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线下]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竞争性磋商的中标结果公告
[2021-10-22]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竞争性磋商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JN2021-GZ-C002
二、项目名称:
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赣州市鑫赣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江少清
供应商联系电话:13803577678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八一四大道42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38997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壹年 |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焦海宁,叶发科,方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58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29号
联系方式:0797-7317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苑家园6栋1单元1031
联系方式:0797-8168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经理
电话:18679775239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5850.0元
标段编号:GZJN2021-GZ-C002
评委姓名:焦海宁,叶发科,方海燕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GZJN2021-GZ-C002定稿.pdf
1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赣州市儿童福利院
项目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
二〇二一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3
一 、磋商邀请............................................................................................................................................................................................................ 3
二、磋 商 须 知........................................................................................................................................................................................................ 8
(一)总 则................................................................................................................................................................................................................ 8
(二)磋商文件........................................................................................................................................................................................................ 10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五)磋 商 与 评 审............................................................................................................................................................................................ 14
(六)授 予 合 同.................................................................................................................................................................................................. 30
三、采购项目需求.................................................................................................................................................................................................... 32
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36
五、合 同 格 式............................................................................................................................................................................................................42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格式 )............................................................................................................................................................................... 43
一、磋商响应文件.................................................................................................................................................................................................... 43
二、响应函(格式)................................................................................................................................................................................................ 44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45
四、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格式)........................................................................................................................................................................ 46
五、有关证明文件.................................................................................................................................................................................................... 47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48
七、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48
八、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9
九、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0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51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52
十二、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53
十三、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54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55
十五、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56
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57
十七、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58
十八、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59
十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60
二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61
二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62
二十二、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63
二十三、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
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64
二十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5
3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N2021-GZ-C002
项目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 元。
最高限价:39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赣州市儿童
福利院食堂
管理服务(国
内服务)
1 批 详见采购需求 3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
订合同,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4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 点 30 分至 12 点整,
下午 14 点 30 分至 17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地点: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防疫期间,购买文
件推荐网上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现场报名磋商文件。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供应商的账户转入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
行转账(电汇)、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采购
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
6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
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并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
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
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5、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
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
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
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四是未佩戴
口罩的;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
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 号)的规定,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等
地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
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
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
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
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
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7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
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赣州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全南路 29 号
电话:0797-7317787
联系人:龚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苑家园6栋1单元1031
电话:0797-8238859
邮箱: 421201296@qq.com
联系人:曾经理
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
户名: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314 5923 0000 0355 62
8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商。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即赣州市儿童福利院。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
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3、响应费用
3.1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
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
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5%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9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的国内服务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
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5.1 查询渠道: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
5.2 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截止时间前叁年内。
5.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的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并同时报采购单位存档。
5.4 使用规则: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10
(二)磋商文件
6、磋商事项说明
6.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
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
绝。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澄清与答疑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
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7.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
各响应供应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
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
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
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
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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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
中文。
9.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
10.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
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
供应商承担。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1.1.1 响应函
11.1.2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1.1.3 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
11.1.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1.5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1.1.6 服务内容响应偏离表
11.1.7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1.1.8 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1.1.9 有关证明文件
11.1.10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
11.1.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
11.1.12 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11.1.13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1.2 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
进行报价,并按《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
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
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服务)须标
明“免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
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3、响应保证金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3.2 在磋商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
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3.3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
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
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
息退还。
13.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4.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4.2 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3
13.4.3 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4.4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4.6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3.4.7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3.4.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
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
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
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
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
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1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
或未胶装成册磋商响应文件。
15.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
用 A4 纸,宣传材料除外)。
15.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
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
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附
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4
15.5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
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
16.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并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6.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
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2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
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8.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 商 与 评 审
19、磋商小组的组成
15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
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0、磋商
2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
表人(经营者、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
20.2 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启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
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
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0.3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1、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1.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1.2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1.4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审查资
料表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
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须
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16
书”;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中国公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
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
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
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司为本年
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出具财务
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
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2)响应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简要报表
附注。
3、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
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
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
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
复印件;如其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
17
所致单位须为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如其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有
所致单位的,则所致单位须为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5、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
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
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
力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三、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
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4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
录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是指响应供应
商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
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或
税收完税证明的凭据。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或税收完税证
明的凭据。
3、免税或依法不须缴纳税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文
件。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
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说明: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响应供应商在响
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响应供应
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18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
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
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
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6 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 响应保证金 基本账户足额一次性缴纳响应保证金(不接受多缴)。
22.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
人的签字或签章齐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
效,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签章或盖
章齐全。
3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4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
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5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审
查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6 响应文件内容的响应 对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作出的响应。
19
7 响应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8 其他 其他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
2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
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
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4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
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2.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2.6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6.1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
本及以上正本的;
22.6.2 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
22.6.3 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的;
22.6.4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2.6.5 现场签到的响应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代表不一致的;
22.6.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2.6.7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0
22.6.8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2.6.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2.6.10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2.6.11 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异常一致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6.13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6.14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7 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
商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7.1 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2.7.2 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2.7.3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3、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 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符合财库
【2015】124 号文规定的项目除外)
2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 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4、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1
24.1 磋商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在磋商响应文
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4.2 为有助于评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其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
24.3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
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5、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
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
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
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
正时间。
22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
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
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
字确认。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
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
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五)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
价)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
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
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三家的(符
合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的项目除外)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
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
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6、评审办法
26.1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
23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
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
理。
26.2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6.3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
料
26.3.1 中小企业(含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磋商响应
26.3.1.1 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
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6.3.1.2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6.3.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
26.3.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6.3.2.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24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6.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
26.3.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6.3.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6.4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响应享
受的政策
25
26.4.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26.4.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6.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26.5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强制购买的产品除外(财库〔2019〕19 号)清单中节能产品的,且提供相应
节能产品证书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
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6.6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强制购买的产品除外(财库〔2019〕18 号)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的,
且提供相应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 3%的扣除,如部分产
品为环保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 3%的扣除(提供《中国环保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
27、评分标准
价格分
(10 分)
价格分的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0.10×10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
(79 分)
一、投标服务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30 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
求的得 30 分,服务每有一项负偏离得 0 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管理方案(24 分):
1、食堂管理方案(8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管理方案是
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与现状,是否抓住本项目重点,是否有详细
26
的落实措施等进行对比打分,最优得 8 分,相邻之间递减 2 分,最
低得 2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食堂管理方
案及详细的落实措施文字叙述等进行对比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
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及食品安全计划表(8 分):根据供应商
提供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是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落实措施及食
品安全计划表等进行对比打分,最优得 8 分,相邻之间递减 2 分,
最低得 2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食品质量控
制方案及安全计划表等进行对比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
无效的不得分。
3、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4 分):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各岗位职
责及各级考核办法是否全面,是否具有操作性进行对比打分,最优
得 4 分,相邻之间递减 1 分,最低得 1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岗位职责与
考核办法进行对比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
分。
4、应急管理与应急预案等(4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风
险控制方案、应急预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
合理可靠,针对性强,且能够集合本项目特点有效衔接工作等对比
打分,最优得 4 分,相邻之间递减 1 分,最低得 1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风险控制方
案及应急预案进行对比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
得分。
三、企业能力及荣誉(10 分):
27
1、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的、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资格的、环境管理体系资格的,每提供 1 个得 2 分,
本项最高 6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资格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打分,未提供或经
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健康管理师三级以上(含三级)、营养管理师的、
持有酒店经营部门管理以上资格能力的,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本项
最高得 4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健康管理师
三级以上(含三级)、营养管理师资格证书、酒店经营部门管理以上
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
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四、企业业绩(15 分):
1、供应商提供 2016 年至响应截止时间止的类似项目,每提供
1个得 1.5 分,本项目最多得 4.5 分,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类似项目合
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打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未提
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不重复计分。
2、供应商提供 2016 年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与政府部门服务过的
类似项目,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本项目最多得 6 分,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合同、验收报告等)加盖公章进行打分,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不重复计分。
3、经营能力(4.5 分):供应商经营经验在 10 年及以上的得
28
注:1.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
2.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响应供应商都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响应供应商应单独按顺序用
文件袋装好,并提供原件清单一份(名称数量等)(并标注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项目
编号),响应截至时间前递交。
3.如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
28、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
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4.5 分,经营经验在 5至 10 年(不含 10 年)的得 3分,经营经验
在 5(不含 5年)以下的得 1.5 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经营经验有
效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商务分
(11 分)
1、服务机构保障(6分):供应商承诺遇到特发性问题在 1小
时(含 1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和隐患的得 6 分,在 1 小
时(不含 1小时)至 3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和隐患的得 4
分,在 3 小时(不含 3 小时)外赶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和隐患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进行
对比打分,未提供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不得分。
2、响应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5分):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制作质量比较打分,最优得 5 分,相邻之间递减 1 分,最低得
1分。
29
29.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30、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30.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
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30.2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
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30.3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30.4 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到质疑
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赣
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响应供应商质疑、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范本格式可在财政部官网、中国
政府采购网下载。
30.6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签
字和盖章,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来办理的,代理人须出具法
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
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书的日期
为准。质疑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供应
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书的内容须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1.7 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1、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
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31.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2、成交通知书
3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
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3、签订合同
31
33.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
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处理。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
为合同附件。
34、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
权属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5、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2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
(二)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
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管理服务
二、服务时间:壹年,早餐、午餐、晚餐饮食制作服务,约 200 人左右就餐
三、服务商实力:
1、具有从事餐饮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2、具有承包过食堂的管理和经验。
3、具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厨师队伍,能制多种菜式,适应范围广,可以满足不同口
味的需求。
四、操作管理流程: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监督。
2、原材料采购及管理
2.1 周期菜单计划: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厨师的科学营养搭配,提前制定
好下一周的食堂菜单搭配计划交付院后勤部核定。
2.2 采购单位根据厨师提供的菜单搭配计划,由院后勤部专职人员每天定量采购新
鲜蔬菜类、肉禽类、水产类及相关调味物品类用品。所有采购的蔬菜类、肉禽类、
水产类及相关调味物品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原材料须采购于正规生
产厂家,油类来自大卖场的正规品牌,肉禽类、水产类来自正规屠宰场并能提供
检疫检验证明,蔬菜、大米、调味料品须采购于符合有关标准的商超。
2.3 物品实行"四不"制度:①食堂采购不买腐烂变质、过期或三无原料;②食堂保
管验收人员不收腐烂、过期或三无原料;③食堂加工人员不用过期或三无原料;
④食堂服务人员不用过期或三无食品。
33
3、物品验收
每天由采购人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确保不短斤少两,蔬菜感观好、新鲜;荤菜
不变质;调料符合规格要求,在保质期内。
4、食品置放加工与清洗
4.1 物品置放
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冷藏,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
品分开摆放,并定点、整齐。按照卫生标准执行,有明显标识登记,生产日期。
物品存放实行"三隔离":①生、熟类食品隔离存放;②食品与厨房杂物、药物隔
离;③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1)肉禽类、水产类等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化冻之后严禁二次冷
冻。
(2)大米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3)油盐酱醋等调味品,加盖加罩。
(4)食品储存按入库次序、生产日期和类别,按"先进先出"原则摆列整齐。
4.2 食品加工要求
按类进行加工、切配,蔬菜先挑出黄、烂叶子,荤菜按要求加工。
4.3 食品清洗要求
荤、素菜清洗池分开;蔬菜做到先浸泡 30 分钟,再清洗然后过净,荤菜在固定的
池里清洗,按类摆整齐、挑清、洗净全部上架。
5、食品烹饪
食品烹调过程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注意煮透。严格遵守食品配备、
烧煮及保存时间和温度标准。
5.1 烹饪需注意烧熟煮透;
5.2 尽可能缩短烹饪后的菜肴周转时间,烹饪后的菜肴加盖以防污染。
5.3 如有确实需要储存冰箱的食物,必须待彻底冷却后才能放入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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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上浆腌味的食物如果要隔天使用,不可以加入料酒、蛋,防止食物变质。
5.5 同类食品烹饪多样化。
6、开餐服务
6.1 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
6.2 放置好熟食,并加盖。
6.3 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询问员工选择菜样,热情微笑服务。
6.4 开餐中派专人负责餐厅及餐桌的卫生工作。
6.5 开餐时间内,保证有服务人员在熟食间为员工服务。
6.6 其他要求:开餐前必须提供消毒餐具,按时开餐,做好食品保温,确保食物的
热度。
儿童供餐时间:每天早餐须在 7:20 前完成早餐准备工作,7:30 准时供餐;午
餐须在 10:50 前完成午餐准备工作,11:00 准时供餐;晚餐须在 16:20 前完成晚
餐准备工作,16:30 准时供餐。
工作人员供餐时间:每天早餐须在 7:50 前完成早餐准备工作,在 8:00 准时
供餐,午餐须在 11:50 前完成午餐准备工作,12:00 准时供餐,晚餐须在 17:20
前完成晚餐准备工作,17:30 准时供餐。
7、餐具餐厅清洁与环境卫生要求
7.1 先把餐具、炊具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定点整
齐摆放。
7.2 餐厅环境卫生清洁,保证桌面、地面干净并做好桌面消毒,每餐清扫,每周 2
次大清扫。
7.3 厨房卫生要求:每天定时清洗炉灶、工作台、盛器、水池。
8、离岗善后工作要求:要求当日值班人员检查关好水、电、液化气、门、窗,并
做好记录。
五、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所有的厨房人员一律凭有效
35
的"健康证"上岗,每年统一体检身体。
2、对节日聚餐、干部用餐等,针对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伙食的实际需求,制定不
同的伙食方案,让工作人员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3、每周菜谱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厨师的科学营养搭配提前制定,保障儿
童和工作人员的营养结构更加合理健康。
4、及时了解院内工作人员的反馈意见,根据工作人员反馈的信息不断加以改进,
提高服务水平。
5、若提供不洁食物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经有关部门认
定,由责任方全权负责,并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6、服务商承包期间服从管理及检查,所有食材达到食品安全规定要求。
7、服务商承包期限中如有违规现象,经采购人要求通知改正,超过三次,采购人
有权终止服务。
六、薪酬与人员配置:
1、薪酬:壹年食堂服务管理人员工资合计:¥39 万元(人民币叁拾玖万圆整)。
2、配置人员:要求能够配备满足我院高峰就餐人员需求的厨师及服务人员,不得
少于 6 人。
商务需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
合同,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3、付款方式:分 4 个季度平均支付款项,全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满一个季度
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采购单位收到正式发票后支付上一季度,每季
度支付,不计利息。
36
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
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货物” 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其合法
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1.4“服务” 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等。
1.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1.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
规范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 卖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
件(如果有的话)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
37
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
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 付款方式:分 4 个季度平均支付款项,全部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满一个季度
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采购单位收到正式发票后支付上一季度,每季
度支付,不计利息。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 履行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
合同,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5.2 履行地点:赣州市儿童福利院指定地点。
5.3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
成。
5.4 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1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
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
给买方。
6.2 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卖方。
7. 质量保证
7.1 卖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未经使
用的全新货物。
7.2 卖方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应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
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2.1 更换:由卖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8
7.2.2 贬值处理:由买、卖双方合议定价。
7.2.3 退货处理:卖方应退还买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买方可采取必要
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检验
8.1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
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
抵现场后,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
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8.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3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
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8.4 卖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9.延期交货
9.1 卖方应按照磋商文件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9.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
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 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
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
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39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
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
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 税费
1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2.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 履约保证金
13.1 卖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规定的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
退还卖方。
14. 仲裁
14.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40
15. 违约终止合同
15.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
物;
15.1.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
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
索赔。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
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 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17.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
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
责任和义务。
18.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41
21.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
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
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
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1.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 21.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 除合同本身以外,21.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
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2. 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2.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财
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
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2
五、合 同 格 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服务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下列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最终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服务及数量:
4、合同金额:
5、付款方式:
6、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7、验收要求:
8、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43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格式 )
正(副)本
一、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日期:
44
二、响应函(格式)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邀请,正式授权(姓名)代表(响
应供应商的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1份,副本一式 2 份。
本响应供应商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响应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
内完成货物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45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46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响应单价 响应总价 有无偏离 服务期限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 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保留详细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用。
47
五、有关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税
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格式)
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见格式)(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
然人)亲自参与响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资格证明)
9.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见格式)
10.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11.招标代理服务费
1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4.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15.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注:响应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
的任何责任都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
为无效响应。(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
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48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
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七、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
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
公司为本年度成立,则出具上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2、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的营
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2)响应供应商的《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简要报表附注。
3、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如其基
49
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所致单位须为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4、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可以出具银行资信证
明。如其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有所致单位的,则所致单位须为赣州佳宁企业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
5、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
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八、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是指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实行“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
税收或税收完税证明的凭据。
4、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或税收完税证明的凭据。
5、免税或依法不须缴纳税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或相关文件。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
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50
九、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
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
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51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文
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
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2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
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3
十二、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
(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备
的设备。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4
十三、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
承诺函(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获成交,保证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所具有
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55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56
十五、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
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行业代码* 注册类型 联系人
主营业务
(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
小企业
主管部
门认定
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企业,生产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公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
签章: 日期:
注:有则提供,无则无需提供。
57
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58
十七、服务内容响应/偏离表(格式)
注:主要包含磋商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要求。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表格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在
“响应/偏离”中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
效响应处理。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投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响应/偏离 说明
59
十八、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序
号
内 容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
际内容填写
响应/偏离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3 付款方式
4
其它商务
内容
5
6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按表格要求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在
“响应/偏离”中写“无”;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
效响应处理。
60
十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根据贵方为 年 月 日(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响应邀请,我方对
该项目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1.服务均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提供:
2.问题的处理:
4.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5.其他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61
二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致: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 授权
( 委 托 代 理 人 姓 名 ) 为 全 权 响 应 代 表 , 参 加 贵 处 组 织 的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亲自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62
二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中响应,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
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
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63
二十二、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
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64
二十三、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致: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65
二十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相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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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场体温测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督人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最近 14 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最近 14 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最近 14 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三、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 商 与 评 审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三、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六)授 予 合 同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五、合 同 格 式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格式 )
一、磋商响应文件
二、响应函(格式)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四、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五、有关证明文件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七、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复影印件。)
八、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九、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十、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十一、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十二、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十三、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十五、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十七、服务内容响应/偏离表(格式)
十八、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十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二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授权书(格式)
二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二十二、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二十三、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
二十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