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NJGJ-G2021-0059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标段二(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蔬菜)
三、中标信息
包1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
供应商1名称:南京采发副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1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锁金六村锁金农贸市场内
供应商1中标金额:125.07674万元
供应商2名称:南京博思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60号B幢1003室
供应商2中标金额:125.07674万元
包2蔬菜:
供应商1名称:南京田园牧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1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489号5001-Z232
供应商1中标金额:174.052274万元
供应商2名称:南京融军食业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2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288号天印山农贸市场水果区202室(江宁高新园)
供应商2中标金额:174.05227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
名称: 2021年度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标段二(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蔬菜)
规格型号: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蔬菜
数量:按实际采购为准
单价: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部分产品投标单价 |
1 | 南京采发副食品有限公司 | 牛腩:34元;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1 | 南京博思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牛腩:44元;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2 | 南京田园牧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机花菜:1.73元;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2 | 南京融军食业配送有限公司 | 有机花菜:2.1元;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
五、 评审专家名单:孙明军、徐援朝、虞翔、杨国敏、费霏。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45%执行,包1供应商支付金额:9767元;包2供应商支付金额:127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林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联系人姓名:夏老师
联系电话:025-854270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18362097574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标段二评分标准.pdf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度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标段二(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和蔬菜配送)采购文件.doc
标段二(蔬菜、冷鲜猪肉分隔品)定.pdf
1
2021 年度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标段二
评标办法及合同(细则)
2
目 录
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3
第一包 冷鲜猪肉、普通牛羊肉分割及副产品..........................................................3
第二包 蔬菜.........................................................................................错误!未定义书签。
投标样品递交程序.........................................................................................................9
一、本标段不需要递交样品。.............................................................................. 9
评标办法.........................................................................................................................9
1. 总则.....................................................................................................................9
2、评标方法.............................................................................................................9
3、评标程序.............................................................................................................9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0
南京林业大学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合同书......................................................12
3
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
1
价格
得分
60
分
1.1 以本次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
投标报价)×60。
1.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自
行承诺。
2
产品
质量
7分
2.1 提供 2021 年猪肉及副产品检测检验报告一份计 0.5
分,每提供一份计 0.5 分,此项共计 3分;
2.2 近三年无消费者投诉,无违规违纪证明 2 分。
2.3 提供 2021 年动检合格证明材料得 2分。
提供相关材料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3
质量
管理
体系
3分
3.1 通过ISO14001 环境质量认证计 1 分
3.2 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 1 分
3.3 通过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 1 分
提供相关材料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4 业绩
10
分
4.1 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每提供 1 个得 2分,最高可得 10 分。(提供完整的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提供相关材料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5
保障
能力
14
分
5.1 服务方案: 对本项目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有
专门的组织构架和服务体系,有服务计划,人员安排合理,
配送、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合理,可
行的得 3 分,方案较合理的得 2 分,方案的得一般 1分,差
和不提供不得分
5.2 场地设施保障:投标人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仓储
场所,能够满足食材存放、分拣、物流、办公等工作需要,
条件超过标准的得 3分,达到标准得 2分,差的、达不到基
本标准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5.3 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放冷库,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条件超过标准的 2 分,达到标准得 1 分,差的、达不到
基本标准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5.4 车辆保障: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数台,本项目
必须满足每个分散食堂的配送任务,有固定专用配送冷藏车
辆 1 台,达到要求得 2 分,每增加一台车辆,加 1 分,累计
最多得 4 分;
5.5 投标人提供的疫情期间关于服务人员的防疫责任、配
送车辆消毒防疫、伙食原材料的安全管理进行评分,方案合
理,可行的得 2 分,方案较合理的得 1 分,方案的得一般 0.5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
1、提供相关文字
材料、组织构架、
方法措施
2、提供行驶证、
车辆图片及所有
人(投标人或法人
代表)相关材料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3.库房证明须提
供投标人或法定
代表人签定的冷
库租凭合同,文
字、公章清晰可
见;合同注明使用
面积、租赁期限
(合同至 2022 年
9 月有效);
4.自有库房须提
供产权证明,产权
人须为投标人或
法定代表人。
4
6
应急
响应
及售
后服
务、
安全
责任
和产
品保
险承
诺
6分
6.1 应急措施:投标人为满足学校临时需求,能够提供包
括临时安排人员、车辆、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达验收使用,
有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
措施等内容,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承诺函和服务方案。方案、
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2 分,方案较合理的得 1 分,方案的得
一般 0.5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承诺函此项不得分。
6.2 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
服务事宜,实行“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
和实行定期满意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内部管理考核办法书面
材料,能够达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渠道畅通 。方
案合理,可行的得 2分,方案较合理的得 1分,方案的得一
般 0.5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承诺函此项不得分。
6.3 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
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师生及家属,做
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计 1 分。未提供承诺函此项不得分。
6.4 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
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
偿所有经济损失的计 1 分。未提供承诺函此项不得分。
1.提供承诺函和
服务方案提供专
门售后服务人员
名单。
2、提供相关定期
满意度回访书面
承诺以及内部管
理考核办法等书
面材料
1. 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工程类为 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
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工程类为 5%)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工程类为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工程类为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
6、除特别要求外,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6
第二包 蔬菜
序
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标细则 备注
1
价格
得分
50分
1.1 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
=(基准价/投标报价)×50。
1.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自行承诺。
2
产品
质量
7 分
2.1提供2021年度法定检测机构蔬菜检测报告每提
供一份得 0.5 分,此项共计 2 分;
2.2 具有蔬菜生产基地或与蔬菜种植基地具有合作
关系,根据蔬菜基地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第 1-3 名
分别得 5 分、4分、3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法定检测机构是
指具有政府职能部门
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事
业单位或政府直属检
验检测机构。
提供投标人与蔬菜种
植基地签定的有效合
同。
3
质量
管理体
系
8 分
3.1 提供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 3 分;
3.2 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分。
3.3 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 2分
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4 业绩 10分
4.1 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类别产品签
订的原材料供货证明材料,每提供 1个得 2 分,最高可
得 10 分。(提供完整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5
保障
能力
19分
5.1 服务方案: 对本项目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方
案,有专门的组织构架和服务体系,有服务计划,人员
安排合理,配送、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
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4 分,方案较合理的得 3分,方案
的得一般 2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
5.2 场地保障设施:投标人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
仓储场所,满足蔬菜存放、分检要求,具有蔬菜保鲜库
(冷库)得 4 分。
5.3 车辆保障: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数台,
本项目必须满足每个分散食堂的配送任务,有固定专用
配送车辆 2 台,达到要求得 2分,每增加一台车辆,加
1分,累计最多得 4分。
5.4 投标人具有农药残留检查室,并提供农残检查
设备采购合同,检测室照片拍照并加盖公司公章得 4分。
5.5 投标人提供的疫情期间关于服务人员的防疫责
任、配送车辆消毒防疫、伙食原材料的安全管理进行评
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3 分,方案较合理的得 2 分,
1.提供相关文字材
料、组织构架、方法
措施。
2.提供行驶证、车辆
图片及所有人(投标
人或法人代表)证明
复印件,原件备查
3.库房证明须提供投
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签
定的冷库租凭合同,
文字、公章清晰可见;
合同注明使用面积、
租赁期限(合同至
2022 年 9 月有效);
4.自有库房须提供产
权证明,产权人须为
投标人或法定代表
7
1. 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工程类为 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
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工程类为 5%)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3.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工程类为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3.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3.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方案的得一般 1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 人。
6
应急
响应及
售后服
务、安
全责任
和产品
保险承
诺
6 分
6.1 应急措施:投标人为满足学校临时需求,能够
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员、车辆、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
达验收使用,有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
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承诺
函和服务方案。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2 分,方案较合理
的得 1 分,方案的得一般 0.5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
未提供承诺函此项不得分。
6.2 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
售后服务事宜,实行“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
包调换)和实行定期满意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内部管理
考核办法书面材料,能够达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
交流渠道畅通 。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2 分,方案较合
理的得 1 分,方案的得一般 0.5 分,差和不提供不得分。
未提供承诺函此项不得分。
6.3 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
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生产企业主要
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师
生及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计 1分。未提供承
诺函此项不得分。
6.4 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
量或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方将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计 1 分。未提供承诺函此项
不得分。
1.提供承诺函和服务
方案提供专门售后服
务人员名单。
2、提供相关定期满意
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
内部管理考核办法等
书面材料。
3.承诺市场价格骤涨
情况下,先按时供货
再与采购人协商,确
保供应。
4.遇恶烈天气情况下
能够做到及时供货
8
4.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工程类为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除特别要求外,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9
投标样品递交程序
一、本标段不需要递交样品。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第 18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
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
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
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
10
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2)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
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投标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3.1.3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
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综合评分法。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
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
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潜在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
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11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
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
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偏差较多,内容不完整等;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5 综合评分明细表
4.5.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12
南京林业大学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合同书
甲方(购货方):南京林业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 ,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与价格
名称
序
号
名称 规格
单
位
中标单价
(元)
1
2
3
本合同签订的 价格为乙方将 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含运费、装卸费、税费、
检测费等)。
二、产品供应期限
供应期限:2021 年 月 日---2022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 应符合国家执行标准并提供其合格质量检验报告,甲方收货
标准按乙方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供应甲方 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 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相关的资料。
3、乙方对其提供的 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 若乙方供应的物资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食堂或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对未
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处以此批货款总额 10%—50%罚款(最低 1000.00 元),罚款从质保金
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5、因质量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第三人的全部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向甲方
索赔的所有费用(包括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
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不低于 2000.00 元的罚款。
13
6、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配送物资进行抽检,若抽检出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乙方
当批次物资,并处以乙方当批次货款 10%—50%的罚款(最低 1000.00 元),罚款从质保金中
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7、国家相关部门抽检时,若因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而产生的罚款费
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当批次物资,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处以乙方
未供货物价值的双倍赔偿(最低 1000.00 元)。
8、合同期限内,甲方将对乙方所配送的物资随机抽取两至叁次送至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
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证书并具有许可标志的检测机构,第一次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次与
第三次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将乙方配送的物资送检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检验后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
乙方当批次物资,并处以乙方当批次货款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处以乙方未供货物
价值的双倍赔偿(最低 1000.00 元)。
10、若乙方供应的物资数量不足,出现缺斤少两,乙方应补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处以
乙方当批次货款 10%--50%的罚款(最低 1000.00 元)。
四、包装方式
乙方供应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按《食品安全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版的要求,保证包
装完好,不得有漏、渗等情况。
五、供应的方式
1、甲方所需 数量应提前 1天通过“南京林业大学餐饮食品供应链管理系统”网络订
单的形式,通知乙方的联系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配送。若乙方未按时按量将大米送
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应按该批货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2、连续三次通知拒不供货,甲方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纳入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及质量
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的退货
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的调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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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学校食品采购的稳定,调价方式参照招标文件价格描述部分。
2、合同履约三个月后,如遇“省联采”发布价格调整函,甲方根据“省联采”价格调整
幅度,对合同执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八、供应商的考核
甲方成立伙食原料采购供应商管理考核小组,对乙方进行考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
现违规行为,对照各条目记录扣分。根据扣分情况执行警告或淘汰机制。对考评优秀的,作
为甲方后一轮招标优选供应商。
九、货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整和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整。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参照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知。
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寒暑假除外),具体结算手续按照甲方报销流程执行。
十、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共同具有法律
效力。
十一、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维护
权益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律师费、调查费等。
十二、本合同所列明的双方地址即为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往来函、通知、传票、判
决、裁定等文书)的唯一送达地址。若该信息有变更,应当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
无变更或者变更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双方依据该地址送达的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冷鲜猪肉分割及副产品
投标样品递交程序
一、本标段不需要递交样品。
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南京林业大学食材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