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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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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26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CSD197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0万元

5、采购需求: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2家食材供应商,提供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食材。采购人在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一定供应基数前提下,有权通过比价等方式按时间段确定供应商,或者从各家分别选择部分品种同时供应,或者由各食堂自行在中标供应商中确定实际服务供应商等。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开标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9:00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9:30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 9:30

    开标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57020136@q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1535856205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20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5279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联 系 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1865279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

    电 话:15358562050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YZZCSD197号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目 录

    TOC \o "1-3" \f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4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CSD197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0万元

    5、采购需求: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2家食材供应商,提供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食材。采购人在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一定供应基数前提下,有权通过比价等方式按时间段确定供应商,或者从各家分别选择部分品种同时供应,或者由各食堂自行在中标供应商中确定实际服务供应商等。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开标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9:00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9:30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 9:30

    开标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57020136@q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1535856205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称: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20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5279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2楼

    联 系 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1865279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

    电   话:15358562050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YZZCSD197号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由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2500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0000140900001417

    4.4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由采购人支付。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开标一览表、人员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保证金:

    /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四家的处理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7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四家的;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四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四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质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0.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

    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30.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 诚实信用

    30.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8.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0.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2、 签订合同

    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若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编号:YZZCSD197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 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供货、配送、设备、人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服务期限

    8.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交付地点

    9.1 交付地点:

    9.2 乙方拟派送货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着统一工作服,并投入带有企业标识的专用车辆实施配送。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合同款项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

    扬州价格通网站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

    送货时提供验收单,收货人应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注:(1)扬州价格通网址:

    http://www.yzjgt.cn/shxf/nmsc.aspx?qyid=EC2A774B-A8A5-4495-8C10-20FA18CAA48F

    (2)如乙方采用集团采购内部定价机制,则无需参考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直接以【供应数量*企业内部团购价*中标折扣】结算。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相关专家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或者评审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甲方牵头组织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4、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10 %赔偿金。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争议解决

    16.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6.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6.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7、考核办法

    17.1 送货及时性考核:应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送到,迟到一次扣1分;

    17.2 食材新鲜度考核:食材应保证新鲜,经验货发现食材有腐坏、变质情况的,一次发现一个品种扣1分;

    17.3 服务态度考核:乙方服务态度应良好、诚恳,与甲方保持积极沟通。如发现乙方态度恶劣、有欺诈刁难等行为的,一次扣1分。

    17.4结算价格考核:乙方服务期间,甲方随机对当日食材市场价与乙方中标报价进行对比抽查。如发现其结算价格与中标报价及食材当日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的,一次扣2分。

    17.5考核总分10分。扣满3分,书面警告一次;扣满5分,扣除当月应付食材总价的10%;扣满10分,停止乙方供应食材资格。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供货内容

    供货范围

    合同期限

    A类:鲜肉、生鲜类(肉、鸡、鸭、鱼等)、冷冻类(肉、鸡、鸭、鱼等)。

    B类:蔬菜、水果。

    C类:干货、调味品。

    D类:米面粮油、奶制品、二级加工食品等。

    由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财务统管直管食堂和各部门自管食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供货要求

    1、本次招标确定2家供应商,提供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食材。采购人在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一定供应基数前提下,有权通过比价等方式按时间段确定供应商,或者从各家分别选择部分品种同时供应,或者由各食堂自行在中标供应商中确定实际服务供应商等。

    2、供货时间:采购人每天提前12至24小时列出第二日采购清单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照清单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对于采购人的临时需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配送到位。

    3、配送地点:根据中标公司的配送范围另行规划安排。

    4、对广陵分局各食堂,无论日常供应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今后因广陵分局食堂搬迁或数量增加、导致配送地点增加或在广陵区范围内变更的,采购人不增加配送费用。

    5、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所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

    6、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所送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同批次货品质检报告或检疫证。

    8、所有类别不允许总包后再分包,即使签订合同后,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

    9、采购食材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10、投标人拟派送货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着统一工作服,并投入带有企业标识的专用车辆实施配送。

    11、签订合同后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1)合同履约中出现3次供货严重超时(半小时以上),补救措施不到位;

    (2)提供食材在质量、等级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12、结算方式:合同款项每一个月结算一次,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

    扬州价格通网站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团购价格。

    送货时提供验收单,收货人应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注:(1)扬州价格通网址:

    http://www.yzjgt.cn/shxf/nmsc.aspx?qyid=EC2A774B-A8A5-4495-8C10-20FA18CAA48F

    (2)如投标人采用集团采购内部定价机制,则无需参考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直接以【供应数量*企业内部团购价*中标折扣】结算。

    (3)投标人采用集团采购内部定价机制的,需提供与内部定价机制相关的制度、办法、过往内部价格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仍以【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

    三、考核办法

    1、送货及时性考核:应早于约定时间或在约定时间送到,迟到一次扣1分;

    2、食材新鲜度考核:食材应保证新鲜,经验货发现食材有腐坏、变质情况的,一次发现一个品种扣1分;

    3、服务态度考核:供应商服务态度应良好、诚恳,与采购人保持积极沟通。如发现供应商态度恶劣、有欺诈刁难等行为的,一次扣1分。

    4、结算价格考核:供应商服务期间,采购人随机对当日食材市场价与供应商中标报价进行对比抽查。如发现其结算价格与中标报价及食材当日市场价出现较大偏差的,一次扣2分。

    考核总分10分。扣满3分,书面警告一次;扣满5分,扣除当月应付食材总价的10%;扣满10分,停止供应商供应食材资格。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

    (30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A类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得满分9分,其他得分=(评标基准/其他报价)×9。

    2、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B类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得满分9分,其他得分=(评标基准/其他报价)×9。

    3、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C类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得满分6分,其他得分=(评标基准/其他报价)×6。

    4、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D类最低折扣为评标基准,得满分6分,其他得分=(评标基准/其他报价)×6。

    配送服务

    (12分)

    1、有完善的配送服务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得3分。

    2、有送货服务电话专线:5*8小时响应得1分;7*24小时响应得3分。(提供电话号码以备核验)

    3、有专业送货服务人员,每有1人得2分,满分6分。(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管理方案

    (15分)

    1、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

    2、防疫管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

    3、采购管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

    4、仓储管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

    5、财务及价格管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分。

    综合实力

    (19分)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具备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食品等与本项目相关荣誉奖项,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党政机关、三级以上医院、四星以上宾馆、大中小学、大中型企业)的类似项目业绩(包含配送或承包经营),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8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单位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和服务期内任意一份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大中型企业业绩还需提供就餐人数超过300人的业主证明原件)

    配套设备

    (24分)

    1、投标人具有冷库得3分。(提供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常温储藏仓库,得3分。(提供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专用场所得2分,具有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得2分;(提供食品安全检测专用场所实景照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有带有企业标识的专用食材配送车队和车辆,每有一辆得2分,最多得6分。上述车辆中属于冷链专用运输车辆,每有一辆加1分,最多加2分。本条满分8分。(提供能体现车牌号码的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自有清洗、消毒、切配自动化设备,得3分。(提供实际应用场景图片及【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支持互联网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得3分。(提供功能截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资信证明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服务响应及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六、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拟投入设备一览表

    八、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目录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YZZCSD197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采购人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YZZCSD197号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YZZCSD197号

    名称

    投标报价

    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食堂大宗食材

    A类: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折扣 %

    B类: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折扣 %

    C类: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折扣 %

    D类: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折扣 %

    备注

    扬州价格通网站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苏果、大润发、麦德龙等大型连锁超市卖场的价格。

    注:(1)扬州价格通网址:

    http://www.yzjgt.cn/shxf/nmsc.aspx?qyid=EC2A774B-A8A5-4495-8C10-20FA18CAA48F

    (2)如投标人采用集团采购内部定价机制,则无需参考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直接以【供应数量*企业内部团购价*中标折扣】结算。

    (3)投标人采用集团采购内部定价机制的,需提供与内部定价机制相关的制度、办法、过往内部价格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仍以【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价格通网站上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

    日期:

    四、服务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原因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期限

    服务方式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