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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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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其他

招标详情

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其他

2021年10月26日 15: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饲养动物及其产品/畜禽产品/其他畜禽产品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行政区域兰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5:39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00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2393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曹老师0931-8912932
代理机构名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玉琦18693175820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最终版).pdf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1-138-HW-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23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曹老师0931-89129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玉琦18693175820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U-2021-138-HW-CS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靖远羊羔肉

1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起至2022年06月30日,合同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金额与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zbb.lzu.edu.cn)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

方式: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网页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此开启时间为暂定时间,如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开启,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提交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103室。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规定,避免人群聚集,开标结果将在网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仅限1人。人员信息请根据《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人员入校预约登记表》提供。供应商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人为非境外来甘返甘人员,非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非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来人员。若有隐瞒,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表格填写完成后请于2021年11月09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入校预约登记表。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的,责任自负。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兰州大学 2021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校 内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 2021 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ZU-2021-138-HW-CS 采 购 人 : 兰州大学 代理机构: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校内磋商公告.................................................................................................- 1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4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31 - 第六章 合同范本.......................................................................................................- 37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请项目各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配 合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并随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兰州大学采购 管理办公室主页(http://zbb.lzu.edu.cn)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 - 1 - 第一章 校内磋商公告 兰州大学 2021 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和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页采购公告栏(h ttp://zbb.lzu.edu.cn/)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U-2021-138-HW-CS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 2021 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靖远羊羔肉 1 批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起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合同金额 为项目预算金额,金额与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 - 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页 (http://zbb.lzu.edu.cn)采购公告栏,自行下载。 方式: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网页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注: 此开启时间为暂定时间,如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开启,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提交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 A103 室。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规定,避免人群聚集,开标结果将在网 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仅限 1 人。 人员信息请根据《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人员入校预约登记表》提供。供 应商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人为非境外来甘返甘人员,非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者的 密切接触者,非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来人员。若有隐瞒,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 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表格填写完成后请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7:00 前扫描发 送至 zbk@lzu.edu.cn,邮件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入校预约 登记表。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的,责任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大学 地 址:兰州市天水南路 222 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曹老师 0931-8912932 zbk@lz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B塔 2单元 13 层 联系方式:王经理(18919896785、18693175820)2128319217@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31-8912393 - 4 - 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投标段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在办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 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个工作日前 未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将列入兰州大学 失信供应商名单。 3.请将《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登记表》(Word 文件和 pdf 扫描件)、企 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 件(正反面)及企业相关资质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128319217@qq.com,邮件主题格式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鲜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5 - 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人员入校预约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籍贯 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所在社区 是否近期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来人员(若是则填后两栏) 是否已隔离 14 天 是否向社区报备 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完整截图粘贴) 注:出行码申请方式——微信公众号关注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申请,出 行码截图需为发送当天的健康码(本部分 文字可删除) 近 14 天行程轨迹截图(完整截图粘贴) 注: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小程序(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获取,截图需为发送 当天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本部分文 字可删除)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本人为非境外来甘返甘人员,非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 者的密切接触者,非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来人员。若有隐瞒,本人 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承诺,在兰州大学开展工作期间,本人将 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进行投标或代理服务工作之外的其他活动, 不进入开展工作之外的其他区域。如违反,愿接受学校处理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 我司承诺,所委派人员(授权代理人)为我司员工,已对其进行了疫 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的相关培训。如其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愿协助调查 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须填写完成后将 word+扫描版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7:00 前发送至 zbk@lzu.edu.cn,邮件主题: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入校预约登记表。若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责任自负。 - 6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磋商项目的基本要求,对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 2021 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30 万元 最高限价 ?无 ?有,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页 (http://zbb.lzu.edu.cn)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2 采购人 名 称:兰州大学 地 址:兰州市天水南路 222 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曹老师 0931-8912932、zbk@lzu.edu.cn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31-8912393 3 采购代理机 构 名 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号枫叶国际 B塔 2单元 13层 联系方式:王经理(18919896785、18693175820) 电子邮箱:2128319217@qq.com 4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 违约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5 项目现场勘 察 /答疑 ?不组织 ?组织: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另行通知 勘察时间: 集合地点: 联 系 人: - 7 -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联系电话: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 受 7 分包 ?不接受 ?接 受 是否允许递 交多个备选 方案 ?不允许 ?允 许 8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肉 所属行业:畜牧业 9 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否 ?是,未达到下面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部分达到比例为 %(不低于 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 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60%)。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不低于 30%)比例分包给一 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 低于 60%)。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否 ?是,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须提供意向协 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10 支持监狱企 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 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11 其他法律法 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 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 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 为小微企业,依照小微企业标准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8 -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2 是否要求现 场演示或述 标 ?否 ?是,应同时提交的材料 。 供应商须提 供的 其他资料 / 13 供应商对磋 商文件提出 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其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 3日内对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 疑,磋商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构成磋商文 件的其他文 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4 提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 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 A103 室 15 开标时间、地 点 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 A103 室 16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1)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3000.00) (2)交纳方式: ①保证金为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的保证金。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 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递交。 ③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9300 1060 0201 0041 07 行 号:313821010604 ④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每个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只需交一份 磋商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可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且必须 在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否则自行承担由此 引致的投标无效等后果。 17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60 日。 18 响应文件的 装订 正本和副本一并密封装订,“报价一览表”请单独密封,以方便唱 标。 19 响应文件份 数 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U盘存储单独密封。响应文 件为 PDF+Word 格式,并提供 Excel 格式的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与 纸质版完全一致,包括签字盖章)。 20 封套上应载 明的信息 在封套上应写明: ①兰州大学 2021 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9 -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LZU-2021-138-HW-CS)响应文件在2021年 11月 10日 09时 00分(北 京时间)前不得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②供应商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响应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布 不能接收该响应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书写方法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注:如果封套未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并加盖印章,采购人、 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 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 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2 服务时间、地 点 ①服务时间:自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起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 合同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金额与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 ②服务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榆中校区 23 采购资金的 支付方式及 时间 货款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当月货款当月结算,中标人最晚应于每月 3号(节假日顺延)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及发票开具 (配送产品经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工作, 并将发票送交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采供办公室,经财务部门审核后 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应是甘肃省相关机构认可的 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兰州大学”,发票必须加盖中标人财务专用 章,支票、网银转账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 若中标人配送的产品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 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解决争议为止。 24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5 %,提交方式为电汇。 25 招标代理服 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 以预算金额乘以(1-下浮率)作为成交额计算代理服务费。 2.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下表费率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服务 费 率 类型 中标额(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 以下 1.35% 1.35% 0.9% 100-500 0.88% 0.64% 0.56% 500-1000 0.56% 0.315% 0.4125% 1000-5000 0.3% 0.175% 0.245% - 10 -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5000-10000 0.125% 0.07% 0.12% 10000-5000 0.025% 0.035% 0.025% 50000 以上 0.025% 0.035% 以原发改价格 [2011]534 号 的规定收费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26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 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 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成交资格被取 消。 27 其他 - 11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校内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兰州大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 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校内磋商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 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 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 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12 -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 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 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内磋商公告; (二)磋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评审办法; (五)合同范本;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附录。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 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 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发布方式由采购人 按有利于项目执行、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确定。 7.3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 3天前按磋商文件 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将变更时间以 - 13 -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 告。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格式文件,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原厂技术证 明资料除外),否则相关资料可认定为无效。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故意错 误翻译除外。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 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 14 -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 写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审查文件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 (一)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 价表”。本次磋商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投标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和产品原材料价格涨跌情况的基 础上合理报价,投标人报价应是包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及一切售后服 务费等在内的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一切费用。 2.投标人综合考虑城关区、七里河区靖远羊羔肉批发生鲜店价格报浮动率;浮 动率一经确定,合同期内浮动率不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组成询 价小组赴城关区、七里河区靖远羊羔肉批发生鲜店同质量同用量询问(或实地采购) 靖远羊羔肉的价格,以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锁定前 2 个月的 配送价格,2个月内不再调整变动。合同执行 2个月后依次类推,进行询价锁价。 3.结算价格=基准价*浮动率。原则上,1个供货周期为 1个月至 3个月。上浮率 报价最高为 5%(含 5%),下浮率报价不做限制,例如:靖远羊羔肉基准价为 30 元/ 斤,若上浮率为 5%,即结算价格为 30 元/斤*(1+5%)=31.5 元/斤;若下浮率为 6%, 即结算价格为 30 元/斤*(1-6%)=28.2 元/斤。上浮率报价超过 5%视为无效响应。 (二)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 (2)拟派服务实施人员; - 15 - (3)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设施设备;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和售后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商务应答和承诺。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作出的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2)供应商的相关业绩; (3)供应商其他服务承诺(如有); (4)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以上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分别装入响应性文件中。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 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方式填写 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磋商保证金 16.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 为其投标响应的一部分。 16.2 磋商保证金交款方式:转帐、电汇、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 金。 16.3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 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4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非现金形式)。有关部门认定是否违法、违规、违纪时效不计算在五个工作日 内。 16.6 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校采购当事人可取消其提交响应文件和成交 候选人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 内容的; - 16 - (二)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投标行为的; (三)经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认定存在恶意扰乱采购和评审秩序行为的; (四)出现两次虚假质疑,干扰项目正常执行的; (五)未经合法质疑程序直接提出投诉、举报,经核实其举报失实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17、响应有效期 17.1 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响 应,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 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响应有效 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响应有效期 内继续有效。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性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相应的电子文档 1份、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1 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 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 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 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并编码(必须胶装)。 18.5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响应文件应绿色环保装订,采用 A4 软面胶装,建议不要使用硬壳封面。 为节约纸张,建议尽量双面打印并简装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17 - 19.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 号、项目名称、包号(如分包)、年月日。 19.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磋商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电子文 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报 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 点。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 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印章。修改书应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投标。 21.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 价格评分依据,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除外。 (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 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成交 22、开标 - 18 -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采购人、供应商须 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未参加 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采购人有关部门人员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 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拆 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 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 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 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供 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报 价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报价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 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 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 场进行澄清。 - 19 -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在场内等 候磋商。 24、组成评审小组 24.1 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项目单位代表共 3人或 5人组成,项目单位代表不 超过 1人。 24.2 学校集中采购的评审专家由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对科研仪器设备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 的项目,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 25、组织磋商 25.1 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评 审需要与供应商就采购需求、商务和技术要求、报价等内容进行磋商,并要求供应 商做出澄清、承诺和重新报价。 25.1 评审小组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及合同主要条 款进行实质性变动的,须由学校采购当事人确认。 26、提交最终方案和报价 26.1 磋商完成后,评审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 价和方案,最终报价和方案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仅提交一次响应文件的项目,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 文件即视为最终报价和方案。 27、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 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和方案进行独立评审。 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8.1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 3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签署评审报告。 28.2 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继续评 审。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审报告。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 20 - 29.1 学校采购当事人应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 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29.2 根据《兰州大学校内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所列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前已按照本细则进行评审的,可直接按原评审报告确 定成交供应商。 29.3 通过发布采购公告征集供应商的项目,采购当事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 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办和中层单位的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30、成交通知书 30.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0.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 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 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20 日内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 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成交供应商拒绝在规定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签订和履 行采购合同的,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可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 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21 - 前款拒绝或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 动,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26、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约。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履约保证金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不满足要求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0、履行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2.1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 22 -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 (10)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单位;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 (12)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3)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33、终止采购的情形 3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应终止采购活动。已发布 采购公告的,应当在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1)采购项目取消,或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 (2)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发生变化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兰州大学校内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实施 细则》规定的。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 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自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相关内容)。 九、其他 - 23 - 35、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四章中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磋商截止 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 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 24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基本要求 兰州大学现有城关、榆中两个校区,就餐师生3.5万余人,其中城关校区1.5万 人左右,榆中校区2万人左右。城关校区有丹桂苑、新竹苑和护理学院等多个食堂; 榆中校区有芝兰苑、玉树苑、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桃李食园等多个 食堂。因此,投标人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足够的供应保障能力和一定的高校、工 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原材料供货经验,能够满足兰州大学对师生供餐时所 用靖远羊羔肉需求。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30 万元。 三、确定供应商数量 (1)本项目拟确定 1家中标人作为兰州大学城关、榆中校区各食堂靖远羊羔肉 供应商。 (2)当中标人存在拒签合同或因履约不力被解除合同时,采购人有从拟中标候 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或重新进行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人的权力。 四、产品质量要求 1.质量等级及标准 产品名称 靖远羊羔肉(整只生鲜)。 需符合的国家/ 行业/地方标准 产 地 甘肃省靖远县乌兰镇、东湾镇、北湾镇、刘川镇、糜滩乡、 平堡乡、若笠乡、三滩乡、大芦乡、高湾乡、北滩镇、东升 乡、靖安乡、石门乡、双龙乡、五合乡、兴隆乡和永新乡。 DB62/T1192-2018 地理标志产品 靖 远羊羔肉 品 种 滩羊。 出栏标准 30~60日龄,活体重量13~25kg。 品质要求 肉色鲜红,有光泽,肌肉脂肪分布均匀;肌纤维致密,有韧 性,富有弹性;具有新鲜羊肉固有气味,无异味。 理化指标 水分含量:≤75%;挥发性盐酸氨(mg/100g):≤15;蛋白 质:≤14%;脂肪:≤12%;胴体质量:6~15kg。 2.质量、安全和物理特性要求 (1)产品符合 GB/T 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 2762-2017(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 准。 (2)羊肉胴体盖有市场监管部门加盖的动物检疫章和肉品肉质检验章,供货时 - 25 - 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肉品肉质检验合格证(原 件)、甘肃食品电子一票通(原件备查)等,确保货物食品安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配送要求 1.服务期限:自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起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合同金额为 项目预算金额,金额与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 2.原则上,采购人通过“兰州大学食堂物流管理软件系统”分批次向中标人下 单订货。 3.中标人一般应在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小时内进行接单确认,24小时之内将订单 中所列产品保质、保量、按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下单要求为准。 4.中标人必须在配送时将本批次产品的送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单位、数量、 单价及总金额)、食品安全一票通、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有相 关具体要求的检疫证明、凭证等票据证明材料交由采购人核验存档。 5.中标人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受污染和损坏,运输工 具应使用抗腐蚀、防潮和易清洁消毒材料,内、外部做到清洁、卫生、无污染、定 期消毒,具有防晒、防尘和防雨设施。 五、质量验收 1.中标人将每批次产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 内容包括随货票证查验、外包装检查和数量清点等,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收 货入库。 2.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以无条件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两次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抽检时间、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3.抽检时采购人通知中标人派代表参加,双方代表均在现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 可;经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未派出代表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质量抽检有关工作, 则认定中标人对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 4.除按照本条第2款规定的两次抽检外,若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 国家有关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 构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若检测结果显示中标人 - 26 - 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检测结果显示中标 人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则除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之外,采购人 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5.产品使用后,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质量标准和就餐师生反馈意见等内容对产 品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做出系统评价。若系统评价认为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采 购人将启动产品检验程序,即通知中标人到场,当场检验送货产品,并组织专家(专 家组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使用单位代表等)按照磋商 文件要求进行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以专家认定的结果作为最终结论。对于出现的质 量争议问题,中标人及采购人均可以提出启动检验程序。 六、报价、定价及货款结算 1.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投标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和产品原材料价格涨跌情况的基 础上合理报价,投标人报价应是包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及一切售后服 务费等在内的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一切费用。 2.投标人综合考虑城关区、七里河区靖远羊羔肉批发生鲜店价格报浮动率;浮 动率一经确定,合同期内浮动率不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组成询 价小组赴城关区、七里河区靖远羊羔肉批发生鲜店同质量同用量询问(或实地采购) 靖远羊羔肉的价格,以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锁定前 2 个月的 配送价格,2个月内不再调整变动。合同执行 2个月后依次类推,进行询价锁价。 3.结算价格=基准价*浮动率。原则上,1个供货周期为 1个月至 3个月。上浮率 报价最高为 5%(含 5%),下浮率报价不做限制,例如:靖远羊羔肉基准价为 30 元/ 斤,若上浮率为 5%,即结算价格为 30 元/斤*(1+5%)=31.5 元/斤;若下浮率为 6%, 即结算价格为 30 元/斤*(1-6%)=28.2 元/斤。上浮率报价超过 5%视为无效响应。 4.货款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当月货款当月结算,中标人最晚应于每月3号(节假 日顺延)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及发票开具(配送产品经兰州大学后勤 保障部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工作,并将发票送交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采供办 公室,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应是甘肃省相关机 构认可的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兰州大学”,发票必须加盖中标人财务专用章,支 票、网银转账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 若中标人配送的产品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 支付货款,直到解决争议为止。 - 27 - 5.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采购人不能进行支票/网银付款,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在每月3号(节假日顺延)前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 及开具发票,对采购人结账工作进度造成影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包括采取 延后付款、罚款等处罚。 七、双方责任 1.采购人应提前为中标人提供订货计划,为中标人配送产品提供方便,并按时 付款。 2.中标人必须按照开标现场提供的样品品牌、规格和质量或采购人要求进行供 货。 3.中标人应及时提供有效票据,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按时结算货款。 4.中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原料)供应“三证”(如国家有新的发证规定, 则按新规执行),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 格证,并将“三证”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留档备查。若采购人所订购的是必须具备 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食品(原料),则中标人还应将这些证件的 复印件送交采购人留档备查。 5.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要求,并自觉接受上级监督 部门的监督检查。 6.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变 质、农残超标或含有其它毒素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7.中标人必须执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当配送的产 品质验收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补足,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 使用。若中标人送货数量超过双方约定的误差百分比,采购人有权拒收。 8.中标人应把好产品质量关、安全关和送货关,如因中标人食品质量问题、供 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中标人必须负责赔偿所 有损失及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9.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所供产品,必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 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如确因 市场流通或产品停产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提前1周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 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 28 - 10.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原材料储备、生产能力、库存、配送等各方面因素,各批 次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期或拒绝交货,中标人应保证给采购人随时供货, 并具有供货规模 1个月用量的库存。 11.中标人需具备上网条件,自备电脑、票据打印机,有专人接受《兰州大学食 堂物流管理软件系统》培训,负责接收查询采购人订单和结算货款等事宜。 12.中标人需按月向采购人交纳兰州大学食堂物流管理软件系统使用维护费,每 月 3号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交纳上月使用维护费,缴费标准为每月货款的 6‰ (千分之六)。 八、违约责任 1. 中标人需缴纳合同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 1 天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如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视中标人主动放弃 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另寻中标人。 2.中标人未按时结算当月货款,采购人将按当月货款总额的1%扣缴滞纳金;中 标人未按时交纳当月兰州大学食堂物流管理软件系统使用维护费,采购人有权从当 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3.中标人发生未准时送货或其他影响到采购人生产经营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 中标人进行处罚。 4.中标人每出现1次未按照采购人通知的送货时间准时送货的情形,采购人有权 按照该批次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或处罚3000元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就 高不就低,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 能按照采购人订单履行该批次配送义务,采购人有权按照该批次采购金额扣减货款 的20%作为违约金或处罚1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就高不就低,累计2次未按照采 购人订单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因中标人无法保障履约质量而解除合同,并没收其 履约保证金且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后,超过2日未能履行送货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 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6.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中标人提供的 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 购人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中标人进行赔偿并对 其做出处罚,类似情况累计出现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 29 - 7.如出现违反双方责任中第5条规定的违法或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 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权 利。 8.如中标人发生数量、质量、价格和配送等违反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根据合 同约定条款采取口头警告、约谈、罚处违约金、书面警告通知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 中标人收到书面警告通知累计达到3次,则启动中标人退出机制,经采购人确认,取 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9.如到货验收不合格发生退换货,退换货时限为24小时内,超过时限采购人有 权按照该批货物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20%作为处罚。 10.检验最终结论不符合招标要求,中标人须立即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退 换货处理,采购人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购人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 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中标人予以补偿,对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 极坏社会影响的,采购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中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并根据造成损失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追究中标人赔偿责任和法 律责任,3年内禁止参加学校任何采购招标活动: (1)招标时以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的, 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2)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 围经营、提供虚假票证、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反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的行 为,经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3)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经政府检验检疫部门确认 的; (4)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配送中标产品以外的产品的; (5)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和形象或造成采购人严重损失的其 他行为的; (6)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的; (7)中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方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 (8)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2日无故未能履行送货义务, 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中标人进行索赔,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30 - (9)合同期内出现2次及以上验收、检测结论不合符招标要求的情况,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10)采购人若对中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 中标人应及时处理、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同 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 1.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为该项目采购主要产品,当采购人提出采购靖远羊羔肉 类其他产品时,中标人不得无故拒绝,对新增采购产品的品牌、规格和价格由双方 商议后签字确认。 2.中标人随货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是中国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标识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检测批次与实际配送批次的产品必须一致。 3.中标人配送产品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补货,由此 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实际采购需求,可采用电 商扶贫采购、农校对接采购、扶贫直接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等方式采购该项目中标 产品,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采购供应廉政协议》和《服务承 诺书》,并认真遵守履行。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须至少提前 3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终止合同;采购人在终止合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并结清所有货款。如双方任何一方因价格、服 务或质量等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7.本项目合同执行期结束后,如采购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招 标与新的中标人签订新的采购合同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补充协议按 原合同继续供货,但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但当在 3 个月服务期内采购人完 成新的招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随即终止。 - 31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磋商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 应委派代表参加。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将不予开封。 二、评审小组组建及工作 1、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项目单位代表共 3人或 5人组成,项目单位代表不超 过 1人。 2、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供应商。 3、评审小组负责磋商工作,依据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采购 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1、从开始磋商,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报价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 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磋商程序 1、磋商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最终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 供应商。 五、资格审查 1、评审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 格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则不能进行下一环节的评审。评审小组应 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校内磋商一般应邀请不少于 2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 (1)按要求发布采购公告后只有 1家供应商报名,重新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无其他供应商质疑的; - 32 - (2)项目单位书面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经采购办审核同意并发布单一来源采购 公告至少三日,无供应商质疑的; (3)两年内已经进行过相同项目的采购,且该采购内容的市场价格相对稳定, 用户单位申请以不高于原成交价从原成交供应商处继续采购,经采购办审核同意的; (4)评审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只有 1家,经评审 小组审定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同意继续执行的。 六、实质性响应 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 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 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 七、澄清 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 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4、评审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 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磋商响应 将被拒绝。 八、符合性审查 1、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评审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 33 -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评审 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3)供应商不响应磋商文件供货期限的; (4)供应商不响应磋商文件付款方式的; (5)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6)供应商不接受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进行修正 的; (7)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九、磋商 1、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 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6、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 - 34 - 代表签字。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9、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0、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 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十、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具体磋商办法如下: 评审项 分值 评分因素 评审依据 报价部分 55 分 55 分 投标报价=靖远羊羔肉浮动率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1+浮动率)*价格分; 计算价格分时,上浮率为正,下浮率为负。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1+浮动率)值最小的磋商 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55 分。 / 商务部 分 18 分 类似 业绩 10 分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今开展或承担的类似项目案 例。每个有效案例得 2分,最高得 10 分。 提供合同复 印件或配送 清单复印件 作为证明材 料 供货 渠道 8分 对提供产品的进货渠道进行综合评审。具有长期 (≧1年)固定的合作生产基地或生产厂家的得 8 分;具有短期(<1 年)固定的合作生产基地或生 产厂家的得 4分。 提供合作基 地或生产厂 家营业执 照、合作/供 货协议资料 技术部 分 27 分 服务 程序 管理 制度 服务 22 分 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针对靖远羊羔肉的检测报 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提供相关资料证 明得 6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靖远羊 羔肉检测报 告 对供货方案及流程的评审。供货方案及流程整体 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4 分;供货方案及流程整体 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2 分;供货方案及流程 提供相关制 度或方案 - 35 - 方案 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1分。 对货品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货品质量保证措 施方案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4 分;货品质量保证 措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 2 分;货品质 量保证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1分。 提供质量控 制方案 对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审。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合理、 针对性强的得 4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针对 性较强的得 2 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针对性一 般的得 1分。 提供售后服 务方案 对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的评审。配送卫生保障 措施方案完善细致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4 分;配 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较细致合理、针对性较强的 得 2 分;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 般的得 1分。 提供配送卫 生保障措施 方案 应急 保障 措施 5分 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措施进行评审。 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较为全面、科学、 具体的得 5 分;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基 本全面、科学、具体的得 3 分;重大或突发事件 应急保障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具体的得 1分。 提供相关的 应急方案 十一、推荐成交供应商 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评审小组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 商。 2、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 2、最后得分确定遵守本章第十条的规定。 - 36 - 十三、保密及串通行为 1、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 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 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审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 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 37 - 第五章 合同范本 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经过公开招标工作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 合同。 一、合同履行的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采购种类: 三、采购价格:以磋商文件中甲方制定的定价措施执行 四、质量标准:按磋商文件(编号: )有关内容执行。 五、订购方式及要求 1.甲方按照生产需要,分批向乙方订购货物,每次订货数量、包装要求、送货 时间及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每次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或系统下单的形式通 知乙方,乙方单次送货数量误差不超过订货总数量的10%。 2.乙方接到甲方每批次订货信息后,应当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 定地点。 3.乙方必须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将甲方所订购的食品(原料)送至甲方指定地 点(如后期甲方有修改指定地点,以修改后的地点为准)。经食堂物资保管员、采 购部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交货、签收。 4.履行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运输费、装卸费及其它与之相关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辆,必须适用于该种食品(原料)的运输;装车方式切实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验收标准 1.乙方向甲方送货时,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送货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及有相 关具体要求的检疫证明、凭证等票据证明材料。 2.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不受污染 - 38 - 和损坏。 3.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检测机构对乙方提供的物资进行两次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检时间、 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4.如果有抽检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双方代表均在现场对抽检样品 予以认可。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未派出代表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质量抽检有关工 作,则认定乙方对甲方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 5.除按照本条第3 项规定的两次抽检外,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国 家有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 乙方提供货品进行单项检测,乙方必须配合。若检测结果显示乙方提供货品符合国 家有关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显示乙方提供货品不符合国家 有关质量要求,则甲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作出处理。 6.除本条规定的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外,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货物质 量多级监控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6.1 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组织货物,先配送到甲方指定初验地点,经初验合 格,再配送到各个经营部门(初验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重新 配送到甲方指定初验地点); 6.2 货物配送到各个经营部门,经乙方、甲方采购验收员、甲方部门管理员三 方再次检验合格,收货入库; 6.3 货物使用后,甲方将根据使用情况(按照招标质量标准和就餐师生反馈意 见等内容)作出最后评价货物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6.4 经最后评价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甲方将启动货物检验程序,即通知乙方 到场,当场检验送货货物,并组织专家(专家组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监督部 门代表、甲方使用单位代表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质量评议。检验结果以专家 认定的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6.5 在多级监控管理中任何一层验收程序出现质量争议,乙方及甲方均可以提 出启动检验程序。 6.6 检验最终结论不符合招标要求,乙方须立即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退换 货处理,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甲方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的损 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补偿,造成很大影响,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 - 39 - 任 6.7合同期内出现两次检验结论不合符招标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 收履约保证金。 7、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配送服务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 处理、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同并没收履约保证 金。 8、如甲、乙任何一方因价格、服务或质量等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 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订货计划,为乙方送货上门提供方便,并按时付款。 2. 乙方应及时提供有效票据,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按时领取货款支票。 3. 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原料)供应“三证”(如国家有新的发证规定,则 按新规执行),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 证,并将“三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档备查。若甲方所订购的是必须具备有效的 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食品(原料),则乙方还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送 交甲方留档备查。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要求,并自觉接受上级监督部 门的监督检查。供货期间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送交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的质 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由甲方留档备查。 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变质、 含农药或其它毒素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货物。 6. 乙方应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在供货品质验收不合 格或数量不足时,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补足,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若乙方送 货数量超过双方约定的误差百分比,甲方有权拒收。 7. 乙方应把好食品(原料)质量、安全关和送货关,如因乙方食品质量问题、供 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必须负责赔偿所有损 失及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接到甲方每批次送货要求后,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 指定地点。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通知正确履行该批次送货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每批 次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20%;若乙方累计2 次未按照甲方通知的送货内容履行义务, - 40 - 甲方有权因乙方无法保障履约质量而提出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9、如到货不合格须发生退换货的,退换货时限为不超过24 小时。超过时限的, 甲方有可能按照该批货物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20%作为处罚。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时结算货款,如无故逾期不结,甲方将按货款总额的1%扣缴滞纳金。 2. 乙方出现未准时送货或其他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 行处罚。 3. 乙方累计2 次未按照甲方通知的送货要求准时送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 没收履约保证金。 4. 乙方接到甲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3 日未能履行送货义务,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 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乙方提供的物 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甲方使 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和处罚,类似 情况累计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如出现违反第七条第5项规定的违法或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权利。 7. 如乙方发生数量、质量、价格、配送等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违反购销合同的 情况,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条款采取口头警告、约谈并书面警告乃至终止合同等措 施。乙方收到书面警告通知累计达到2次,则启动供应商退出机制,经甲方采购工作 小组会议确认,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供货 资格,并根据造成损失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8.1 乙方招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 合经营要求的; 8.2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 营范围经营等违反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的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8.3 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经政府检验检疫部门确认的; 8.4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或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其 他行为的。 - 41 - 九、结算方式: 1. 甲方通过转账支票/网银向乙方付款,乙方必须向甲方出据甘肃省相关机构 认可的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兰州大学”。正式发票必须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收 款单位必须是乙方。 2. 若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进行支票/网银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对乙方每月结款最多一次。乙方每月 号(节假日顺延)前必须按甲方 要求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若乙方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 拒绝向乙方支付货款,直到解决争议为止。 4.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时提供的经核对无误、无遗漏的报账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 结清相应货款。 5.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在每月 号(节假日顺延)前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 对甲方结账工作进度造成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包括采取延后付款、罚款等处 罚。 十、法律权利 1.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磋商文件、投标 文件等其他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应。 2.甲方和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申诉权。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与共同发展的精神, 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有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双方 无法协调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一式叄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5.履行中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乙双方在供应商招标中的有关文件、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42 - 经办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 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 43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XXXX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名称: 项 目 编号: 响 应 标段: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话: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 44 - 响应文件书脊格式 项 目 编 号 :L ZU -20 21 -13 8- HW- CS 第 ( ) 标 段 公 司 名 称 : - 45 -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文件评审索引表.............................................................................................- 46 - 二、响应函.....................................................................................................................- 47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48 - 四、资格证明文件.........................................................................................................- 49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9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0 - 3、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1 - 4、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 52 -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 -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54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5 -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6 - 五、报价部分.................................................................................................................- 57 - 1、报价一览表.......................................................................................................- 57 - 2、分项报价表.......................................................................................................- 58 -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59 - 六、商务部分.................................................................................................................- 61 - 1、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61 - 2、供应商的相关业绩...........................................................................................- 62 - 3、供应商其它服务承诺(如有).......................................................................- 64 -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65 - 七、服务部分.................................................................................................................- 66 - 1、服务方案...........................................................................................................- 66 - 2、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67 - 3、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设备设施.......................................................................- 70 -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71 - 八、其他部分.................................................................................................................- 72 - 1、磋商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 72 - 2、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格式...........................................................................- 72 - 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73 -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74 - 5、 材料真实性承诺.............................................................................................- 75 - 附录 A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76 - 附录 B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80 - 特别提醒: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按顺序提交上述文件和准 确标注文件页码,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内容增加目录内容。 - 46 - 一、响应文件评审索引表 (供应商根据做响应文件的实际情况填写) 磋商文件的重要内容 是否响应 响应文件页码 评审索引表 第 页—第 页 资格证明文件 … … 商务部分 … … 服务部分 … … 其他部分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说明: 1、此表内容不仅限于上述内容,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及评分办法自行填写重要内容,目的是便 于专家在评标时方便、快捷、准确找到相关资料。 2、重要内容与对应的页码一定要一一对应,准确填写,由于填写错误影响评标的后果自负。 - 47 - 二、响应函 致:兰州大学、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现正式授 权 (姓名)代表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提交响应 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U 盘存储)1 份。我单位在此声明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照所附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提供和交付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2.我方将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本项目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5.若我方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后,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我方将不再要求 退还磋商保证金。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资料保密。 7.若我单位成交,我单位承诺将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采购代 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8.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8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固定资产 (大写) 实收工商注册资金 (大写) 注册地址 网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单位类型 (在□内打√) □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 □社会团体□其它事业单位 □其它: 教高职称人数 副高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拟承担同类工作专 职技术人员情况 专职技术 负责人 职称/职务 专职技术 人员数量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名单可 附后) 单位简介(1000 字以内) 单位取得资质情况 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响应日期: 年 月 日 - 49 - 四、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复印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50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 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 办理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 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职 务: 电 话: 电 话: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应准备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以备查验,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磋商会场。 - 51 - 3、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 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 52 - 4、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 4-1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可提供本年度其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2 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财务报表和资信证明二选一即可) - 53 -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 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54 -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 55 -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致:兰州大学、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56 -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函 致:兰州大学、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 57 - 五、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磋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浮动率(%)(上浮 率和下浮率只能二 选一报价,二者均 报,按无效响应处 理) 上浮率 % (上浮率报价最高为 5%(含 5%),上浮率报价超过 5%视为无效响应。例如: 靖远羊羔肉基准价为 30 元/斤,若上浮率为 5%,即结算价格为 30 元/斤* (1+5%)=31.5 元/斤)。 下浮率 % (下浮率报价不做限制,例如:靖远羊羔肉基准价为 30 元/斤,若下浮率 为 6%,即结算价格为 30 元/斤*(1-6%)=28.2 元/斤)。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其他声明(如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 交的报价中。 2、“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如有投标降价声明必须在开标前单独密封和递交,否则无效。 4、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单独密封和递交 1 份。 - 58 - 2、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斤)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 2.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9 -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物)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60 - (二)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61 - 六、商务部分 1、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响应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差 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 - 62 - 2、供应商的相关业绩 (1)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总价 买方联系人 电话 … … … … … … … - 63 - (2)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单位 公章) - 64 - 3、供应商其它服务承诺(如有) - 65 -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 66 - 七、服务部分 1、服务方案 - 67 - 2、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1)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务 主要资历 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主管 其他人员 注: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 得更换。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响应日期: 年 月 日 - 68 - (2)拟派服务实施人员专业技术证明材料(根据具体项目要求,例如:学历证明文 件、职业资格证书等) - 69 - (3)拟派服务实施人员社保证明 - 70 - 3、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设备设施 (注:须提供购置发票、设备照片、正常运行证明材料等。) - 71 -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 72 - 八、其他部分 1、磋商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 2、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格式 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 致:兰州大学、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的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为: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 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报价后不再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条 款提出质疑或异议。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 定 地 址: 邮 编: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73 - 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兰州大学、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一切证明资料、服务承诺、商务承诺等) 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磋商过程中(包括评审、成交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 (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服务与报价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 供了不真实的响应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 人或采购监督部门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 定 地 址: 邮 编: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74 -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 75 - 5、材料真实性承诺 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致:兰州大学、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磋商,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 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 件一致,真实有效; 2、我单位愿意在成交公告中公示本单位响应文件中的企业和人员资质证书 及相关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3、贵单位对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若有任何疑义,我单位可随时提供该资 料原件供贵单位核实; 4、若我单位提供不真实或无效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我单位 愿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 承诺人(印章): 日期: - 76 - 附录 A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 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77 -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78 -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79 -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 时废止。 - 80 - 附录 B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 81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目 录 第一章 校内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基本要求 二、采购预算 三、确定供应商数量 四、产品质量要求 四、配送要求 五、质量验收 六、报价、定价及货款结算 七、双方责任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说明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评审索引表 二、响应函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四、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六、商务部分 1、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2、供应商的相关业绩 3、供应商其它服务承诺(如有)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七、服务部分 1、服务方案 2、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3、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设备设施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八、其他部分 1、磋商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 2、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格式 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5、材料真实性承诺 附录A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附录B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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