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51010720210028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100000 |
最高限价 | 1100000 |
合同履约期限 | 本项目共一个包,服务期为一年。该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110万元。 |
允许联合体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 —— 2021年11月02日 上午时间:00:00至12:00 下午时间:12:00至23:59 |
地点 | 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
方式 | 供应商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的,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下载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导致相关行为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3)首次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 (4)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操作指南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处下载查看)。 |
售价 | 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7日 10:00 |
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潘家玥 。联系电话: 028-6020217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市民中心2栋5单元 5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郑雨诗 。联系电话: 028-61069889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雨诗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1069889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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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docx
33.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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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pdf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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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docx
160.2K
仅为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5号,为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及时、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符合要求的中标人,为我院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品原材料。本项目共一个包,服务期为一年。该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110万元。
二、采购服务事项
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约180人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具体是: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兔、家禽、水产、水果、蔬菜、散装生鲜禽蛋、调料、干杂、奶制品、大米、面(粉)、植物油等)。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用量进行配送,并按实际用量按月进行结算。
★三、采购产品质量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兔、家禽、水产类
当天屠宰且不能是冻肉(特殊情况下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送冻肉),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4℃范围内的生鲜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屠宰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当日《动物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羊、兔、鸡、鸭等其它家畜、家禽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水产类食材应有相关合格证。
冷鲜猪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95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家禽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羊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牛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兔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239-2008《鲜、冻兔肉》、水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7062-2018《水产品感官评价指南》。
(二)蔬菜、水果类:
当季各类新鲜以及大棚种植:1、叶菜类:色彩正常,无黄叶、枯死叶、无烧心烂叶、无虫和虫粪、无杂质;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4、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无水渗出。蔬菜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使用剧毒农药的蔬菜,必须保证蔬菜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此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所送水果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水果品种。水果质量达到:新鲜、果型匀称、大小相当、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水果,不得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水果。水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水果引发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新鲜水果、蔬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三)散装生鲜禽蛋:
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无机砷、铅、镉、总汞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必须保证新鲜、卫生、安全。
散装生鲜禽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四)大米:
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每批货均需提供大米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大米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54-2018《大米》。
(五)调料、干杂类:
原料应为非转基因产品,且须为预包装产品(一次性塑料中包装)。包装标识清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产品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调料、干杂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0903-2007《调味品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186-2000《酿造酱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187-2000《酿造食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461-2016《食用盐》。
(六)奶制品:
鲜牛奶采用预包装巴士杀菌鲜牛奶,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酸奶采用预包装制发酵乳,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
奶制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645-2010《国家食品安全 巴士杀菌乳》、GB19302-2010《国家食品安全 发酵乳》。
(七)面(粉)类:
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标识清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每批货均需提供面粉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面(粉)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55-1986《小麦粉》。
(八)植物油:
植物油(必须为非转基因植物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 现行规定。采购预包装产品(一次性PEP塑料中包装),包装标识清楚,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其他粮油类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由产品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植物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九)其他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1、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
2、不能配送转基因食材;
3、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配送方法及要求:
(一)配送时间要求:
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每天早餐食材提前一天送到,午餐食材应在当天上午7:00以前送到。应急配送要求在60分钟内予以响应。
(二)配送要求:
1(1)、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允许由厢式货车私自改装充当冷链配送车。
★中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辆普通配送车,1辆冷链配送车(不允许由厢式货车私自改装充当冷链配送车),1名专门配送人员,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实质性要求)
★(2)、从事配送和进行食材粗加工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3、为保证提供产品新鲜,易变质产品(如:肉类、蔬菜类等)均需有冷链配送车进行配送。
4、投标人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电话、短信、QQ信息),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
5、投标人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购入产品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6、投标人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三)验收标准:
1.蔬菜类:保证原料新鲜、优质、无毒、无腐败变质,(1)、叶菜类:色泽正常、无黄叶、枯死叶、无烧心烂叶、无虫和虫粪、无杂质;(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4)、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无水渗出。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2.鲜肉类: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3.水产类:仔细检查新鲜程度,要求身体表面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眼球微凸,有光泽,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鲜红,不乌,肉质结构紧密,肉刺不分离,无异味。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4.干货原料:应体干,无霉变,正常色泽,质优,规格合符标准,正常发制后达到要求,干果仁类原辅料要严格进行筛选,清洗,去掉杂质,泥沙。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5.烹饪油脂,植物油应具有正常植物油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动物油脂在常温下呈固态或液态,具有正常色泽,固有香味,无不良气味或哈喇味以及其他酸败的现象,并保证使用前不被污染,保证使用标准和优质、卫生。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6.糖类原料的选择,调味(制馅)糖应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不含带色糖粒或糖块,质地绵松细腻,有固有的甜味,无异味、无杂质、不结块;冰糖应为均匀洁白色或稍带黄色,呈半透明,有晶体光泽,甜味纯正,无异味,无明显杂质,水溶后糖液清晰明亮,无沉淀、无昆虫、无异物。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7.主食类,大米应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加工使用符合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批量检测报告。
8.外购即食原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商标内容:厂址、生产期、保质期,经过卫生部门检查合格的生产标准代号。保储方法以及色泽、气味、质感等内在质量标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9.所有货品应开袋逐一检查。
★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规定。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中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验收人员对不合格货品要求无条件进行退货、换货。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五、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以投标结算率作为投标报价,投标结算率分为①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兔肉、家禽、水产、禽蛋、奶制品类;②蔬菜、水果类;③米、面、油、干杂、调料类三大类别。
(二)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三)货款结算
1.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发生费用下月初据实结算;
2.结算基准价的确定:以蓉价网(蓉价网是成都市发改委委托研发的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是全国首个能够提供实时全域全品种的农产品零售价格信息的公益平台,被国家发改委评价为全国最先进的物价改革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当月的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蓉价网未发布的品种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市场调查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3. ①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兔肉、家禽、水产、禽蛋、奶制品类当月实际结算价=结算基准价×投标结算率×实际购买量。
②水果、蔬菜类当月实际结算价=结算基准价×投标结算率×实际购买量。
③米、面、油、干杂、调料类当月实际结算价=结算基准价×投标结算率×实际购买量。
④当月食材结算总价=米、面、油、干杂、调料类当月实际结算价+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兔肉、家禽、水产、禽蛋、奶制品类当月实际结算价+水果、蔬菜类当月实际结算价。
★(四)根据成武财采【2021】12号《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通知》,我院每年预留伙食费的10%用于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即投标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供货产品中需提供不少于中标金额10%(约11万元)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中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质性要求)
(五)考核时间及处罚
根据日常抽查和月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标准。
1.日常考评:
(1)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采购人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
(2)由采购人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备在每月食材费用支付时扣除。
2.月考评:
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货款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
(1)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5分;
(2)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月考核评分。当月平均得分95分(含)以上的,当月的食材费按当月食材结算总价全额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月平均得分95分(不含)至90(含)的,支付当月食材费时在当月食材结算总价中按当月每扣1分(以95分为起始)扣除当月食材费2000元后支付;若检查结果为90分(不含)以下,则扣发当月食材费的50%;如果评定低于90分,则中标供应商须就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方面问题向采购人提供问题整改报告;
(3)月考核中有三个月月得分低于90分,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制度:
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签订《廉洁共建承诺书》,《廉洁共建承诺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中标供应商违反《廉洁共建承诺书》的承诺事项,采购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中标供应商(乙方)承担。《廉洁共建承诺书》附后。
(七)履行合同时间、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待项目履行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退回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回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若在履约期间发生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采购人在收到退回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全额退回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采购人在收到退回申请后若未按期退回履约保证金,按照履约保证金余额的0.05%/日计算滞纳金;中标供应商在履约结束后若不进行书面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
资金支付时间及条件:每月结束下月初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算对账完毕并由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连同销售清单交至采购人联系人手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采购人逾期支付货款按照当期应支付货款金额的0.05%/日计算滞纳金。
六、1.以上内容中带“★”的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全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猪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屠宰商家所具有的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供应商特定的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附件:食材配送综合测评表(满分100分)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测评项目 |
分值 |
扣分情况 |
测评得分 |
备注 |
||
扣分 |
被扣分事项简要说明 |
||||||
1 |
人员配备 (10分) |
配送人数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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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无从业人员资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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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质保障 (20分) |
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SC标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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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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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格证明、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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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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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材配送 (40分) |
准时准点情况 |
5 |
|
|
|
|
6 |
食材质量 |
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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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配送规范 |
5 |
|
|
|
|
|
10 |
环境卫生 (10分) |
配送车辆车况 |
5 |
|
|
|
|
11 |
配送用具 |
5 |
|
|
|
|
|
12 |
服务态度 (10分) |
配送人员态度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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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应急处置 (10分) |
应急处置情况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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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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