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食堂全年不停餐,双休日、节假日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提供就餐服务。如遇开展大型警保活动,需提供应急供餐服务,采购方为中标方值班人员提供相应的值班备勤用房和办公场所,伙食费用由中标方自理;遇重大事件或接待活动,中标方须安排服务人员到现场指挥部等外勤场所提供服务。
2、由采购方和中标方共同拟定原材料采购清单,由采购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并送达,双方共同验收。
3、中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推出特色菜、时令菜等,并协助采购方控制好用餐成本。
4、采购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水电气及用具,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人为损坏,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方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方应在两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方审批)。
5、中标方负责食堂所有工作场所、设备(包括工作和生活设施、用具)的日常清洁卫生。
二、相关标准:根据食堂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日常工作时间长,全年无休假等实际情况,拟对食堂的工作人员配备及工资标准设定如下:
1、民警食堂
看守所民警食堂配备工作人员三名,其中主厨1人,厨工2人。拘戒所民警食堂配备主厨1人。
2、内监食堂(包括本份食堂及加餐食堂)
看守所內监食堂配备工作人员9名,其中主厨1人,帮厨1人,厨工7人。拘戒所内监食堂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主厨1人,厨工2人。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4、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采购方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如确因工作原因中标方建议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需经采购方同意认可。
5、食堂对外公务接待任务,中标方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
6、如采购方发现中标方所聘工作人员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应书面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另派符合要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7、中标方所聘员工要求女职工法定年龄55周岁以下,男职工法定年龄60周岁以下。
三、技术规格:1、中标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其职工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中标方应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根据采购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所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应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食堂日常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整改。
5、中标方职工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方意见。采购方认为其能力不行需进行调换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
6、中标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应标时提交管理组织架构图、岗位设置和人员分配表、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和流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人员更换和调整制度等。
7、中标方须自行配备员工工装。
8、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做好食堂食材申报、验收、领用与保管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签两年。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卫生管理要求:
1、中标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中标方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中标方自觉接受食药监督部门和采购方的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4、中标方应将垃圾污物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丢弃。
5、中标方要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虫害预防工作。
6、中标方要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日常清理工作。
安全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中标方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中标方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中标方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中标方要严格上下班员工出入口通道检查,防止食堂食材外携丢失发生。
6、中标方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节能管理要求:
1、中标方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节能管理工作。
2、中标方在餐厅在备餐时间严禁开空调,用餐区域开餐前20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10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不开灯,就餐完毕后10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节约能源。
3、中标方应做到厨房等区域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厨房制作完毕后立即关闭气阀气源。
六、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的验收标准。
七、其他要求:双方权利义务:
1、中标方须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若因中标方员工薪酬发放不及时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2、采购方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供应,以及食堂食材调味品采购和和财务管理工作;中标方负责食堂所有菜式加工、制作和打餐、送餐等食堂服务工作。
3、中标方依法制定食堂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采购方。中标方要主动接受采购方的日常监督检查,服从管理。
4、中标方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薪酬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
5、中标方应当为其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6、中标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建立健全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如因中标方未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标方有义务配合采购方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7、中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食药监督、卫生管理的规定及生产岗位需要为中标方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采购方为中标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和值班房屋,但居住的员工必须服从采购方的物业管理模式及作息时间;爱护公共财物,如造成公物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照价赔偿。
9、中标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10、中标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相关保密规定。
11、中标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方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过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12、中标方须遵守监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监所要求执行。
①严禁携带违禁物品(手机、香烟、 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监区;
②严禁帮助犯罪嫌疑人传递案件及信息等逃避法律处罚。
13、中标方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措施并开展工作。
考核机制:
采购方对食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食堂服务和餐食质量进行监管。服务期间,由采购方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进行考核(包括卫生、餐食质量、服务质量)。食堂满意率低于90%(不含90%)时,按应付合同价款*满意率计算当季实际服务费用,连续2次或合同期限内累计3次满意率低于80%,采购方应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