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详见成交公告)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详见成交公告
供应商地址:详见成交公告
包组或产品名称:详见成交公告
费率(%):9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详见成交公告 | 详见成交公告 | 详见成交公告 | 详见成交公告 | 详见成交公告 | 详见成交公告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成交公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FUT-ZJ-2021-057/0773-2141GNAHFWQT2969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合家福超市
中标费率:90%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要求 |
1 |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项目 | 满足采购需求 | 满足采购需求 | 满足采购需求 | 满足采购需求 |
- 评审专家名单:汪兰、张达梅、张玉霞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25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 0551-62901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712-716室
联系方式: 0551-65398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551-6290114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551-62901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夏工1801990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 18019905139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比选文件1014发布定稿(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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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肥肥工工业业大大学学招招标标与与采采购购管管理理中中心心
比 选 文 件
www.hfut.edu.cn
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
项目编号: HFUT-ZJ-2021-057/0773-2141GNAHFWQT29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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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比选公告 ........................................................................................................................................................ 3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三.供应商须知 ................................................................................................................................................ 13
四.采购需求 ..................................................................................................................................................... 35
五.采购合同 .................................................................................................................................................... 37
六.响应文件格式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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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13-716 室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10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UT-ZJ-2021-057/0773-2141GNAHFWQT2969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需求:
包
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1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
(水果、预包装零食、奶
制品)采购,主要包括水
果、预包装零食和奶制品
等。采购额约20万元,供
货及服务期:2021年10月
—2022年1月
详见比
选文件
详见比
选文件
20万元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 10月—2022年 1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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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水果、预包装零
食、奶制品等类似货物,(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
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10月 14日至 2021年 10月21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
下午 13: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13-716
室。
方式:(1)现场报名: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若
是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
单位公章,备注电话及邮箱。
(2)网上报名:若是法定代表人,须将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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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 cctcah04@163.com。若是授权代理人,须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
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到 cctcah04@163.com。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备注
电话及邮箱。
售价:4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07-708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 10月 25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07-708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____合工大 2969 项目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账号:1302011909201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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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193号
联系方式: 0551-62901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
713-716室
联系方式: 0551-65398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551-629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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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合肥工业大学
2 委托人 合肥工业大学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
心 713-716室
4 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食材(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采购
5 项目编号 HFUT-ZJ-2021-057/0773-2141GNAHFWQT2969
6 项目性质 服务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其他
8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______个包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供应商结账提供的发票正规(发票抬头 合肥工
业大学),符合财务要求;2、每月双方结算一次,供应商次月
6日前必须到采购人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并提供货物验收
单,采购人于次月 30 日前办理结算,或另行约定,如有特殊
情况,需向采购人说明。供应商须带上票据,提供正确的转账
明细,手续齐全方可办理。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比选文
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10 联合体投标 □允许 ?不允许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日历天
12 服务地点 合肥工业大学或其指定地点
1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如无特殊要求(如有详见每包具体要求):2021
年 10月—2022年1月。
14 免费质保期 满足国家及行业等相关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____肆仟____元人民币。
比选保证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比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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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指定账号。
若供应商不提交比选保证金,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比选
保证金。
16 比选保证金缴纳账号 详见本项目的比选公告
17
答疑及澄清与修改通
知
(1)答疑接受时间为答疑接受时间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如果对比选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按照比选公告
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邮件等)通知合肥工业
大学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在答疑接受时间以前收到的、
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澄清和修改通知的方式予以答复。
(3)澄清和修改通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所有供应商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有义务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
回复。
18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采购人统一组织
19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1 份,密封提交。
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包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正
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并密封盖章提交。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请勿在北京时间2021年 月 日 : (开标时间)之
前启封
2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比选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比选公告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至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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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10 月 25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
辉中心707-708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22
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
会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采购人或监督人需查验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二代身份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可
以是手持的也可以是装订在响应文件里的。开标现场不能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
证原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 评审办法
□低价优先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固定金额25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5 履约保证金
固定金额:3000 元。收受方式为:?转账/电汇、□保函,收
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某中心。
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账 号:17670346898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宁国路支行
注:1、履约保证金应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并在附言
中注明“_______某项目第 包”;
2、合同期满后,所供产品质量等确无问题,采购员在合同到
期后7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提交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
订前办理完成,提交至以上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成交资格。
26 投标样品 ?需要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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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水果、预包装零食、奶制品各不少于三
种现场品尝
27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
比选文件以外的其他
资料
?无 □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
28 业绩
1、本项目将可能对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
认可的投标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告。如
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有权上报财政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2、公告内容以实际项目要求为准。
29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
号)规定: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中
标公告一并公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有效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
资格并有权上报财政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30 不良信用记录及查询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
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4、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
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
员均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将可能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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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声明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
并有权上报财政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31 本地化服务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 ?要求 □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3、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注:本地是指合肥市行政区域。
32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本项
目不适用)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
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
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如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且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
及生产厂家,随中标公告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
格并有权上报财政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
及生产厂家,随中标公告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
格并有权上报财政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33
对监狱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本项
目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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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
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4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的价格扣除(本项
目不适用)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
不适用)
人民币 / 整(?: / 元)。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包别的最高限价,否则按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6
有效供应商低于三家
情况下的评审程序
当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有两家
时,开启响应文件,由评审委员会对是否具有竞争性和采购文
件是否有排他性条款进行评审,如果具有竞争性且采购文件无
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可进入两家比选程序;如果递交响应文
件的仅有一家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是否有排他性条款进行评
审,如果采购文件无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可继续进行比选。
经评审,有效供应商家数仅有两家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是否具
有竞争性和采购文件是否有排他性条款进行评审,如果具有竞
争性且采购文件无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可进入两家比选程
序;如果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是否有排他
性条款进行评审,如果采购文件无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可继
续进行比选。
37 原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可以在响应文件模糊不清等情况下根据评审需要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供应商应在参加开标会携带营业执
照、业绩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
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
评审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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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有关定义
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合肥工业大学监察处。
1.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1.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1.4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1.5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比选响应文件的制造商、
供应商或服务商。
1.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
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1.7比选文件:系指采购中心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
1.8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
件。
1.9近X年内:系指从比选之日向前追溯 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
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1.10业绩:系指符合本比选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
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
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
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踏勘现场
2.1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安装)或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
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
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
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
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2除非有特殊要求,比选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或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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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比选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比选报价中必须
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联合体比选
4.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比选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
联合体比选,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比选。
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二)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构成
5.1比选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比选邀请(比选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须知;
五、采购合同;
六、合同特殊条款
七、响应文件格式;
八、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5.3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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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答疑及比选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果对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比选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
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也可以通过
EMAIL将相关内容签章后发至下面邮箱,并电话确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145
6.1.1除非比选文件明确约定,否则,如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不一
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6.2采购中心对比选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
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答疑、澄清、
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
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
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在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
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比选截止期。
6.4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16.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7.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文件
(2)比选价格文件
(3)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4)服务证明文件
(5)业绩证明文件
(6)财务证明文件
(7)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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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
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比选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
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4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
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比选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
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
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7.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
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7.7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
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7.8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7.9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8.报价(本项目不适用)
8.1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
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否则将导致比选无效。
8.2比选报价为供应商在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比选全部内容
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比选
报价中,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8.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
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比选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8.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累加
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第 17 页 共 65 页
8.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比选报价,其优惠
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
8.6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
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比选文件约定)。
8.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比选保证金
9.1比选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中心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比选保证金,作为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比选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比选公告指定账号。
比选前,采购中心将从比选保证金查询系统中审核比选保证金,核对比选保证金金额、方
式等信息。
9.2比选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异地电汇;
(2)本地转帐;
9.3联合体比选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比选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4采购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
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比选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
比选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比选无效。
9.5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无效。
9.6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采
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只退还至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账户。
9.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比选有效期
10.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比选有效期。
第 18 页 共 65 页
比选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比选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比选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0.3比选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10.4 在原定比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中心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比
选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比选保证
金。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比
选保证金的有效期。
11.响应文件份数
11.1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2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12.有效供应商数量计算办法与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12.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终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且最终报价相同,综合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推荐资格,其他情况由比选小组投票推
荐或现场抽签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2.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为同一品牌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13.关于免税进口产品
13.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教育免税价;
投标人应报出CIP合肥的价格;报价中应包含外贸代理费用。
13.2本项目成交价格以人民币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汇率风险。
13.3供货期为外贸合同签订后的最迟发货时间。
13.4免费质保期须注明是产品制造商提供或是投标人提供。
13.5支付方式:采购人不接受T/T预付,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
13.6 免税进口产品的外贸代理公司由招标人指定。相关外贸代理费用从成交总货款中支
出。外贸代理费用支付费率及计算办法如下:
合同中免税货品金额(万元,人民币) 结算费率
100以下(含100)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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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0(含400) 0.408%
400 以上 0.255%
费用计算办法采用差额累进方式。
如:500 万元的进口产品外贸代理费用=100*0.612%+(400—100)*0.408%+(500—400)
*0.255%=0.612+1.224+0.255=2.091 万元。
进口代理费上限和下限:每票进口代理费收取上限(封顶收费)为30000元人民币;下限
(保底收费)为2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封装、标记和递交
14.1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及包别。
14.2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并可能导致比选无效。
14.3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
定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14.4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
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比选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
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
在此列。
(五)比选与评审
16.接收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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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供应商代表不到比选现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2 在比选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
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7.比选小组
17.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比选小组,比选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比选小组及其成
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7.2 比选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
17.3 比选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
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8.响应文件评审与比选
18.1比选活动采用低价优先法或综合评分法。
低价优先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
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2 本项目评审办法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8.3 比选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4 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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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某编号
询标内容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供应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期:
评审结论
□通过。通过理由:
□不通过。不通过的比选文件条款依据:
评委签字
项目负责人和监督
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18.5 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
商。
18.6 比选小组按下表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和综合评审(其中综合评审部分仅适用于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各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
改。比选小组对供应商某项初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
是否通过。
(一)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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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初审表
供应商:
序
号
实质性响应
评审指标
评审要求
是否
通过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
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014
年新版)和税务登记证的复
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
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
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提
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
满足比选公告要求
4 比选响应函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函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6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
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比选授权书 原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无需
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即可。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
要求参照七.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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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控股管理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
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
表”,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的,有关的供应商均视为无
效响应。
9 比选文件获取情况
未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比选文
件的,比选无效
10 本地化服务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11 相关授权或承诺书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12 响应文件规范性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封装符
合要求;响应文件数量符合
比选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
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
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
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13 比选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供货及安装期限
响应、质保期、采购需求响
应等。
14 其他要求
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比选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
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比选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二)综合评审(以下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
第 24 页 共 65 页
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0%,
3、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分
根据技术分的细则,比选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
评审表。
技术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
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
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总得分。
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技术分
(100
分)
综合实力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获得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
或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0分
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得,每有一个得5
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0分
实体经营
店
供应商每拥有一处实体经营店(超市)的得5分,满分 10分,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实体经营店现场照片。
10分
食品多样
性、丰富
度、价格及
折扣率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多样性和丰富度以及价格、折扣率等进行分
析比较、评议、综合打分,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
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产品目录、
价格列表等)
15分
食品的安
全性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的安全性措施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综合打
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不提供不得
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食品的安全性措施)
5分
配送方案
根据供应商拟定的供货方案(便捷性、合理性、适用性及其他优惠
承诺等)进行比较分析、评议、综合打分,由磋商小组酌情赋分,
优得 10分,良得 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售后服务
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拟定的售后服务方案,从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性、适用性、便捷性,换货方案等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综合
打分,由磋商小组酌情赋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 4分,
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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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
1、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样品的原料及配方详细说明,描述非常
清晰、详尽得 10 分,描述基本清晰、详尽得 7 分,描述一般得 4
分,描述差得 1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磋商小组现场品
尝酌情赋分,优得 20分,良得 15分,一般得 10分,差得 5分,
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
(1)样品评审仅提供评审场地,请各供应商自行为样品提供冷藏
等条件,样品不退还;
(2)样品上须标记以下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产
品名称、品种、成分等;
(3)样品包装为简易包装。
30分
(2)价格分
价格分(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0 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 0 %×100
(三)成交候选排序
1、采用低价优先法评审的项目,比选小组按照合格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
候选顺序,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出成交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比选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以后得到
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最终评审得分出现
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由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出成交候选顺序。采购中
心不公布得分,对供应商得分情况不做任何解释。
18.7 供应商通过抽签等方式产生比选排列顺序,比选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比选
报价、供货或服务方案、材料选用及维保服务等内容进行比选。
18.8 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比选,并给予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平等的比选机会。
18.9为保证比选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在比选结束前,
未得到采购中心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18.10比选小组根据与供应商比选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比选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比选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比选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18.11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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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
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比选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
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8.12比选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19.终止竞争性比选
1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中心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
供应商:
19.1.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比选缺乏竞争的;
1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1.4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二次采购
20.1项目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后,采购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比选邀请),进行二次采
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
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20.2 二次公告发布后,前次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符合二次公告供应商资格的,依照
以下方式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0.2.1二次公告采用现场获取比选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0.2.2二次公告采用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比选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二次采购文件。
20.2.3二次公告采用非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比选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二次采购文件。
20.3 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
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
20.4 二次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前,采购中心原则上不予退还供应商前次采购缴纳的比选保
证金。供应商提出书面说明不再参与二次采购并要求退还比选保证金的,予以退还。
20.5 前次采购已按规定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无须再次缴纳比选保证金。但是二次采购较
前次采购约定比选保证金金额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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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 比选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
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中心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1.2 如比选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
否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
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比
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比选。
21.3 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资格
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2.成交通知书
22.1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中心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2 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中心领取成
交通知书。
23.履约保证金
2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比选前须知附表规定缴纳履
约保证金。
2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3.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
收其比选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见证前成
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中心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24.2 采购双方应按照比选文件、响应文件及比选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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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
自行承担。
25.质疑
25.1 质疑人认为预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中心业务管理部提出
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
25.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预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预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 质疑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对预成交结果
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5.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5.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或分包号;
25.3.3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25.3.4相关要求及主张;
25.3.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并加盖公章。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质疑书除以上内容外,还应提供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
25.4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向
采购中心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5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受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5.5.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供应商的;
25.5.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5.3不符合上述第 24.3条要求的;
25.5.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5.5.5质疑事项超出采购中心权限范围的;
25.5.6已经给予书面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25.5.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5.5.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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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中心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
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7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中
心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25.8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中心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予以处理。
25.8.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5.8.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或者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26.验收
26.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
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
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6.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
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6.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
27.合同条款
27.1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2)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
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
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4) 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
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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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
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27.3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7.4包装要求
27.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
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
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7.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7.5装运条件:
27.5.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27.5.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
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6.6合同款的支付
26.6.1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1) 发票原件;
(2)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 装箱单;
(4) 自我检验意见等。
27.6.2 卖方将发票复印件,收款人、开户行、银行帐号资料和验收报告提交给买方,买
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提请合肥工业大学财务处审核付款。
27.7技术资料
27.7.1 卖方应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27.7.2 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买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的技术资料
外,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27.8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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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
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
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27.8.2 卖方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
物或部件。
27.8.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
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27.9检验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
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
的付款单据之一。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能视为最终检验。
27.10索赔
27.10.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
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27.10.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的索赔时,卖
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费、
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
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
的价格。
C.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
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8条规定,对
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27.10.3 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条款
第 27.10.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过从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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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赔偿。
27.11卖方误期赔偿
27.11.1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比选响应函中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
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27.1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
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27.11.3除合同第26.12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
可从应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
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 5%。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
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
保证金。
27.12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
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
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
全部免除责任。
27.13税费
卖方的比选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27.14履约保证金
27.14.1卖方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比例的缴纳履
约保证金。原则上履约保证金期限为一年,若卖方承诺货物质保期限超过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
构承诺期限,则质保期满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但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
的规定。
27.14.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
由卖方负担。
27.14.3如卖方经采购中心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
证金中取得补偿。
27.15买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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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5.1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
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
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27.15.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方的
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27.15.3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参与下就合同的未尽事
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
方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中心通报。
27.15.4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款
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买方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
不得无故拖延。
27.16采购中心的责任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中心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集
中采购执行工作的意见》(财购【2008】857)等文件要求,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27.17仲裁
27.17.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如从协商开始的 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的交有关省、市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
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27.17.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7.18转让
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
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27.19合同生效及其它
27.19.1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卖方各执贰份,见证方保留壹份,送出资方留存壹份。
27.19.2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中心签字、盖章见证,并在采购中心收到卖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7.20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见“合同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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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其他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
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中心
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
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
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8.2本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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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
货物指标要求
预包装零食:糖果、饼干、沙琪玛、好丽友派等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拥有 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
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
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预包装零食随货提供同批次的合格
检验证明及甲方所需的索证索票相关材料。
奶制品:鲜奶、酸奶、奶粉、豆奶、豆浆粉等。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奶制品随货提供同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及甲方所需的索
证索票相关材料。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
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水果类:香蕉、橘子、梨子、苹果、橙子、火龙果、西瓜、哈密瓜、柚子等水果。质量、
品质要求:合格率:配送商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 100%。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农药残留不超标。货物合格率应达 100%。每
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配送商必须提供所供水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其它要求
(1)采购人在周五下午 5:30前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达下一周的订单,订单内容
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供应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
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
决方法,经采购人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调换商品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
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须在1个小时内响应,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
要求的时间送货。
(2)与供应商约定时间,将货送到采购人处,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并
按照下车先后顺序合理摆放到食堂货架上。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
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
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食品堆放科
学合理。
(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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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见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
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等。
(5)交货时保证货物的品质和品种的准确性,物品具体需求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所有品种
按除去标段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
每次随货送上同批次的检验报告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送货清单(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
售价和总金额),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6)如供应商配送漏单或质量造成的供量不足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在 1个小时内
补货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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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采购方:合肥工业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商: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师幼食品安全,保证供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合肥工业大学幼
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结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严格履行。
一、供应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供货品名:
三、预计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人民币,支付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
四、供货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幼儿园(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193号校内)
五、总体要求:
1、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拥有
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随货提供同批次的合格检验检疫证明及甲方所需的索证索票相关材料。
2、乙方需对甲方采购渠道透明。(需提供相应的合同)
3、乙方负责商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每次供货量、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乙方自行承担。
6、除不可抗力,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
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
7、乙方不得变更货物,应严格按协议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
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向甲方申请。
8、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
9、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10、乙方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1、乙方送货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六、具体要求
1、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
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
厂家电话号码。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
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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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如变质等情
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所有费用,直至
追究刑事责任。
七、交货及验收:
1、甲方在周五下午 5:30前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配送商下达下一周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
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后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
法,经甲方同意修改订单,严禁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商品品种或部分品种、数量。对甲方临
时的供货要求,须在1个小时内响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
2、每次上午7:15--7:40送货或甲方约定时间,将货送到甲方处,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
车上搬到称上过磅,并按照下车先后顺序合理摆放到食堂货架上。
3、验收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品质不得低于乙方遴选时提供的样品。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
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食品堆
放科学合理。
5、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见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
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等。
6、交货时保证货物品种的准确性,物品具体需求量以甲方通知为准。所有品种按除去标
段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
同批次的检验报告和一式贰份的送货清单(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和总金额),验
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7、如乙方配送漏单或质量造成的供量不足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在一个小时内
补货至食堂。
八、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证供货产品质量的诚意,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
金。合同期满后,所供产品质量等确无问题,甲方在合同到期后 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不计利息)给乙方。
九、结算方法及期限:
1、乙方结账提供的发票正规(发票抬头 合肥工业大学),符合财务要求。
2、每月双方结算一次,乙方次月 6日前必须到甲方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并提供货物
验收单,甲方于次月 30日前办理结算,或另行约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乙方说明。乙方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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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票据,提供正确的转账明细,手续齐全方可办理。
3、若乙方提供的物资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货款,直到
协商解决争议为止。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随货提供配送清单和同批次合格检验检疫证明或随货的检测报告信息不明确
不全面的,甲方可无条件拒收货物,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款
项从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并给予乙方扣除 20%当月货款的处罚。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记
录再案次数超过2次(含 2次)终止合同。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供货的,供应的产品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甲方
可无条件拒收货物,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给予乙方扣
除20%当月货款的处罚;记录再案次数超过2次(含 2次)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
果的,终止合同。
3、乙方供货的包装如不符合合同的有关规定,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商品,甲方可无条件拒收货物,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可解除供货关系,终止
合同。
4、除不可抗力,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 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
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款项从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并给予乙方扣除 20%当
月货款的处罚。
5、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规定,可解除乙方供货关系,并追究其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
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5天内做出答复。甲、乙双方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十二、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
书面向对方通报,并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
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皆以甲方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乙方所有项目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
仲裁机构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起诉任选一种)。
十四、下列关于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申请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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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肥工业大学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 193号校园内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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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响应文件格式
某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 包】
供应商:
年 月 日
第 42 页 共 65 页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一 比选保证金退还声明
二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三 比选响应函
四 比选授权书
五 联合体协议
六 报价书格式
七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八 报价表
九 比选响应表
十 货物说明一览表
十一 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十二 比选业绩承诺函
十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十四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十五
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声
明函
十六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
报表
十七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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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比选保证金退还声明
项目名称:某项目
项目编号:某编号
比选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比选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供应商公章:
备注:
此表无须装订,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此表提交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
1、比选保证金只退还至供应商账户。因收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收
比选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比选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
2、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采购合
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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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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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项目名称:某项目
项目编号:某编号
投
标
项
目
信
息
企业全称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公司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是否在皖设立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分类
企业规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企业性质 所属产业 所属行业
是否特殊企业 就业人数
残疾人等特殊
群体人数
上
年
收
入
缴
费
等
信
息
上年营业收入 上年利润总额
上年政府采购
合同总金额
上年缴税总额 其中增值税 其中营业税
其中所得税
上年缴纳社会
保险总额
其中缴纳养老
保险
其中缴纳医疗
保险
其中缴纳失业
保险
上年缴纳住房
公积金总额
供应商公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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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为便于中标后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请填
写完整。
2、投标项目产品中如无节能、环保产品,对应金额填“0”。
3“分支机构分类”对应填写“分公司”、“办事处”“其他分支机构”。
4、“企业规模”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5、“注册资本”、“总资产”等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6、“企业性质”对应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外商
独资”。
7、“所属产业”对应填写“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
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8、“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其他”。
9、“是否特殊企业”对应填写“军转自主择业创业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再就业扶持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监狱企业”、“非特殊企业”。
10、“上年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是指上年全年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总
和。
11、“上年缴税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税款总额,“其中增值税”、“其中营业税”、“其中
所得税”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金额。
12、“上年缴纳社会保险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金额总和,
“其中缴纳养老保险”、“其中缴纳医疗保险”、 “其中缴纳失业保险”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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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比选响应函
致: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根据贵方“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竞争性比选邀请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
人 (姓名)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本次比选文件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附件、参考资料、比选文件修改书或
图纸(如果有的话),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比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各项条款(包括比选
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比选日期起遵循本比选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
比选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比选保证金未在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比选无
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比选后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比选,我方的比
选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比选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或
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与本比选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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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比选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
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比选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比选、
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
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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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联合体协议
(仅要求允许联合体比选时提供)
与 就“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比选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比选工作。
二、 为本次比选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比选。主体方负责比选
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比选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比选,代理人在比
选、开标、比选、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比选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
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
成交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成交,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
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未成交,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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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本项目不适用)
报价书格式
6-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比选范围 第 包
比选总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 包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备注说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内容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包括了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
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
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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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分类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品名品牌、规格型号、
材质及生产厂家
原产地及品牌 数量 单价 小计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金额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产地及生产厂家,否则
比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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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致: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
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包别:第 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应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经比选小组确认
后,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填写,请加盖公章后,请将此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一
起放入文件袋中,无需装订。
4、我公司最终报价在上表的基础上予以百分之 的折扣优惠(如:供应商第一次报价
为100元,最终报价为 80元,则折扣优惠为80%。此条款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比选现场填写)。
供应商公章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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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本项目不适用)
第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比选范围 第 包
比选总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 包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备注说明
比选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比选现场依比选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备填
(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比选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
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
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
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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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比选响应表
按比选文件规定填写 按供应商所响应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及配置
品牌、型号、技术规格
及配置、材质
偏离说明
1
2
3
4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序号 内容 比选要求 比选承诺 偏离说明
1 供货期
2 免费质保期
3 付款响应
4 采购需求
5 其他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所提供的产品的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
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比选文
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产品品牌或两
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与比选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
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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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包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所供产品的详细性能说明
供应商公章: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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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
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如比选文件未作本地化服务要求,不需此件)
供应商全称
本地化服务形式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 在本地注册成立
□ 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
本地化服务地点
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及联系方
式(附身份证号
码)
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
备注: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伙伴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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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
比选业绩承诺函
致: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比选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
效,业绩合同中所有货物均已供货完毕且已全部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采购单位均真实
有效,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 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
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供货范围
(设备的具体名称、
规格型号)
合同总金额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本比选文件供应商资格(资格性审查“业绩”)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如比选文件《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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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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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
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
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第 60 页 共 65 页
附件十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
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
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省级(含)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不再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第 61 页 共 65 页
监狱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同意中标公告中公告以下
内容并承诺: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产品为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我方承诺报
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 名 数量
单价(人民
币:元)
小计(人民
币:元)
生产厂家
(监狱企业)
备注
1
2
3
……
合计(人民币:元)
备注:
1、表中所列产品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可为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该部分价格不享
受小、微企业折扣政策。
2、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监
狱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第 62 页 共 65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投标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
号)同意中标公告中公告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产品为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
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 名 数量
单价(人民
币:元)
小计(人民
币:元)
生产厂家 备注
1 须
提供《残
疾人福
利性单
位声明
函
》
2
3
……
合计(人民币:元)
备注:
1、表中所列产品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所投
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该产品
不予认可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该部分价格不享受小、微企业折扣政策。
2、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第 63 页 共 65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第 64 页 共 65 页
附件十六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XX 项目[项目名称]】【XX 标包[标包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根据法律法规维护采购活动公正性
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XX公司[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
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
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
名称
【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
被管理关系单
位名称
【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1.签署要求: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
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合肥工业大学货物类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20161031版
第 65 页 共 65 页
附件十七
其他文件
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2、综合实力
3、业绩
4、实体经营店
5、食品多样性、丰富度、价格
6、食品的安全性
7、配送方案
8、售后服务方案
9、比选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