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办公桌椅、厨房用具、配电柜等一批报废物资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29WZ2021036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存放地 |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标的清单 |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14日 | ||||
评估公司 | 黑龙江华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价格 | 35,811.00元 | ||||
转让方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
转让底价 | 35,811.00元 | ||||
其他情况 | 1、转让标的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家具等捆绑转让,属于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因此转让方不能保证其完整性。 2、转让标的由转让方各个部门搬运到转让方库房内存放,存在拆卸及搬运过程中发生损坏等情况,故不能保证转让标的数量的一致性。基于以上情况,《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 3、《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实地勘验标的后参与报名。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 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交割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 受让方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受让方搬运物品期间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履行进入人员报备及防疫工作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运工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一天与展示联系人预约展示时间,按照转让方防疫工作要求,查看现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个意向受让方只能进入现场一人,看现场前一天需向转让方报备进入车辆和进入人员的相关信息。 2、 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0451-88060187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20,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6: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10:00-2021年10月29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附件:动态报价须知.doc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刘先生:0451-87200133;陈女士:0451-87200172 | |||
咨询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合作机构 | 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 |
本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此动态报价须知,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此动态报价须知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反此动态报价须知的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签章):
动态报价须知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接受委托,对 办公桌椅、厨房用具、配电柜等一批报废物资捆绑 进行挂牌公告并转让。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一、转让标的基本内容
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底价等详见黑龙江联交所网站项目转让公告(项目编号: )。
二、网上注册及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流程
1、意向受让方按照《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自行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http://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并已开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
2、意向受让方注册后,从会员登录窗口进入选择拟竞买的项目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对转让公告中各项内容知悉,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3、意向受让方在接到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短信后,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黑龙江联交所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
4、意向受让方有效交纳保证金后会收到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价账号和密码。
(二)注意事项
1、确认保证金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是意向受让方注册时绑定的本人名下银行账户;
(2)保证金收款账户必须是意向受让方手机短信中黑龙江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号;
(3)交纳的保证金金额必须为转让公告要求的保证金数额。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操作将导致保证金无效,无法参与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1小时后未收到提示到账短信,请及时与转让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联系。
三、动态报价方法和程序
(一)报价方法
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转让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加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
(二)报价程序
本次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1、自由报价期。从2021年10月22日10:00起至2021年10月29日10:00止。在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随时登录动态报价系统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
2、延时报价期。从2021年10月29日10:00开始。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 300 秒钟,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延时报价结束,上一轮次延时报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报价活动结束。
(三)查看报价结果
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受让方可自行在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
(四)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动态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
2、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3、意向受让方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受让方负责,黑龙江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受让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动态报价系统。
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
四、成交确认
(一)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二)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五、免责条款
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联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
(二)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保证金银行账户、报价账号及密码的;
(三)交纳保证金无效的;
(四)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意向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
(七)未及时关注黑龙江联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黑龙江联交所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联交所网站予以公告。
六、其他
报价成交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受让方将被视为构成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被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1、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2、不与转让方签订或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5、转让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