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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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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机关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XYZB2021-JN-078)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机关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XYZB2021-JN-078)成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机关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XYZB2021-JN-078)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YZB2021-JN-078
二、项目名称: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自贸区(东疆港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 91120110300578963Q 022-28577529 205.3441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慧宝,李建民 刘达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3427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
联系方式:022-88522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楼
联系方式:022-28598687-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老师
电 话:022-28598687-80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078海棠街食堂.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0ffc2b35b81aabc6280ca54f4b06846.jpg

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XYZB202 1-JN-0 78) 采购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9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45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46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7 磋商文件 1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委托,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 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2.项目编号:XYZB2021-JN-07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221.41 三、项目预算 221.4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磋商文件 2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 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须自行下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磋商文件 3 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 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 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09月30日到2021年10月13日【每日8:30-11:30,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招标二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购买 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4:30 磋商文件 4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4:30 3.投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老师 2.联系方式:022-28598687-80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崔鑫 022-8852292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598687-800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 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 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 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文件 5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受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棠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 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实质性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 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 6 (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 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要求 1.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工作方案。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2.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含企业利润及税金等所有食堂服务费用, 并分别单列。 3.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 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4. 不接受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5. 商务报价既要有总报价,也要有各部分的明细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每日食谱报甲方审核后,在食堂公布。 2、必须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各类食品供应齐全,一旦遇到有多人临时用餐 等特殊情况,应有应急供餐预案和相应的备用食品。 3、设置意见箱和意见反馈电话。一个月中有 1-2次职工反映食品供应不足或菜 品品质太差等问题,经核实确认后,对承包单位提出口头批评,超过两次时,扣除当 月承包费的 10%。 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每月意见反馈均超过 2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同时,扣罚乙方一个月的承包费,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 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更换承包方等后续工作。 磋商文件 7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按实际就餐人数每月据实结算。(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交纳人民币40000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取得合格的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 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账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 自行负责。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保证金(项目 名称简写)”,现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公布如下: 开户名: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津南支行 账号:441240100100188956 行号:30911001814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开评标结束后,本机构凭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及电汇信息,根据 磋商文件 8 不同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 超出采购人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投标保 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及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 返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 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5. 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五、磋商程序 1. 第一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2. 第二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 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如下: 序 项目内容 磋商文件 9 号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在有效期内;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 报告。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 可; 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 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7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 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8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上述列表内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必须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供 磋商文件 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核,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做无效标处理。 (2)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 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 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2.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 11 3.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即作为最终报 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 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 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标方法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 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供应商的打分, 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 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在服务承诺符合 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标阶段。 (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磋商文件 12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10分) 1. 价格(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分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合理最低评标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 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参与本项 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3)不承诺最低评标价中标,如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投标无效。若投标 报价有明显遗漏,则按照其他供应商对该遗漏报价中最高值予以增加;若服务范围有 重大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予以废标。 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3分) 1.要求提供完成日期在2018年6月至今完成业绩,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否则不予 认定加分。 一个案例1分,最高3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磋商文件 13 ①合同复印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②验收报告复印件; ③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须提供 ①项+②项或 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注: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87分) 1.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10分) 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求中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进行相应安排描述,从食堂餐厅菜 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清真餐搭配中标合理性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2.食堂经营方案(10分) 要求供应商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详细提供菜品每月轮换方案、菜品 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3.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10分) 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生产相关材料,须与有主体资质、票证相符,无个人 中间商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 磋商文件 14 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方面;食品采购、贮存过程中 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能够及时纠正违反操作程序等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方面;原 材料采购须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 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等方 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 供应商须从保证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留取样品,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 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 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如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协 助调查处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方面;供应商需要提前一周提交下周菜谱等方面进行 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5.食堂餐厅环境评价(10分) 要求供应商从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 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磋商文件 15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6.管理规章制度评价(10分) 从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 全等的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7分) 从供应商提供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意见箱和意 见反馈电话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8.人员服务培训方案(7分) 人员服务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服务态度及言行规范、 仪容仪表等内容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7分) 磋商文件 16 从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性、切实可行性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10.应急预案(6分) 供应商应提供在食堂服务过程中有专门的、明确的应急方式方法针对出现各种情 况不能按时完成食堂用餐服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保障体系方案。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点对点 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报价一览表与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 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响应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 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等情形的; (3)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 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6)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 磋商文件 17 的; (7)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请供应商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 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并扫描,发送至本机构。邮箱号为: 1348711528@qq.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 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 不予承认。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两阶段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贰份副本 响应文件。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及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不含报价)和报 价文件。 2. 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文件(不含报价)。 3.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 为无效响应。 (五)其他 1. 开标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 磋商文件 18 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 应。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3. 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 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3)其它经我机构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6.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 动的资格。 7. 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 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8. 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 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 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 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9. 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10.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 11.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本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磋商文件 19 项 目 需 求 一、情况说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服务、餐饮企业采购,服务期共一年。 1、用餐标准及人数: 每人每日17元餐费标准,早餐5元/人,午餐或者晚餐12元/人。全街镇(含执法 大队)按照200人基准计算。(其中工作日晚餐50人/天;周六日白天加班人员50人/ 天,晚餐人员50人/天)。 若因工作原因需要增加工作餐的,标准如下:早餐5元/人;中餐或者晚餐12元/ 人,具体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合同期内节假日增加食堂服务,食堂服务费按照 餐标×天数×1.6系数测算。 2、要求食堂人员配备:包含人员工资、税金、利润等。 3、协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4、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对方资质要求,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前3年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证明,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 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 5、采购方为承包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及日常能源费用及维修。承包方对食堂 设备及水、电、气等负有安全责任,如有安全隐患及时通知采购方维修,否则一切后 果由承包方负责。 二、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 1、早餐:供餐时间从7点30分至8点20分,二主荤四副菜,每人一个鸡蛋。 一主荤:火腿、鸭蛋、虾酱、咸鱼、酱牛肉、猪头肉、煎鸡蛋,或同品质菜品, 每天任选两个。(酱货制品指定天津食品二厂迎宾品牌) 四副菜:不准外购咸菜,蔬菜至少两个。 磋商文件 20 主食:大饼、花卷、烧饼、杂粮馒头、油饼,须全部自制,不得外购。 汤粥:每天至少两种以上,豆浆(须自磨),小米粥、豆腐脑、稀饭、杂粮粥、 馄饨任选,每周一三五供应早餐牛奶或酸奶。 2、午餐:供餐时间从11点30分至12点30分,六菜两汤。 四菜:两主荤两次荤两素菜。 主食:米饭、馒头,其他品种不限。 3、晚餐:晚餐17:10-18:30。六菜两汤。 四菜:两主荤两次荤两素菜。 主食:米饭、馒头,其他品种不限。 其他:每日提供时令水果,特殊节日供应相应食品。 注:需提供单位5人的清真餐,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并保证供餐的质量。整体要 求清淡、健康、品种多。相关厨具应独立使用。 三、对原材料的要求 食用油:炒菜使用鲁花花生油,其他使用金龙鱼油,或不低于该品质的食用油(更 换之前需征得采购方同意) 米面:利达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米面(更换之前需征得采购方同意) 调料:海天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调料(更换之前需征得采购方同意) 肉类:双汇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肉类(更换之前需征得采购方同意) 酱货制品:天津食品二厂迎宾品牌 蔬菜、水产品以及其他未指定品牌的原材料:需从采购方认可的正规市场或超市 进货,确保新鲜。 原材料的追溯监管流程及具体措施: 1、按要求提供与资质齐全的大品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2、按要求提供供货商有效期的带章发票复印件。 磋商文件 21 3、按要求提供供货商有效期的三证复印件。 4、按要求提供食材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所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所检验数量不得 少于所供货数量。 5、检查每批次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扫二维码查检。 6、按照要求认真记录进货台账,做到每笔货物都可以追溯源头。 7、合同期内为确保扶贫工作落实,承包方需预留食材费用的10%用于购买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 四、对承包方员工的要求 承包方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负责食品的采购 及加工,其标准应符合天津市防疫部门所规定的卫生达标规定及食堂卫生达标考核标 准,为采购方提供优质合格食品。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 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堂原料及辅料卫生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食材进厨房、上餐桌, 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 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禁止在食品加工 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整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通畅,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如有 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严格执行相关卫生制度,所有人员应具有规定的相关健康证明。 7、清洗前,必须认真清理原料中的杂质和残枝烂叶,拣除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特 别是容易变质的原料,要特别精心。 磋商文件 22 8、做到先清洗,后切,再清洗,清洗后应装入干净盛器,严禁着地放置。 9、切配时一定要把好卫生关,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荤素原料分开切配,杜绝 食物中毒。 10、使用器械时要先检查器械内有无异物,然后按规定程序操作。 11、按菜肴制作要求,不偷工减料。 12、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操作场地、机械、案板等用具清洗干净,并摆放 整齐;随时保持个人、工作场地及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五、对面点制作和洗刷的要求 1、制作面食种类的技能熟练,能熟练制作家常普通、煎、烙、烤及部分中点、西 点等。 2、根据不同的季节原材料和使用情况,经常更换花色和品种。 3、严格执行消毒程序,防止病菌传染或交叉感染。 4、负责洗刷间各类设备、用具、用品的使用、保管工作。 5、清洗、消毒过程中,轻拿、轻洗、轻放,保护好餐具减少损耗。 6、在清洗过程中,餐具分类清洗。 7、餐具清洗后必须按类别整齐摆放于餐架上,餐具不可堆放太高,以防倒塌损坏。 8、破损餐具,需及时挑出并呈报主管处理。 9、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 10、合理使用洗涤用品,注意节约,减少浪费。 11、负责洗碗间的卫生工作,按时擦洗消毒柜与工作台面,及时清理洗刷槽内的 残渣污物,及时分类清倒垃圾。 12、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的水、电、气、油等开关,注意安全生产。 13、承担一切与厨房卫生有关消耗品的费用,例如:餐巾纸、洗洁精、抹布等... 六、质量保证措施 磋商文件 23 1、食品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 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 七、服务要求 1、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2、餐厅管理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 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项目整体要 求相适应; 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餐饮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作 业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4、菜品样式多种选择,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 5、为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承包方应主动做好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 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 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 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及 时维修,确保燃气灶具的安全使用; 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 具破损率和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厨房、冷藏室、面点间、洗碗间 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渍、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 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和每日检查制度;做到食堂每日做清洁,每月一次大扫除; 7、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 保厨房餐厅安全。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 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 8、承包方所有在岗员工每年要进行健康体检,员工的体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 向采购方提供在岗员工的体检报告。如承包方同意随采购方干部一同体检,标准与采 购方一致,费用由承包方负担。若承包方在接受体检后一个年度内须更换人员,须经 磋商文件 24 过采购方同意,并且提供新上岗人员的个人体检报告。 10、承包方应对食堂内外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 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1、承包方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承包 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承包方应负责赔偿。 12、建立消杀制度,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设置防尘、防蝇、防鼠 设施,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消杀药剂。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溶液擦洗, 每日二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洗,每日一至二次; 13、接受采购方对原材料及成品的价格和质量检查,包括进货渠道的检查。 八、其他要求 1、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每日食谱报采购方审核后,在食堂公布。 2、必须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各类食品供应齐全,一旦遇到有多人临时用餐等 特殊情况,应有应急供餐预案和相应的备用食品。 3、 餐费结算:承包方提供发票(附明细),采购方在次月10日前以银行汇款或 支票方式支付。 4、针对承包方提供的服务,采购方每月进行一次干部问卷调查,满意度低于70% 的,经核实确认后,对承包方提出口头批评,超过两次时,扣除当月承包费的10%。 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满意度均低于70%,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 承包方的任何损失,同时,扣罚承包方一个月的承包费,同时须按采购方的要求,无 条件配合采购方做好更换承包方等后续工作。 磋商文件 2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 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 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或“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 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 磋商文件 26 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 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 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 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 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 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 方打分。 (7)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各方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价格评审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接受大中型企 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 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磋商文件 27 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 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磋商文件具体规定执行。 上述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 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 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参与磋 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 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磋商文件 28 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 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 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 担。 5.1.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 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 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 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 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 法权利。 磋商文件 29 5.2.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收费标准如下: 货物类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 交通知书》为准。 服务类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 交通知书》为准。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费用。 7. 信息发布 磋商文件 30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 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 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询问 (1)投标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 和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 a.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的要求提出,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 磋商文件 31 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 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 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 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 处依法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 续进行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 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公告》、《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的,以《磋商公告》、《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 32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 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 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 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 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 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 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 磋商文件 33 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 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 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 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公告》规定的 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公告》规定的 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 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 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 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 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 磋商文件 34 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 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 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 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 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 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报价 17.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 价格。 16.3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 磋商文件 35 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 (1)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资格及资信要求内容; (2)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通知书、合同等);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人员、保养、修理和其他服 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 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 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 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 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相关规定。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 36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 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 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 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 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贰份副本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进行胶装等装订方式,不得活页装订,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 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 为准。 21.3第一阶段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不含报价)。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21.4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6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 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 章。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上述 磋商文件 37 内容的正本、副本(所有)应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 “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最终提交的响应文件为二包。 22.2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密封(响应文件第一阶段) 密封(响应文件第二阶段) 22.3 供应商应在包封上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并在密封 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4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 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22.6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 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2.7投标单位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为2包,投标人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制作,逾期 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 拒收。 2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正本一册、副本二册 正本一册、副本二册 磋商文件 38 24.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24.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4.4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响应文件。 25.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E 磋商程序 24. 磋商步骤 24.1 具体步骤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2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的。 24.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 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 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磋商文件 39 单位的价格扣除。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 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 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的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对企业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报价×(1-6%) 2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对企业的价格扣除6% 3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对企业的价格扣除2% 评标价=总报价×(1-2%)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6. 评审方法及标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 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6.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 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磋商文件 40 26.5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 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 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 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 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 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 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26.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 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或未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中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签章的; 磋商文件 41 (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 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或对加注“★”号条款未进行响应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8)围标或陪标的; (9)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4)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 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6)投标人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或参加投 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6.7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则按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进行胶装等装订方式,不得活页装订,因不 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封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不按要求制作的, 磋商文件 42 作为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因不 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要求制作的,作为废标处理。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 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8)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9)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一正贰副响应文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 其他注意事项 27.1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 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7.2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 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7.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7.4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中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 磋商文件 43 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28.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28.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29.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履约保证金 31.1 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 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1.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 合同分包 33.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3.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磋商文件 44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磋商文件 45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拟定。 磋商文件 46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 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响 应 文 件 第( 1 )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等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 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及任何与报价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 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附件 1 响应书 致: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 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资质文件 1.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授权书 ………… 2.技术服务文件 2.1 分项一览表 2.2 点对点应答表 2.3 技术方案 ………… 3.商务文件 3.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 售后服务承诺 ………… 4.其他补充文件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 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附件3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交货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附件4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 商未应答或复制磋商文件参数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 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附件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用户单位 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 点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开始日期— 完工日期 合同金 额 合同编号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附件6 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附件7 项目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依据本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提出详细的服务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2.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顺序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附件 8-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 特此证明。 注: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附件 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受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住 址: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 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受托人所 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注: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单位:(盖章) 委 托 人:(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附件9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 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 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 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交货期;(3)业绩;(4) 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附件10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添加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海棠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响 应 文 件 第( 2 )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的报价文件。 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 3、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注:若投标人符合国家价格优惠政策,须在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则不能享受国家价格优惠政策。 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附件1 报价书 致: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 ),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份、副本_份。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总价分别为 报价人民币 元 大写 (文字表述)。 ……………………………………………… 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 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序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1 一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项号 分项名称 单价 服务期限 总价 1 其他应列明费用 ... 注:本分项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_招标项目要求”中“五、商务要求” 中全部内容。分项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附件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 1.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声明函。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