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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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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25日 17: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涵江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预算金额¥4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4-381338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18039091950
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女士/0594-3813388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SJ202108277-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以及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应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及网址链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即投标人直接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邮箱或邮寄报名:即供应商用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836741776@qq.com), 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给报名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18039091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9

联系方式:邓女士/0594-381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0594-381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