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厨房用具购置合同公式2021-10-25
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厨房用具购置合同公式2021-10-25

招标详情



附件下载_1:下载


附件下载_2::下载
沁县政府采购沁县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采购合同电子卖场采购合同 订单编号:QSCG-ZG-202110250003-1 政府采购备案号:ZFCG-140430-2021-98-000080 采购单位(甲方):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供货单位(乙方):长治市惠汇厨具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 乙方需根据采购订单等相关约定,按照以下采购清单向甲方提供产品: (一)项目名称:厨房用具购置 (二)采购方式:平台直购 (三)采购明细 品目编码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A060802 炊事机械 商厨 型号:KR-Y34,名称:油烟净 化器,用途: 单位食堂用,规格: 0.7*0.6,功率:0.1千瓦 KR-4783G 1(台) 1800.00 1800.00 A060802 炊事机械 鲁宝 型号:KR-340,名称:单炒灶, 材质:201不锈钢材质,规格: 0.8*1.2,用途:单位食堂用 型号:KR-340 1(台) 1200.00 1200.00 A060802 炊事机械 鲁宝 型号:KR-378,材质: 201材 质,规格:80锅口/1.1*1.2 *0.85, 用途:单位食堂 KR-378 1(台) 1800.00 1800.00 A0606 货架 爱尚彩虹 型号:AS-Q267,名称:货 架,材质:不锈钢,规格: 1.3*0.55*2.2/6层,用途:单位 食堂 AS-Q267 1(个) 300.00 300.00 A060802 炊事机械 商厨 型号:KR-Y4,名称:抽油烟机 ,材质:304不锈钢材质,规格: 3*5,功率:0.45千瓦,用途: 单位食堂用 304 1(套) 7925.00 7925.00 A060801 工作台 鲁宝 型号:KR-235,材质: 201材 质不锈钢,规格: 1.8*0.85,用 途:单位食堂用 KR-235 1(台) 700.00 700.00 A060899 其他厨卫设备 汇利 型号:AB-3349,名称:和面案 板,材质:枣木面板,304不锈钢边 缘,规格:1.8*0.8*0.7 5,用途:单位食堂用 AB-3349 1(台) 1700.00 1700.00 A060899 其他厨卫设备 汇利 型号:CG-E3849,名称: 多人 碗柜 ,材质:不锈钢材质,规格: 1.2*0.35*1.9/50格 ,用途:单位食堂用 CG-E3849 1(台) 1800.00 1800.00 A060804 水池 鲁宝 型号:KR-357,名称:双眼水 池,材质: 201加厚不锈钢,规格: 1.2*0.5,用途:单位食堂用 KR-357 1(台) 400.00 400.00 合同总金额(小写):17625.00(元) 大写:壹万柒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元) 注:合同总价(附有特别约定外)包括运输、服务、保修、维护、维修等费用。 二、交付时间、地点及收货人二、交付时间、地点及收货人 乙方于2021年10月27日前将商品送至以下指定地点并交由指定收货人,由收货人签收。 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候水金 三、履约延误三、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 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售后服务四、售后服务 1、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同时提供该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 2、在保修期内接到用户电话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两天内修复,否则提供 备用产品。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账期结算 送货日期:2021-10-27 支付方式 支付比例 支付日期 备注 自行支付 100.00% 2021-10-30 供应商开户名称:长治市惠汇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 帐 号:139232027851 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 供应商延期交货或采购单位延期付款,无故不履行合同以及其他违约行为,对方都应当且有 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现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七、争议的解决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或报县财政局协调,协 调无果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办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沁县故县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惠汇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沁县故县镇人民 政府 地址:山西省 长治市 潞州区路州区新民 装饰材料储配中心2排5号门面 电话:13293951910 电话:18603552463 联系人:候水金 联系人:张容容 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沁县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采购合同 一、采购内容 二、交付时间、地点及收货人 三、履约延误 四、售后服务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