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公磋2021-27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包号 | 名称 | 项目地点 |
1 | A | 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西)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B | 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东)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餐厅服务 。
5.2数量:2个标段。
5.3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时间:3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内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③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②提供本单位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意一人)和其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或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经营期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等。
5、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期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①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备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4日。
2、磋商文件编制费:无。
3、地点、方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gov.cn)→投标用户入口→国有产权→项目信息→下载相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
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三厅)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送达到指定地点。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
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三厅)
六、注意事项:
本项目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滑县中州大道滑县城关镇一街村201号
地址:滑县中州大道滑县城关镇一街村201号
联系人:耿伟民
联系方式:13837265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安阳市公物拍卖行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人: 刘松
联系方式:0372-338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重
联系方式:15993859706
附件:二中食堂托管经营磋商10.25.doc
安阳市公物拍卖行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安公磋2021-27
采 购 人: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91702289"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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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公磋2021-27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包号 |
名称 |
项目地点 |
1 |
A |
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西)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B |
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餐厅服务(东)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餐厅服务 。
5.2数量:2个标段。
5.3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时间:3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一年内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③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②提供本单位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意一人)和其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或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经营期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等。
5、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期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①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备注: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响应。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4日。
2、磋商文件编制费:无。
3、地点、方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gov.cn)→投标用户入口→国有产权→项目信息→下载相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
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三厅)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送达到指定地点。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
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开标三厅)
六、注意事项:
本项目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滑县中州大道滑县城关镇一街村201号
地址:滑县中州大道滑县城关镇一街村201号
联系人:耿伟民
联系方式:13837265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安阳市公物拍卖行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四楼
联系人: 刘松
联系方式:0372-338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重
联系方式:15993859706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要求
经营期要求:
一、以现场两个伙房现状为准(学校将拆除重建新餐厅一座,收回外租到期中州阳光学校餐厅一座,这两座餐厅也将投入使用)。
二、以托管经营形式提供餐厅服务。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管理。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房屋租赁费、水、电、气、税金等与餐厅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盈亏自负。
三、应严格按规划用途经营。不得私自更改经营期范围,不得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单位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四、应按经营期范围办理相关证件及手续,所加工经营食品原料应当从正规渠道进货,所售饭菜应保证质量,如若被举报或发现,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五、负责门前三包,搞好伙房餐厅内部及周边卫生,维持好秩序,禁止乱停乱放,不得店外经营。
六、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交纳伍万元(50000元)保证金,保证金用于经营期间拖欠水电费或因违反规定的其他行为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到期后,按规定时间将房屋腾空并交还钥匙,不能损坏水电等基础设施,经采购人验收后,若无违反合同,1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可以合理进行房屋装修,装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所装修的基础设施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成交供应商的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部门、学生餐饮相关要求,并需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及验收,费用自理。通过验收后,将消防审批和验收手续交于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施工。在装修期间成交供应商不能破坏房屋整体结构,不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严格按照我市及物业相关规定进行装修,如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房屋租赁费支付:A标段3年房屋租金共27万元;B标段3年房屋租金共27万元。分三年缴纳,每年交纳三分之一。首次租金签订合同前交清,其他每年租金按上年度年满之日前十五日内交清,否则每天按年租金成交价的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十、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内所有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需经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管理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十一、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经营期内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采购人不补偿成交供应商的损失。经营期间,因学校规划拆迁或政府需要使用该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终止,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交出,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备注:
响应文件必须标明所投标段。
本项目无需报价。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服务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3、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一、技术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技术要求”列示的参数为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如果有列示的设备或配件的品牌、型号为推荐品牌、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限定依据。
2、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对产品、服务质量及售后等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磋商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所供产品的质量。
4、磋商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备注:磋商文件中如有非实质性要求会明确标明,如未标明为非实质性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
2.1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承认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国内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合格的货物是指由供应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的产品、工具、备件、图纸或其它材料。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3.2 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设计、产品设计、联络、培训、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产品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3.3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4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进口的货物须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
4.投标费用
4.1无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5.知识产权
5.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所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信用信息
7.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1〕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21〕15号)文件的要求,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为: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超范围经营期
8.1超出营业范围,判断供应商参与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应该先分清是一般项目还是限制经营期(烟花爆竹等商品)、特许经营期(烟酒等商品)以及禁止经营期项目;其次要区分违反的是管理性的强制规定还是效力性的强制规定。国务院令第 370 号《无照经营期查处取缔办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超越经营期范围(含没有经营期范围)但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期(不违反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不属于违法经营期行为,所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9.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人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磋商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采购邀请
(2) 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格式)
(5)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对磋商文件做出满足,否则,将承担其磋商被拒绝或终止的风险。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
10.2公告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1.2除在磋商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响应文件应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
13.响应文件格式
13.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中所要求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2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仅为对响应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响应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磋商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由供应商按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
13.3供应商应完整编制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
13.4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标段进行分别响应,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响应,但不得将磋商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14.磋商报价
14.1供应商的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及运送到安阳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14.2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标段进行分别响应,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响应,但不得将磋商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15.保证金及服务费
15.1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按附件格式进行投标承诺,违背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15.2 A标段中标服务费肆仟元整(4000元);B标段中标服务费肆仟元整(4000元)。
16.响应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响应文件应报送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必须为纸质胶装本,另附储存有电子版响应文件的U盘一份。
17.2 响应文件均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7.3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U盘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密封文件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及“采购项目名称”,然后在“供应商名称”处加盖公章。
18.2每一密封文件袋上注明“于*年*月*日*点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时间应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填写。
18.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本文18.1--18.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送至开启地点。
18.4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密封造成泄密,责任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逾期未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保持通讯通畅等待答疑澄清、最后报价等。
22.2开标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开标。
22.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现场提出,并递交纸质版疑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4供应商未现场提出纸质版疑义时,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审
23.磋商小组
23.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一位经济类专家和两位技术类专家组成,共3人。
24.评审原则
24.1坚持客观、公正、审慎地原则对待所有供应商。
24.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审查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5.评审方法
2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实力 22分、业绩35分、荣誉15分、技术分28分 |
供应商技术人员实力 (22分) |
(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餐饮职业经理人资质,且管理服务人数不少于两千人大型食堂的工作业绩,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2)供应商具有一级厨师或一级面点师,每提供一人得2分,共10分。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行政总厨有一级厨师等级证书得2分,且拥有中国烹饪大师认证资质的得2分。同时具备的得5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的得2分。 (1、提供用工合同和近一年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2、提供证书复印件。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
业绩(35分) |
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份(2018年9月至今)在河南省内具有经营学校餐厅服务业绩。 (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完整合同复印件佐证,须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食堂面积、服务人数规模、盖章页等,加盖公章,同一份合同与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得分。以合同结束日期为准。每份业绩7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最高35分) |
荣誉分(18分) |
供应商在2018年9月至今度获得过国家级标准化食堂示范企业、国家级卫生达标示范企业、国家级卫生达标示范企业,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8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2018年9月至今,AAA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商业企业4星级评价、招投标3A级信用企业。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满分5分 |
|
技术分(25分) |
按照服务方案进行比较。服务方案、执行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项目计划与措施,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等。按照内容完整性优0-5分;逻辑性0-5分;服务专业性0-5分;组织架构合理性0-5分、可行性0-5分,横向比较得分。满分25分 |
说明:
电子版文件存入U盘与响应文件一起密封,供评委评审使用。
评审过程中,所有数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6.评审程序及标准
26.1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磋商文件不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则继续进行。
26.2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3家的供应商将进入下一环节。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6.3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无需报价);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的;
(5)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6)供应商有串通、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评审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澄清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7.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邮件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有责任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27.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7.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5供应商的澄清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7.6磋商小组已确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得要求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27.7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应于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8.串通行为
28.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本项目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9.磋商
29.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会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会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结束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有关供应商。
29.3磋商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进一步追究其供应商相关责任并当场取消其资格。
29.4本项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再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0.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
30.2在开标、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30.3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磋商小组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30.4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人员之外。
七、成交公告及授予合同
31.成交结果的发布
31.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据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供应商若对评审结果有疑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1.3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资料下载”中进行下载。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出并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签订合同
32.1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2.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起草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3.合同变更
33.1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或按照评审结果推荐的候选人顺序进行顺延。
34. 服务费:
34.1 服务费标准:A标段4000元整。B标段4000元整。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34.2 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安阳市公物拍卖行
银行帐号:4100 1504 2100 5020 47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八、验收
34.验收程序和要求
34.1所供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具备正常使用及验收条件时,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
34.2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4.3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验收工作可以邀请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验收。
34.4验收后,由验收工作组等出具验收报告。
34.6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工程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持安阳市公物拍卖行 年 月 日签发的 项目成交通知书,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不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的波动而影响合同价格。
二、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检测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符合《磋商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要求且达到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中的技术标准。
2、售后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等相应条款制订)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
1、验收时间:按照项目特点的时间点进行。
2、验收工作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考核验收,直接参与该项目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四、付款程序:
五、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提供服务给予必要的场地、协助。
(2)按时验收;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虚开发票,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
(4)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的质量及服务承诺执行,保质、按期履行。
(2)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验收合格前,对服务人员的安全负责,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验收合格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4)遵守法律、依法纳税
(5)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坚决杜绝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对甲方索要回扣、礼品等违规行为,向相关执法机关举报。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费的,向乙方偿付拒付部分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无法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货服务费总额 %违约金。
3、乙方所提供服务质量品质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按照每验收一次扣除3%合同金额做为违约金。
4、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内容的,甲方每日扣除乙方服务费总值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服务费总值20%。
七、《磋商文件》及其修改补充、响应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市级技术监督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安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磋商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负责人控股、设计等相关承诺书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财务状况报告
9.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2.服务内容和质量承诺
13.服务方案
14.服务要求偏差表
15.履约承诺书
16.投标承诺函
17.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
1.磋商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愿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
2.我们将依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承诺供货期限(服务期限) (时间)。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
5.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 90 个工作日。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其的全部责任。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2.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安公磋2021-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 |
报价: 无需报价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期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6. 供应商负责人控股、设计等相关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若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来参加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
9.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
11.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2.服务内容和质量承诺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安公磋2021-
序号 |
项目名称或服务内容 |
质量承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内容填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13.服务方案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安公磋2021-
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具体项目情况自行提供。 |
注:本表格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设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14.服务要求偏差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安公磋2021-
序号 |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条款 |
响应文件承诺条款 |
偏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注:⑴“偏差”栏中列明偏差为“正偏差”还是“负偏差”。供应商应分项目填制本表,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复印。⑵如响应文件中条款与磋商文件中要求一致,仍需在本表填列“无偏差”或“与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一致”字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15.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磋商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并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已详细了解采购标的,并按采购人现有条件及要求编制报价;我单位的报价包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磋商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磋商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成交项目。如我单位成交,将在推荐成交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成交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效验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响应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成交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16.投标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在采购活动中提供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的材料,不提供虚假材料;
三、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限内不撤回响应文件;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串通;
五、如我单位成交,除不可抗拒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我单位承诺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以下责任追究:
1.法定责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约责任:
2.1已成交的,成交无效;
2.2给采购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电子签名):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17.其他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