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0-25
项目概况
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进行下载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992021CCS00113
项目名称: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13300
采购需求: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进行下载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晋中市公安局802会议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晋中市公安局802会议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6.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参与项目供应商到场请自备电脑、CA等电子投标使用必要设备。
标项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15.doc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公安局
地 址:龙湖大街819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4-3124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4—3228958
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1407992021CCS00113(SXSDJC磋字[2021]115号)
采 购 人(章):晋中市公安局
采 购 代 理 人: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附表........................... ..........3
第二部分 磋商邀请函..................................4
第三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 ..... ........7
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29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 34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 ..... .......37
第一部分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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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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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编号 |
1407992021CCS00113(SXSDJC磋字[2021]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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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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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单位 |
晋中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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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算金额 |
231.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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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保证金 |
4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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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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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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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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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付款方式 |
按月支付,具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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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获取 磋商文件 |
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日 |
地点 |
网上获取: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进行下载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报名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354-3228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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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供应商报名 资格要求 |
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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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递交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8日开标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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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8日下午2:30 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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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标地点 |
晋中市公安局802会议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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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代理机构 |
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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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联系人 |
赵女士 联系方式:0354—3228958 |
第二部分 磋商邀请函
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407992021CCS00113(SXSDJC磋字[2021]115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及预算:晋中市公安局在押在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规模:按照8.66元/人/天的标准,全年食材最大支出231.33万元。
五、服务期限:1年
六、服务地点:晋中市看守所
七、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八、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 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日
2.地点:网上获取: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进行下载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标书售价:0元。
领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前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调整,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如系统下载部分资料与本文件不符,以本文件为准。
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6.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参与项目供应商到场请自备电脑、CA等电子投标使用必要设备。
注:由于疫情影响,磋商当日各投标单位仅允许委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会场,委派代表需出示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和经测量发热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十、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下午2:30 。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
1.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2:30 。
2.开标地点:晋中市公安局802会议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
(1)电子版文件线上递交“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网址: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2)纸质版文件递交地点:晋中市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十二、确定中标人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8日,晋中市公安局802会议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
代理机构: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54—3228958
地址:榆次区中都路同心桥南万客隆往东200米育苑二区旁
采购单位:晋中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4-3124336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3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磋商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
2.6 本须知中单独对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本项目涉及采购服务。
二、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负责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
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前附表
第二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三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以前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磋商文件的响应
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3.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3.1商务部分:
*磋商文件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肉类物资需提供检验检疫许可证、定点屠宰许可证、瘦肉精的检测报告;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近三年以来相关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
*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近三个月完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填写制表人、审核人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交纳凭证复印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项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人企业简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3.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明细报价表;
*方案;
项目人员配置;
*服务承诺;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要求,统一胶装、附总目录、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按无效投标处理。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3.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进行交纳。
收款单位: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 号:8850147040000013
行 号:313175001080
(3)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交纳后,须在电汇/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并在开标前一天17时前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备案送到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交回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予以无息退还。
3.5磋商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交通、住宿、踏勘、验收、保险等所有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
(3)报价人对报价若需有说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4)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a.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b.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c.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d.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e.报价人必须保证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3.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资质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3.8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3.9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与电子版内容严格一致;
3.10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加密、修改、提交
1.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软件,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1.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软件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允许供应商多次提交响应文件,每次提交将覆盖上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1.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截止后传输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等
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响应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袋内。封口处应贴有密封条,并注明“于2021年 月 日 时开标时启封”的字样,且在封条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地址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加盖名章等内容。
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3.投标截止时间
3.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有效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注明项目编号)”和“于2021年 月 日 时开标时启封”字样。
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视为无效
1.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或未按规定的格式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未参加磋商会议,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定代理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磋商会议但无授权书的;
3.参加磋商会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迟到的;
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重要内容、重要数据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5.响应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或授权人(或单位)印鉴的;
6.商务和技术部分加*的项目缺失或无效的;
7.投标人相互串通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公众和他人利益的;
8.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规定不符合的情形。
9.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12.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内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却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3.报价人恶意竞争,低于成本报价的;
14.磋商小组认为其他应属于废标的情况。
八、其它事项
1.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所有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投标资料等,一律不予退还。
2.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解释未中标理由。
4.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具体商定。
5.本磋商文件由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评标程序和要求
1.组建磋商小组
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单数组成。
1.2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技术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2.符合性审核
2.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2.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条款详见下表:
名称 |
评审因素 |
资格性审查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交纳凭证复印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项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近三个月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需填写制表人、审核人并加盖公章); 5、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6、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符合性审查 |
1、磋商文件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肉类物资需提供检验检疫许可证、定点屠宰许可证、瘦肉精的检测报告; 5、报价一览表; 6、明细报价表; 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8、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 9、方案; 10、服务承诺; 11、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十、开标与评审
1.开标、评审议程
(1)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开标;
(3)磋商小组初审;
(4)供应商进行答疑;
(5)进行二次竞价,即报最终优惠价;
(6)磋商小组审核最终优惠报价并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7)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开标
2.1采购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2.2采购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独立开展磋商工作。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价、比较。
2.3开标时查验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2.4第一轮不公开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记录。
2.5响应文件实质性审核
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服务承诺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益或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首轮报价截止时间后修正。
(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实质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2.6技术、商务磋商
供应商分别进行答疑。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要件,重点对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陈述。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承诺。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磋商的基本依据是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条款(如有)、已通过实质性审核的响应文件。
2.7 最终报价
对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出最终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8报价的澄清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该供应商视为没有报价。
2.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0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4.评审办法
4.1采用综合评分法。
4.2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
4.3具体评分办法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项 |
||
---|---|---|---|---|
商务 部分 |
16 |
企业资信 (4分)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同类业绩 (10分) |
以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案例的合同复印件为准;要求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10分。(同一单位多个业绩按一个业绩计算) |
10 |
||
响应文件制作(2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程度进行打分,编排混乱扣1分,非实质性内容缺表缺项扣1分。 |
2 |
||
服务 部分 |
13 |
人员配置 (3分) |
1.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完整,合理得1分; 2.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和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是本单位职工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主要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整体素质、从业经验和配备齐全得1分; (健康状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经营场所 (5分) |
投标人生产或储藏饮食物资的场所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仓储库房或生产厂房、场地、卫生情况、办公情况等进行评价,提供场所照片、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5 |
||
售后服务 (5分) |
有健全、合理的退换货、补偿措施及方案得5分。 |
5 |
||
技术部分 |
51 |
实施方案 (20分) |
1.有合理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得5分; 2.有完善的溯源追踪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得5分; 3.有完善的服务质量检查制度、考核方法和标准得5分; 4.有健全的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得5分; |
20 |
配送方案 (20分) |
1.根据每日配送食材的种类搭配、食材的产地等的合理性、科学性得4分; 2.有健全详细的仓储方案及仓储管理制度,得4分; 3.有规范的食品包装措施,得3分; 4.有合理的交货、验收、留样、调换货等方案 ,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4分; 5.投入的配送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厢式货车每提供一辆得自有车辆得2.5分,每提供一辆租赁车辆得1.5分,本项最高5分(注: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20 |
||
应急预案 (6分) |
1.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得3分; 2.有合理的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得3分; |
6 |
||
疫情防控措施(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打分,包括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人员排查措施等,每项2.5分。 |
5 |
||
报价部分 |
20 |
1.粮油类 权重30% 价格分(6分) |
单价合计(6分) 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6 |
2.调味品 权重4% 价格分(0.8分) |
单价合计(0.8分) 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0.8 |
||
3.肉蛋类 权重24% 价格分(4.8分) |
下浮率(4.8分) 各投标人的下浮率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统一采用下浮率高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4.8 |
||
4.果蔬类 权重42% 价格分(8.4分) |
下浮率(8.4分) 各投标人的下浮率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统一采用下浮率高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8.4 |
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磋商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审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由磋商小组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
(2汇总统计各项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按总得分排序。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6.成交通知
6.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不退还响应文件。
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评审过程的保密
7.1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它人员透露。
7.2供应商试图影响磋商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都可能导致其磋商拒绝。
8.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出现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授予合同
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补充和依据。
2.如果成交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扣除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人或重新招标。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十二、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与保证金不得互抵。
十三、保密和披露
1.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披露
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四、询问和质疑
1.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1.2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1.3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4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律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11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五、违约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支持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供货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及结账发票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项目规模:按照8.66元/人/天的标准,全年食材最大支出231.33万元。
3.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每日的采购计划及具体收货时间,按时交付货物;
4.交货地点:晋中市看守所;
5.服务期:1年;
6.质量:所有供货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
7.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
二、在押在拘人员伙食标准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政法【2017】22号)文件要求,市直监所在押在拘人员伙食实物量月标准为:粮食15-20公斤,蔬菜、水果16-24公斤,肉类1.4-2.4公斤,蛋或鱼虾1-1.4公斤,豆制品1-1.4公斤,食油0.7-1公斤,调味品适量。
三、商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要求
1、粮油类
米: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标准:大米:GB/T 1354-2018;小米:GB/T 11766-2008)
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标准:馒头用小麦粉LS/T3204-1993;玉米粉:GB/T 10463-2008)
豆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标准:大豆:GB 1352-2009 ;小豆:GB T 10461-2008 )
食用油: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不得混有其它食用油或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执行标准:GB 2716-2018(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肉类:
a.技术要求:冷鲜剔骨肉(不带油、内脏、血管和杂碎);
b.感官要求:色泽:肌肉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有光泽;组织状态:外形完整,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伤斑、无淤血、无污染、无病变组织、无毛残留、无杂质,无异常水分;
c.质量要求: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供货单位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要提供饲养饲料的主要成分及饲料的进货证明、疾病防疫措施描述、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定点屠宰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等相关资料。色泽、组织状态、粘度、气味等感官指标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汞(以Hg计),mg/kg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药残和瘦肉精必须符合国家对于冷鲜肉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供应商所供冷鲜肉须来源合法、全新鲜、正宗、检验检疫合格且交货时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距屠宰日不超过三天);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
3、蛋类:
a.供应商提供新鲜的(必须是2天内生产的)、干净的、完整的鸡蛋。鸡蛋要求清洁干净、不破损、外形正常、色泽鲜明。
b.蛋白检验:打开鸡蛋蛋白应浓厚、不稀薄、无异味。蛋黄检验:打开鸡蛋蛋黄完整、无异味;
c.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及提供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d. 如有破损,中标人应无偿作换(退)货的处理,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全部有关的损失。
4、果蔬及其他类
a.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 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 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 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b.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 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农药残留达标。
c.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 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d.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 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e.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 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五、服务要求
1、配送及装卸要求
a.配送服务要及时;
b.每日食材要按照标准及食谱定量进行配送,数量、份量与配送要求一致,不得缺斤短两、以次充好;
c.配送的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网络公示价格;
d.配送车辆:有固定的厢式货车(冷冻、冷藏食品需冷链车配送)进行配送;
e.配送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健康证;
f.配送时间:冬季每日配送时间为 早上9:00 ;夏季每日配送时间为 早上8:00(特殊商品另行确定) ;
g.装卸要求:中标单位自行配备人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装卸;
2、包装要求
a.要保证食材的卫生、新鲜、安全,包装材料应具有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无有害化学物质;
b.鸡蛋包装应适度,避免碰撞;肉类运输应使用不渗水的容器装运,包装材料应耐低温,包装应坚固完整,封口严密,不散包,便于运输和装卸;蔬菜鲜活食品要求,应在冷凉的环境中进行包装,包装容器最好具有防潮性,防止吸水变形,使用专用周转箱,容器的外面应注明品名、重量、及包装日期;袋装产品包装应明确品牌、生产日期及执行标准,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米、面、食用油等应使用原厂包装,包装应明确品牌、生产日期及执行标准,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琳和被汚染。
3.售后要求
a.每日向使用方提供台账记录,包含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质保期、进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b.对于破损食品及时调换;
4.验收标准
a.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对每日配送食材进行验收
b.对每日配送食材均需留样保存。
5、疫情防控要求
a.疫情防控期间指定专人专车,提供两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全程穿隔离防护服,全程不允许下车,车辆在配送前进行全车消毒;
b.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配送人员需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c.配送人员需接种新冠疫苗,随身携带健康证,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密接人员自查码。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本合同仅供参考,在签订时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为准)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山西四达锦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付款方式: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其中两份须送到代理机构备案。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十四、未尽事宜,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磋商文件响应函
(报价人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要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优质施工。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粮油类 |
单价合计(元) |
报价(大写): (小写)¥: |
调味品 |
单价合计(元) |
报价(大写): (小写)¥: |
肉蛋类 |
下浮率(%) |
|
果蔬类 |
下浮率(%) |
|
交货时间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
注:1.报价包含运输、装卸、税费及其服务和售后服务等相关一切有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须开正式发票(且提供的发票名称、印章和账户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单位一致)。
2. 如果本地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时(参照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每日网络公示价格),则需双方协商后定价,此定价不得超过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当日网络公示价格。(仅限于粮油类和调味品)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 如果报价人认为有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内容,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明细报价表1(粮油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
品类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g) |
单价(元) |
备注 |
粮油类 (权重30%) |
1 |
面粉 |
* |
500 |
如果本地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时(参照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每日网络公示价格),则需双方协商后定价,此定价不得超过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当日网络公示价格。 |
|
2 |
大米 |
* |
500 |
|||
3 |
小米 |
* |
500 |
|||
4 |
黑米 |
* |
500 |
|||
5 |
玉米面 |
500 |
||||
6 |
黄豆 |
500 |
||||
7 |
绿豆 |
500 |
||||
8 |
食用油 |
* |
500 |
|||
合计 |
注:1.加*项为必填项;
2.最终报价按照此表格式填写。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明细报价表2(调味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
品类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g) |
单价(元) |
备注 |
调味品 (权重4%) |
1 |
盐 |
* |
500 |
如果本地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时(参照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每日网络公示价格),则需双方协商后定价,此定价不得超过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当日网络公示价格。 |
|
2 |
酱油 |
* |
500 |
|||
3 |
醋 |
* |
500 |
|||
4 |
胡椒粉 |
500 |
||||
5 |
香油 |
* |
500 |
|||
6 |
花椒 |
500 |
||||
7 |
大料 |
500 |
||||
8 |
干辣椒 |
500 |
||||
9 |
淀粉 |
500 |
||||
10 |
鸡粉 |
* |
500 |
|||
11 |
味精 |
* |
500 |
|||
合计 |
注:1.加*项为必填项;
2.最终报价按照此表格式填写。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明细报价表3(肉蛋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
品类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g) |
下浮率(%) |
备注 |
肉蛋类 (权重24%) |
1 |
猪肉 |
* |
500 |
||
2 |
鸡脯肉 |
* |
500 |
|||
3 |
香肠 |
* |
500 |
|||
4 |
鱼丸 |
* |
500 |
|||
5 |
蟹棒 |
* |
500 |
|||
6 |
鸡蛋 |
500 |
注:1.加*项为必填项;
2.最终报价按照此表格式填写。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明细报价表4(果蔬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人民币
品类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g) |
下浮率(%) |
备注 |
果蔬类 (权重42%) |
1 |
土豆 |
500 |
|||
2 |
白菜 |
500 |
||||
3 |
茴子白 |
500 |
||||
4 |
西葫芦 |
500 |
||||
5 |
芹菜 |
500 |
||||
6 |
葱 |
500 |
||||
7 |
姜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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