-2021-076CG 供 应 商: (盖章) 年 月 日 52 目 录 一、投标函………………………………………………147 二、开标一览表…………………………………………148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149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150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152 六、资格证明文件………………………………………162 53 一、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和招标 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 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我方所投 下浮率(大写) (小写: %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 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 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 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 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 八、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54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及标段 下浮率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供货期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注:本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55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一/三标段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下浮率(%) 供货期 1 2 3 4 5 6 7 注:1. 如果按单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2.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 总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56 投标价格明细表二标段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规格 数量 单位 下浮率 (%) 供货 期 1 2 3 4 5 6 7 注:1. 如果按单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2.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 总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年 月 日 57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 2 序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对投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投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58 (2)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9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 承诺等。后附部分格式) 附件 1 售后服务 (格式自拟) 附件 2 配送方案 (格式自拟) 附件 3 食品安全 (格式自拟) 附件 4 质量保证承诺 60 附件 5 企业资料 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 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61 附件 5-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 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 票、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按照招标文件的 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盖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62 附件 5-3:履约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们在贵单位的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 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经认可的一种方式,向 采购人指定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盖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63 附件 5-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我方在此声明,本公司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 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证。所查内容见附件。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 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64 附件 6 类似业绩及其他资料 65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6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活 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67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 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 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8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承诺书) 69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 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 应 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70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 营业收入 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 营业收入 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 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2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吴忠市公安局餐厅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 ((2)政府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 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告知招标结果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 31.招标代理费 32.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3.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 备注:(1)调味品类:所有的调料干菜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 二标段:米、面、油类 三标段:肉类、水产、禽蛋类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商务条款响应表 (2)技术参数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附件1 售后服务 附件2 配送方案 附件3 食品安全 附件4 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6 类似业绩及其他资料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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