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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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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10-25 12:35:48

项目概况:

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1-Y-C-038-001

项目名称: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需采购办公大楼及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服务、水、电、气等设备维护、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联系方式:0512-66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

电话:0512-66605622

附件 YQJC2021-Y-C-038-001.J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xml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YQJC2021-Y-C-038-001 项目名称: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 理 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二 0 二一年十月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响应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附件格式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1年 10月 22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1-Y-C-038-001 项目名称: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园区公安分局及独墅湖大楼需采购办公大楼及公共区域的保安、 保洁服务、水、电、气等设备维护、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 11 月 1日-2022年 10月 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0月 18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 方 式 : 供 应 商 使 用 电 子 营 业 执 照 登 录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 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 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 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 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 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 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 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 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22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0 月 22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 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 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 做好相应准备。 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 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 “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 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 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 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 55号 联系方式:0512-66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号市场大厦 2楼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 电话:0512-66605622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5 第二章 响应须知 1 总则 1.1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1.1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2 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 11 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供应商是: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1.1.3 联合体投标: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否则投标无效。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 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 分包 本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分包要求: 1.3 代理服务费用 1.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3.2 本次磋商项目由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磋商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用。 1.4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或译本,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 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因未附注释或译本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6 2 采购文件的说明 2.1 采购文件的获取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2 采购文件的询问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采购文件后在“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里及时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 2.3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 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 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3.2 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 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 响应文件说明 响应单位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其风险由响应单 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3.1 磋商保证金:无 3.2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1 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3.2.2 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 3.2.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3.2.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无财务报告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响应单 位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2.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10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未提供视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此项上传的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7 3.2.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 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此项上传的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 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此项上传的资料必须为盖有公 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3 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方案;(上传至“技术标”中) 3.2.14 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证明;(上传至“技术标”中) 3.2.15 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3.2.16 商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3.2.17 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2.18 投入本项目设备及易耗品清单(格式见附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2.19 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2.20 采购需求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证明;(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3.2.21 响应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资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以上 3.2.1-3.2.9 项资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 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 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 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响应无效。 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磋商文件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 出的视同响应。 3.3 响应报价 3.3.1 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采购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响应单位所报价 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2 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响应其中部分或者全 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3.3 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其响应无效。 3.3.4 一项采购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其响应无效。 3.3.5 任意一次报价(包括首次报价、多轮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3.6 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外,供应商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 理。 3.3.7 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8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该次报价总价为准。 3.3.9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3.10 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8 3.4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3.4.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 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 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 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4.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 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 3.4.2中提到的苏州工 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3.4.3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递交:供应商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 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未按要求制作 上传,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后, 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会制作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JSTF)和非加密文件(*.nJSTF),园 区采购系统中需上传加密文件(*.JSTF)。 3.4.4 招标(采购)文件补充(更正)后的修订操作:供应商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 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文件(*.JSCF)后,如需调整电子投标文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中打开之前已经做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浏览招标(采购)文件”页面上点击导入“导 入答疑文件”后,按照更正(补充)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调整,生成最终 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JSTF)并上传园区采购系统。 3.4.5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响应) 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操作是供应商对整个 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供应商 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除对投标(响应)文 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 (响应)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本章 3.2.10---3.2.12、3.4.6要求的文件除外)。 3.4.6 因本章 3.2.10---3.2.12 要求的文件需在成交公告时对外公示,故供应商如涉及需要提供 3.2.10---3.2.12 的文件时,必须将盖有公章(实体公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 标文件中,否则不享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3.4.7 供应商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投标(响 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 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 3.4.8 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 作如下: 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第三步:生成投标(响应)文件过程中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子营业执照在投标 (响应)文件封面共同签章对投标(响应)文件确认。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9 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 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 CA 证书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中的 CA 证书签章和国家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 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 3.5 响应文件开启、评标(评审) 3.5.1 供应商应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评标(评审)活动,未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 结果。 3.5.2 线下提交评审需要的原件或公证件要求(如涉及): 无需密封,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提交地点:同采购公告中的开启地点, 提交时供应商代表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交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拒收: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5.3 响应文件开启时,投标(响应)文件使用园区交易中心平台 CA 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CA 证 书解密。如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被解密或导入的,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该 项目的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园区交易中 心的 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则采购失败,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被开启,予 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响应文件重新开启时间。 3.6 技术支持 3.6.1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3.6.2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 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3.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4 磋商程序 4.1 磋商小组 4.1.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 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4.1.2 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0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磋商小组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现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4.1.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 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 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4.1.4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 资格审查 4.2.1 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无效。 4.2.2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 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 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 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 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 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 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 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处以 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4.2.3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 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4.3 磋商 4.3.1 本项目采用线下磋商: 供应商代表进行线下磋商时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1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3.2 磋商供应商按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3.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3.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 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3.5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按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4.4 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1 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线上澄清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专用 电脑进行线上澄清,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澄清答复中填写澄清确认资料,并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后提交。 4.4.2 供应商代表在线上澄清时应确保具有电子营业执照签章的授权,供应商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无 法递交澄清资料的责任。(备注:如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步骤可 使用 CA证书完成。) 4.4.3 如线上澄清时系统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线下澄清 流程,供应商的澄清以线下纸质澄清为准。 4.4.4 采用线下纸质澄清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 4.5 最后报价 4.5.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因磋商 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 审价格(各磋商供应商可提供最后报价总价或最后报价总价的明细报价;若未提供明细报价的则合 同单价按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4.5.2 本项目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家数≤5家时,采用线上二次报价: 线上二次报价时,供应商代表可使用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或使用交易中心指定的电脑进行线上二 次报价,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网上报价中填写最终报价,并保存后提交。 4.5.3 本项目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5家时,采用线下纸质二次报价: 供应商代表进行线下二次报价时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2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5.4 如线上二次报价出现异常情况,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线下二次报 价流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以线下纸质二次报价为准。 4.5.5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5.6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响应材料或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5.7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 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 应无效。 4.5.8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项目终止。 4.5.9 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5 成交 5.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结 果,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5.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 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6 履约保证金 见第五章合同文本履约保证金条款。 7 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但符合《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形除外。 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8 合同 8.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新冠疫情期间为 1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3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2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园区财政审计局备案。 8.3 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 承担相应责任。 9 质疑 9.1 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规定。 9.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9.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4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 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9.5 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采购系统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未提 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9.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 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联系部门: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66605622 66605611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号市场大厦 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0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大楼总体建筑面积约 17000m2(地下一层,地 面十层);独墅湖大楼位于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林泉街 318 号,大楼总体建筑面积约 11565 m2(地下一层, 地面六层)。 二、服务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洁服务,具体包括:为所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及采购单位自用区域(包括活动室、图书室、健身房、 阅览室、备勤室等文化活动点)提供清洁服务;包含办公区公共区域各楼层走廊、楼梯、电梯、卫生间等公共 部位;区域内的车库、道路及外场地停车场等卫生清洁与服务。服务包括每天(节假日除外)清扫 2-4 次,每 日拖洗 2 次;地砖地面和石料地面每周刷洗 1次;地砖或大理石地面抛光打蜡 1 次;每日清洗 1 次楼道口和通 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 2 次用干净的抹布擦摸楼梯扶手;各种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 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批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 1次;各梯内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 1次。通风 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 并冲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 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做到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 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保洁人员往返办公区域和审判区域一周不超过 1 小时,目视 道路及院内地面基本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砂、无积水、无污迹,每 100m2 痕迹、烟头、纸屑不超过 5个,无直径 1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 1小时;室外灯具每月清洁 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 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垃圾分类服务;每月对所有服务区域蚊、蝇、蟑、鼠等进行全面 消杀。 2、保安服务,办公大楼及其区域内的全天候 24 小时保安服务,负责来访人员、车辆的进出管理;维护大 门内外的环境和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大门的车辆,会正确使用保安器材、消防及监控报警设备,按要求做好 相关的接待及登记工作,确保办公大楼所属区域内的安全;(采购单位免费提供办公用房)。 3、配电间的值班,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确保 24 小时不间断供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配变电 设施等设备发生故障后与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 4、采购单位员工工作餐及招待服务,日常保洁工作。保障业主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就餐(需提供早中晚三餐 服务),招待服务另外约定。要求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就餐按时 不误饭,伙食调剂洽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服务员、洗菜员、厨师人员均持有健康证,配置合理;配 合业主做好有关会议的保障工作。 5、对采购单位办公楼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测,按季出具办公楼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检测报告,及时提出保 养维护更新建议,经采购单位认可后由成交单位组织实施,发生的材料费由采购单位承担。 6、加强对大楼外围设施的巡查,及时提出外围设施的保养、维护更新建议。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5 7、空调、安保消防监控系统由成交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保洁。 8、其他需要完成的事项。 (二)人员要求 1、园区公安分局物业管理配备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岗位说明 基本要求 备注 项 目 经 理 (兼任园区 公安分局及 独 墅 湖 大 楼) 1人 40(含) 周岁以 下 男女不 限 负责物业日常服务及下属员 工的管理、监督、考核及培训。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工 作经验。 最好为本 市户口 保安队长 1人 35(含) 周岁以 下 男 负责保安小队的日常管理、监 督、考核和培训,负责安全和 消防管理。 身高:1.75米以上;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 显缺陷,外貌端正。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保安证和初中及 以上学历。 最好为本 市户口 保安员 (含监控、门 卫、巡视、 车辆管理) 11人 35(含) 周岁以 下 男 24 小时值班制,担负接待、 门岗、监控岗、巡逻岗 身高:1.75米以上;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 显缺陷,外貌端正。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保安证和初中及 以上学历。 最好为本 市户口 保洁员(含 垃圾分类) 14人 45(含) 周岁以 下 2男 12女 大楼楼层、地下停车场、非机 动车库、外围以及外围标识系 统(含垃圾分类)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最好为本 市户口 维修领班 1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 负责楼宇设施设备的运作与 日常维护保养、弱电系统的维 护保养、智能化系统及多媒体 的操作;及时掌握了解各类设 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督促 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迅速排除 各类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 故障及隐患,确保各类设备安 全正常运行 必须符合值班电工操 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须有高低压电工证。 熟悉弱电网络系统. 最好为本 市户口 维修工 2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 负责楼宇设施设备的运作与 日常维护保养、弱电系统的维 护保养、智能化系统及多媒体 每天须有 1 人夜间值 班,必须符合值班电 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 最好为本 市户口。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6 的操作。 定,须有高低压电工 证。熟悉弱电网络系 统。 前台接待 2人 25-28 ( 含 25、28) 周岁 女 负责大楼接待来访及信件收 发工作,并做好各项登记 身高:1.60米以上;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 显缺陷,外貌端正。 最好为本 市户口 上岗前需 由甲方确 认。 食堂厨师 2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 主要负责分局工作人员早、 中、晚工作餐及分局重要服务 与选料,遇重要服务,按照采 购人领导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身体健康,具有厨师 工作经验,具有“健 康证”。 最好为本 市户口 2、独墅湖大楼物业管理配备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岗位说明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主管 1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女不 限 负责物业日常服务及下属员 工的管理、监督、考核及培 训。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工 作经验。 最好为本市 户口 保安队长 1人 35(含) 周岁以 下 男 负责保安小队的日常管理、 监督、考核和培训,负责安 全和消防管理。 身高:1.75米以上;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 显缺陷,外貌端正。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保安证和初中及 以上学历。 最好为本市 户口 保安员 (含监控、门 卫、巡视、车 辆管理、消防 监控室的监 控) 11人 35(含) 周岁以 下 男 24 小时值班制,担负接待、 门岗、监控岗、巡逻岗、消 防监控室的监控岗 身高:1.75米以上;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 显缺陷,外貌端正。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保安证和初中及 以上学历。 最好为本市 户口 保洁(含垃圾 分类) 9人 45(含) 周岁以 下 1男 8女 大楼楼层、地下停车场、非 机动车库、外围以及外围标 识系统(含垃圾分类)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最好为本市 户口 维修领 班 1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 负责楼宇设施设备的运作与 日常维护保养、弱电系统的 维护保养、智能化系统及多 媒体的操作;及时掌握了解 必须符合值班电工操 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须有高低压电工证。 熟悉弱电网络系统. 最好为本市 户口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7 各类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 况,督促设备操作维护人员 迅速排除各类设备运行过程 中出现的故障及隐患,确保 各类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维修工 2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 负责楼宇设施设备的运作与 日常维护保养、弱电系统的 维护保养、智能化系统及多 媒体的操作。 每天须有 1 人夜间值 班,必须符合值班电 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 定,须具有高低压电 工证。熟悉弱电网络 系统。 最好为本市 户口 前台接待 1人 25-30 ( 含 25、30) 周岁 女 负责分局接待来访、分局会 议及招待服务的筹备和现场 服务工作以及各项配合工作 身高:1.70米左右; 政审合格,形体无明 显缺陷,外貌端正。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 历。 最好为本市 户口 上岗前需由 甲方确认。 食堂厨师 2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 主要负责分局工作人员早、 中、晚工作餐以及分局重要 招待服务与选料,遇重要招 待服务,按照采购人领导要 求做好各项工作。 身体健康,具有厨师 工作经验,具有“健 康证”。 最好为本市 户口 点心厨师 1人 45(含) 周岁以 下 男女不 限 主要负责分局工作人员早、 中、晚工作餐以及分局招待 服务各类点心的制作工作。 身体健康,具有点心 厨师工作经验,具有 “健康证”。 最好为本市 户口 食堂帮厨 4人 45(含) 周岁以 下 女 负责餐具的洗涤、消毒、内 部环境的保洁以及就餐前菜 肴的选料与清洗 身体健康,具有“健 康证”。 最好为本市 户口 注:(1)消控监控室保安人员中至少 4 人(园区公安分局和独墅湖大楼各 2 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或 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响应文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任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相关信息填入附件《人员配备一 览表》),上述所要求的各项人员证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成交供应商入场前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或体检合格证明,保安和前台接待还需提供政审合同材 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三)岗位职责 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岗位职责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8 物业管理服务处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 带领管理处员工对公安大楼实施物业管理服务,保证楼宇的办公环境舒适优美,机电设备完好、运转 正常、水电供应正常、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2)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规定、政策以及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 度。 (3) 通晓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市容卫生、消防管理等法规,组织全处的人员学习政治时事、业务知识、坚 持依法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搞好楼宇物业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4) 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全处人员对楼宇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室内外绿化、安 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保安保卫、厨房服务、交通管理、费用收支、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 施全面的管理,完成园区公安分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5) 熟悉楼宇结构、功能分布、办公区域、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或餐厅、厨房等的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 行的管理措施。 (6) 收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市容卫生、消防管理等法规,以及创建优秀办公楼宇的标准和条件,组织全 处的人员学习政治时事、业务知识。 (7) 负责管理处文件整理,会议记录,建立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制订本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监督、查处违章、提出改正措施。 (9) 负责处理采购人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对本处工作和管理人员的投诉、不拖延、不推诿,搞好与采购人 的友好关系。 (10) 加强本处员工的团结协作,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和奖惩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福利,调动员 工的工作积极性。 (11) 以身作则,监督、教育本部门员工自觉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良好意识。 (12) 完成或协助完成园区公安分局交给的其他工作。 接待员岗位职责 (1)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2)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意识。 (3) 负责接待,提供问讯、联络、引导等服务。 (4) 协助领导处理相关文字资料,收发报告、书信及邮件。 (5) 按接待员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完成一楼大堂的问讯、接待、引导和日常服务工 作以及会议服务、小餐厅服务等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19 (6) 负责会议常规客户服务,协助园区公安分局布置会场,端茶倒水,及时清理会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7) 负责小餐厅服务等工作,做到规范操作。 (8) 对分管区域内的卫生,除按要求清扫外,随时放置、添置好卫生用品。 (9) 拾到工作人员或客户遗留物品,应及时上缴,不得私留。 (10) 虚心好学,积极参加服务培训。 (11) 发扬员工之间团结友好的合作精神。 (12)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13)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2)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 (3) 负责制定管理处的治安、消防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4) 妥善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努力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5) 负责“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检查“四 防”设施,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 每日进行安全、消防巡视,将巡视情况报管理处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7) 负责制定夜间安全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组织各部门员工逐项落实,确保楼宇内财产、人身安全。 (8) 做好值勤记录(日期、当值人员、班次、值勤物品及待办事项),各班次值勤中发生的问题或事件的 时间、起因、经过和处理结果。 (9) 负责制定保安监控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监控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安全。 (10) 适时完善、健全园区公安分局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属下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11) 定期检查各项保安措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12) 组织好本部门的分工协作,每周召开部门例会。 (13) 负责对下属保安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14) 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5)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门岗岗位职责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0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3) 熟悉本楼宇各项安全防卫管理制度和规定。 (4) 负责人员进出管理:熟悉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出敬礼,闲杂无关人员控制在外,有礼貌地接待来访者并 与相关方确认或做好登记工作。 (5) 负责物品进出管理:核查携出物品与物品携出单(物品携出单的签字由各使用人授权并提供签字样本)。 严禁易燃易爆有毒及污染品进入,发现私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管区内禁止带入的物品,予以扣留 记入当班值勤日志,报告队长处理。 (6) 负责车辆管理:熟悉园区公安分局车辆,维护进出车辆秩序,引导外来车辆停泊。 (7) 掌握周边视线范围的情况,保持与监控、巡逻岗的联系。 (8)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监控岗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3)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 (4) 做好监控室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泄露一切内情。 (5) 熟悉和掌握监控设备的基本性能,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清洁维护。 (6) 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切换镜头、准确调放录像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 (7) 利用监控设备对大楼四周及主要通道、出入口进行 24小时严密监视,并跟踪录像。如发现可疑情况应 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岗快速赶到现场处理,随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8) 负责值班室卫生清扫工作,随时保持室内整洁,控制无关人员入内。 (9) 负责监控室的电话接听,及时作好记录。 (10)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巡逻岗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3)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 (4) 负责安全管理:检查和发现治安、消防隐患,检查相关照明、管道、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1 (5) 负责施工管理:控制施工人员在指定区域施工,非施工区域严格控制人员进入,有无违章现象(乱拉 电线,破坏防水)及其它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并作好记录。 (6) 负责车辆管理:维护室外车辆停放秩序,车辆按指定区域、车位停放,对停入车辆检查(有无漏水、 漏油、反光镜有无破损、车门、车窗是否关好),夜间做好登记工作。 (7) 负责限速管制:监控辖区内车辆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对违章现象及时纠正。 (8) 负责物品堆放管理:公共区域严禁堆放货物、杂物及垃圾,必须按指定区域堆放。 (9) 负责安保消防的应急处理。 (10)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领班岗位职责 (1) 每年根据公安分局大楼工程项目制定相适应的设备维护年度计划,根据设备维护保养的备件及消耗性 材料进行计划采购,统计后报公安分局分管人员; (2) 负责对维修员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维修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 (3) 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员的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按年度计划进行维护保养,督促设 备操作人员及维护维修员认真做好各项值班记录、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记录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记录,检查 维护维修员的工作质量; (4)及时做好大楼内各项能源消耗的记录及统计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检查处理; (5)协助项目负责人对维修员的安全教育,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维修的各项作业规范,防止 各类事故的发生; (6) 负责做好维修员的日常考勤,保管好业主的各类公用及专用工具,带领维修员对大楼的重要设施、设备、 机房进行每日巡检,发现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 (7) 负责做好由于设施设备维修所产生易污染环境物品的管理及回收登记工作,消除对环境污染的隐患; (8) 及时更新相关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及修理的记录;根据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 建议,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9) 配合工程部及物业管理服务处对各专业维修队伍、相关项目承包商的服务管理,负责保修期内工程承包 商对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联系、跟踪及验收; 维修员岗位职责 (1) 熟练掌握公安分局大楼供配电方式及高低压电缆的线路走向和电力系统容量;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2 (2) 熟练掌握公安分局大楼公共电气设备、弱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型号、原理、技术性能及设备所在位置和 实际操作,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 (3) 按要求完成日常设备巡视检查及电气设备维修保养任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4) 主动配合维修领班处理各类设备故障; (5) 对客户服务要热情、有礼貌,接到报修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后即清理场地。工作完毕后及 时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并回班组待命,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6) 按规定着装,保持各机房、值班室的整洁; (7) 建立设备台帐,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 对暖通、给排水、消防、弱电等专业知识有相应了解,并能配合进行相关工作; (9) 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检查和监督。 (3) 依照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按工作标准完成分管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4) 检查本工作区域内的卫生设施和使用的清洁设备、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对公共区域内的卫生,除每天清扫外,随时放置、添置卫生用品。 (6) 拾到客户遗留物品,应及时上缴,不得私留。 (7) 虚心好学,积极参加培训。 (8) 注意文明操作,对客户礼貌用语。 (9) 发扬员工之间团结友好的合作精神。 (10)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环境消杀工作。 厨师岗位职责 (1) 负责餐厅工作,经常了解员工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努力使餐厅工作与员工的需求相适应。 (2) 负责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切配和烧置以及菜品的检验工作。 (3) 保证工作餐按时按质按量。在操作过程中注意对水、电、调味品和油等原料的节约。 (4) 负责厨房的炊事器械,爱护炊具和饮食品以及各种设备的保管和保养,摆放整齐,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3 (5) 搞好饮食卫生,保证灶台、铲、勺、桶、盆等厨具的清洁,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严禁食物中毒。 (6) 操作后关闭液化器总阀、熄灯、锁好门。另每天 12:30 前必须将厨房的垃圾送到垃圾收集点,垃圾 捅必须内外清刷。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清刷整理灶间卫生。 2、独墅湖大楼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服务处项目主管岗位职责 (1) 带领管理处员工对大楼实施物业管理服务,保证楼宇的办公环境舒适优美,机电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水电供应正常、为采购人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2)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规定、政策以及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 度。 (3) 通晓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市容卫生、消防管理等法规,组织全处的人员学习政治时事、业务知识、坚 持依法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搞好楼宇物业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4) 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全处人员对楼宇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室内外绿化、安 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保安保卫、厨房服务、交通管理、费用收支、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 施全面的管理,完成园区公安分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5) 熟悉楼宇结构、功能分布、办公区域、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或餐厅、厨房等的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 行的管理措施。 (6) 收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市容卫生、消防管理等法规,以及创建优秀办公楼宇的标准和条件,组织全 处的人员学习政治时事、业务知识。 (7) 负责管理处文件整理,会议记录,建立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制订本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监督、查处违章、提出改正措施。 (9) 负责处理采购人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对本处工作和管理人员的投诉、不拖延、不推诿,搞好与采购人 的友好关系。 (10) 加强本处员工的团结协作,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和奖惩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福利,调动员 工的工作积极性。 (11) 以身作则,监督、教育本部门员工自觉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良好意识。 (12) 完成或协助完成园区公安分局交给的其他工作。 接待员岗位职责 (1)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4 (2)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意识。 (3) 负责接待,提供问讯、联络、引导等服务。 (4) 协助领导处理相关文字资料,收发报告、书信及邮件。 (5) 按接待员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完成一楼大堂的问讯、接待、引导和日常服务工 作以及会议服务、小餐厅服务等工作。 (6) 负责会议常规客户服务,协助园区公安分局布置会场,端茶倒水,及时清理会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7) 负责小餐厅服务等工作,做到规范操作。 (8) 对分管区域内的卫生,除按要求清扫外,随时放置、添置好卫生用品。 (9) 拾到工作人员或客户遗留物品,应及时上缴,不得私留。 (10) 虚心好学,积极参加服务培训。 (11) 发扬员工之间团结友好的合作精神。 (12)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13)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2)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 (3) 负责制定管理处的治安、消防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4) 妥善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努力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5) 负责“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检查“四 防”设施,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 每日进行安全、消防巡视,将巡视情况报管理处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7) 负责制定夜间安全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组织各部门员工逐项落实,确保楼宇内财产、人身安全。 (8) 做好值勤记录(日期、当值人员、班次、值勤物品及待办事项),各班次值勤中发生的问题或事件的 时间、起因、经过和处理结果。 (9) 负责制定保安监控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监控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安全。 (10) 适时完善、健全园区公安分局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属下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11) 定期检查各项保安措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12) 组织好本部门的分工协作,每周召开部门例会。 (13) 负责对下属保安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5 (14) 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5)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门岗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3) 熟悉本楼宇各项安全防卫管理制度和规定。 (4) 负责人员进出管理:熟悉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出敬礼,闲杂无关人员控制在外,有礼貌地接待来访者并 与相关方确认或做好登记工作。 (5) 负责物品进出管理:核查携出物品与物品携出单(物品携出单的签字由各使用人授权并提供签字样本)。 严禁易燃易爆有毒及污染品进入,发现私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管区内禁止带入的物品,予以扣留 记入当班值勤日志,报告队长处理。 (6) 负责车辆管理:熟悉园区公安分局车辆,维护进出车辆秩序,引导外来车辆停泊。 (7) 掌握周边视线范围的情况,保持与监控、巡逻岗的联系。 (8)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监控岗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3)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 (4) 做好监控室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泄露一切内情。 (5) 熟悉和掌握监控设备的基本性能,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清洁维护。 (6) 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切换镜头、准确调放录像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 (7) 利用监控设备对大楼四周及主要通道、出入口进行 24小时严密监视,并跟踪录像。如发现可疑情况应 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岗快速赶到现场处理,随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8) 负责值班室卫生清扫工作,随时保持室内整洁,控制无关人员入内。 (9) 负责监控室的电话接听,及时作好记录。 (10) 完成分局或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消防监控室的 24小时严密监视,并跟踪录像。如发现可疑情况应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岗快速赶到现场处 理,随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消防设备巡查。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6 保安巡逻岗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自觉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注意文明礼貌。 (3) 树立爱护环境、节约能资源以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意识。 (4) 负责安全管理:检查和发现治安、消防隐患,检查相关照明、管道、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5) 负责施工管理:控制施工人员在指定区域施工,非施工区域严格控制人员进入,有无违章现象(乱拉 电线,破坏防水)及其它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并作好记录。 (6) 负责车辆管理:维护室外车辆停放秩序,车辆按指定区域、车位停放,对停入车辆检查(有无漏水、 漏油、反光镜有无破损、车门、车窗是否关好),夜间做好登记工作。 (7) 负责限速管制:监控辖区内车辆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对违章现象及时纠正。 (8) 负责物品堆放管理:公共区域严禁堆放货物、杂物及垃圾,必须按指定区域堆放。 (9) 负责安保消防的应急处理。 (10)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领班岗位职责 (1) 每年根据公安分局大楼工程项目制定相适应的设备维护年度计划,根据设备维护保养的备件及消耗性 材料进行计划采购,统计后报公安分局分管人员; (2) 负责对维修员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维修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 (3) 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员的工作,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按年度计划进行维护保养,督促设 备操作人员及维护维修员认真做好各项值班记录、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记录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记录, 检查维护维修员的工作质量; (4) (4)及时做好大楼内各项能源消耗的记录及统计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检查处理; (5) (5)协助项目负责人对维修员的安全教育,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设备操作及维护维修的各项作业规 范,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 负责做好维修员的日常考勤,保管好业主的各类公用及专用工具,带领维修员对大楼的重要设施、设 备、机房进行每日巡检,发现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 (7) 负责做好由于设施设备维修所产生易污染环境物品的管理及回收登记工作,消除对环境污染的隐患; (8) 及时更新相关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及修理的记录;根据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针对性地提出合理 化建议,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7 (9) 配合工程部及物业管理服务处对各专业维修队伍、相关项目承包商的服务管 理,负责保修期内工程 承包商对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联系、跟踪及验收; 维修员岗位职责 (1) 熟练掌握公安分局大楼供配电方式及高低压电缆的线路走向和电力系统容量; (2) 熟练掌握公安分局大楼公共电气设备、弱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型号、原理、技术性能及设备所在位置和 实际操作,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 (3) 按要求完成日常设备巡视检查及电气设备维修保养任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4) 主动配合维修领班处理各类设备故障; (5) 对客户服务要热情、有礼貌,接到报修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后即清理场地。工作完毕后 及时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报并回班组待命,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6) 按规定着装,保持各机房、值班室的整洁; (7) 建立设备台帐,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 对暖通、给排水、消防、弱电等专业知识有相应了解,并能配合进行相关工作; (9) 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岗位职责 (1) 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并符合其所规定工作标准。 (2) 遵守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检查和监督。 (3) 依照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按工作标准完成分管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4) 检查本工作区域内的卫生设施和使用的清洁设备、器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对公共区域内的卫生,除每天清扫外,随时放置、添置卫生用品。 (6) 拾到客户遗留物品,应及时上缴,不得私留。 (7) 虚心好学,积极参加培训。 (8) 注意文明操作,对客户礼貌用语。 (9) 发扬员工之间团结友好的合作精神。 (10) 做好垃圾分类、环境消杀工作。 (11) 完成园区公安分局和管理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厨师岗位职责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8 (1) 负责餐厅工作,经常了解员工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努力使餐厅工作与员工的需求相适应。 (2) 负责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切配和烧置以及菜品的检验工作。 (3) 保证工作餐按时按质按量。在操作过程中注意对水、电、调味品和油等原料的节约。 (4) 负责厨房的炊事器械,爱护炊具和饮食品以及各种设备的保管和保养,摆放整齐,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5) 搞好饮食卫生,保证灶台、铲、勺、桶、盆等厨具的清洁,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严禁食物中毒。 (6) 操作后关闭液化器总阀、熄灯、锁好门。另每天 12:30前必须将厨房的垃圾送到垃圾收集点,垃圾捅 必须内外清刷。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清刷整理灶间卫生。 帮厨岗位职责 (1) 协助厨师菜肴的选料、清洗和切置工作。 (2)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卫生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到场地干净、整洁,各种用具盛器清洁, 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3) 熟食品应加盖防尘、蝇设备,保持餐具清洁, (4) 员工用过的餐具要做到洗涤、消毒、冲洗。 (5) 工作人员穿工作服上岗,注意个人卫生。 (6) 认真搞好厨房清洁卫生,根据各自的操作场所,实行分片包干,每餐结束要将厨房地面、工作台打扫 或擦洗干净,并把用具摆放有序,机器设备用过后自觉清洗干净。每周进行一次后厨的清洁卫生大扫 除,除掉灶台、油烟机、墙面等的油污渍,清洗、整理冰柜及各类设备,注意不留卫生死角。 (7) 有招待服务时,配合服务员将菜肴快速、准确、完整无误地送到包厢。 (8) 将撤换下的餐具及时拿到洗消间,并能做好包房桌面的初步清洁工作。 (9) 负责包房毛巾、餐布、桌布、椅套清洁运送和清点工作。 (10) 没有招待服务工作时,配合厨房其他人员做好员工工作餐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综合说明 1、报价说明 (1)承包期内物业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清洁易耗品(包括清洁工具及设备、清洁用品等,包括 但不限于垃圾袋、洗手液、香皂、卫生球、清洁剂、大尘推、小尘推、棉布拖把、乳胶手套、毛巾(干、 湿)、燃香、消毒绿水、水桶、肥皂粉、扫帚、畚箕等所有的清洁易耗品)、食堂易耗品食堂易耗品(包 括食堂清洁工具及设备、食堂清洁用品等所有的食堂易耗品)、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 办公用品、纸张等所有的办公设备)、专业统一服装、胸卡、专用工具、保安器材(通讯器材、巡检设备 等)、交通、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物业服务人员的食宿费、日常垃圾清运费(包含垃圾分类)、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29 环境消杀费、外墙清洗费(一年两次)、门厅雨棚一季度一次、安全费、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 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响应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 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 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 (2)物业服务人员在双休、国假加班产生的加班费,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3)物业当班人员可在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4)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工资纠纷等问题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关 费用; (5)物业服务企业值班用房所使用的水电费由成交单位负责支付,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的能源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 (6)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7)维修易耗品(灯具、五金配件等)由成交单位先行垫付,并做好登记,季末后按实际发生额向采购 单位结算; (8)厕纸和擦手抽纸由采购方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领用一次,每月统计一次,采购方对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 (9)除维修易耗品、厕纸和擦手抽纸外,其它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实行一次包干, 无论是否计列,采购单位将一律视为总报价已包括该项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报价的编制依据: (1) 本物业管理的报价,按照各响应单位方案确定的配置人员,结合投标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力并考 虑竞争因素方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基础工资等情况,包含在投标 总价中,采购单位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外墙清洗及门厅雨棚清洗工程量、卫生间及蹲位数请请供应商自行去踏勘现场。 (3)餐饮配菜采购方提供,供餐时间为每日三餐同样也包括节假日和招待。 (4)碗、勺、筷、盘等日常餐饮用具由采购单位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 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 5%,超过部分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可以从物业费中直接扣除。如由就餐 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核销。 四、其他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0 其他要求包括第五章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所有条款,供应商完全同意条款(即无偏离)或提出对采购人更 有利的条款(即正偏离)都属于响应,供应商不同意某项条款(即负偏离)的属于不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与其他要求中不同意的条款和更有利的条款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服务要求 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供应商完全同意的条款不需要列出。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1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成交原则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 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候选供应商中的第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人员配备、技术力量、项目方案、服务保障、供应商的综合情况、业绩、 服务、承诺、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为 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3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 70%(权重)。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 分因素的得分。将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分按算术平均法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得分按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技术、资质评审得分和价格标得分相加即为 供应商的总得分。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实质性响应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 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标注)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如涉及) 5、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复核,报价以大写为准。 二、评分标准 评审类别 评审项 评审规则 分值 价 格 部 分 (30分) 评审指标 第一步:未被认定响应无效的最后报价为有效磋商报价。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磋商基准价。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与磋商基准价相比较:等于磋商基准 价的得 3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30%×100 30分 技 术 部 分 (70分) 物业服务方案 比较 针对本项目物业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方案完整,有效扎实、操作性强,得 6分; 方案较为完整,较为扎实、操作性较强,得 3分; 方案简单笼统,操作性不强得 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6分 物业服务工作 安排比较 物业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工作安排计划完 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方案详细具体、清晰完整,具有针对性、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完全 满足项目现场需求,考虑充分非常齐备的,得 6分; 方案较为具体,有针对性的,得 3分; 方案缺漏、可操作性不强的,得 1分。 6分 物业服务工作 人员配置比较 物业服务工作人员配置合理、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物业服务: 方案配置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运作合理的,得 6分; 方案配置较为合理、科学,可操作性较强,运作基本合理,得 3分; 方案缺漏、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1分。 6分 服务保障承诺 及措施比较 服务保障承诺及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方案,服务质量保障 措施等: 保障措施详尽,科学合理,服务承诺可操作性强得 6分; 保障措施完整但不够详尽,服务承诺较为合理的得 3分; 保障措施内容简单,服务承诺操作性一般得 1分。 6分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2 针对本项目投 入的设备、工 具配置及使用 情况比较 设备、工器具配备齐全、规范科学的得 3分; 设备、工器具配备较为齐全,较为规范科学的得 2分; 设备、工器具配备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得 1分 3分 应急措施方案 比较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措施方案比较,包括重大活动服务保障预案、恶 劣天气保障预案、火警预案、治安事件预案等内容: 应急措施方案完善、程序规范、操作性强的得 6分; 应急措施方案基本完善、程序较为规范、操作性较强的得 3分; 应急措施方案不够完善、程序不够规范、操作性不够强的得 1分。 6分 进退场交接方 案比较 具有完整的进场和退场方案: 方案内容完善合理、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得 5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合理、措施较有效、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3分; 方案内容不够完善合理、措施不够有效、可操作性不够强的,得 1 分。 5分 各项管理制度 比较 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内容完善、严谨、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4分; 内容基本完善、较为严谨,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2分; 内容不够完善、不够严谨、可操作性不够强的都 1分。 4分 ▲项目经理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分,其他不得分; 具有高级保安员证得 1 分。 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得 1分。 3分 ▲消控监控室 保安人员 消控监控室安保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至少 4人具备消防 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前提下,每增加 1名具 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 1分,本小项最 高 4 分。 4分 ▲荣誉奖项 响应单位 2018年 01月 01日以来在物业管理项目中获得过政府部门 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示范/优秀项目的,区、市级的每有 1个得 0.5 分,省级或以上的每有 1个得 1.5分,最高 15分(提供获奖证书或 发文复印件,时间以发文或发证日期为准,如发文或发证日期不一 致,则以发文日期为准),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未按时递交原件 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15分 ▲体系认证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 证, 有一项得 2分,最高为 6分。 上述认证证书,须在有效认证期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 印件,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链接及完 整的截图(链接及截图须清晰可辨,如因模糊不清或不完整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无法提供,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提供的资料不全、不符或不提供的,对应 项不得分。 6分 备注: 1、上述项目经理、消控监控室保安人员的评分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响应单位近三个月为 其缴纳的任一期社保的证明材料,证书需提供网上查询链接及截图,如无法提供,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无原 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提供的资料不全、不符或不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2、打“▲”项目为客观分。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3 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 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4、所有扫描件字迹须复印清晰可见,扫描不全或字迹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 5、如有要求,线下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无需密封,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提交地 点:同磋商公告中的开启地点,提交时供应商代表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交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所有响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 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1)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对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 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 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 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4、监狱企业 根据苏财购【2019】10 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4 第五章 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项目采购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999号现代大厦 11楼 联系电话:0512-66681110 甲方所需(项目名称)项目经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并依法确定乙 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 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以下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 (六)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内容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5 合同金额包括在服务期内所需的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支持与培 训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 用。 四、付款约定 1、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 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第一季度结束后考核结果 90分以上(含 90 分)付至本季度实际金额,以后每季度均按实进 行结算。甲方根据考核表以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 15日内向乙方支付价款。 以上每季度考核不满 90分的则根据考核分数进行相应扣款: 每月考核扣分超过 1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5%; 每月考核扣分达 2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10%; 连续两个月考核扣分达 20分,解除合同。 2、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中标金额中扣除。 3、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偷盗行为(1)当场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 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 20%;(2)若没有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 服务金额的 30%。 每月月底前凭乙方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 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 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五、服务履行地点、期限 1、服务履行地点: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 55 号 独墅湖大楼: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林泉街 318号 2、服务期限:2021年 11月 1 日-2022年 10月 31日 六、服务要求 1、乙方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其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对本项目项目进行服务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委 派物业服务人员质量、年龄等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7 个工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6 作日内更换至人选合格,同时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扣分,如在 7 个工作日内还不能及时更换到位的,甲方 有权按 500 元/人/日作为违约金,从合同支付款中扣除,一个季度内发生三次及以上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更换,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当季度物业费的 1%,超过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 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安、保洁、日常维护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 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第一次赔偿损失金额的 30%;第二次赔偿损失金额的 50%; 第三次终止合同。 4、乙方除应为保安人员、保洁工人、电工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 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5、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七、考核 乙方服从管理、忠于职守,甲方每月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附后)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 与服务费支付挂钩。 八、服务质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 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 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 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 任。 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 甲方因本合同项下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因而受到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甲方因此发生 的全部费用及损失。 九、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 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 ?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10%,要求如下: 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联合 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7 乙方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甲方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合同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 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延迟累计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履行约 定的义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 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 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保证金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前述金额不足以 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 同目的时,守约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费用。 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 影响最终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采购文件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 4、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6、如遇甲方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止终止。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 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8 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 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 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四、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 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 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 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 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 信息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十五、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 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 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 变更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 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六、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后须按规定至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 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相关修改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39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5、合同附件:附件一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 年 月 日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0 附件一: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 项 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应得分 实得分 保 洁 卫 生 1 有工作职责等管理制度、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无迟到、早退、工 作时不擅离岗位、不聚众闲谈、做私活 8 2 地面、道路、绿地、车库内外等无垃圾杂物、污迹、无积水 、地上 无泡泡糖、缝隙内无杂草、无死角等 8 3 垃圾箱按规定地点摆放、外观无污迹、灰尘、垃圾日产日清、无过 夜垃圾、内胆干净等 8 4 区域内设施(包括指示牌、灯具等)无污物、污迹 、无粘贴物 、 无蛛网、灰尘、无乱涂乱划,无斑剥等 8 5 门窗玻璃透明锃亮、无污迹 8 6 厕所通风无异味、无堵塞、无积水,便器清洁、无便迹、无尿垢等、 墙体整洁 8 保 安 职 责 1 有工作职责、传达室门卫等管理制度、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无迟 到、早退、工作时不擅离岗位、不聚众闲谈、做私活 8 2 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引导服务 8 3 做好详细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等 8 4 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通宵值班制度、认真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巡视、巡 视时认真检查全园各方位区域,并采好巡梗点、巡视时发现可疑人 员须盘查,并做好笔录,嫌疑重大者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或报警 、认 真做好值班记录、汇总 8 其 他 1 水电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定期对相关水电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 5 2 项目负责人无迟到、早退、工作时不擅离岗位,配合完成业主的各 项要求,严格要求下属 10 3 委派物业服务人员质量、年龄等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5 合计 100 考核人员: 年 月 日 备注: 承包人签字: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1 第六章 附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 实质性的违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方授 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采 购。代理人在本次磋商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 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 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备注:如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电子营业执照中的授权委托人视为具有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可不填写; 如本采购活动中多份授权书填写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电子营业执照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采购人接受其 授权委托多人的事实,并对任一委托人的委托均予以认可。 如需线下递交纸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2 磋商响应函 致: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 的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方愿意按提供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工作,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磋商响应总 报价包括完成本采购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 务。 3、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4、我方保证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5、我方承诺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可按下列地址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政编码: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3 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 ¥: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 说明: 1、报价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以整个服务期限计算),包含一切由供方承 担的费用。 2、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精确到元。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 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5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供应商未填写完整信息、或未在此函中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明确选择,视为非中小 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需上传盖有公章(实体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上传盖有公章(实体章、非电子章)的彩色扫描件至电子投标(响应) 文件中,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7 人员配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高 健康状 况 学历 专业 证书情 况 从事本 工作时 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8 投入本项目设备及易耗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49 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采购需求 响应内容 偏离/响应 说明 注:供应商的服务与磋商文件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 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服务的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50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3 费用支付 ? 其他商务要求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说明偏离的,将 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条目内容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不限于此,可自行增减。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51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人民币) 业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响应文件的组成 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岗位职责 2、独墅湖大楼岗位职责 四、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包括第五章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所有条款,供应商完全同意条款(即无偏离)或提出对采购人更有利的条款(即正偏离)都属于响应,供应商不同意某项条款(即负偏离)的属于不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与其他要求中不同意的条款和更有利的条款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服务要求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供应商完全同意的条款不需要列出。 5、如有要求,线下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无需密封,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提交地点:同磋商公告中的开启地点,提交时供应商代表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需具有委托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同金额 四、付款约定 1、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第一季度结束后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付至本季度实际金额,以后每季度均按实进行结算。甲方根据考核表以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价款。 以上每季度考核不满90分的则根据考核分数进行相应扣款: 每月考核扣分超过1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 每月考核扣分达20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连续两个月考核扣分达20分,解除合同。 2、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中标金额中扣除。 3、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偷盗行为(1)当场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20%;(2)若没有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30%。 每月月底前凭乙方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 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五、服务履行地点、期限 4、乙方除应为保安人员、保洁工人、电工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5、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七、考核 八、服务质量 九、售后服务 十、履约保证金 十五、联系方式 十六、争议的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21-10-11T16:37:51+0800 1页(235,88)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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