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附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XX公司.zip 本项目为黑龙江移动齐齐哈尔分公司2021-2024年食堂食材项目1(第二次)、项目编号:HLYD20210500323,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采购果蔬类、干调、粮油类、肉鱼蛋奶制品、水产品等食堂所需食材类产品。 (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2 交货的地点和时间:见技术规范书。
1.3框架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4 预算金额:服务期内含税总预算人民币270万元。
1.5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食品 个 2.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2.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复印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2应答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评委认定为准。
2.3利害关系: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食品安全标准,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相关认证等,肉制品提供检疫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食品安全许可证、肉制品检疫证明等。
2.6应答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2.7负面行为供应商:应答人及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决策管理层和参与移动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未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审查标准及方式:应答人及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决策管理层和参与移动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未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截止至应答截止时间3年)。
2.8经营场所地址:位于齐齐哈尔市北三区(北三区指: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内的大型商超或在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15日内在齐齐哈尔市北三区内建立符合本采购项目服务标准的经营场所。需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场所照片等相关能证明具有经营场所和地址的材料,在齐齐哈尔市北三区内暂无经营场所的供应商需提供“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15日内在齐齐哈尔市北三区内建立符合本采购项目服务标准的经营场所”的承诺书,签字、盖章,以上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6日09时01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元(¥2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电汇(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收款账户信息详见联系方式)。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应答人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价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09时01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1号201会议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南马路交叉口东侧
邮 编:1610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1号
邮 编:150080
联 系 人:李平/周小舟
电 话:13945047751 / 15804610808
邮 箱:13945047751@139.com
开 户 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58923-0001
银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7号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将异议函扫描后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
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13674614750(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受理邮箱:13674614750@139.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 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填写本公告附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表》,随附银行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以确认采购文件购买情况。注意:银行转账请备注“HLYD20210000874项目标书款”。
9.2 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点击下载附件
标书款汇款信息 | 标书款发票抬头信息 (务请准确填写) | |||
公司名称 (付款人账户名称) | 发票类型 (请选择)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 | ||
纳税人识别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税号 | |||
联系人手机 | 地址 | |||
联系人邮箱 | 电话 | |||
联系人收件地址 (标书款纸质发票快递到付) | 开户银行 | |||
所投标段 | 标/包1 | 银行账号 | ||
标书金额 | 说明: 发票抬头信息及所需发票类型,请务必准确填写。 如需电子发票,将在开具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需纸质发票,将在开具后使用到付快递方式寄送至联系人收件地址。 因受疫情影响,标书款发票约可在项目结束后45日内开具。 | |||
付款人账号 | ||||
付款人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