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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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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机关及各所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四次)

招标详情

东北公司机关及各所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四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公司机关及各所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各所属单位福利费及职工代扣代缴伙食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目的在于与食材配送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食材产品的质量及服务水平,提高食材配送服务效率,降低农副产品及食材配送、食材运输等费用,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2.2 招标范围

东北销售公司所属各单位食堂食材采购(四次公告),分为

七标段:大厂分公司、大港分公司、冀中分公司。

2.3招标内容

表1 需求内容

标段

单位名称

需求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前一天通知提供第二天食材)

七标段

14.大厂分公司

分公司设有1处食堂,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夏垫镇金铭大街十号分公司办公楼处,为分公司员工食堂每日提供三餐的食材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调料类、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他。

15.大港分公司

分公司共有1处食堂,位于大港油田机关办公楼后院。为分公司机关员工食堂每日提供三餐的食材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调料类、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他。

16.冀中分公司

分公司设有1处食堂,位于任丘市渤海中路南潜山道东交口分公司办公楼处。为分公司员工食堂每日提供三餐的食材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调料类、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他。

2.4 服务期限:食材配送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2.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甲方按每月实际配送数量支付给乙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费,且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的食材配送服务进行满意度考评合格后(考评90分及以上的),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有效服务费发票后于次月第三周内支付当月费用。乙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2.6 标段划分:10个标段(四次公告招标范围为七标段),投标人10个标段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2.7 招标控制价:

表2 在册员工部分招标控制价

标段

序号

单 位

人数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七标段

14

大厂分公司

71

64.00

15

大港分公司

41

36.96

16

冀中分公司

45

40.56

表3 技术外包人员部分招标控制价

标段

序号

单 位

人数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七标段

14

大厂分公司

7

6.31

表4 物业人员部分招标控制价

标段

序号

单 位

人数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七标段

14

大厂分公司

11

9.65

15

大港分公司

10

8.78

16

冀中分公司

8

7.0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满足项目需求 ,本项目三标段须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只提供首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其他标段提供书面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食材配送能力,保证有专人配送、食材新鲜、配送及时;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2021年10月之前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即可);

3.5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检疫证明和保证具有正规的供货渠道(提供书面承诺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质量不合格、无故违约、围标串标、行贿受贿、泄漏商业秘密、商业欺诈、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及经济责任,格式自拟);

3.7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一年配送服务或食材采购相关经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1年 10 月22 日20:00:00时至 2021 年 10 月 27日23:59:5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标段5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上银行支付。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或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6标书购买成功的投标人应关注该项目的运行情况,有关该项目的澄清、答疑等全流程信息均于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不另行通知,招标过程中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月 2 日 08 :30:00 ,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联 系 人:王煜博

电 话:024-86892619

传 真:024-28552605

电子邮件:wyb-xs@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王楠

电 话:024-31957865

电子邮件:wangnan06@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zip

附件3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

类别

失信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描述

等级

失信记分

基础分

加重分

不当异议(投诉)

SX-T-YT-01-D

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

一般

2

/

SX-T-YT-02-C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

较重

4

/

SX-T-YT-03-C

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

较重

4

02

SX-T-YT-04-C

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

较重

4

02

SX-T-YT-05-C

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

较重

4

02

SX-T-YT-06-B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

严重

8

02

SX-T-YT-XX-X

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

/

SX-T-TB-01-A

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特别严重

10

/

SX-T-TB-02-A

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

特别严重

10

/

SX-T-TB-03-A

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特别严重

10

/

SX-T-TB-XX-A

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

特别严重

10

/

注:

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

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

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