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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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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1-10-26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约4600人。目前已开通运营地铁线路共3条,通车里程长度共计78.2公里,共设车站60座。

电商平台具有普遍性、便捷性、集成性等特点。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运用电商平台进行物资采购已成为现代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普遍做法。本项目利用电商平台商品丰富、物流高效、价格透明等优势,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满足质优、价廉、高频的物资采购需求;利用电商平台在轨道交通垂直领域的供应链开发,降低通用工业品等零散物资的采购成本;利用电商平台的竞争机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廉政风险。

本项目拟引入一家电商平台服务商,为招标人搭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招标人通过专属电商平台直接下单购买其自营商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负责人员培训和网络维护,无条件共享采购数据、审批数据、电商平台履约数据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数据。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投标人作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服务商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家具及厨房用品、生活电器、工业品、通用工器具、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办公设备、日化用品、食品饮料等10个品类,具体以项目执行期间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项目服务期内采购的品类和数量进行承诺。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系说明函)。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服务业绩。

3.3.2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电商平台运营经验,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项目负责人业绩。

3.5.2 投标人在专属电商平台所有展示的商品必须是其自有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得推送其他第三方的商品。

3.5.3 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以及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09:00至2021年11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天山熙湖广场1号楼2单元702室

联系人:魏增旺

联系电话:18059096610

电子邮件:beijingzcsj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