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10月25日 16:4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6: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预算金额¥17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080038-8027
采购单位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4-88566555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项目概况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3464

项目编号:HS21ZC140

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10000.00 17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联系方式:0754-8856655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0754-88080038-8027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pdf
【发售稿】住建食堂.pdf
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S21ZC140 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页,共59页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内。 二、 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与磋商,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七、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help/)进行注册。(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 请忽略此信息。) 八、 响应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页,共59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 6 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 8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 14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2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第七章 磋 商 须 知 ............................................................... 46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页,共59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3464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710000.00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 1710000.00元 2. 项目编号:HS21ZC140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每天正常用餐人员约为 200人,为提高食堂管 理水平,保障食堂的膳食、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保障职工及其他用餐人员饮食科学均衡, 现就该项目进行服务采购。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 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页,共59页 1.2. 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 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 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 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 10月 26日至 2021年 11月 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 09:00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页,共59页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 市龙湖区韩江路 23 号嘉福大厦 B 区 8 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5日 10时 0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 23号嘉福大厦 B区 8楼会议室。 十、 磋商时间:2021年 11 月 5日 10时 00分。 十一、 磋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 23号嘉福大厦 B区 8楼会议室。 十二、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1年 10月 26日至 2021年 10月 28 日止。 十三、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 联系方式:0754-88566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754-88080038-8027 发布人: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6页,共59页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七章《磋商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七章 《磋商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 容 一、说明 2.2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080038-8027 联系部门:项目部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6.3 1.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中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磋商须知第 6.4条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9.1 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不举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1 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针对本项目产 品(服务)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 整。成交人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13.2.1 (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 13.3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4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13.5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18.1 磋商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0元(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账号信息: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7页,共59页 条款项号 内 容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海滨支行, 账号:44050165260100000124 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 19.1 磋商有效期:90天。 20.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25.1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数为3名单数。 27.2 评标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3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0.1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其他说明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hskj.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gdgpo.czt.gd.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 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8页,共59页 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 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标报告。 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 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 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一、 资格、符合性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1 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 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4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备注:本评审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评审。 5 响应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6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 7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 应商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不进入综合评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9页,共59页 二、 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 一 技术部分(合计50分) 1. 服务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的总体方案、管理模式、机构设置、运作 流程及各项服务和实施方案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方案完整、各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操作可行性 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完整、各项管理制度较合理、具有可操作 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方案不够完整,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合理,可操作性 一般,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0% 10分 2. 应急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在出现紧急情况(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 件的处理;发生紧急事件后厨房无法正常开火的处理; 正常就餐人数比计划多50人以上的处理、停水、停电、 设备故障应急方案,对流行性疾病、疫情防控等应急方 案等)有没有成熟的预案可以从容应对进行评审: 1. 对突发事件有预判性,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 案详细且合理可行,得10分; 2. 对突发事件有预判性,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 案一般且较合理,得6分; 3.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差,得2分; 4.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0% 10分 3. 卫生安全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进行评 审: 1、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食品安全保障技术 先进、操作具体可行,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10分。 2、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食品安全 保障方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有方案,但无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不完全满足项 目需求的得2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0% 10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0页,共59页 4. 人员管理 根据各供应商对项目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及岗前培训情 况进行评审: 1、项目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详尽可行,人员配备齐全, 分工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有安排科学合理详细的岗前 员工培训,能高效完成任务的,优于用户需求要求的, 得10分; 2、项目服务人员管理制度较详尽可行,人员配备较齐 全,分工较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善,有安排较详细的岗 前员工培训,能完成任务的,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得 6分; 3、项目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可行,人员配备基本齐 全,分工基本合理,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有安排简单的 岗前员工培训,基本能完成任务的,部分满足用户需求 要求的,得2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0% 10% 5. 膳食搭配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膳食搭配方案进行评 审: 1、提供每周菜单,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 及营养配比合理、科学,得9分; 2、能提供每周菜单,品种一般、荤素搭配及营养配比一 般,5分; 3、能提供每周菜单,但品种较少、荤素搭配及营养配比 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得2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9分。 9% 9分 6. 政策功能情况(节 能产品、环境保护 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 国家 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或环境保护部颁 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 每个投标产品满足得 0.5分,最高1分。无得0分。(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 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产品同时纳入节能和环保清单 的,只按列入其中一个清单计算) 1% 1 二 商务部分(合计40分) 1. 业绩情况 2018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供应商承 担过同类食堂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2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 分。本项最高得16分。 16% 16分 2. 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餐饮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健康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不提供的不 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4% 4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1页,共59页 3. 人员配备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1、拟配备食堂服务人数和结构:12人及以上,配备有 多名烹调师,优于用户需求,得6分; 拟配备人员10~11人,且配备有烹调师,基本满足用户 需求,得4分; 拟配备的人员9人及以下,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拟任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高级或以上的,得 3分;中级的,得2分;初级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 分。 3、拟投入的人员具备公共营养师资格证的,得3分。本 小项最高得3分。 4、拟投入的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健康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不提供的不得 分。本项最高得14分。 14% 14分 4. 安全保障 1、公司有为员工购买工伤意外险的,得 3分;没有购 买的,不得分。 2、公司有为经营购买公共责任险的,得 3分;没有购 买的,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最 高得6分。 6% 6分 三 价格部分(合计10分) 1 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 10% 10分 合计 100% 100分 备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响应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 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2页,共59页 价 格 扣 除 1. 价格核准: 1.1. 磋商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 则详见第七章第 26.10 条相关条款。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 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 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如响应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 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1.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2.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1.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1.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3页,共59页 4.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2.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4.1.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 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4页,共59页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 响应。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 处理。 一、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食堂服务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人民币 1710000.00元 二、 项目基本概况: (一) 项目介绍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每天正常用餐人员约为 200人,为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食堂的膳 食、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保障职工及其他用餐人员饮食科学均衡,现就该项目进行服务采购。 (二)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食品卫生法》 4、《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5、《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三) 项目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为在职干部职工提供周一至周五早餐、午餐,同时按采购 人要求提供公务用餐服务。 (四)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堂服务标准 1. 食堂餐费及供餐时间 (1) 餐费参考标准:早餐:6元/人;午餐:22元/人。 (2) 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午餐 早餐:07:30-8:30。 午餐:12:00-13:00 公务用餐: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 2. 饭菜标准 (1) 早餐主要供应:白粥、豆浆、蔬菜汤、包子、馒头、鸡蛋、五谷杂粮、杂菜等。 (2) 午餐基础餐以半自助形式供应,主菜类采用定量供餐方式,其他品种釆用自助形式。风味档品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5页,共59页 套餐形式供应,标准 22元。 提供 8 个品种以上菜式供选择,每份按 2 道荤菜(每道不少于 100 克/人)、2 道半荤菜(每道不少于 120 克/人)、2 道素菜(每道不少于 150 克/人)配给,杂粮、例汤及米饭、白粥、面条(或粿条、米粉) 等主食自取(不限量)。午餐增设风味粿条档供用餐人员选择。 (3) 公务用餐根据菜单点选,按标准定价。因加班、值班以及应急保障产生的餐费,按采购人事先通 知的餐标核算。因特殊情况晚上或节假日需要提供供餐服务,每次补助乙方服务费用 400 元。餐费按实结 算。 随着市场物价的升降及乙方经营成本提高,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后提高或降低用餐标准。 3、人员配备: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每天正常用餐人员约为200人,采用半自助供餐方式。根据新 供餐方式的需求,拟配人员9名员工。 岗位 人数 主要职责 食堂主管/食 品安全管理员 (从事食堂经 营管理工作至 少5年以上经 验,烹调师持 有合格健康 证) 1 1.代表服务商全面统筹本项目食堂具体运营工作; 2.与我局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3.严格管理驻我局所有服务人员; 4.全面负责该项目的人力、管理、经营等工作; 5.全面负责食堂内部管理事务,了解我局用餐需求,处理投诉及组织会议检 讨当天的工作并督导纠正预防措辞的执行; 6.负责安全、卫生管理;配合我局做好成本控制; 7.开餐时间段的全程监控,现场协调及应急处理; 8.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协调采购、保管、制作、开餐、等项工作,加强 团结协作,每周召开员工会议,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9.负责仓库的整理标示,负责进出货的控制; 10.负责食品留样及抽检。 食堂主厨 (烹调师,持 有合格健康 证) 1 1.根据开出的菜单,制定一周菜谱,做出每天的用料计划,控制出品及制作 质量; 2.负责厨师的管理及培训,合理安排厨房部的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协 调解决; 3.协助经理抓好成本核算,安排好每日三餐两点,方便就餐人员; 4.组织工作人员每天搞好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炊具、餐具每天消毒,杜 绝事故的发生; 5.教育工作人员节约粮菜、油、水、电,防止各种浪费,采取措施,防毒、防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6页,共59页 火、防盗。 食堂副厨 (烹调师,持 有合格健康 证) 2 1.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 佳。 2.协助主厨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 3.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4.在主厨的统一安排下制作出符合客户口味的菜式、米饭、靓汤,完成主厨临 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厨工 (持有合格健 康证) 5 1.负责食堂当天所需蔬菜瓜果的切配加工工作; 2.按要求对蔬菜瓜果分类、排序、加工、切配; 3.对蔬菜瓜果先清洗后切配;清洗蔬菜要求过三次水,清洗干净菜虫、杂草 及泥沙等; 4.当天没有加工完,剩下的蔬菜要妥善存放,防止变黄变坏;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不加工腐烂变质的蔬菜瓜果; 6.把加工好的蔬菜瓜果送到烹调间以待用; 7.参与供餐工作。 合计 9 注:配备人员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年龄标准要求及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餐饮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食材符合食品有关质量规范要求。采购人每月支付成交 人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定期隔油池清理费、餐余垃圾处理、灭四害消杀费、低值易耗 品损耗、管理费和税收。 四、服务要求 (一)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 食材的采购由成交人负责,餐费按实另外结算。 2.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 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3. 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4. 成交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严禁采购有 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 成交人根据常用食材和消耗品规定规格并按照要求的规格对食材进行验收、抽检;采购人有权定 期抽检食材。 6. 食材的配送要求配套猪肉的防疫证和蔬菜的检测结果,规格的调料和配料一次性给配套相关的营 业执照和检测报告等。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7页,共59页 7. 如检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 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二)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需符合以下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以下要求进行检查,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检查工作,如 在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猪肉、家禽类肉品要新鲜,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蔬菜应新鲜,无变质。 3、畜肉应符合GB2707规定的要求。 4、禽产品应符合GB16869规定的要求。 5、大米应符合GB1354规定的要求。 6、小麦淀粉应符合GB8883规定的要求。 7、酱油应符合GB2717规定的要求。 8、醋应符合GB2719规定的要求。 9、白砂糖应符合GB13104规定的要求 。 10、酒应符合GB2758规定的要求。 11、盐应符合GB2721规定的要求。 12、包装塑料盒应符合GB9687、GB9688规定的要求。 13、食用油是非转基因,且符合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要求。 14、其它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 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2)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不得采购和使用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 ★中标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 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中标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应从加工、包装、运输、贮 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 家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受,对抽检不合格、经告知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向中标供应商索 赔相应损失。(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定) (三)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8页,共59页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 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3、对食品检查如下: (1)中标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中标 供应商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须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 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 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 及规格和QS 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 (4)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必须取样保留24 小时,且中标供应商所供应的全部蔬菜应有检测报 告和检测记录。采购人可不定时组织人员在使用前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 不能使用,所需检测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及承担费用。 (四)安全卫生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要求;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须 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场地卫生和餐厨用具用品的消毒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 度,严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一切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合作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 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负责,并制定安全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 3、中标供应商须做好食堂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做好“门前三包”。 4、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饮食从业人员关于健康卫生的相关规定。 5、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卫生、消防、卫生等部门监督检查,服从采购人的监管 质询。 五、商务要求 1、 采购人免费提供食堂、餐厅场地;以及食堂的全套设施设备、厨房用具、餐厅用具、餐具,因运营服务 需要添置的设备,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后由采购人购买。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19页,共59页 2、 采购人负责食堂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单项价值或维修费用低于 300(包括 300)元以下的厨房器具 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3、 采购人免费提供食堂的水电费用。 4、 采购人每月支付中标供应商服务管理费¥47500,如有临时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的,每餐增加服务费 400 元。 5、 采购人如有临时公务接待餐需求的,会提前 1 天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安排好工作人员做相 应准备(特殊突发性情况,双方另外协调解决)。 6、 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人员的招聘、培训、薪资、管理。 7、 中标供应商须为员工购买工伤意外险。 8、 中标供应商营养师制订营养菜谱,提供每周菜单。 9、 中标供应商配备食堂用餐消费刷卡系统并负责餐卡的发放。 10、 履约验收:详见合同文本附件《履约验收方案》。 六、结算要求 1、 本项目运营服务费包括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税费等,为固定费用包干。 2、 餐费按实结算。 3、 食堂实行用餐刷卡制,按实际用餐每月结算一次,早、午餐实际刷卡不足结算保底基数(保底基数为 早餐 150 人,午餐 180 人)的以基数结算,超过的以实际人数结算,月底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核对无 误后,由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次月 10日前付还中标供应商餐费。 4、 采购人每月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运营管理服务费于次月 5日付清,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七、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 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2. 签订合同并正式进驻采购人方食堂的第二个月起,每月10号之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运营服务费 及餐费。 3. 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4. 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八、考核制度 服务期间,采购人将按照合同条款对成交人进行考核,当成交人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时,按《考 核绩效标准表》(见下表)条款执行处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0页,共59页 考核结果 违反合同管理规定 或未按标准化作业 流程实施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或责任事故 第二次发生严重安 全事故或责任事故 第三次发生严重 安全事故或责任 事故 处理措施 由采购人向成交人 发出书面通知,要 求在规定时间内整 改 由采购人向成交人 发出第一次不合格 报告 由采购人向成交人 发出第二次不合格 报告 终止协议 成交人责任 书面回复采购人整 改措施及结果 当月缴交1000元违 约金,并书面回复 整改意见 当月缴交2000元违 约金,并书面回复 整改意见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1页,共59页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通用条款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乙 方(成交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HS21ZC140)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采购标的、数量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1 2 二、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三、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四、 质量要求: 五、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履约地点: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2页,共59页 方式: 七、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 如乙方为中小企业的,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2. 签订合同并正式进驻甲方食堂的第二个月起,每月10号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营服务费及餐 费。 3.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4. 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八、 履约验收要求: 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一 九、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 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 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 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 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 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一、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 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 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3页,共59页 十二、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 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 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六、 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 附件:履约验收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4页,共59页 附件:履约验收方案 履约验收方案 (通用条款) 验收主体: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 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上,现 就本项目履约验收事项协商一致,制定履约验收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规模: 二、履约验收小组 采购人将成立履约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 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三、履约验收方式 (一)验收方法及程序 分期考核: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效果开展分期验收。 1.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通过现场检查/走访/问卷形式开展对本项目XXX内容服务对象的服 务效果调查。 2.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通过现场检查/走访/问卷形式开展对本项目XXX内容服务对象的服 务效果调查。 (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条款; 2.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 (三)验收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要求履约情况;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5页,共59页 2.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四、履约验收书 (一)履约验收结束后,由履约验收小组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责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及 时处理。整改结束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验收。 (三)履约验收完成后,本方案及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 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验收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四)涉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媒体网站上公告。 五、其他 (一)履约验收过程,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履约验收工作。 (二)履约验收产生的费用,如采购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由采购人承担。其中, 专家聘请费用应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 购〔2020〕17号)执行,第三方检测机构产生费用另行约定支付。 (三)履约验收过程,采购人和供应商依照采购合同相关要求,行使履约担保金和资金支付相关权 利和义务。 附:1.履约验收报告 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6页,共59页 履约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 (元) 采购人 (采购人) 中标人 (中标人)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履约验收小组 XXX、XXX、XXX、XXX、XXX、…… 验收内容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服务承诺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及 合同约定的 其他内容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齐全 ? 不齐全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存在问题/改进意 见(可另附页说 明) 验收结论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 合同,我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不合格,符合/不符合本 项目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履约验收小组签名: 20XX月XX月XX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7页,共59页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元) 采购人 (采购人) 中标人 (中标人)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验收组织形式 单位自行验收 履约验收小 组 XXX、XXX、XXX、XXX、XXX、…… 验收内容 服务要求及 质量 服务承诺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及合同 约定的其他内容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齐全 ? 不齐全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存在问题/改 进意见/其它 说明 最终结论 ? 合格 ? 不合格 履约验收小 组签名 采购人意见 20XX年XX月XX日 (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8页,共59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包装封面参考 响 应 文 件 口 报价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HS21ZC140 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地址: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29页,共59页 响应文件目录表 项目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HS21ZC140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提交情况 页码范 围 备注 有 无 一、初审文件 1 磋商函。 2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 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 证明。 4 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 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提供本年度任意 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关材料。 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 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0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1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采购文 件发售登记表》。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5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及其附件。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0页,共59页 二、技术文件 1 报价表(首次报价) 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 6 服务方案 7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三、商务文件 1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 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3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一览表 4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6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1页,共59页 磋 商 函 致: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S21ZC140),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 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 并已清楚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3. 我们承诺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本投标始终有效且不予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 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 权力。 5.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我们理解采购人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完全理解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7. 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8.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 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9.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0.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 采购代理机构。 11.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寄: (响应供应商地址) 。 备注:1、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 应。 2、除磋商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 响应供应商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2页,共59页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 HS21ZC140)的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投标。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 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单位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3页,共59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响应供应商地址) 的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汕头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HS21ZC140)的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 成和售后服务,作为响应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双面)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4页,共59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双面)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5页,共59页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S21ZC140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号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 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 指引 1 ★中标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应符合 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应确 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 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 长。中标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应从加 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 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供应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 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 接受,对抽检不合格、经告知不改正 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向中标供 应商索赔相应损失。(提供《食品质 量安全承诺书》,格式自定) 见《响应文 件》第 页至 页 备注:1、本表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 规定的为准。 2、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 处理。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6页,共59页 报 价 表 (首次报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S21ZC140 采购内容 数量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服务期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 堂服务 1项 小写: 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等。 2. 磋商总报价为各小计之和,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 4. 磋商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磋商报价”要求。 5.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报价 应包括投标产品价、增值税、其它税、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 6. 各响应供应商可自行保留一份《首次报价》,以便报价时参考用。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7页,共59页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_________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_________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_________ 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8页,共59页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39页,共59页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S21ZC140 序号 服务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 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投标供应商应按响应 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件指 引 其他一般条款(除带“★”之外的技术条款) 1 见《响应文件》 第 页至 页 2 见《响应文件》 第 页至 页 3 见《响应文件》 第 页至 页 备注: 1. 本表的服务内容须与《报价表》一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 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 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0页,共59页 技术服务方案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体系与标准”中的技术部分评分因素进行编写,格式自定)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1页,共59页 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7.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 码(身份证号)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份比 例 1 2 … 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 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 不足10个全部填写。同时响应供应商需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 章。 二、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 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2页,共59页 2018 年至今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S21ZC140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签约或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S21ZC140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3页,共59页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HS21ZC140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描述 响应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1 2 3 4 5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4页,共59页 政策功能情况(如有) 类别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 号 清 单 金额 金额占总报 价比重(累 计 %) 节能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合计 环保标志 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合计 说明 注: 1.节能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 章。 2.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 应商公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5页,共59页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项目编号: HS21ZC140)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签署日期: 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收款人名称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账 号 631190109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资料 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全称 税号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如无勾选默认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6页,共59页 第七章 磋 商 须 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资料表 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 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磋商资料表。 3 关于响应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 3.1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3.2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 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 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 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的,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 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4 若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进行 响应,并提供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5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 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6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7 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 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5 投标费用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7页,共59页 5.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这些费用。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6.2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 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6.3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不予退还其 磋商保证金。 6.4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以下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成交金额 服务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1亿元 0.1% 1~5亿元 0.05% 5~10亿元 0.035% 10~50亿元 0.008% 50~100亿元 0.006% 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 85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 6.5 经依法被认定成交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7.2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 文文字编写。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8页,共59页 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资料表 第三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磋商须知 7.3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 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 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 采购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书面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收到澄清(更正/变更)公告,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4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 8.5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 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9.1 除非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 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9.1.1 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 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磋商的语言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49页,共59页 10.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 写。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响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11.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2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1 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及竞争性磋商 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2.2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 别装订和密封。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 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2.3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 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 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磋商报价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 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的要求报出价格。响应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 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 13.2 投标报价应包含: 13.2.1 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 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 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 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 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 用。磋商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3 除磋商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3.4 除磋商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5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 投标货币 14.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0页,共59页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磋商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磋商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 满足: 1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至(六)项规定,对“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特殊条款要求至少有一方符合。 15.2.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2.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 15.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 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2.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响应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如果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联合体协议并注明 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磋商报价无效。 1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响应供应商。 17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 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 括: 17.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17.2.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适用货物 类项目) 17.2.3 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 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响应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标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 18 磋商保证金 18.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1页,共59页 18.2 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8.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8.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8.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8.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4.5 依法被认定成交无效的; 18.4.6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磋商有效期 19.1 磋商应自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磋商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 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 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 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 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磋商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响应文件的副 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20.2 响应文件的签署 20.2.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章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 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 在响应文件中。 20.2.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 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响应供应商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信封”的字样,内容包括报价表和 电子文件,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 标协议》一并提交。“报价信封”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2页,共59页 21.2 响应文件的密封: 21.2.1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1.2.2 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 21.3 响应文件的标记: 21.3.1 清楚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1.3.2 注明磋商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1.4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22.1 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资料表中指明的 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3.1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3.2 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情形外,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或在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否则,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3.3 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24 响应文件的拆封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4.2 响应文件拆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 开标地点。 24.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5 磋商小组 25.1 磋商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按政府采 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磋商 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 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5.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5.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5.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5.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3页,共59页 26 磋商过程 26.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2 资格、符合性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资格、符合性评审表》,未能通过资格、符合 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符合性审 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 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 26.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6.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 26.5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 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6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 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7 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 定)。 26.8 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9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26.10 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26.10.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10.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4页,共59页 26.10.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 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6.10.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11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 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 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6.12.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2.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 26.1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6.14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 评审方法和标准 27.1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 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 27.3 除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 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 (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 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除磋商资料表另 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 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27.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响应供应商 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27.3中的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7.5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 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六、成交结果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5页,共59页 28 确定成交结果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不在成交名 单之列者即为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8.2 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询问、质疑、投诉 29 询问 29.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 面方式提出。 29.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 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9.3 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 质疑 30.1 质疑期限: 30.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 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 间的起算日期) 30.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0.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 30.1.4 提交要求: 30.1.4.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1.4.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1.4.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 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 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 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0.1.4.4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30.1.4.5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6页,共59页 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 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0.1.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详见2.3。 30.2 投诉: 30.2.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八、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除非磋商资料表另有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3 成交人被依法认定成交无效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 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1.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5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 关部门备案。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 履约保证金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金额及提交方式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7页,共59页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 (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8页,共59页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2 …… 项目编号:HS21ZC140 第59页,共59页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