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22

关于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GJXM2021-ZC-GK1159

二、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咸新区秦美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北上召汽车大道

中标 金额 : 中标 3,28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报价表.doc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陈燕、樊柏龙、王文、袁原 朱越飞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6,612.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韩家村航投大厦1层B区

联系电话:029-336390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婷 李莹 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81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

联系方式:029-88899970-818

十、附件: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职工食堂餐饮承包管理服务0908定稿.doc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HXGJXM2021-ZC-GK1159]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SXS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评标办法.xml

项目编号:HXGJXM2021-ZC-GK1159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 管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27 第五章 评标方法 ............................................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 45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咸新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0-21 09:30:00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GJXM2021-ZC-GK1159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3,320,000.00 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1 项, 采购预算: 3,320,000.00 元, 项目概况: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食堂餐饮 承包管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5 00:00:00 至 2024-10-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 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 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 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承诺函。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 2021-10-12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 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投标活动。(2)办理 CA 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 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 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 101 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 A 座 1708 室,咨询电 话:029-89608985。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1 09:30:00 地点:供应商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4)《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磋商文件。 2、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 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 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 (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xwzx/002002/20210721/d7421699-e891-4f40-b441-dccc4 15e05b3.html)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韩家村航投大厦 1 层 B 区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29-336390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婷、张艳萍、李莹 电 话:029-88899970-81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09月 29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 列 内 容 2.1 采购人 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韩家村航投大厦 1层 B 区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029-33639035 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号数字大厦 11楼 联系人:杜婷、张艳萍、李莹 联系方式:029-88899972-818 3.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3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 的时间 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 复质疑。 10.2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允许 ?不允许 10.3 本次投标的 最小单元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项目全部内容”。任何不完全 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包”,供应商可对任一包进 行投标,但不能对各包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 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含为 完成服务提供的货物)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7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 列 内 容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 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 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13.1 供应商资格 证明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 2019 年度及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 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 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 户信息表);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 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8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 列 内 容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3)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 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除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信用记录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其他 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扫描件并电子签章。 15.4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起 90天。 17.1 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用 CA锁登录编标工具制作,并 及时加密上传到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按系统提示 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单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XSTF”)。 18.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9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 列 内 容 投标文件接收人: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3.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 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有关规定下浮 20%执行。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 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9.2 履约验收 是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 ¨是,验收费用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按中标 金额的 5‰计算,不足 5000元的,按 5000 元收取。 ?否。 / 电子投标文件签章 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可使用电子印 章、纸质加盖公章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招标文件约定 的方式。 其他要求: / 。 /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等相关文 件,在投标截止前必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需使 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CA 锁),在规 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 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要求: / 。 /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招标代理 户名: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分公司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编 列 内 容 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78620188000199459 账号: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请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上 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履约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 / 现场踏勘 ?不踏勘 ?自行踏勘 / 一致性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须知不一致的地方,以前附表为准。 / 其他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1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名词解释 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监督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 2.4 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6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7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3.合格的供应商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2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3.4 供应商必须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 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5联合体投标 3.5.1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 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 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 的特定条件。 3.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 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 项目投标。 3.5.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3.6 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费用。 4.合格的服务 4.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 务要求。 4.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 作为证据留存。 6.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6.1 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 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 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 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 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询问 8.1 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 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4 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 内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 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10.1.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 明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10.1.3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0.1.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10.2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 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3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 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 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 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 11.2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2.投标报价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5 12.1投标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 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 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 14.2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方案等的详细说明。 14.3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的应答,说明所提供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做出了实 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 17.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 17.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采用电子化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 http://www.xqggzyjy.cn:8081/BidOpening-XQGC/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 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7.2投标人须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 证 CA 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 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SXSTF格式)。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6 17.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西咸新区) (sxggzyjy.cn)不见面开标系统,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递交 18.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之后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失败的, 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19.1 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也可 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 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9.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 递交。 19.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0. 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入 “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 20.2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 20.3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第 658 号国务院 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第 87号部 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7 21.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 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 何更改。 21.3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全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4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 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 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方法 2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评标程序 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 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供应商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8 25.定标程序 25.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5.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 人。 25.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招标。 25.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25.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5.6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 出。 26.中标和落标通知 26.1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公告发布后,未中标供应商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 序。 27. 中标合同的签订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19 外。 28.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下浮 20%执行。 28.2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9.履约验收 29.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 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9.2履约验收的费用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30.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30.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0.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0 30.5.4事实依据; 30.5.5必要的法律依据; 30.5.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30.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30.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0.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0.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30.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 30.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30.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 30.6.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0.7质疑答复 30.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0.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30.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0.8.1质疑函须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 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30.8.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30.8.3联系部门: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招标部 30.8.4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8.5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号数字大厦 11楼 31.其他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1 31.1 废标的情形 31.1.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 由。 31.2变更采购方式 31.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 可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 式处理: (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人不足 3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1.2.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 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74 号令)的规定与该 2 家供应商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2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模板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卫生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互惠互利 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原餐厅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订立此合同书: 一、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年。 2.具体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需提前 10天通知乙方)。 3. 年为一个经营期,其中含试营业 个月,试营业期满后如甲方乙双方满意, 承包合同继续履行;试营业期间有任何一方不满意,在试营业期满前 15 天通知对方,试 营业期满时,双方结算承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合同自行终止。 二、费用及支付 1.费用划分: (1)甲方采购食材,食材费、暖气费、天然气费、煤气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本 次本次采购价格内。 (2)乙方承担餐厅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工作人员的住宿、餐饮、奖金、福利、保 险、培训、服装、员工体检及其他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自乙方入场后开始计算承包费。承包费按季度结算,承包费为每季度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2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承包费。乙 方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 利拒绝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费用发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税务征收机关开具的合法税务发票。 三、合作方式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3 1.甲方指派管理员负责员工餐厅的日常管理; 2.乙方承担甲方员工一日三餐及临时加班、会议接待、晚会的供餐服务工作、夜间值 班人员等的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 3.采购人将单位食堂管理业务及按照相应标准的经费交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 要求组织餐饮服务工作,并接受就餐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 四、工作内容 1.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职工食堂包括:分局机关、车管所、马家堡高交大队、 永和路派出所、元平路派出所、广德路派出所。 2 人员配置总数为 20 人。其中:分局机关 7 人(厨师 2 名、面点师 1 名、配菜师 3 名、洗碗工 1名),车管所 4人(厨师 1名、面点师 1名、配菜师 2名),永和路派出所 3 人(厨师 1 名、面点师 1 名、洗碗工 1 名),广德路派出所 3 人(厨师 1 名、面点师 1 名、洗碗工 1名),元平路派出所 3 人(厨师 1 名、面点师 1名、洗碗工 1名)。成交供 应商聘请的餐饮团队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健康证,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食堂人员 均由餐饮公司负责聘请。 3.按照自助餐形式,每周餐单食谱提前 10 日与采购方负责人沟通并公示;根据公安 系统工作特点,就餐天数按照年度 365天(该年若为 366天,则 366天核算)核算。须保 证上班期间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及临时加班、会议接待、晚会的供餐服务工作、夜间值班 人员的伙食。 4.成交供应商承担餐厅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工作人员的住宿、餐饮、奖金、福利、 保险、培训、服装、员工体检及其他一切费用。 5.采购方提供厨房设备,乙方负责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五、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采购方的规章制度。 2.早餐、中餐、晚餐、夜餐均须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每日菜单。 3.食堂操作间须执行“卫生五四制”,做到卫生无死角,干净整洁。 4.食堂工作人员须注重仪容仪表,着装统一,规范服务,使用文明用语。 5.食堂内部管理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留样、消毒、机械保养等各项记录。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4 7.所有原材料采购正规,需票证齐全,入库、出库、加工前都要进行仔细验收。 8.在有接待或者活动时,乙方须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所有菜品出品前,要试吃,确保质量及安全。 10.食堂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零 事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餐厅房屋设施、餐厅操作间设备、餐厅设施具有所有权、监督权、保护权。 2.房层、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等义务。负责操作间、餐厅、水、电、气、暖等正常 饮食服务条件的保障以及设备的正常维修和添置,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应急 准备,避免耽误员工用餐。 3.在本合同生效时,应确保厨房设备状态完好、餐具齐备,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 乙方使用、管理及维护。 4.负责向员工餐厅派出管理员,负责餐厅的全面工作。 5.甲方制定就餐时间和餐厅服务时间,如有临时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 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以及服务质量进行核查。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标准和要求,检查监督成交供应商员工配备数量、厨师等级和 资质,并根据考核办法对违反合同人数视情况做出相应经济处罚,处罚额度由采购人制定。 8. 采购人的有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下随时对成交供应商的环境卫 生和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食材的加工储藏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餐厅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按合同约定安排餐厅服务工作人员,保证餐厅经营 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餐厅房屋、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如需更新维修设施设备,应及时与甲方协调, 确保各种设备、水、电、气的正常运行及各种设备、用电、用水、用气的安全。 3.负责主、副食的保管,进行食堂成本控制,严格执行膳食物料出入库制度,若因乙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5 方原因在入库及库房保管过程中出现了霉烂、变质、过期的主副食品,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保证厨房工作间的食堂消防、食品卫生安全。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膳食物料 2次把关;杜绝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膳食物 料进入食堂工作间。 6.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日常工作,保证菜食的卫生、安全和口味。 7.招聘的员工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并经过设备操作、食品安全、服 务等方面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8.服务人员应提供热情、周到的餐饮服务,保持整洁、干净的个人卫生(上岗时衣着 整齐、清洁)。 9.保证操作间、餐厅的卫生,及时清理泔水垃圾。做好消除蚊、虫等工作。冰箱定期 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等。 10.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予以改正,并积极落实甲方提出的改进意见。 11. 乙方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或者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 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2.因乙方或者其工作人员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住所 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 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九、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 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6 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十二、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3、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监管部门备案 壹 份、 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壹 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 承诺则长期有效)。 九、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7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二、承包方式 采购人将单位食堂管理业务及按照相应标准的经费交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要 求组织餐饮服务工作,并接受就餐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 三、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采购需求 1、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职工食堂包括:分局机关、车管所、马家堡高交大 队、永和路派出所、元平路派出所、广德路派出所。 2、用餐人数按照每月实际用餐人数统计,餐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314 元。人员配置总 数为 20人。其中:分局机关 7人(厨师 2名、面点师 1名、配菜师 3名、洗碗工 1名), 车管所 4人(厨师 1名、面点师 1名、配菜师 2 名),永和路派出所 3 人(厨师 1名、面 点师 1名、洗碗工 1名),广德路派出所 3人(厨师 1名、面点师 1名、洗碗工 1名), 元平路派出所 3人(厨师 1名、面点师 1名、洗碗工 1名)。成交供应商聘请的餐饮团队 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健康证,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食堂人员均由餐饮公司负责聘 请。人员工资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厨师 5200 元/人/月,面点师 5200 元/人/月,配菜 师 4600元/人/月,洗碗工 3000元/人/月。 3、按照自助餐形式,每周餐单食谱提前 10 日与采购方负责人沟通并公示,供应商自 行采购食品原料及辅料;根据公安系统工作特点,就餐天数按照年度 365 天(该年若为 366 天,则 366天核算)核算。须保证上班期间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及临时加班、会议接待、 晚会的供餐服务工作、夜间值班人员的伙食。 4、成交供应商承担餐厅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工作人员的住宿、餐饮、奖金、福利、 保险、培训、服装、员工体检及其他一切费用。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8 5、采购方提供厨房设备,乙方负责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五、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采购方的规章制度。 2.早餐、中餐、晚餐、夜餐均须按照规定标准提供每日菜单。 3.食堂操作间须执行“卫生五四制”,做到卫生无死角,干净整洁。 4.食堂工作人员须注重仪容仪表,着装统一,规范服务,使用文明用语。 5.食堂内部管理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留样、消毒、机械保养等各项记录。 7.所有原材料采购正规,需票证齐全,入库、出库、加工前都要进行仔细验收。 8.在有接待或者活动时,乙方须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所有菜品出品前,要试吃,确保质量及安全。 10.食堂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零 事故。 六、相关要求 1.每周变换菜谱,做到荤素搭配(提供餐单食谱);厨房、餐厅、储物室等工作区 域保持清洁;厨房用品不能人为损坏,如损坏照价赔偿。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出明确的用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应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总体方案、食品质量方案、食品安全方案、服务质量方案、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 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 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 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名单,及主 要服务人员的资历及其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其工作人员 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并报采购人备案。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29 4.供应商须在餐厅显著地方公布菜谱花色品种和价格,并接受采购人监督,按照采 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价格合理,不得出现少餐、缺餐。 5.供应商所采购、制作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 时接受采购人对餐厅食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并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 餐具消毒工作和灶具、厨具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0 第五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第 658 号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 年第 87号部长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 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合同条款等实质性要求; 2.2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3.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5 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 3.7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 3.8 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 3.9 未上传电子化投标文件或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1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1 4.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评审标准 5.1初步评审标准: 5.1.1资格评审标准:见附件 1初步审查要素表 5.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件 1初步审查要素表 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附件 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六.评审程序 6.1 本采购项目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 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6.1.1投标文件初审; 6.1.2澄清有关问题; 6.1.3比较与评价; 6.1.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6.2 投标文件初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章第 5.1.1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 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5.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 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2 件中非实质性(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 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 6.3.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6.4 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 6.4.1 评委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4.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政策性扣减 7.1 政策性扣减范围 7.1.1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投标报 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7.1.2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 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3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财库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1.3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 能、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1)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 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7.1.4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1.5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7.2 政策性扣减方式 7.2.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7.2.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 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4 7.2.3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7.2.4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优先采购政策。 7.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局《关于宣传推广“政采贷”业务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供应商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政府 采购贷款产品列表如下: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35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政府采购贷款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银行名称 中标企业准入条件 适用项目范围 贷款额度(万元) 贷款期限 (月) 利率范围 联系方式 1 中银 集采 通宝 中国银行 1.属于政府采购中心入库名单企业,并取得政府采购合同、中 标通知书; 2.经营行业应满足中小企业授信准入行业; 3.与采购中心合作记录良好,无延迟交货或退货现象; 4.信用记录良好; 5.企业信用等级在 B-(含)以上。 适用于向省、市、以及发 达地区县级财政部门、军 队、科研院所以及国有大 型企业集中采购的中标 供应商或者有长期稳定 合作的上游供应商 按我行信贷工厂及普惠 金融业务管理执行,最高 不超过 2000万元贷款额 度。 12 个月以内 按我行信贷工厂 及普惠金融业务 相关规定执行利 率报价 李劲: 13892000121 刘言广: 18681981855 2 政采 贷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支行 1.企业成立两年以上; 2.满足我行内部评级 BBB-(含)以上; 3.参与政府采购 2 年以上; 4.除我行外,借款人有融资余额的银行不超过两家。 货物类、服务类 政府采购交易合同金额 的 70%以内且最高不超过 3000 万。 12 个月以内 执行总行及陕西 省分行利率管理 相关规定 张辉: 18681885762 3 政府 采购 贷 建设银行 1.注册地为陕西省内; 2.企业已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并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 理机构或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企业在建设银行信用等级为 11级及以上,或数据驱动申请评 分卡分值在 250分(含)以上。 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 物、工程和服务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单 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采购合同融资模式下:单 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12 个月以内 根据借款人、付 款人情况及业务 模式,对贷款利 率实行差别化管 理 胡超: 18691082636 张晓萍: 13609253859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36 4 小微 企业 政府 采购 贷款 交通银行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在经办行所在城市有固定的经 营场所和必要的营运资金,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服务能力;异地客户不得办理; 2. 已中标、已签订采购合同且合同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已 开立结算账户和应收账款回款专户且政府确认将款项支付到回 款专户中; 3. 生产型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流通型企业资产负债率 不超过 85%; 4. 向政府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稳定,与政府合作历史 中未产生纠纷,未被政府采购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得采 用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5. 借款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 非反洗钱高风险客户;实际控制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不涉及非法集资;无涉诉风险等; 7. 借款企业交行 PD 评级在 10 级及以上。 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 行了交货、工程施工或提 供服务等 不超过已确认应收账款 的 80%;单户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12 个月以内 当前: 3.85%-4.35% 何超杰: 15829948365 5 阳光 政采 易 光大银行 1.注册地址行政区划在陕西省范围内,且中标陕西省级范围内 的中标项目; 2.企业成立 1(含)年以上; 3.人行征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显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主 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记录; 4.有中标历史记录,中标履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按采购合同约定向采购 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企业 原则上单户贷款金额最 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贷款期限原 则上不超过 一年,最长不 超过合同约 定付款日期 后两个月 3.85%-5% 费译萱: 18066660610 朱金平: 15829464528 6 政采 贷 民生银行 1.成立 2年以上,且注册地为陕西省内; 2.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一年以上,且近一年累计采购供应量不 低于 100万元; 3.信用记录良好,满足我行内部评级基本要求 BBB+级(含)以 上。 货物类、服务类 政府采购交易合同金额 的 70%以内且风险敞口最 高不超过申请人上年销 售收入 50%。 12 个月以内 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和民生银行总 行相关政策给予 优惠利率 马柯: 18892067623 孙楠: 13359219919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37 7 政采 贷 兴业银行 1.注册地为陕西省内; 2.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一年以上,上年度盈利; 3.信用记录良好,满足我行内部评级基本要求 B5 级(含)以上。 货物类、服务类 政府采购交易合同金额 的 70%以内且风险敞口最 高不超过 1000 万元,首 次合作风险敞口不超过 500万元。 12 个月以内 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和兴业银行总 行相关政策给予 优惠利率 孙健: 18591051627 阮钰桀: 15309182666 8 政采 贷 浙商银行 1.须连续经营 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 3年及以上业从经验, 信用记录良好; 2.与采购人无关联系,行业相证照齐全; 3.近 2 年累计中标且成功履约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3次(含)以 上,累计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如中标项目为工程类的,成功 履约次数 2 次(含)以上,累计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 4.未在他行办理针对同一个采购人的同类型业务。 货物、服务、工程类 单户最高 1000 万元。 货物、服务类 最长 12 个 月;工程类最 长 36个月 年化 6.75% 张威: 17702900303 029-63366660 9 小微 企业 政府 采购 贷款 招商银行 1.借款人持续经营 2 年以上,未出现连续 2年经营亏损,银行 融资总数不超过 4 家,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上年收入的 50%; 2.借款人上一年或近一年中标/成交并履约的政府采购项目金 额占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纳税申报表反映销售收入的 30%以上; 3.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2000 万元,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融资额度为政府应付账款的 80%。可一次授信分次提款; 4.贷款期限根据采购项目付款期限匹配,一般不超过 1 年。 货物、服务、建筑工程采 购 不超过已确认应收账款 的 80%; 单户最高不超过 3000 万 元。 一般 12 个月 以内,具体需 要与项目期 限匹配 当前: 3.85%-4.62% 李峰: 15389236453 10 政采 E 贷 中信银行 1.注册地为陕西省内; 2.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一年以上,上年度盈利; 3.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借款企业持续经营 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如为自 然人,下同)在本行业持续经营 2年(含)以上。 货物类、服务类 政府采购交易合同金额 的 90%以内且风险敞口最 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12 个月以内 4.5%%-6%,具体 根据企业资质进 行核定 崔挺: 13630235326 闫志琦: 13324505016 曹晓聪: 13759957407 免责声明:空港新城财政局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自愿选择,自主决策原则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沟通桥梁,相关业务风险由银企双方承担。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8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8.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8.1.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 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 商,其他投标无效。 8.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 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8.2.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投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选择确定一个参加 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8.2.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 低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2.3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时,当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时,在评审时按同一供 应商计算;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不同供应商计算。 九.定标 9.1 评标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9.2 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以复函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39 附件 1: 初步审查要素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 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 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 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 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 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0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三日查询 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 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 存) 3、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承诺函。 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证 明材料(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为准。 2.1.2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有效性 审查 投标文件的 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 格式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 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完整性 审查 投标文件 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响应性 审查 对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 要求实质性条款全部响应,不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服务期限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1 附件 2: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审 因素 内 容 权值% 投标报价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 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 进行价格评审。 2、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 10分。 3、报价得分=(有效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10。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 0 分。 10 技术评审 (66分) ① 总体方案: 总体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全面、可行,针对本项目服务对象 及项目特点进行全面分析。按其响应程度计 0-5分。 5 ② 餐厅运营管理方案: 针对本项目提供厨务操作、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卫生管理 控制方案(人员卫生、餐厅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及具 体措施等整体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合理可行,得 7-10 分(含 7 分);运营方案一般,得 3-7 分(含 3 分);供餐运营方案不 够合理,得 1-3分。 10分 ③ 餐饮管理服务流程、人员管理方法等: 供应商有完善规范的管理本项目服务的服务流程(内部管理架 构、工作流程、自查制度、激励机制、信息反馈渠道等方面)、 有明确的项目管理职责与分工、可操作性强的奖惩措施,能有 效保证本项目实施,根据响应情况得 7-10分(含 7 分);有基 本的日常管理措施,制度基本完善,管理措施及奖惩措施较为 合理的得 4-7 分(含 4 分);所提供的服务规章制度、奖惩措 施不尽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需求的得 0-4分。 10分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2 ④ 就餐品种、搭配方案以及成本预算控制: 早、中、晚餐就餐品种、配餐方案合理、营养均衡,食谱中的 营养分析详细及配餐方案、成本预算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 容。 就餐品种、搭配方案合理、营养均衡,配餐成本预算合理可行, 完全符合服务内容的计 7-12 分(含 7分); 就餐品种、搭配方案比较合理、营养比较均衡,配餐成本预算 比较合理,符合服务内容的计 4-7分(含 4分); 就餐品种及方案针对服务内容要求不够,配餐成本预算高,响 应比较差的计 1-4分。 12分 ⑤ 食品质量管理方案与保障方案: 1.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与食品卫生、食材的采购、安全 执行标准、餐具卫生等检验检查具有合理可行的方案,根据响 应情况计 0-5分; 2.针对食材的验收与食品储存管理有可行的保障方案,根据响 应情况计 0-5分。 10分 ⑥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含服务期限内出现安全隐患及 满意度下降、因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等情况时的处罚办法)。有 具体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 3-5 分(含 5分);方案有明显缺漏项,不能完全保证服务期内 质量保证需求,可操作性较差的计 0-3分。 5分 ⑦ 应急预案: 1.日常检查的措施、厨房设备日常维护措施和突发情况的应急 预案(包括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根据 响应情况计 0-5分; 2.疫情防控预案:供应商有切合实际的疫情防控预案,根据预 10分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3 案及措施的可实施性计 0-5 分。 ⑧ 特色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中国传统习俗、节日,不同人群服务特点等, 提供的特色服务保障方案自主赋分,按其响应程度计 0-4分。 4 项目 人员 配备 (15分) ① 配备人员数量、专业水平、工作经验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响应情况计 0-3分。 3分 ② 1. 厨师持证上岗,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 个得 0.5分,满分 3分; 2. 面点师持证上岗,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 一个得 0.5分,满分 2分; 3.本项目拟派厨师、面点师以及其他人员均需具有区级或市级 卫生防疫中心发出的有效健康证等相关资格证(以加盖供应商 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所有人员均具有有效期内证书的得 2分, 提供不全或者没有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7分 ③ 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具体可行的培训方案以及具有培训考 核方案,培训内容详细合理,培训考核方案可行、具体明确, 根据按响应程度计 0-5分。 5分 服务承诺 (5分) ① 服务承诺: 食品安全承诺、消防安全承诺、食堂环境清洁卫生承诺、依法 用工承诺、保证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厨房设备安全运行承诺、 菜品保障承诺、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承诺、自觉接收采购人监 督检查的承诺等,根据响应情况计 0-5分。 5分 业绩 (4分) ① 投标人提供 2018年 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 日期为准),每提供 1个计 2分,满分 4分。 注: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加 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4分 备注 1、各评委应按照本评标方法独立打分。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4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 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3、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投标价格,价格低的排序在前;若价格得分 仍相同,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则由 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并提出具 体处理意见。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项目编号:HXGJXM2021-ZC-GK1159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 管理项目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6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供应商承诺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其他资料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7 一、投标函 致: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电子投标 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 (1) 投标报价为小写: (大写: )。 (2) 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 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 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 天),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 我方承诺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 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8 二、投标报价表 2.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 (元) 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备注: 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49 2.2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明细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厨师 工资最高限价:厨师 5200元/人/月 2 面点师 工资最高限价:面点师 5200元/人/月 3 配菜师 工资最高限价:配菜师 4600元/人/月 4 洗碗工 工资最高限价:洗碗工 3000元/人/月 5 .... ···· .... ···· .... 合计 大写: 小写:? 元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0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第五章评标方法附件 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相 关内容编写,格式自拟,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要求内容,在投标方案说明书中必须逐项 对应编制。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1 附表 1 服务应答表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必须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标准要求事项 列入此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响应/偏离 备注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2 附表 2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术 职称 资格证 书种类 工作 年限 拟担任的职务 岗位 情况 注:1、“岗位情况”须注明该人在本单位是在岗、返聘还是外聘。 2、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3 (二) 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身份证号 专业/年限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专业 资格证书 注册时间 从业时间 是否属供应商固定雇员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教育和培训背景 (教育背景从大学开始,包括毕业院校名称、专业、起始时间。培训填写与专业技术、 业务有关的内容) 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及当时所在单位 担任何职 主要工作内容 备 注 注:表后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如果有)复印件。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4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 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 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 规定进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5 五、供应商承诺书 5.1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 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 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 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 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 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6 5.2 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 联关系承诺: 1.1管理关系说明: 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 。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 。 1.2股权关系说明: 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 。 我单位被 单位控股。 1.3单位负责人: 2、 (是或否,没有填否)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 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7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 下资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 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 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承诺函。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5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供应商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 成立。法 定代表人 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第 包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 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无需提供。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60 参与投标的承诺函 致: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随意撤回、撤销投标,在中标后按照磋商文件和 磋商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违反以上承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自愿 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61 七、其他资料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2、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62 附件 1(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中小企 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63 附件 2(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楼 64 附件 3(如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2.名词解释 3.合格的供应商 4.合格的服务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6.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询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1.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报价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证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递交 19.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0. 开标 21.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3.评标方法 24.评标程序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5.定标程序 26.中标和落标通知 27. 中标合同的签订 28.招标代理服务费 29.履约验收 30.质疑 31.其他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五、评审标准 六.评审程序 七.政策性扣减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九.定标 初步审查要素表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供应商承诺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附件2(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3(如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