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DRD-2021030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劳务外包
供应商名称:南京安之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180-20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劳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文龙、戎火泉、王桂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费收费计价格(2002)1980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金额为柒仟壹佰柒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
联 系 方 式 :1595190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达瑞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全民健身中心5楼
联 系 方 式 :15335155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351553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 DRD-2021030【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DRD-2021030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
人员劳务外包
采购单位: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
采购类别:服务类
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劳务外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全民健身中心5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D-2021030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劳务外包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全民健身中心5F
方式:现场发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全民健身中心5F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全民健身中心5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公告媒体: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
7.5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
联系方式:1595190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全民健身中心5F
联系方式:15335155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3515535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产品及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招标代理费以成交价为基础,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无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
二、 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
(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有);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草案条款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方案;
(4)*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
8.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加盖公章的。
四、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磋商组织
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说明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2、评审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方案、企业实力、业绩、响应程度等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12.3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1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 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0 |
2.1 |
服务方案(51分) |
管理实施方案比较:服务方案是否科学,操作管理流程控制方案、总体管理方案、卫生管理措施等,由评委进行比较打分,提供的管理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 15 分,提供的管理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好的得10分,提供的管理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提供的管理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15 |
2.2 |
卫生管理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严格执行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有较强的制度保障,同时针对本项目措施进行评分: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的得10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制度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制度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10 |
|
2.3 |
质量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投标单位的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进行评分,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制度明确,操作性强,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制度较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制度不全面或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10 |
|
2.4 |
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得7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的得4分,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
7 |
|
2.5 |
安全防范措施:涉及各类安全制度科学、有效、且有针对性,同时是否能够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并保障有力。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基本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有一定操作性且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不得分。 |
9 |
|
3 |
企业实力(20分) |
人员配置: 1.人员配备编制合理、完整,满足采购文件中对人员配备的所有要求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 2.外包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 |
16 |
保险:供应商为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购买雇主责任险与公众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提供加盖供用商公章保险证明复印件); |
4 |
||
4 |
业绩(9分) |
供应商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9 |
合计 |
100 |
||
5 |
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运用 |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三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的得2分,五星级的得3分。 诚信指数在40-30 分的扣2 分; 诚信指数在29-20 分的扣3 分; 诚信指数在19-10 分的扣4 分; 诚信指数在9 分以下的扣10分。 |
说明: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并加盖公章。
备注: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 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年检或换证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关资质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核实,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
5、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后的平均值为汇总值。(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概况
1、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2、招标总额为:50万元
3、外包服务人员的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年度福利+学期考核+满勤奖。
二、项目范围;
(1)招聘计划:
高淳区东坝幼儿园食堂人员岗位外包。
招聘条件:
1、食堂人员:年龄:50周岁以内(含50周岁);性别:不限性别;数量:10人;高中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幼儿园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及无色盲。
5、具有高淳区常住户口。
(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人员需求:
a.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确定外包服务人员由中标方安排;
b.安排的外包服务人员若违反规定,招标方可随时要求中标方进行外包服务人员更换;
四、★管理要求:
a.由中标方负责与外包服务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b.由中标方负责按照分项报价表按时、足额支付和缴纳外包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不得拖欠外包服务人员工资薪酬;
c.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维护、有关证件代办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d.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外包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e.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定等工作,所有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手册由中标方管理并在招标方备案;
f.根据招标方的用工需求,中标方每月的到岗率要达到98%以上,到岗率如果达不到由招标方负责进行处罚;
g.中标方负责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一次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五、★服务质量需求:
a.招标方确定外包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名单后,中标方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及时到岗;
b.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矛盾协调,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
c.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
d.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e.中标方应及时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驻地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招标方的相关工作;
f.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负责人应保持24h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2h内进行响应。
六、★服务需求:
a.中标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各项业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季度考核;
b.中标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中标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及试用,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中标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中标方应予以更换;
c.中标方负责为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其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d.中标方在向甲方派出人员时应按照甲方实际需要安排;
e.外包服务人员须经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政审通过后方可录用。
f.管理费用不得超过为员工支付费用的15%,超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需求:
a.中标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方应积极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
b.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按《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标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
c.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d.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行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业务中涉及的客户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
e.中标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外包服务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中标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
f.中标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g.中标方向甲方提供人员需要适合甲方岗位素质要求。
特别说明:
1、本章带★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八、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通过对供应商考核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至第三年;采购人也有权另行采购。
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结算。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 。
1.2 服务期限: 。
1.3 补充条款: 。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五、服务承诺
5.1服务承诺: 。
六、物业服务地点
6.1 物业服务地点:_____。
七、合同款支付
7.1付款方式: 。
八、税费
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考核
9.1考核方案及要求: 。
9.2进场和退场交接及要求: 。
十、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3.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通过对供应商考核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至第三年;采购人也有权另行采购。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报价表
资格证明文件
分项报价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七、 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 服务与承诺
九、 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十、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
承诺书
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为 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为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市高淳区东坝幼儿园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填写“是”或“否”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货物(或服务)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报价 |
费用(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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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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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目录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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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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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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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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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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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目录八、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格式自拟)
目录九、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 |
|||
..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
|||
.. |
|||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信用得分 |
星级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 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