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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机关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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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机关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机关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
二、项目名称: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和田市汇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凯旋路57号川亿﹒凯旋国际公馆B区9号楼一楼 91653201099976205C 19982594524 305.170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指挥部的会议接待、餐饮保洁、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等工作。
服务要求:指挥部的会议接待、餐饮保洁、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等工作。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指挥部的会议接待、餐饮保洁、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
焦有阁,张洪梅 赵国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1414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机关
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57号和田宾馆津皖大厦
联系方式:13113113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层
联系方式:1852667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斌
电 话:185266732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终稿 10.8.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64ac9faa4951b36e916ece97dd5c4e6.jpg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

采购单位: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1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36

第五部分 响应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

2、项目名称: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5.2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指挥部的会议接待、餐饮保洁、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等工作具体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7、服务期限: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1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地 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57号和田宾馆津皖大厦

联系方式:王占兴,1313251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联系方式:1852667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526673288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磋商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办公费、日常耗材、服装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优惠价格。

4.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57号和田宾馆津皖大厦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服务期间内,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2.收取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1)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2)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3.保证金汇款信息

户名: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世贸支行营业部

账号:02240501040032671

(1)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10月21日10: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② 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两份合同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 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5)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5. 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如下:

附表:资质、资信审核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

1、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第四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细则

分值

第一部分 投标报价(30分)

1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供应商符合政府优惠政策,评标基准价为政策后扣除的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价格,)

30分

第二部分 商务评分(18分)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秩序维护服务项目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12分

2

人员配备承诺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做好每年健康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须承诺各类岗位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承诺会议服务、接待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工作、基本要求、岗位人员设置和要求、对供应商的要求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6分

第三部分 技术评分(52分)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5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人员职责较为明确、分工较为清晰、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人员职责基本明确、分工清断、合理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分;

其他:0分。

6分

2

整体管理方案评价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

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7分;

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3分;

其他:0分。

10分

3

列出管理上的特点、难点及解决方案

服务项目特点分析,指通过对周边环境、项目特点等方面进行书面分析,列出管理上的特点、难点及解决方案。

分析内容全面、具体、清晰到位,难点及解决方案可操作性强,完全体现项目需求特点:6分;

分析内容全面、具体、清晰,难点及解决方案可操作性较强,能够体现项目需求特点:3分;

分析内容具体、清晰,难点及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1分;

分析内容不具体,没有体现项目特点:0分。

6分

4

管理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机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6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3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全面全、合理、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6分

5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6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分;

应急预案基本实用,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6分

6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方案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方案健全、切实可行:6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方案较为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方案基本健全,可行性一股:1分;

其他:0分。

6分

7

人员培训方案

人员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内容。

人员培训方案全面性、针对性、系统性强:6分;

人员培训方案全面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3分;

人员培训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针对性:1分;

其他:0分。

6分

8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6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可以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方案描述一般,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1分;

其他:0分。

6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目录所示页码与响应文件内容页码不对应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八、其他

1.开标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未及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项目需求书

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援疆干部人才在疆生活服务保障工作,为援疆前指干部人才提供更为规范、合理、周到、细致的生活服务,根据和田当地实际情况和援疆工作需求,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拟聘请地方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负责指挥部的会议接待、餐饮保洁、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等工作。特制定生活服务外包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指挥部的会议接待、餐饮保洁、司机车辆管理、汽车租赁等工作。

2.服务期限:2年。

3.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57号和田宾馆津皖大厦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会议服务

负责指挥部召开会议期间的会场布置、音响视频调试、茶水饮品准备及添加等服务工作。

(二)接待服务

1.负责客人在指挥部就餐期间的服务工作。

2.配合指挥部,做好客人来和田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如接送机、外出考察调研等期间的服务工作。

(三)保洁服务

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宿舍、客房、公共办公及活动区(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健身房、活动室、多功能厅、职工之家等)的卫生清洁工作。

(四)餐饮服务

1.负责前指干部职工每日早、午、晚三餐用餐保障。

2.负责制定食谱,坚持日清、周结、月核算。

3.负责食材及库房管理、原材料及配料采购、自制菜品管理。

4.负责厨房、餐厅、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安全及维护管理。

5.负责食堂卫生、食品卫生安全。

6.在前指指导下,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五)司机车辆管理

1.负责指挥部工作时间各项用车(会议、考察、调研、接待等)的保障工作。

2.负责指挥部节假日及夜间有临时性任务时的出车保障任务。

3.负责全部车务管理工作。

(六)汽车租赁工作

按指挥部要求,提供租赁用车,并做好车辆保险、行车手续等各项车务管理保障。

三、基本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做好每年健康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须承诺各类岗位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餐饮项目要求有高级厨师、面点师提供服务,司机需要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驾驶证,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业务熟练。

3.厨房、餐厅各项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要在相应位置设置标识牌或提示说明,要明确各个操作环节及设施设备的负责人,并制作有明显标识。要严格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每餐菜肴要留样备检。根据季节变换,科学合理制定每周营养食谱,并严格执行。做好食材的验收、入库和出库登记制度。

4.司机要保证行车安全,及时做好车辆的保险续接、保养维修,行车里程和油量的消耗统计工作。做好车辆的每日检查(有下县等长途出车任务前,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和擦拭清洁工作(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每天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整和擦拭清洁),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干净整洁及良好的工作状态。

5.保洁服务要及时彻底,不留有死角。办公室、宿舍、健身房、活动室、多功能厅、职工之家等每天早上打扫1次。客房在客人入住前及离开后及时进行打扫,没有客人入住时,每周至少打扫2次。会议室除每天早上固定打扫外,每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整,恢复原样。二楼卫生间及二楼楼道,除每天早上固定打扫外,至少每2个小时检查一遍,做到随脏随清洁。做好其他临时性保洁服务工作。会议服务及接待保障要热情周到,大方得体,注意保密。会议接待及保洁服务人员,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指挥部统一放假除外),每天要各保留1人在岗工作。

6.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客饭餐饮保障和司机日常值班及有临时任务时的服务保障工作。

7.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8.车辆清洁工具(抹布、水桶、橡胶手套、油拖布等)、保洁员清洁工具(扫把、簸箕、拖布、抹布、防尘推及尘推油、洁厕灵、便池刷等)及服务人员的行业着装等,由供应商负责。

四、岗位人员设置及相关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女,40岁以下,精明干练,形象气质良好,具有企事业单位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管理物业团队的同时,配合指挥部做好会议接待等服务工作。

2.接待领班1人。女,35岁以下,形象气质良好,机灵精明干练,工作细心热情,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负责指挥部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3.保洁员2人。女,45岁以下,工作细致认真,热爱本职工作,主要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宿舍、客房、公共办公及活动区(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健身房、活动室、多功能厅、职工之家等)的卫生清洁工作。

4.厨师2人。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10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高级厨师。

5.面点师1人。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10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对精细搭配、营养餐有一定研究。

6.餐厅服务员1人,女,45岁以下,拥有5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工作利索、能吃苦耐劳。

7.司机4人。男性,年龄60岁以下,有丰富的驾驶经验,熟悉和田地区的路况和路线,其中持驾驶A证的不少于2人。

8.文员1人。男性,大学本科毕业,年龄30岁以下,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运用。

9.租用3台商务用车(国产或合资),单车不超18万元,排量不超2.0L。

以上人员要求必须面试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含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长期在指挥部工作。

人员管理标准:做到管理精细化、服务规范化、卫生制度化、安全常态化。

五、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五年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或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经验;响应指挥部对行车安全、设备操作、卫生保洁及会议服务等各项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承诺。要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相对稳定,厨师长、司机等主要人员的更换需提前与指挥部沟通报备。

六、对供应商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一)项目管理要求

1.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心健康、业务过硬,严格遵守指挥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指挥部工作安排和管理。

2.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举止规范、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礼貌、文明大方。

3.建立健全各项服务规范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二)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量化考核

1.指挥部的管理人员定期现场随机检查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每月度通过向职工问卷、微信等方式调查测评满意度;

2.根据供应商的服务内容,细化考核内容、标准。综合平时的量化考核,每月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与供应商的实际效益挂钩;

3.根据月度满意度综合测评,如分值在90分以上,支付月度合同费用。如分值在85-90分,支付95%合同费用,5%的费用作为次月问题整改的保证金。如分值在75-85分,支付90%合同费用,10%的费用作为本月问题整改的保证金。如果连续两个月分值均在90分以下,第三个月将一次性扣除前两个月的整改保证金,此保证金费用将不再支付。如分值在75分以下,指挥部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

(三)处罚措施

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等各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立即解除服务合同,并赔偿指挥部全部经济损失。

1.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

2.发生严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

3.贻误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供应商员工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发生盗窃、隐匿丢失财物等情形,情节严重的。

5.供应商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差导致服务质量低下,严重影响指挥部正常工作开展的。

供餐标准及餐饮管理要求

一、供餐标准

1.参考餐标:1300元/人.月,用餐人数约40-50人。

2.早餐:主食不少于3种,其中现场制作小吃不少于1种;自制凉拌、小菜不少于4种;汤粥羹不少于2种。

3.午餐:主食不少于3种;菜品每餐不少于5种,其中主荤1种,副荤2种,素菜2种;汤羹不少于2种;水果2种。

4.晚餐:主食不少于2种;菜品每餐不少于4种,其中主荤1种,副荤2种,素菜1种,汤羹不少于2种,水果2种。

5.用餐方式为自助餐形式。

二、餐饮管理要求

1.厨房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及时消毒,提供餐品卫生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出现食品卫生防疫责任事故。

2.餐厅服务设专人负责添加饭菜及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准时就餐,保证餐厅干净整洁。

3.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4.餐厅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价格评审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有一方非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时无扣除。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磋商文件具体规定执行。上述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1.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采购方收取服务费。

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1.1%

500万-1000万

0.8%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询问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提出,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 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报价

17.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货物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4)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3 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本项目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含光盘)、二份副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报价文件,光盘。

光盘中包含office文档格式的响应文件一份。

21.4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1.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6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一正二副。

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密封

(2)供应商应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并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E 磋商程序

24. 磋商步骤

24.1 具体步骤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2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货物类项目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6%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服务类项目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6%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6. 评审方法及标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6.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26.5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供应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签章的;

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围标或陪标的;

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7. 其他注意事项

27.1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7.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7.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7.4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中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28.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28.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29.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履约保证金

31.1 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1.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 合同分包

33.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3.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的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份,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供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天津市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一、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资信、技术、报价等文件。

2、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胶装装订。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3.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

4.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7.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具体以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附件3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期

 

 

 

 

 

(三)服务地点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4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终稿 10.8.doc 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机关 前指驻地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1120)成交公告合同附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