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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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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ZC-2021-00105-GK000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087397-6834

三、项目名称

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万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塔子湖立城中心商务楼12层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389.5(万元)

服务类

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包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南路3号阜华领秀中南2605

中标(成交)金额:413.2(万元)

服务类

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 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小琼(包1组长、包2组长)、李荣富(包1、包2)、程桂春(包1、包2)、胡佳诺(包1、包2)、陈斌(包1采购人代表、包2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0-15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收费

2、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5楼D01标室

十、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2号

联系方式:027-8539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方式:027-65770253、65770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融、易李佳欣

电 话:027-65770253、6577015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10-25

附件:

WHZC-2021-00105-GK00042.pdf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HZC-2021-00105-GK00042 采 购 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 业服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9 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 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 CA 数字证书 和电子签章。 二、 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 CA 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 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 三、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 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 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七、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 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 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 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九、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 目 录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 投标须知前附表...........................................................................................................................10 一、 说 明.................................................................................................................................13 二、 招标文件.............................................................................................................................14 三、 投标文件.............................................................................................................................15 四、 开标与评标.........................................................................................................................20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23 六、 中标与合同.........................................................................................................................23 七、 采购信息公告.....................................................................................................................24 八、 质疑及提交.........................................................................................................................25 九、 相关条文解读.....................................................................................................................26 十、 其他注意事项.....................................................................................................................26 十一、 适用法律.........................................................................................................................26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7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28 一、项目基本情况.......................................................................................................................28 二、采购需求...............................................................................................................................28 三、商务要求...............................................................................................................................61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64 一、 资格审查方法.....................................................................................................................64 二、 资格审查标准.....................................................................................................................64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68 一、 评标方法.............................................................................................................................68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68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72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8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7 投标书...........................................................................................................................................10 投标服务清单...............................................................................................................................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4 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15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16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 资格条件承诺函...........................................................................................................................17 开标一览表...................................................................................................................................18 投标报价明细表...........................................................................................................................19 中小企业声明函...........................................................................................................................2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23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2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25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 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1-00105-GK000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87397-6834 3.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861.472 6.最高限价(万元):861.472 7.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中标单 位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 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直 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 方式: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 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 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 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武 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 CA 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 CA, 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3)已办理 CA 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 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请原系统 CA 锁的老用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 前办理的 CA)及时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 8号窗口(中金 CA 窗口)进行 CA 签章的更新。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2.本项目共分 2包,第 1包:局机关物业服务,预算金额 402.458 万元;第 2包: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预算金额 459.014 万元。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供应商可对以上多个项目包投标,但最多 只能中 1包。多包投标时须明确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未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时 按从小到大顺序确定。同一投标人在多包同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时,按投标人标 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再列为其他包的中标候选人。 如未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的默认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优先。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 2号 联系方式:027-85395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联系方式:027-65770253、65770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融、易李佳欣 电 话:027-65770253、6577015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9 月 23 日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WHZC-2021-00105-GK00042 2 项目名称 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3 项目属性 服务 4 采购人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 7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 密及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 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 完成时间为准。 8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 投标文件,并通过 CA 上传。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 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 多包投标规定 同一供应商可对以上多个项目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 1 包。多包投标时须明确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未标注 优先中标包号时按从小到大顺序确定。同一投标人在多 包同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时,按投标人标注优先中标包 号排序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再列为其他包的 中标候选人。如未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的默认按包号 从小到大的顺序优先。 1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2 资格预审 不进行 1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4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15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6 实物样品 不提交 11 17 现场考察 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 18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0 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 21 中小企业定义 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22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23 监狱企业 非专门面向 24 联合体投标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25 质疑及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 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 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 性提出。 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针对采购文件、采 购结果等实质性内容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 理局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 2号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27-85395858 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流程、程序提出 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单位(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 市民之家 4楼 4073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27-65770253、65770150 12 26 公告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8070/) 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http://27.17.40.162:8000/)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whszfcg.com) 27 招标结果通知书 领取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和“招标结果通 知书下载”版块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8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 融资服务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 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 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 政 策 要 求 可 登 录 武 汉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http://27.17.40.162:8000)查看《关于印发<武汉 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武银营[2019]55 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 方案,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 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 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 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 3年或前 5年,以此类 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 则“近三年”是指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近一年指上个年 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则“近一年”是指 2019 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 一年是指本年度往前推算的一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则“近一年”是指 2020 年度。 3)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 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注:如有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13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 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5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 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 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 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 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 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 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 2019-2020 年政 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武政办〔2018〕136 号)的有关 14 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 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 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 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 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 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和 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 15 响应,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通过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 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 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7.4 因“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政府采购中 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现场考察(本项目不适用)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 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 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 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 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 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 翻译本为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组成): 16 投标书 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文件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 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 端”,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 11.2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 CA 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 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 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 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系统”)将拒收。 11.4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 11.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 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 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6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步核实的要求。 11.7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 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报价 17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 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 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 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 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有关费用; 12.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 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 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 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 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 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 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 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中标人可以依 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 18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份额的,应当将分包意向协议作 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 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且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方对其投标文件盖章及签 字,联合体牵头人所盖章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认可,其投标文件中应 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要求在要求“盖单 位章”的地方,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在“签字” 的地方,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15.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8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 受。 15.9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 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 其符合项目“投标”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 16.3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6.5 17. 投标保证金 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 购招标投标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公共资源办﹝2018﹞29 号)和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 号)的 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 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 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 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 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 容。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2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 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 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19.3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 键签章功能即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 20 19.4 投标人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 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 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 容。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 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21.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集中采购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 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 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2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 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 开标时,经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 员在线进行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服务器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授权代 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21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 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投 标人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回复不满意,可以在开标结束后 1小时内通 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义。 22.6 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且未得到解答,可以在开标结束 后 1小时内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义。否则系统将自动视 为投标人确认。 22.7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开标/评标”进 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集中采购机构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生成开标记录; (7)询问投标人是否对开标记录有疑义; (8)开标结束。 22.8 特殊情况的处置 因“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集中采 购机构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3. 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2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 2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4.2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4.4 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将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 应技术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4.5 具体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及以上单数。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 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 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评标程序 26.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 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3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7.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中标与合同 28. 确定中标人 28.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 28.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 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8.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8.2.3 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 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将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 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8.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 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 24 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 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 不得放弃中标。 28.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 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 合同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方法等内容。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 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 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 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采购信息公告 31.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 在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部 门 指 定 媒 体 上 ( 中 国 湖 北 政 府 采 购 网 25 http://www.ccgp-hubei.gov.cn:8070/、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http://27.17.40.162:8000/ 和 武 汉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www.whszfcg.com)发布。 31.2 集中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1.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 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31.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 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质疑及提交 32.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 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出。 33.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 章); 26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 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九、相关条文解读 36.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8.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 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 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其他注意事项 4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2.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 4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 27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所有。 28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 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 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和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2、预算:人民币 861.472 万元 3、总体概况:为做好我局局机关和部分直管大队营房营区物业和后勤服 务工作,更好的促进我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适 合我局各项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4、项目分包:本项目分 2 个项目包,具体如下: (1)第 1 包:局机关物业服务,预算:402.458 万元 (2)第 2 包: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预算:459.014 万元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供应商可对以上多个项目包投标,但最多 只能中 1 包。多包投标时须明确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未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时 按从小到大顺序确定。同一投标人在多包同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时,按投标人标 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不再列为其他包的中标候选人。 如未标注优先中标包号排序的默认按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优先。 5、特定要求:无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具体服务单位、地点、场所等况如下 第 1包:局机关物业服务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机关大院位于武汉市游艺路 2 号,占地面积 10000 ㎡,建筑面积 26000 ㎡,建筑栋数:3栋(1号楼 3 层、2号楼 16 层、 3 号楼 6 层),车位约 118 个(立体车库 65 个、地上停车位约 53 个),大楼 29 配备干式变压器 2台,其中:800 千伏安干式变压器一台、1600 千伏安干式变压 器一台,消防泵 2台,生活泵 3 台,垂直电梯 3部,货用电梯 2部,配备消防、 安防系统,大楼空调系分体空调。 第 2包: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一)高管大队: 1、高管大队一中队办公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 14 村,一栋住宅区办公,五 层,建筑面积约 580 平方米; 2、高管大队二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区,黄陂区滠口刘店村,两栋楼, 一栋四层,一栋两层,建筑面积约 1700 平方米; 3、高管大队三中队办公区,新洲区施岗,一栋办公楼,三层,建筑面积约 1925 平方米。 (二)长江二桥大队: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特 1 号(武昌友谊大道于才华街交汇 处)。大队占地面积大约 4000 平方米,办公楼一栋,分别是:1楼:对外处理违法 窗口,交通事故处理办公室。2-5 楼民警办公区域 6楼:大队食堂、餐厅,洗衣房、 理发室。7楼:天台。车位大约 100 个、立体车库建设车位 78 个,地面停车位约 30 个。 (三)长江大桥大队: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8 号 B 座名企汇写字楼(临时租赁 办公),大队租用面积大约 1653.3 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 1553.3 平方米,餐厅面 积 100 平方米。 (四)白沙洲大桥大队: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50 号。占地面积 8400 ㎡,建筑面积 4760 ㎡,建筑栋数:1栋(地上 4层,地下 1 层),车位约 45 个(地 下车库 21 个、地上停车位约 24 个),大楼配备 400 千伏变压器一台,生活泵 3 台, 配备消防、安防系统,大楼空调系分体空调。 (五)号牌制作中心:硚口区长丰大道 144 号,建筑面积:4162 ㎡,建筑栋数: 3栋(1号楼 2层、2号楼 6 层、副楼 2层)。 (六)直属大队:武汉市汉阳大道 695 号。 (二)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局机关大院营房营区;高管大队一中队营房营区,二中队和 事故处理中队营房营区,三中队营房营区;长江二桥大队营房营区;长江大桥大 30 队营房营区;白沙洲大桥大队营房营区;号牌制作中心营房营区;直属大队营房 营区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 以上场所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公安机关办公办案、指挥研判、信访接待、对 外服务窗口、会务会议、值班备勤、训练、用餐、生产生活、通行停车、装备物 资储存、理发洗衣等。 两个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其服务内容不完全一致,具体详见后文: 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机电设备运行、保养及维护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管 理;秩序维护;会务会议服务;内外清扫和环境保洁;食堂委托服务;园林绿化 服务;垃圾处理和运输服务;环境消杀服务;管道疏通;立体车库维保、保险; 病媒防治;电梯维保;食堂油烟机清洗;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消防安防维保;配 电房高压设备检测;水箱清洗、水质检测;外墙清洗;公车警车洗车服务;洗衣 熨烫、理发及其他后勤服务等(具体详见后文)。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及《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四)服务要求 1、第一包 (一)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大门 24 小时值班,3班轮换每班不少于 2人,对出入大门人员进行验 证检查和来访登记。 (2)对出入大门人员、车辆和装运的物资严格检查、登记后放行。 (3)确保大院内各通道车辆通行畅顺,停放有序。 (4)巡查并监控大楼内各重点部位防盗防火报警器,防火灾管理。 (5)制定各种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维护好机关正常 工作秩序。 (6)结合办公大楼特点,制定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 31 2、工作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 24 小时值班;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问询、报修求助、 投诉等各类信息的记录和反馈,及时处理并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各班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不漏岗。 (3)对来人来访及车辆登记后,行注目礼。 (4)门卫保安对来人来访要热诚、礼貌、得体,并及时联系受访部门、查 验证件,并对所有到机关来访和办事的人员出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5)当班安全管理人员有义务对大厅门口车辆进行引导,不影响其他车辆 和行人通行。 3、工作标准 (1)每班巡查安防监控设备一次。 (2)每班巡查防火安全设施一次。 (3)所在登记记录完整,字迹工整。 (4)每天巡查院内消防情况。 (5)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二)日常零星维修及机电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配、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1)工作内容 ①配、供电维护配备专业人员。 ②负责各级供电及各种设备的电气定期保养及监管工作。 ③收到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应立即报告。 ④负责大楼各类照明设施的维修、更换和节日气氛相关的布置,材料由采购 人提供。 (2)工作要求 ①保障配、供电及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做好值班及巡视记录。 ②保障各设备的电气部分正常运转。 ③对电气设备及元件(插头、插座、空气开关、各种开关、灯泡等)的更换。 ④按责任范围每天巡查一次各种设备和照明设施。 ⑤按要求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保。 32 (3)工作标准 ①每班 8小时,每二小时各巡查一次高、低配电设备。 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巡查各楼层配电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每月巡视检查一次各楼层配电间进行保养、维修。 ④按要求定期做好各设施设备的电气维保。 2、给、排水系统的维护 (1)工作内容 ①给、排水设备日常运行的检查、维修及保养。 ②收到供水部门停水通知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蓄水准备。 ③各管线和各级阀门的检查和维修。 ④各公共卫生间的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 ⑤消防系统的检查和维修。 (2)工作要求 ①保障给、排水设备,消防、喷淋水系统的日常运行。 ②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及时修复,如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直到修复为止。 ③对各种水阀失灵及水闸渗水和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单次 100 元以上, 累计金额 5000 元以上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④对上、下水道的堵塞不畅应及时疏通。 ⑤定期对各水泵的阀门进行维护和保养。 ⑥车库、设备房达到无积水、无垃圾、无浸泡现象,无事故发生。 3、机关大楼的日常养护维修 (1)工作内容 ①巡视室内外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使用情况。 ②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 更换,单次 100 元以上,累计金额 5000 元以上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③局部墙面松动有脱落现象时应及时维修。 ④有渗漏现象应找出原因,及时维修。 (2)工作要求 ①保证办公大楼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正常使用。 ②保证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的维修和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 33 理和更换。 ③有渗漏现象时保证及时维修。 (3)工作标准 ①每周一次巡查机关大楼的墙面、地板、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楼道的使 用情况。 ②如出现墙砖、地砖、瓷砖、门、窗损坏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③如出现渗漏现象,及时找出原因并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 4、所有零配件更换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三)公共区域、停车场、大院外围等环境保洁管理 1、工作内容 (1)道路、绿化景观、大楼、公共区域、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停车场周边 环境卫生。 (2)垃圾的收集、处理。保持卫生、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 (3)沟渠、污水井、雨水井无堵塞。 2、工作要求 (1)广场区域地面和道路: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烟头、 油迹等,无脏物、积水、青苔。 (2)门前:执行政府门前“三包”规定,做到无垃圾、纸屑、烟头。 (3)停车场: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积水。 (4)垃圾箱:垃圾箱无异味散播,无蚊蝇孽生。 3、工作标准 (1)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每天环绕数次,不留死角。 (2)沟渠每月清洁一次。 (3)主要水泥路面每月冲洗一次(如路面有泥要及时冲洗)。 (四)保洁服务管理 1、工作内容 (1)工作区域、楼梯、过道清扫保洁。 (2)会议室清洁服务、茶水服务。 (3)领导办公室清洁。 (4)领导休息室保洁服务。 34 2、工作要求 (1)各楼层卫生 ①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污垢。 ②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识牌表面干净, 无灰尘、水渍、污垢。 ③电梯间: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示牌表面干净,无油迹、灰尘、杂物。 ④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 ⑤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无积尘、污垢、斑点。 ⑥各种设施外表(如大厅前台、灯箱、消防栓箱、楼层分布牌灯):表面干 净、无积尘、污垢、斑点。 (2)卫生间 ①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 ②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尘。 ③地面、墙面:光洁,无污垢、杂物、脏物、积水、积尘、蜘蛛网。 ④厕纸篓、垃圾篓:无沉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 (3)楼梯 ①楼梯(所管理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栏杆灯):无灰尘、无杂物。 ②楼梯走道、墙上各种设施(应急灯、水管、出入指示牌、其他悬挂物等): 无积尘、无杂物。 ③扶手、栏杆:光洁、无积尘。 ④门(各卫生区域的门):干净,无灰尘、污垢。 (4)会议室、领导办公室 ①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干净、整洁,无破损,窗帘定期清洗(或拆卸 交洗衣房洗)。 ②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无浮尘、无破损、无蛛网。 ③保持地面地毯整洁、完好,无垃圾、无污渍,无破洞。 ④保持室内各种家具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 ⑤保持室内各种灯具整洁、完好、无破损。 ⑥保持室内空调滤网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积尘、无霉斑。 ⑦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整洁无损。 35 ⑧室内花草摆放整齐、清洁,并根据情况定时更换。 ⑨定时开窗通风或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 3、工作标准 (1)大楼总体清洁服务 ①清理大楼垃圾到指定地点每天二次 ②收集并分类清理垃圾桶、烟灰缸及花槽内垃圾 每天二次 ③告示牌、指示牌保洁 每天一次 ④出入口大门保洁 每天二次 ⑤扶手、拦杆、楼梯及玻璃表面保洁 每天一次 ⑥通风窗口保洁、消防器材、消防门保洁 每月一次 ⑦空调风口、百叶窗保洁 每季一次 ⑧拖擦地台、云台、大理石表面 每周二次 ⑨走廊区域地面清洗、 大楼公共区域内玻璃窗 每月一次 ⑩各类灯饰保洁(含灯罩、灯片) 每季一次 (2)卫生间保洁 ①抹净所有门板、挡板、门把 每天一次 ②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每天三次 ③擦洗洗手间内镜面 每天四次 ④冲洗洗手间地台表面 每天二次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抹净排气扇每月一次 ⑥清理卫生桶脏物垃圾每天二次 ⑦墙壁及地漏清洁每周一次 (3)大门出入口大厅卫生保洁 ①大堂出入口地面及阶梯保洁 每天二次 ②大堂入口玻璃门窗保洁 每天循环 ③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分布牌表面每天一次 ④大堂天花板、空调风口保洁每季一次 (五)会议、接待服务 1、指定会议厅(室)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 2、指定会议室的会议服务(含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 36 3、相关大型或特殊活动接待协商、协助完成。 (六)食堂委托服务 1、食堂用餐人数为 240 人,乙方按甲方规定的进餐要求,仅提供早、中、 晚餐、外卖的食材加工制作。按甲方规定做好餐具、用具的清洁、清洗、消毒工 作;协助前厅的售卖刷卡;清洗间、消毒间、前厅等工作区域的卫生工作。 2、供应商负责餐具的清理、清洗、消毒、食堂大厅保洁等工作。 3、水、电、气、设备日常维保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4、食材、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均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负责提供食堂委托 服务人员。 (七)后勤服务 1、为局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衣物清洗及熨烫等工作; 2、清洗、熨烫设备,清洗耗材均由采购人提供。 (八)其他服务 1、物业食堂人员加班费 本项目食堂工作人员需要加班,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规定向食堂加班人员支付加班费。(项目预算、报价包含该费用,采购 人不再另行支付) 2、立体车库维保费、保险 (1)维保项目: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 2号地上三层升降横移立体车库 65 车 位; (2)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车库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 工作计划内容有规律定期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等内容,完成月、季度、 半年、年维修保养项目;2次/月对车库进行询查,1次/月保养; 每次对车库进行详细故障排查及保养维护时,对车库应当出具一份详细的 《车库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并由现场车库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做 为维保依据; 技术监督部门对设备年检时,确保设备完好,承担年检所需一切费用; 若检查出车库故障原因,须及时对车库的易损零部件进行调试或更换,以确 保车库设备的正常运行; 37 (3)维保要求: 须对所维护保养车库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作 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若车库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不能当时恢复车库正常运行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说明情况及现场车库负责人出具确认证明。特殊情况八小时内必须恢复正常 运行; 应妥善保管车库的相关资料,未经同意不得转借或出售,并在合同终止后交 还; (4)立体车库保险: 购买《停车场责任保险》所买保险能满足事故赔偿,供应商负责支付保险免 赔部分金额。 3、园林绿化 (1)服务内容:绿地清洁、保洁、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对绿植损坏的防御和 处理,冻害防护,灌水和排水,施肥,中耕除草,苗木整形和修剪,植补与更换, 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灯专项养护。 (2)工作要求:常驻交管局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3人. 绿地内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无堆物,及时清运绿化垃圾。垃圾清运时不得 遗洒污及路面,确保绿地内无杂物、无枯枝等。 大风来临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的植物,采取 疏枝、立柱、绑扎、培土等防御措施。大风过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倒伏、受损 树木,去除残桩或修整断(裂)口,损伤严重的,立即清除并及时植补。 对易受寒或冻害的园林植物,在寒潮来临之前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在生长 期实时适量施肥、灌水、促进苗木健壮生长,增强树体的抗寒能力,在秋季必须 停止施肥,以免枝条猛长,枝梢来不及木质化而受冻害。 日浇灌时间根据季节和气温决定,并控制水温与标图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 成根系伤害。在夏秋高温季节,应避开中午烈日,在 10 时之前或 16 时之后进行。 冬季及早春,应在 10 时到 16 时之间进行。灌水最可以从土壤质地、气候和园 林植物特性三个方面加以考患,并在实践中灵活掌握运用“见干见湿”和“灌饱 浇透”这两个原则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 提倡应用平衡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品种)、生长发 38 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施磷、 钾肥。每次施肥量尚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 不应长期在一块地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施肥方法可 采用沟施、撒施、或穴施。 中耕安排在晴天或雨后 2-3 天进行,花灌木一年内 4次,小灌木一年至少 4次, 大乔木每年至少一次。 夏季中耕同时结合除草一举两得,宜浅些;秋后中耕宜 深些,且可结合施肥进行。 树木受到雷电风雨,人为因素受到创伤时,及时对创伤进行处理,首先加以 清除,剪除或挖除,消除腐垢杂物后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苗木整形与修剪,根据园林植物的生物学特性,生长发育阶段,树龄及景观 等要求的不同进行修剪与整形,选择适当的方法和时期进行。园林树木的整形和 修剪常年可进行,但大规模的修剪在休眠期进行为好,以免伤流过多,影响树势。 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病虫害防治方针,严格执行有 关之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防止检疫性的有害生物,病原菌及虫害带入本区域。 补植与更换,对于某些设计不合理,造成植物生长态势不佳的,调整种植位 置,若有缺苗现象,及时补植,对死亡的园林植物应及时清除并补植,补植的植 物选用与原植物种类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植株。 4、管道疏通 (1)服务项目: 负责定时定期完成市交管局院内化粪池、沟道清理工作,掏出的化粪池污渍 负责妥善处理。 直径 300cm 下水管 460 米,直径 60cm×60cm 污水井 25 个,直径 50cm×30cm 雨水井 10 个,3m×3m×3m 化粪池 1个。 (2)服务标准 安排专员对接该项工作,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及区域对化类池进行管理、巡查, 发现化粪池需要清理时,应当及时清理。 使用专用机械:吸污车、垃圾运输车。 确保甲方管理区城内所有化粪池污水不外溢、公共排污管道畅通无阻。 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公共排污管道堵寨等异常情况,需在接到通知 4 小 39 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病媒防治 (1) 服务内容 按《武汉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 的项目控制在国家或省标准范围内。 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着统一工作服 和佩戴上岗证。 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 工作。 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的防 护措施。 所使用的灭鼠灭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 药物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 承担责任。 (2) 服务要求 灭鼠服务全年开展(每月1次):灭蟑服务全年开展(每月1次);灭蚊蝇每月服 务 2次以上;蚊蝇活动高峰季节(6-9 月)加大灭杀频次(每周 1次)。 6、电梯年度维保 (1) 维保内容 沈阳东旭 100kg 食堂 1#餐梯;曼隆蒂森克虏伯 1.75m/s 15/15,2#楼 1# 客梯、2#客梯;上海三菱电梯 1.0m/s 5/5 ,3#楼 1#客梯;辽宁亿成 200kg, 食堂 1#餐梯;共五部电梯。 (2) 服务要求 每月 2次对电梯进行维保,并需经用户责任人签字认可(例行保养记录单), 每台梯机房存放电梯运行状态记录单,确保电梯正常运行使用。 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尽快赶赴现场维修。 电梯发生关人故障时,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 30 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进行 抢修。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维保期内的电(扶)梯设备实施校验、试验、年检, 40 并对因维保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 影响电(扶)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扶)梯。 每月不少于 1次对安全装置、钢丝绳、制动器、接触器和其它运转部件的 外观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养人员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有关维保情况的 报告。负责每半年对安全装置、限速器、缓冲器进行 1次安全试验。每年进行 1 次机械制动器的制动能力试验。电(扶)梯运行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修整,其费用按电(扶)梯实际状态。 7、食堂油烟机清洗 (1)清洗内容 名称 单位 数量 排烟罩 米 67.5 隔油排 片 48 排油烟风机 台 4 横向排油管道 米 66.8 油烟净化器 台 3 排烟管道 个 1 (2)清洗要求及标准 排烟管道内壁 80%以上可以见到烟道原有的内壁材质本色,不残留块状干涸 油污; 净化器表面箱内 80%以上能够见到底漆,电机底部无沉淀的油污有条件的地 方用强力除油剂除油再用进口清洗设备清洗,达到干净无油污。清洗后对风机进 行保养。 烟罩灶台干净,无油污。灯具及需防护的厨具用品防护到位无损坏,厨房用 品归位,现场清扫整洁,垃圾清运出外到指定地点。 每季度清洗一次,出具清洗报告。 8、消防设备设施维保 (1) 维保内容 检查分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具体系统检查项目如下:(详见附件三:消防 41 维保工作内容) 1.1 消火栓系统: a.系统配件检查; b.消防泵自动启动;c.消防泵手动启动。 1.2 自动喷淋系统:a水压试验;b喷淋泵自动启动;c.喷淋泵手动启动。 1.3 自动报警系统: a.加烟试验报警;b.加温试验报警; c.平动触发报警。 1.4 防排烟系统:a.风阀联动风机;b.手动启动风机;c.自动启动风机。 1.5 气体灭火系统:a.系统配件检查;b.气瓶压力;c.加烟试验报警。 1.6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a.设备切换功能;b.通话功能;c.广播音响效果。 所有月度、季度、年度及年检查工作均应有原始记录,并须由参加维修保 养的双方人员签字或盖章后各执一份存档。 每个月 5日前,提交上个月度的保养报告:每个季度结束前 5日,提交本季 度保养报告。年底前 5 日,提交本年度检测报告。 维修保养期满前,在最后一个月乙方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 养及检测,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会同甲方全面考评签字确认。 (2) 维保要求 负责对办公楼承接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及维修、保养,确保 系统运行正常。对非责任范围内的需要进行整改、更换的项目定出方案及报价, 由甲方同意批准后进行。 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 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在不改变原有系统或设备功能的要求 上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负责。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修、 保养等服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新的标准颁布实施的,则按新标准执行。 按合同的约定,对委托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定期检查 和维护及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维保部设 24 小时值班电话,及维保部负责人 24 小时联系电话,随时受理 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专人处理。按到维保电话后技术人员应以最快速度 赶到现场(一般不超过 8小时),紧急呼叫领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人员到场 42 后应立即积极组织抢修,妥善解决问题,除出现重要零备件待料、系统回路损坏 等无法立即修复故障原因外,一般故障应于 24 小时内修复。乙方接到甲方通知 后不及时维修或因乙方维修保养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维保人员的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辅助材料(如润滑油等) 均由乙方自备,由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机具、材料的保管房间。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及时维修或因乙方维修保养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积极配合甲方关于处理本项目内的用户因装修改变消防设施使用功能或其 它损坏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共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但不承担因甲方引 发的相应责任。 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 定,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 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季度出具《消 防意见整改书》。 9、安防设备维保 (1)维保内容 交管大楼新监控系统有 88 个摄像机:65 个新装高清摄像机(2020.1 月), 23 个旧的摄像机(2015 年),高清解码器*1 台,磁盘整列(硬盘)*2 套,大屏 系统*1 套,对应网路设备*18 套。合同内的设备损坏和更换,人工服务都由乙方 承担。 (2)维保要求 (3)按合同的约定,对委托范围内的新监控系统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定 期检查和维护及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维保部设 24 小时值班电话,及维保部负责人 24 小时联系电话,随时 受理新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专人处理。按到维保电话后技术人员应以最 快速度赶到现场(一般不超过 8小时),紧急呼叫领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人 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维修,妥善解决问题,除出现重要零备件待料等无法立即修 复故障原因外,一般故障应于 24 小时内修复。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及时维修 或因乙方维修保养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10、配电房高压设备检测 43 (1) 检测内容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高压柜检测 KYN28-12 台 4 高压计量柜 KYN28-12 台 2 高压 PT 柜检测 KYN28-12 台 1 高压联络柜检测 KYN28-12 台 1 高压隔离柜检测 KYN28-12 台 1 反时限继保 台 4 高压电缆检测 条 2 变压器检测 台 2 应急发电车 次/台班 1 停送电 次 1 台班 次 1 检测同时对高压配电设备进行维护,对物业工程人员进行实操培训。 11、水箱清洗、水质检测 (1)服务内容 清洗 2号楼负一楼水箱,3号楼 8楼 2个水箱。一年二次,并将清洗后的 水箱水送检。 (2) 服务要求 将清洗后水箱水送检,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12、外墙清洗 (1) 服务内容 清洗 2号楼、3号楼外墙及玻璃。清洗面积约 6200 平方米。 (2) 服务要求 报务期内实际清洗面积不得少于 6200 平方米。 外墙表面清洁,无积灰、水泥、涂料、硅胶、油漆等污渍。 清洗后无色差(因原墙面本身颜色有色差的除外)无变色;外墙面金属结构 平面上的排水孔通畅。 幕墙玻璃、镜面不锈钢 :表面清洁明亮,无污迹、手印、水迹。 44 大理石、花岗岩 :表面清洁光亮,无污迹;光面材料纹理清晰、有光泽; 毛面材料色泽凝重、无锈蚀斑痕。 铝合金板 :表面清洁、光滑,无污垢和水垢,有光泽,有金属质感。 面砖 :表面清洁,无污垢,色泽光亮、均匀。 彩钢板等金属饰面板 :表面清洁,无水垢和污垢、有光泽。 不锈钢 :表面清洁,色泽均匀,无印迹、污迹,有清晰的光泽。 涂料:表面清洁,无明显污垢,色泽整体一致,无污垢引起的变化。 水泥:表面清洁,无明显污垢,色泽均匀、无色斑。 绿化带:清洗完毕后无污染、无损伤。 楼顶:平台设备无损坏 2、第二包 (一)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的管理 1.工作内容 (1) 大院进出口通道实行 24 小时值守,对出入大门人员进行验证检查和 来访登记,实行 24 小时电子监控; (2) 对出入大门人员和车辆携带及装运的物资严格检查,凭证放行; (3) 维持出入门的车辆运行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4) 负责消防检查和防火监督管理; (5) 巡查并监控院内各重点部位安防报警器,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负 责监控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按有关程序处置,防止火灾事 故的发生; (6) 配合采购人制定各种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维护好正常工作秩序。 2.工作要求 (1) 安全管理人员 24 小时值班备勤; (2) 各班保安员必须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编排的岗位表上岗工作,并 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不饮酒; (3) 值勤期间要保持良好形象; (4) 门岗遇人来访时要热诚、礼貌、得体,并及时联系受访部门,查验 45 证件,详细填写访客登记,方能放行; (5) 会议期间,当值人员应对外单位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就位; (6) 当值人员对车辆的出入停放做详细记录; (7) 当值人员注意车辆的防盗、防损、防火灾等事故隐患的安全检查; (8) 每天夜间对公共区域巡视巡查,防止被盗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含停 车场)。 3.工作标准 (1) 每班巡查安防监控设备一次; (2) 每班巡查消防监控设施一次; (3) 每天清洁消防、安防设备房卫生一次; (4) 按责任范围每周巡查责任设备一次,并进行维修养护。 (二)环境卫生(保洁)的维护及管理 1.环境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 道路、大楼、食堂、停车场周边环境卫生; ○2 垃圾的处理,做到分类隔离收集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保持垃圾中转卫 生、清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无四害,并负责垃圾外运; ○3 沟渠的清理,污水井、雨水井、化粪池无堵塞,遇特殊情况及时疏通。 (2)工作要求 ○1 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健身中心、茶水间、卫生间、电梯 前室、消防通道、窗明地净、墙面天花无污渍污垢、无灰尘。 ○2 公共区域地面和道路:路面整齐、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油迹等, 无脏物,无积水、青苔。 ○3 门前:执行政府的门前“三包”规定,做到门前无垃圾、纸屑。 ○4 停车场: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无积水。 ○5 垃圾箱:外观干净整洁,无异味散播,无蚊蝇孳生。 (3)工作标准 46 ○1 环境卫生的清扫每天须循环保洁,不留死角; ○2 沟渠每月清洁一次; ○3 污水井、雨水井每季度清理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疏通; ○4 大楼外墙玻璃每年清洗两次; 2.保洁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 公共区域、楼梯、过道清洗保洁; ○2 会议室清洁服务,茶水供应服务; ○3 食堂及民警健身房清洁服务。 (2)工作要求 <1>各楼层公共区域卫生 ○1 地面: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地毯平整、干净。 ○2 墙面:踢脚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识牌表面干净, 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 ○3 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臭味。 ○4 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斑 点。 ○5 各种设施外表(如接待大厅前台、灯箱、消防栓箱、楼层分布牌灯): 表面干净、无积尘、污迹、斑点。 <2>厕所 ○1 大、小便池:内外光洁、无污垢、积尘。适当地方放卫生球,喷空气清 新剂。 ○2 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尘。 ○3 地面、墙面:光洁、无污迹,无杂物、脏物,无积水、积尘,无蜘蛛网。 47 ○4 厕纸篓、垃圾篓:无沉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 <3>楼梯 ○1 楼梯(所管理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栏杆灯):无灰尘,无杂物。 ○2 楼梯走道、墙上各种设施(应急灯、水管、出入指示牌、凸物等):无 积尘、污迹、脏杂物。 ○3 扶手、栏杆:、无积尘,玻璃无污迹。 ○4 门(各卫生区域的门):干净,无灰尘、污迹。 <4>会议室 ○1 保持室内的门、窗、墙面及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破损,无蜘蛛网。 ○2 保持室内各种家电的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 ○3 保持室内有开水供应。 ○5 定时开窗通风或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 (3)工作标准 <1>办公楼总体清洁服务 ○1 清理办公楼所有垃圾到垃圾中转站 ○2 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桶、烟灰缸及花槽内垃圾 ○3 清洁所有告示牌、指示牌 ○4 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 ○5 清洁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防火门) ○6 清洁所有扶手、扶杆及玻璃表面 ○7 清洁所有通风窗口 ○8 清洁空调风口、百叶窗 ○9 消防器材、消防门清洁 <2>男女卫生间 48 ○1 抹净所有门板、挡板 ○2 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3 擦洗洗手间内镜面 ○4 冲洗洗手间地台表面 ○5 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 ○6 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抹净排气扇 ○7 抹净排气扇 ○8 清理卫生桶脏物垃圾 ○9 洗手盆、便池 ○10 墙壁及地漏清洁 <3>人行楼梯卫生 ○1 打扫及拖抹所有楼梯 ○2 抹扶手栏杆 ○3 给扶手上保护剂 ○4 洗擦及磨光楼梯表面 <4>大门出入口、大厅卫生 ○1 打扫及刷洗大堂出入口地台及阶梯 ○2 清洁大堂入口所有玻璃门窗 ○3 抹净大堂内墙壁、镜面、分布牌表面 (三)食堂的运行管理 1. 所有物品的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所指定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购买,费用由 采购人负责。 2. 所有采购回的物资需及时核实入库; 3. 确保食堂环境干净整洁,保证员工及食品的卫生安全; 49 4. 食堂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并按要求着装; 5. 配合采购人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食堂的饭食花样齐全不断创新; 6. 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积极配合重大活动的安排。 (四)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 1.房屋建筑的日常养护维修 在服务期内协助采购人做好房屋日常维护,对房屋建筑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出 现的地面、墙面、天花装饰物的脱落、裂痕、腐朽等异常变化及时报甲方相关部 门维护维修; (1) 及时发现建筑物本体地面、墙面、天花装饰物等异常变化,及时报 修,在质保期内的及时通知采购人与总承包公司联系维修,并监督其维修质量, 做好质量记录; (2) 屋面局部有渗漏现象应立即找出原因,并及时维修,在质保期内的 及时通知总承包公司进行维修,并监督其维修质量; (3) 受理公共区域及业主报修计划,将报修项目核实后上报相关部门, 各项维修的受理率达 100%,一般维修任务受理后回应不得超过 24 小时; (4) 爱护楼内设施、设备,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得对楼内结构设施等进行 改动。 2.房屋配套设施维护养护管理 (1) 消防设施设备(如:报警设备、救助设备、疏散设备、通信设备等) 的维护及配合管理,遇有设备故障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督促维保单位及时维修; (2) 给、排水设施设备(如:水表、水阀等)的维护管理,发现设备故 障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督促跟踪维修质量; (3) 强、弱电设施设备(如:照明设备、空调、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考勤系统、有线电视、电表箱、电控箱、供电线路等)的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 受理故障报修,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督促跟踪维修质量,保证系统 运行正常; (4) 房屋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中,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得对楼内结构设施 等进行改动。 50 (五)机电设备运行、保养及维护管理 1.强、弱电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 强、弱电维护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资质;保证强、弱电出 现问题时,24 小时有人维修; ○2 负责配电房、设备房、发电机房各种设备的保养及设备检修; ○3 收到市电力部门的停电通知,应立即报告,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做好相 关准备工作; ○4 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照明、安全指示牌等线路、开关保证完好; ○5 负责院内有线电视设备的维修、保养。 (2)工作要求 ○1 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2 保持配电房、设备房及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3 供配电设备定期维护(含发电机组的维护和保养); ○4 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5 负责避雷设施的维护、检测,确保避雷设备完好、有效、安全; ○6 按责任范围巡查各项设备;每班按规定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 统运行记录本上; ○7 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后及时到达现场,设备零修合格 率达到 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属供应商解决的重大问题马上向业主反馈。 (3)工作标准 ○1 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高、低压设备; ○2 每班每小时一次巡查变压器及控制室; ○3 每月一次巡视检查每层强电井配电箱并进行保养、维修; 51 ○4 每年协助专业部门对高压配电设备进行一次继电保护测试。 2.给、排水系统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 对给、排水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2 收到市水务部门停水通知时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3 每天对生活用水池及时抽取,保证正常用水; ○4 污水井、化粪池、雨水管每季度检查、疏通一次。 (2)工作要求 ○1 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 100%, 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一般性维修不过夜。属供应商解决的重大问题马 上向业主反馈; ○2 对各种失灵的水阀及渗水和损坏的水闸,应及时更换; ○3 加强日常巡视,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4 保证上、下水道的畅通。 (六)会议服务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会场服务相关工作。 (七)后勤服务 1、为大队干警工作人员提供衣物清洗及熨烫等工作 2、清洗、熨烫设备,清洗耗材均由采购人提供。 3、为大队干警工作人员提供理发等工作。 4、理发工具及耗材均由采购人提供。 (五)商务服务 第一包: ★(一)物业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 63 人(总人数不得少于 63 人,每个岗位 52 分配人数不得少于表格所列数量) 部门 岗位 人数 管理中心 项目经理 1 客服组 客服领班 1 星级会服员 1 会服员 3 工程组 工程领班 1 工程员 5 安全组 安全领班 1 安全员 16 保洁组 保洁领班 1 保洁员 15 保洁技工 1 食堂组 红案 2 白案 4 案台 1 炊事员 7 服务员 1 后勤组 洗衣工 2 小计 63 人 (二)人员岗位要求 岗 位 备 注 项目经理 50 周岁以下,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专科及以 上学历,具有 5年以上物业相关工作经验。 客服领班 女性,40 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相关会议服务经验,无违法 犯罪记录史,亲和力强,身体健康,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会服员 女性,35 周岁以下,具有 3年以上文职类相关工作经验,无 违法犯罪记录史。 安全领班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0 周岁以下,复转军人优先,无违 法犯罪记录史。 53 安全员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责任心强。 保洁领班 女性,50 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史,有相关保洁管理经 验。 保洁员 女性,55 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保洁技工 女性,55 周岁以下,具有保洁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工程领班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具有 3年以上相关 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工程员 年龄在 55 岁以下,具有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维 修能力。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 食堂组 红案具备餐饮行业管理工作经验,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其他 员工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需持有健康证上岗。 后勤组 年龄 55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备注:本项目物业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并无违法犯 罪记录史。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 意外伤害保险齐全,且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法 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员工薪资标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五险)最 低标准之和,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按规定给员工发放加班费、餐食补贴及交通通讯等费用,采购人 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 3、投标人负责办公各项费用、清洁材料费、低值易耗品、清洁剂、保养剂、 消毒剂等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 ★4、投标人需承诺承担以下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详见下表: 1 物业食堂人员加班费 食堂服务,提供、早、中、 晚餐、外卖,法定节假日正 常开餐,按年度据实结算 2 立体车库维保费、保险费 综合测算 3 园林绿化费 综合测算 4 管道疏通费 综合测算 54 5 病媒防治费 综合测算 6 电梯维保费 共 5部电梯 7 食堂油烟机清洗费 每年清洗 4次 8 消防设备设施维保费 综合测算 9 消防安防维保费 综合测算 10 配电房高压设备检测费 综合测算 11 水箱清洗、水质检测费 综合测算 12 外墙清洗 综合测算 5、投标人负责员工服装费,每人冬、夏装各 2套。 6、必须提供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和相应措施的说明。 7、各项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是物业服务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 各项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 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8、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招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中标单位 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10、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环保节能降耗措施。 1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四)考核办法 1、依据采购人物业需求标准,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各项服务标准,实行每 月一次检查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人员编制到岗率为 15 分,服务标准为 85 分。 2、以月度物业管理费的 3%,作为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绩效浮动基金,按以 下第 4条考核方式测算。 55 3、考核工作由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记录、确 认等方式进行,检查记录由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确认,实行月度考核,每月按考 核情况支付物业管理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物业公司月度物业管理费的 3%: (1)未按编制人数履行服务承诺,定编人数缺岗达 2人/天的或缺岗时间达 5天/人的。 (2)设施设备运行中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缺陷,导致设施设备运行中断等 责任故障的;以及设备本体外表装饰脱落、破损、影响环境美观的; (3)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过程中,发现了设备故障,而未及时报告,又未 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额承担); (4)因维护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机电动力设备运行终止,影响业主正常办公 秩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额承担); (5)单个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当月内三次以上受到业主批评,服务质量仍 不达标的;以及业主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的; (6)物业公司对特殊岗位人员的调整未经业主确认,充实的人员又不符合 业主要求,该岗位缺岗达 2天/人的;以及业主要求及时调整不适应当前岗位的 服务人员,而未满足业主需求的; (7)安全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将上访人员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放行进入 机关大院,造成不良影响,导致被盗案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8)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考核结果如有疑义,应及时与采购人申请复核。 (9)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违反《项目保密承诺书》的。 (10)本考核办法(试行),由采购人相关管理科室与物业公司协商修定, 自物业公司的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执行本考核办法。 第二包: 物业人员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56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99 人,项目经理 1 人,保安员≥30 人,保洁员≥21 人,水电工≥5人,厨师≥15 人,厨工≥17 人,洗衣工≥5 人,理发员≥3人, 会计≥1 人,车库管理≥1人。 1、各大队人员配备 (1)高管大队一中队办公区,高管大队二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区,高管大 队三中队办公区项目要求至少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项目经理 大专及以上文化,有丰富的物业管理项目经验。招录此部人员需 进行严格政审:本人无违法犯罪近史,无违法劣迹;本人及其直 系亲属未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1 保安员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 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30 保洁员 女性,55 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21 水电工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具有 3年以上 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5 厨师 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厨师需厨艺好,有一定厨房管理经 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15 厨工 厨工需责任心强,干净卫生,为民服务意识优,吃苦耐劳,有奉 献精神。 17 洗衣工 年龄 55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5 理发员 年龄 55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 会计 年龄 50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车库管理 年龄 45 岁以下,男性,有立体车库操作经验,熟悉机动车驾驶, 有 C1 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1 小计 99 人 57 保安员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5 保洁员 女性,55 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4 厨师 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厨师需厨艺好,有一定厨房管理经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4 厨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 洗衣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总计 18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18 人,保安员≥5 人,保洁员≥4 人,厨师≥4人, 厨工≥4,洗衣工≥1人。 58 (2)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桥大队项目要求至少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保安领班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1 保安员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4 保洁员 女性,55 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4 水电工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具有 3年以上相关 工作经验, 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1 厨师 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厨师需厨艺好,有一定厨房管理经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2 厨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 洗衣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车库管理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理发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总计 17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17 人,保安领班 1 人,保安员≥4 人,保洁员≥4 人,水电工≥1 人,厨师≥2 人,厨工≥2人,洗衣工≥1 人,车库管理≥1 人, 理发员≥1人。 59 (3)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汉长江大桥大队项目要求至少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保安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2 保洁员 女性,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2 水电工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具有 3年以上相关 工作经验, 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1 厨师 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厨师需厨艺好,有一定厨房管理经验,心 理健康,责任心强。 2 厨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 洗衣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理发员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总计 11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11 人, 保安员≥2 人,保洁员≥2 人,水电工≥1 人,厨师≥2 人,厨工≥2人,洗衣工≥1 人,理发员≥1 人。 60 (4)交管局白沙洲大桥大队项目要求至少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保安员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周岁以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5 洗衣工 年龄 55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保洁员 女性,55 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3 厨师 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厨师需厨艺好,有一定厨房管理经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2 厨工 年龄 55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 水电工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具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1 会计 年龄 50 岁以下,工作责任强,能吃苦耐劳。 1 总计 15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15 人,保安员≥5 人,洗衣工≥1人,保洁员≥3 人, 厨师≥2 人,厨工≥2人,水电工≥1人,会计≥1人。 (5)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号牌制作中心项目要求至少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保安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5 水电工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具有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1 厨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 总计 8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8人,保安≥5人,水电工≥1人,厨工≥2 人。 61 (6)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属大队项目要求至少配备: 岗位 人员资质要求 人数 项目经理 (统筹协调第二包 规定的所有区域)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有丰富物业项目经 理工作经验。 1 厨师 需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厨师需厨艺好,有一定厨房管理经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 5 厨工 年龄 55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5 保安员 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55 周岁以下, 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8 保洁员 女性,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8 水电工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含高或低压电工作作业),具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相应维修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1 洗衣工 年龄 50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理发师 年龄 55 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1 总计 30 ★物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 30 人,项目经理≥1,厨师≥5,厨工≥5,保安员≥ 8 人,保洁员≥8 人,水电工≥1 人,洗衣工≥1 人,理发师≥1(该名理发师 需每周在直属大队工作 4 天、在设施工程大队工作 1天)。 ★注:本项目服务部门多达 6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班子成 员情况表》。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下 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 3、验收:供应商可在售后服务方案中自行填报验收方案、奖惩措施及承诺。 ★4、投标人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 意外伤害保险齐全,且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法 62 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员工薪资标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五险)最 低标准之和,否则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按规定给员工发放加班费、餐食补贴及交通通讯等费用,采购人 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 6、投标人负责办公各项费用、清洁材料费、低值易耗品、清洁剂、保养剂、 消毒剂等各项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 7、第二包物业服务涉及采购人多处单位,均为独立营区有单独食堂,采购 人各单位勤务时间不固定,常期有突发工作任务,食堂要为一线民警辅警提供良 好、卫生、及时的伙食保障,需要素质较好的厨师、厨工,提供早餐、中餐、晚 餐及夜宵等不定时加餐。 8、投标人负责立体车库维保费和保险费、园林绿化费、管道疏通费、病媒 防治费、电梯维保费、食堂抽烟机清洗费、消防设备设施维保费、消防安防维保 费、配电房高压设备检测费、水箱清洗和质检测费、外墙清洗等费用。 9、投标人负责员工服装费。 10、必须提供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和相应措施的说明。 11、各项物业服务档案资料是物业服务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项 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合同期满后,应将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12、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所签订的合同不 得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环保节能降耗措施。 14、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 15、考核办法 15.1、依据采购人物业需求标准,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的各项服务标准,实行每月 一次检查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人员编制到岗率为 30 分,服务标准为 70 分。 15.2、以月度物业管理费的 3%,作为中标供应商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绩效浮动 基金,按以下第 4条考核方式测算。 15.3、考核工作由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记录、确认 等方式进行,检查记录由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确认,实行月度考核, 每月按考核情况支付物业管理费。 63 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月度物业管理费的 3%: (1)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未按编制人数履行服务承诺,定编人数缺岗达 2 人/ 天的或缺岗时间达 5天/人的。 (2)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问题,致设施设备运行 中断或无法运行的,以及设备本体外表装饰脱落、破损、影响环境美观的。 (3)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过程中,发现了设备 故障,而未及时报告,又未采取应急措施,造成后果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 公司全额承担)。 (4)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因维护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机电动力设备运行 终止,影响业主正常办公秩序,造成后果的(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额承 担)。 (5)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单个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当月内累计 3次受到业主批 评的;多个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当月内累计 5次受到业主批评的;业主下发书面 整改通知书的。 (6)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对特殊岗位人员的调整未经业主确认,充实的人员又 不符合业主要求,该岗位缺岗达 2 天/人的;以及业主要求及时调整不适应当前 岗位的服务人员,10 日内仍未按照业主要求履行的。 (7)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安全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将无关人员放行进入院内 或工作区域,造成不良影响的、导致被盗案件发生的及造成后果的。 (8)中标供应商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考核结果如有疑义,应及时与采购人申请复 核,复核未成立或复核期内的仍按业主考核执行。 (9)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违反《项目保密承诺书》的。 (10)本考核办法(试行),由采购人相关管理科室与物业公司协商修定,自物 业公司的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执行本考核办法。 64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 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 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及盖 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2 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七章附件《资格条件承诺 函》) 1.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无需投标人提供截图,以集中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截止当日查询截图为准); 1.4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 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5 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1.6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2.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 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 65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 2.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 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 人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66 附表 1:资格审查表 序 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1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 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 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 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需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 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资格 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承诺满足本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材料。 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资格 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承诺满足本条。 2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2.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 他招标采购活动。 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需提供盖 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 件第七章)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 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 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 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 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 67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 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 评审。 68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 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符合性审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 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5.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6. 投标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附表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条款内容 审查内容 1 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 金额或最高限价; 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信 息 69 2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合同履 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详见本文件 第一章) 3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 90 天,供应商可在 《投标书》或《开标一览表》中相应位置 进行填写 4 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 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 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 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 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 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 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盖章。如果 是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 (总所)公章。 5 投标人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 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投标人需根据文件第三章中“★”号条款 中要求的响应模式对“★”号条款进行相 应 6 投标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 的附加条件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7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投标文 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二) 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 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0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本节第 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 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三)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 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 及评分标准”中的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 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 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71 3.2.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3 接受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一家或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2%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 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4. 计分办法 4.1 集中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4.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 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 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 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 72 意评标报告。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第一包: 1. 商务评议(27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相关业绩 客观分 10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 键内容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 项目服务内容)、(同一业主单位委托项目只计分一次), 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可得 10 分。 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可证明其委托关系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 2、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显示内容的业 绩不予计算。 1.2 业主评议 客观分 10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采购人类似服务项目,业主 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的得 1分,最多得 10 分。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清晰合同影印件 及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同一业主单位 好评不累计计分)。 1.3 企业荣誉 客观分 7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的奖项或表彰: 1、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奖项每个得 2分; 2、提供市级相关奖项每个得 1分; 3、提供区级相关奖项每个得 0.5 分。 奖项满分 7分,以上奖项均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等证明材料)。 2. 服务评议(58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管理模式 及标准 主观分 6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管理服务模式及设想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总体方案:管理模式及设想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且操作性强;(2分) 2、人员架构设立:人员安排、岗位设立、职责范围等相关 情况;(2分) 3、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健全、完善。(2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管理模式及设想合理、恰当; (2)完整性:方案必须完整,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有 详细描述;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73 便于理解易读; (4)针对性:方案必须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文 件要求提出操作性强的设想方案。 对上述 3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4点考核重点提出设想方案的每项得 2分,不满足 要求或未提供设想方案的不得分。 2.2 主观分 6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分项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几点: 1、总体方案:物业各班组管理内容及标准符合本项目实际 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且操作性强;(2分) 2、实施计划:各班组工作实施方案、服务标准及内容等; (2分) 3、服务承诺:针对各班组要求,服务承诺明确有保障。(2 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分项标准合理、恰当; (2)完整性:物业服务方案必须完整,对招标文件中的各 项要求有详细描述;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便于理解易读; (4)针对性:服务分项标准必须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 据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操作性强的服务分项标准及服务承 诺。 对上述 3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4点考核重点提出服务分项标准的每项得 2分,不 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服务分项标准的不得分。 2.3 人员物资 配备 客观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个人素质能力进行评分: 1、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 单位公章),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高 4分,不提供不 得分; 2、年龄 50 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得 1分;(需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2.4 客观分 12 拟派服务人员及技术人员要求:(同一组别内同一人员持 多证的允许计分) 1、工程班组:3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3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人持有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6分,每 负偏离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2、安全班组:安全员 4人(含)以上必须持初级或以上建 (构)筑物消防员证,满足要求的得 2分,不满足不得分; 3、安全班组:安全员 13 人(含)以上必须持公安机关颁 发的保安员证,满足要求的得 2分,不满足不得分; 4、食堂组:提供至少 2名具备四级(含)以上厨师证书, 至少 1名具备四级(含)以上面点师证书,完全满足要求 74 的得 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备注: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2.5 主观分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物资装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几点: 1、总体方案:物资装备配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配置完 善、充足;(2分) 2、合理化:物资装备配置合理,符合各班组工作所需。(2 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配置的物资合理、恰当; (2)完整性:配置物资必须完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所需 物资。 对上述 2项物资配置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2点考核重点物资配置完善、充足、合理的每项得 2 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物资配置的不得分。 2.6 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 主观分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服务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几点: 1、总体方案:服务保证措施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 容完整、条理清晰,且操作性强;(2.5 分) 2、服务品质有提升:进度安排、实施计划等。(2.5 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服务保证措施合理、恰当; (2)完整性:服务保证措施内容必须完整,对招标文件中 的各项要求有承诺;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便于理解易读; (4)针对性:服务保证措施必须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 据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操作性强的服务承诺。 对上述 2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4点考核重点提出服务保证措施的每项得 2.5 分, 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服务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2.7 环保节能 措施 主观分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环保节能降耗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几点: 1、总体方案:环保节能降耗措施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 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且操作性强;(2分) 2、实用性:是否有效降低采购人的能耗,将环保节能落实 到位。(2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环保节能降耗措施合理、恰当; (2)完整性:方案必须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便于理解易读。 对上述 2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3点考核重点提出环保节能降耗措施的每项得2分, 75 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环保节能方案的不得分。 2.8 垃圾分类 方案 主观分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垃圾分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几点: 1、总体方案:垃圾分类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 容完整、条理清晰,且操作性强;(2分) 2、实用性:是否能运用到本项目实际操作中并将垃圾分类 落实到位。(2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垃圾分类方案合理、恰当; (2)完整性:方案必须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便于理解易读。 对上述 2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垃圾分类方案的每项得 2分,不 满足要求或未提供垃圾分类方案的不得分。 2.9 突发性事 件的应急 措施 主观分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 点: 1、总体方案:应急预案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 整、条理清晰,且操作性强;(2.5 分) 2、实用性:是否能运用到本项目实际情况中并将应急预案 落实到位。(2.5 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应急预案合理、恰当; (2)完整性:方案必须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便于理解易读。 对上述 2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应急预案的每项得 2.5 分,不满 足要求或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2.10 客观分 3 投标人具有应急预案备案证明的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11 特色服务 或建议 主观分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特色服务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几点: 1、总体方案:特色服务或建议,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 且操作性强;(2分) 2、实用性:特色服务或建议是否将合理化建议落实运用到 位。(2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合理性:提出的特色服务或建议合理、恰当; (2)完整性:方案必须完整,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有 详细描述;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 便于理解易读; (4)针对性:方案必须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文 件要求提出操作性强的特色服务或建议。 76 对上述 2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并结合 4点考核重点提出特色服务或建议的每项得 2分, 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服务建议的不得分。 3. 价格评议(15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5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5 分 77 第二包: 1.商务评议(55 分) 序号 评审因 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1.1 企业荣誉 客观分 7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的荣誉, 一个得 2分,最高得 6分;获得区级荣誉的一次得 0.5 分,最高 1 分,未提供不得分(以清晰有效的相关奖 牌或红头文件或证书扫描件为准,扫描件须加盖公 章)。 1.2 安保备案 客观分 2 投标人在以往的项目中在公安机关办理过自行招用保 安员单位备案手续且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办理自行招 用保安员单位备案手续的得 2 分。(自行招用保安员 单位备案手续须提供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3 类似业绩 客观分 10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的类似业绩项目,每 提供一个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 10 分。(提 供合同及对应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一服务对象不 重复计分) 1.4 客户评议 客观分 10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月 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物业管理 项目的业主好评,每提供 1个得 1分,满分 10 分(提 供合同及对应的业主好评,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 1.5 项目经理 客观分 6 本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各大队为一线执勤执法办案单 位、号牌制作中心为生产单位,项目经理需要有丰富 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项目经理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得 1 分,具有本科及以上 文化的得2分(提供相关文凭清晰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有丰富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近五年每承担过一个 类似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且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得1分, 最高得 3 分(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和业主方加盖公章的 好评);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过行业相关奖项得 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 厨师资质 客观分 7 本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各单位均有独立的食堂,需要 为一线民警辅警提供良好餐食保障,投标人所提供厨 师至少 4 人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的得 3 分,每多 1 人具 有厨师资格证书的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满分 7 分。 (提供厨师资格证及相应身份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并 加盖公章) 1.7 保安员资 质 客观分 5 投标人安全班组10及人以上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 员证,得 1 分;20 人及以上提供保安员证,得 3分; 安全班组均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的得 5 分否 78 则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件清晰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1.8 水电工资 质 客观分 3 投标人所提供水电工至少4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 压电工作业)的得 2 分;投标人所提供水电工至少 1 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的得 1 分; 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清晰影印件及相应身份 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1.9 理发师资 质 客观分 3 投标人所提供理发师应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至少 3 人 具有相应 1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 2 分(提供相应劳动 合同清晰影印件) 投标人承诺服务直属大队的理发师每周安排一个工作 日至我局设施工程大队进行理发服务的得 1分。(提 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0 备案证明 客观分 2 投标人在应急管理部门办理过应急预案备案证明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评议(3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2.1 服务定位 及实施措 施 主观分 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服务模式及实施措施 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总体概况(1分); (2)各分项服务处所情况(1分);(3)项目管理思 路(1分);(4)实施措施(1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完整性:方案完整,况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管理服务模式 及实施措施方案合理、恰当;; (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 晰,便于理解易读。 对上述 4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 求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管理服务模式及实施措施方 案的每项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2 规章制度 方案 主观分 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1)物业服务流程及制度(1分);(2) 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制度(1分);(3)各分项物业管理 制度(1分);(4)绩效考评及奖惩制度(1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完整性:方案完整,没有遗漏。 (2)可行性:方案可行性强,能够落实,能起到良好的 管理效果。 (3)合理性:方案合法合理,表述明了清晰。 对上述 4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 求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方案的每 79 项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3 具体服务 方案 主观分 10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方 案,包含但不限于:(1)涉及警务重要场所(2分); (2)涉及生产重要场所(2 分);(3)接待外来群众 办事、咨询及信访场所秩序(2分);(4)服务业主单 位 24 小时勤务(2 分);(5)业主部分偏远营区(2 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项目特点。 (2)合理性:方案合理具有可行性,能满足业主实际。 (3)明了性:方案明了清晰,易于理解。 对上述 5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 求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方案 的每项得 2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4 培训方案 主观分 2 投标人提供完备的培训与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 培训场地(0.5 分);(2)培训师资(0.5 分);(3) 培训制度(0.5 分);(4)培训内容(0.5 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完整性:方案完整严密、科学有序。 (2)合理性:方案合理实际操作性强。 (3)简洁性;方案叙述简洁明了。 对上述 4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 求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方案 的每项得 0.5 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5 应急措施 主观分 6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各单位不同特点提供物业管理应急措 施,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停水停电(1分);(2) 雨雪天气(1分);(3)火灾和内涝(1分);(4)突 发事件(1分);(5)办事窗口秩序(1分);(6)防 疫防控(1分)。 评审考核重点: (1)完整性:措施完整,符合项目要求。 (2)合理性:措施方案合理,易于执行,效果明显。 (3)简洁性;方案叙述简洁明了。 对上述 6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 求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物业管理应急措施的每项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6 设施物品 装备配备 主观分 4 本项目涉及采购人多个单位,各单位有独立营房营区。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设施物品装备配备保障和 储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作业设备工具和技术装 备(1分);(2)防护防爆装具(1分);(3)清洁消 毒物资(1分);(4)防疫物资物品(1分)。 评审考核重点: 80 (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项目实际需求。 (2)充足性:方案内容合理,配备充足,储存安全。 (3)简洁性;方案叙述简洁明了。 对上述 4项采购需求响应性进行评分,完全响应采购需 求并结合 3点考核重点提出设施物品装备配备保障和储 备方案的每项得 1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价格评议(15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客观分/ 主观分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评议 客观分 15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 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5 分 81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项目合同编号:XXXXXXXXX 密级:XXXXX 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号:XXXXXXXXXX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XXXXXX 项目 项 目 类 别 :服务 甲方(盖章):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乙方(盖章):XXXXXXX 公司 签 署 时 间 : 年 月 签 署 地 点 :武汉市********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 82 目录 第一部分一般条款.................................................................................................3 1.1 总则..................................................................................................................3 1.2 项目总工期和服务地点..................................................................................3 1.3 项目合同总金额..............................................................................................3 1.4 违约责任..........................................................................................................4 1.5 项目合同终止..................................................................................................4 1.6 不可抗力..........................................................................................................5 1.7 民事诉讼..........................................................................................................5 1.8 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6 1.9 项目合同签章..................................................................................................7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管理条款.................................................................................8 2.1 甲方责任..........................................................................................................8 2.2 乙方责任..........................................................................................................8 2.3 项目合同支付条款(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付款方式一致)90 付款方式.................................................................................................................9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0 3.1 验收步骤和标准............................................................................................10 3.2 技术培训........................................................................................................10 3.3 项目合同修改................................................................................................10 3.4 项目知识产权....................................................................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项目保密........................................................................................................91 3.6 项目合同附件清单........................................................................................91 附件一服务清单.....................................................................................................1 附件二招标文件.....................................................................................................2 附件三投标文件.....................................................................................................3 附件四项目保密承诺书.........................................................................................4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5 83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1.1 总则 1.1.1本合同由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 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1.1.2甲方为建成项目编号为 xxxx 的招标文件所描述的 xxxx服务,经过武 汉市 xxxx组织 xxxx(采购方式)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方下属的本项 目使用单位为用户或最终用户。 1.1.3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协商,甲方和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的规定,就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xxxx服务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 1.1.4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 (1)(列举出本服务项目目标与全部实施内容); (2)本合同要求乙方提供至少 X人驻场 XX服务; (3)合同签订后 1年。 注:如还有其他建设内容可以继续例举,序号顺延。1.1.4中的红色字体为 提示性语言,内容填写完成后请删除红色部分。 1.1.5服务清单:见附件一 1.2 项目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项目服务期:签订本合同后 xxxx个日历日内; 服务地点: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具体到该项目涵盖的所有子单位,可 用清单列举)。 1.3 项目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RMBxxxx.00元;(注:本合同中所有的数字和英文字母用 Times New Roman字体,金额分隔符用半角)例如:1,000,000.00元 84 大写:人民币 xxxx元整。 1.4 违约责任 1.4.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或无法完成本合同约定的 物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能解决,由此给乙 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4.2乙方因违反工作规程,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秩序、安全秩序等,导致设 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应向甲方赔 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3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差或引起纠纷,甲方交涉多次无效,甲方 有权建议乙方辞退不称职人员,乙方无正当理由,又不采纳甲方建议,甲方有权 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有权对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五(2%)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应在 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1.4.4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服务承诺,构成本合同附件,如与本合同有 冲突的条款,应以本合同为准,如不履行承诺,影响甲方物业工作正常开展,视 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4.5 除了合同条款第 1.6条的情况外,或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 1.4.1的 规定取得甲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甲方可 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 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直至完成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 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第 1.5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4.6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将应付款付给乙 方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 85 1.5 项目合同终止 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失败, 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 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第 1.4条款规定的责任外, 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1.5.1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如有以下情 形,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 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建设需求和服务。 1.5.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赔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 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 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3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1.5.3.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 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1.6 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 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 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上级指令、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 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 86 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6.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电报、传真通知 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 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1.7 民事诉讼 1.7.1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友好协商开始 60天后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1.7.2诉讼费除审判机关另有裁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7.3在民事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不受诉讼结果影响的其余部分。 1.7.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 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 x(不少于 4份)份,甲方 x(不少于 3份,最终用户、 财务部门、合同备案部门各一份)份、乙方执 x份,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各自责任和义务均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 87 88 1.9 项目合同签章 甲方: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89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管理条款 2.1 甲方责任 2.1.1甲方提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xxxx项目服务需求,负责项目的 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2.1.2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协助人员。 2.1.3甲方负责协调最终用户和乙方的关系,并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 2.1.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甲方予以保密,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乙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 2.2 乙方责任 2.2.1乙方应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细化服务需求,并根据《招标 文件》及《投标文件》中的要求开展服务,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2.2.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和标准完全符合本合同 明确的质量要求。 2.2.3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并在项目验收时提交完整本项目的服 务记录文档及服务人员考勤表、服务工作总结、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 2.2.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实 施或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 2.2.5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时应予以爱护,如若非合理损坏, 乙方应予以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2.6乙方应保证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产生文档的合法性,如因文档的不合 法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90 2.3 项目合同支付条款(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付 款方式一致) 付款方式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按合同约定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 费。 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商业发票(发票金额与进度款金额一致); (2)项目合同; (3)启动项目建设审批件; (4)中标通知书; (5)同意支付资金批示件; (6)考核(验收)报告 (7)其他材料。 9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1 验收步骤和标准 3.1.1 验收标准主要以“xxxxx”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要 求,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准备验收文档及相关工作,积 极配合甲方(或监理单位)完成验收。 3.1.2乙方需要提供验收的资料有:《服务记录》、《服务人员考勤表》、 《服务报告》等。 3.2 项目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第 1.6条款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需报甲方 批准后,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生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 3.3 项目保密 3.3.1乙方应签署《项目保密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项目保密承诺 书》见附件四。 3.3.2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授权代表书面 许可,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技术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 合同本身。 3.4 项目合同附件清单 本合同附件包括服务内容清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保密承诺书、 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以下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 部分存在冲突之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文件的优先级: 92 附件一:服务内容清单; 附件二:招标文件; 附件三:投标文件; 附件四:项目保密承诺书;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1 附件一 服务内容清单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2 附件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为单列本,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3 附件三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为单列本,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4 附件四 项目保密承诺书 项目保密承诺书 鉴于 xxxx 公司参与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xx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服务工作,为保证在服务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乙方在履行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xxxx”合同(以下简称“xx合同”)期间应 严格保守有关秘密信息;不得泄露或非法获取甲方的秘密信息。 2.乙方合法获悉的秘密信息,仅限于为履行项目合同而使用,不得擅自将其用于其它 方面。 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掌握的甲方相关内部资料于验收通过后 7日内退还建设单位,并 删除相应电子档,不得私自留存。乙方应做出承诺,对未按要求清退、删除公安内部资料 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项目合同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履约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上述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履行项目合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项目合同因 何种原因而终止。 5.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不私自下载、拷贝计 算机内的秘密信息;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不将涉密 计算机内的秘密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6.服从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工作,不 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与合同无关的工作。 7.乙方必须向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供从事本项目的人员档案,甲方审核后,有 权向乙方提出人员变更要求,乙方应据此调整人力安排。 8.乙方必须与从事本项目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向甲方提供该协议副本等相关资料。 9.不得发表涉及政法工作中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未经甲方同 意,乙方不得使用本项目案例进行演示或宣传。 10.如发生国家秘密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有关保密部门进行 查处;乙方造成的泄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1.乙方应对参加此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或机构泄 露公安数据;保密期限:合同期间、合同终止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五年内。 xxxxx有限公司(印章)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5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此处插入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6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武汉市市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20 年 月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8 投标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书: 1.投标书 2.投标服务清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7.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 二、资格证明部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按照第四章自查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或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四、商务文件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9 2.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 五、服务文件: 1.投标服务介绍,项目服务方案 ...... 说明: 1.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键签章功 能即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 2.投标文件的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 格以证明所投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服务对于评 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项目名称: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 10 投标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 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90 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日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1 投标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此表为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服务详细的服务范围。 2.各项服务详细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 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注: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该授权书中“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处可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情况: (1)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集中 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日期:年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5 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 求“★”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1.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号条款进行逐项详细 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偏 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 2. 如全部满足“★号条款”全部内容,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加盖公章未 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6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 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 述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提 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 细说明为准。 2.如全部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 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7 资格条件承诺函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 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 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或管理关系; 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8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经理 投标有效期 90 天 优先中标包号 备注 说明:1.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2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2.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19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服务 1 2 服务 2 3 服务 3 4 服务 4 5 服务 5 6 服务 6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0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交管局局机关及部分直管大队物业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 ____________ 时 间:年月日 (说明:1.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 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 参加 (采购人) 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如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4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 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2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 投标日期: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说 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与评标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六、中标与合同 七、采购信息公告 八、质疑及提交 九、相关条文解读 十、其他注意事项 十一、适用法律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具体服务单位、地点、场所等况如下 (二)服务内容 (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四)服务要求 1、第一包 2、第二包 (五)商务服务 第一包: 第二包: 三、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二、资格审查标准 附表1:资格审查表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第一包: 第二包: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投标书 投标服务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项目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资格条件承诺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