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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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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NBITC-202110408G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5077548(元)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后勤保障服务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晏丕艮,狄行洲,龚伟,黄云海,刘敏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734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嘉宁路99号

项目联系人:刘敏芝

项目联系方式:0574-59129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项目联系人:周世雄、陈裕栋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224347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OK.doc

    371.4K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采 购 人: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09月


温馨提醒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2、“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15410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21541019" 第三章 评标及标准 13

2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7日

项目概况

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110408G

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10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后勤保障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5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书”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嘉宁路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敏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9686

质疑联系人:张潮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29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象山县老年公寓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加班费、高温费、福利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员工体检费、服装费、办公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其中保洁耗材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服务中所需的设备、工具、物耗、维修配件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

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

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组成:

A、第一册:资格文件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

B1、投标书;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B5、商务条款响应表;

B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

B7、类似项目业绩表;

B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C、第三册:报价文件

C1、开标一览表;

C2、分项报价表;

C3、中小企业声明函;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

(1)注 明: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采购编号: NBITC-202110408G

(3)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4)所投子包(如有多个子包须填写):

(5)在 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周世雄0574-8722434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158777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3)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1年10月21日0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0月21日09时30分)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开标

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

(1)宣布开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

(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

(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供应商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

(7)第一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8)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

(9)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3)按第一阶段开标顺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

(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十三、评标

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

▲十六、预算价

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5100000.00元(17000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

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

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本次评标将对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八条第1、2、3款要求的服务承接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评标程序

2.1第一阶段评审

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2第二阶段评审

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2.4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

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2.3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三、投标的澄清

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五、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

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资格性审查结论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

提供“投标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3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4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

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

5

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

6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7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不得有所述情形。

8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符合所述要求。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为联合体。

符合性审查结论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序号3-序号9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


附表3:

商务和技术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供应商

评分明细

技术商务分80分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项目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进行评议(7分):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了解深刻、到位的得7-5分;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了解较深刻、较到位的得4.9-3分;对本项目实际情况了解一般的得2.9-0分。

7

2、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进行评议(6分):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6-4分;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9-2分;措施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

6

3、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管理方式是否科学合理,工作计划是否有针对性、可实施性进行评议(6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6-4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9-2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

6

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各类人员的配备齐全程度、合理性,人员培训的计划、内容、目标和培训方式,人员录用及考核的标准、措施、是否有合理的奖惩淘汰机制进行评议(6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6-4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3.9-2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

6

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议(5分):制度、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制度、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制度、措施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

5

6、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餐饮保障的方案措施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方案措施的详尽、明晰程度;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议(12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2-8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7.9-4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3.9-0分。

12

7、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安全保卫的方案措施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方案措施的详尽、明晰程度;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议(10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6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5.9-2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

10

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保洁管理方案措施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方案措施的详尽、明晰程度;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议(10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6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5.9-2分;措施方案计划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1.9-0分。

10

9、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10、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11、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大厦称号的得2分,县区级示范大厦称号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荣誉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网站截图、获奖期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12、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示范职工食堂荣誉的得2分,县区级示范职工食堂荣誉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荣誉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网站截图、获奖期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13、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荣誉的得2分,县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荣誉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荣誉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网站截图、获奖期的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14、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时间),具有同类项目(服务内容同时包含食堂、保安、保洁等服务内容)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合 计

注: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4

初步审查表

序号

要求说明

审查要求

1

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5100000.00元(17000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提供“开标一览表”。

2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3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所述要求。

4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符合所述要求。

初步审查结论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

2、序号3-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

附表5

价格评分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供应商

分值

价格分20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

报价得分(20分)


第四章 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及乙方投标响应。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三年

其中本合同服务金额:人民币 元整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服务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服务地点:

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甲方确认。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

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无息退回。

七、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免费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

1、免费质量保证期:不适用

2、服务质量保证金:不适用

九、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费用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按实结算(先服务后付款)。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解除合同。

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现场考核,每发现一次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扣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整。

4、乙方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余款,同时,乙方还将承担所有责任。

5、乙方的违约金在余款中予以扣除,如余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象山县老年公寓内的消控、食堂服务员、蒸饭工、厨师、面点师、安保、外环境保洁、洗衣工、后勤维修等服务。

2、服务内容:

2.1负责区域内安全保卫服务工作,包括门岗、消防、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安全巡查、监控等;

2.2负责食堂的蒸饭、食品加工、清洁、点心制作等服务;

2.3负责公寓外环境(道路、草坪、连廊)、食堂卫生间、地下车库的清扫服务;

2.4负责在洗衣房内洗衣、消毒、烘干、熨烫、折叠等服务;

2.5负责后勤水电、泥工、木工等维修服务;

2.6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及其它临时性服务。

二、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不少25人的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1

项目经理

1

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与业主方沟通协调,45周岁下,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消控室

2

负责消控室的值班工作,具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从事过消控室工作经验;

3

安保

2

负责门岗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公寓巡逻等工作。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从事过安保工作经验;

4

食堂服务员

10

负责原材料清洗、切配,餐厅卫生打扫、餐具消毒、清洗等。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5

蒸饭工

1

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蒸饭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蒸饭设备;

6

厨师

2

负责菜单编制、成本控制、炒菜等;能熟悉食堂台帐制作和管理。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需持有厨师证;

7

面点师

2

负责各类面点的制作,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8

外环境保洁

2

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负责公寓外环境(道路、草坪、连廊)、食堂卫生间、地下车库的清扫服务;

9

洗衣工

1

负责在洗衣房内洗衣、消毒、烘干、熨烫、折叠等服务,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10

后勤维修

2

负责后勤水电(有电工证)、泥工、木工等维修服务,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备注:清单中人员数量仅作参考,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供应商所报对应人员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综合管理

1、负责制订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严格,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完整,确保采购人信息安全;

3、全体员工统一着装,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4、制订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餐饮服务

1、管理方式:由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厨师、中式面点师、洗杂工等)进行管理,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采购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场地、厨具、餐具、水、电、蒸汽和燃气(供应商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2、菜品供应标准:菜谱实行一周一定,供应商应在本周五将下周的菜谱交采购人审定(包括需要采购食材的品种、数量等,食材费用需控制在采购人规定的人均食材成本之内),审定后交由采购人指定的食材配送公司进行配送。

3、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测算人数,控制成本,不浪费原材料,供应商应保证:所有菜品应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购。早餐5个品种以上;中餐、晚餐提供套餐三菜一汤(一荤二素一汤)。

4、严把食品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并登记,对入库食品分类存放,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和日消耗登记工作。搞好餐厅内部卫生,四害防治工作。室内无蛛网,餐具干净整洁,调料器具内外无污渍,餐厅桌椅、地面无油污、无水渍,光洁明亮。

5、食品加工区域设备放置有序,台面清洁,地面无积水、地沟无污水、无污渍。厨师对餐饮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细心加工、用心烹饪,保证菜品质量,避免物料浪费、降低能耗排放,有效控制加工成本。

6、加强食堂的设备设施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或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彻底清洁,发现有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仓库物品归类放置,做到用陈存新、无过期变质食品。

7、餐厅工作人员在严格监督并执行就餐人员排队就餐时,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协调能力,来加强就餐优质服务。

8、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接受业主单位工会每季度民意测评,根据所提意见建议及时作出调整与改进。

9、根据需要完成食堂各类簿册登记和台帐的制作和管理,及按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三)安保服务:

1、安保服务内容

1.1公共安全管理:建立门卫、安全监控值班制度,明确安全防范责任范围,主要是保障办公区域内人身财产安全、公共秩序维持、公共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信访事件处置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安全监控台帐记录要完整、规范、清晰。门卫要加强对休养老人外出登记及来访家属的登记、询问工作和失智老人外出劝阻工作,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守门和消毒工作。

1.2消防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消防及防盗监控值班,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灭火器检查后应张贴或挂上检查标志,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发现可疑现象,能预(报)警并及时通知当值保安,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消除危险和侵害;做好消防检查台帐和组织一年两次的消防演练。

1.3停车秩序管理:主要维护大院内交通秩序,引导机动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和按指定或划线的车位停放,保持车辆出入畅通,停放有序,防止交通事故和车辆被损、被盗情况的发生。

2、安保服务标准与要求

2.1供应商按服务要求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巡视管区内人员、车辆活动等情况,维护管区内秩序;

2.3安保人员对物业区域进行全天候安保值勤,设立固定安保岗位和流动巡逻岗。安防与消防监控系统要保证24小时值班监控。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对人员出入、停车场、车辆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保证车辆安全。由于安保服务不到位造成财产与设施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供应商应及时整改。

2.5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并组织演练。

2.6重大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处置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

(四)保洁服务

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1、负责公寓所有室外的道路、绿化带、停车位、风雨连廊、门球场、休闲亭、地下车库、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清洁卫生。

2、负责公寓路灯、宣传牌、休闲椅、室外健身器材等保洁工作,室外果皮箱的清洁、清理和消毒工作,定时清运垃圾。

3、对辖区内违反清洁绿化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提升员工、休养员及家属保护环境的意识。

4、负责公寓绿化养护的日常工作,清除绿地杂草,适时做好打药除虫、修剪、整枝、浇水、施肥、防冻、遮阳、防台等工作。

5、正确安全操作,使用好各类养护专用工具,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6、熟悉常用农药及化肥的性能及使用要求,严格保管好有毒有害或易燃危险品,进出用量实行登记,杜绝发生意外。

7、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洗涤服务

洗涤服务标准及要求:

1、负责全公寓被服、窗帘等物品的分类、洗涤、消毒、折叠、缝补等工作。

2、严格执行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特殊衣物应特殊处理。

3、严格执行被服的收发手续,防止错、漏和丢失的情况出现;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4、使用洗脱机、干洗机、烘干机、熨烫机、折叠机等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时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修。

5、爱护公物,修旧利废,节约用水、电、洗涤用品及其他材料。

6、注意保护被服在洗涤、熨烫中不受损坏,保证洗衣质量。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维修服务

维修服务标准及要求:

1、负责做好全公寓水电设备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各种设备正常运行。

2、认真学习掌握维修技术、确保维修质量,树立安全操作意识。

3、做好与水、电、气、消防等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完善并实施能源节约措施,定时到各部门、各重点区域巡回检查,及时完成维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5、认真详细填写工作记录,保管好维修材料和维修工具器材。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7、负责公寓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完成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

8、按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如发现问题,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并回复,未按规定时间落实的,采购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拨经费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受伤、事故、死亡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采购人无关。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调整到位。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内 容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

付款方法和条件:费用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按实结算(先服务后付款)。

3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甲方确认。

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

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无息退回。

4

授予合同: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章 附件

A.资格文件


封面

正(副)本

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商务和技术文件


封面

正(副)本

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子 包:(如有多个子包)

(商务和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B1、投标书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110408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后附:

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B4、供应商一般情况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1

单位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 话:

联 系 人:

5

传 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从业人员数量

9

营业收入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5、商务条款响应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

(一)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NBITC-202110408G

项目名称:象山县老年公寓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本项目职责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2

3

4

5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