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0月26日 17:0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17: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线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 09:15 | ||
开标地点 | 在线开标 | ||
预算金额 | ¥357.7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艳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28866288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7585345-5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桥天润路3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8866288 |
项目概况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1230
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5772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餐饮配送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年(2021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26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11月15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11月16日 9:15(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9:15(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11月16日 9:15-2021年11月16日 10:15(北京时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项目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信用评价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
联 系 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20)37585345-5024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 吕艳斌,联系电话:(020)28866288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1-1230
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信用评价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5、?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6、?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10、?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11、?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Z2021-1230)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1230
项目名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5772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餐饮配送
(二)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年(2021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26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11月15日 23:59期间(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11月16日 9:15(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9:15(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11月16日 9:15-2021年11月16日 10:15(北京时间)。
(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六)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本项目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信用评价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三)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
联 系 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20)37585345-5024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联系人: 吕艳斌,联系电话:(020)28866288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联系人: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
2、? 一般要求
(1)?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采购额≤100万元 |
1.2% |
1.2% |
0.8% |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
0.88% |
0.64% |
0.56% |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
0.64% |
0.36% |
0.44% |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
0.4% |
0.2% |
0.28% |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
0.2% |
0.08% |
0.16% |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
0.04% |
0.04% |
0.04% |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
0.028% |
0.028% |
0.028% |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
0.0064% |
0.0064% |
0.0064% |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
0.0048% |
0.0048% |
0.0048% |
采购额>100亿元 |
0.0032% |
0.0032% |
0.0032% |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采购预算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关于中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小微企业是指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9)?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 质疑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1.?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1.?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6)?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7)?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8)?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4、? 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4)?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职工餐饮配送服务。
(2)? 服务期为2年(2021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3)? 目前采购人职工及相关工作人员约271人。早餐提供10款以上的点心、3款以上的饮品供员工按标准搭配选择;午餐提供4款主荤、3款副荤及1份等价的特色套餐、粉、面或饺子供员工搭配选择,每周内每日菜式不重复。本项目中标人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食堂膳食加工、服务和管理事宜,并由其自行承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5)?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6)? ★本项目预算:3577200.00元。成本餐费标准(包括原材料成本,间接生产成本,管理服务费等):早餐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元/人/餐,中餐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元/人/餐。
(7)? ★投标人报价低于单价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采购的餐饮配送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 服务地点及服务方式
(1)? 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2)? 服务时段:每个工作日提供配餐服务,早餐07:30-08:30,午餐11:40-13:30。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或调整。
(3)? 服务方式:成熟热链配送,中标人现场分餐,用餐人员现场刷IC卡现取。
(4)? 投标人需选择离采购人配送距离近的地点作为菜品制作地址。
3、? 质量要求
(1)? 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种类 |
质量标准 |
叶菜类 |
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
瓜果类 |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
根菜类 |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
薯芋类 |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
葱蒜类 |
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
豆类 |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
水生菜类 |
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
食用菌类 |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
芽苗类 |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
(2)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须为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
指标(mg/kg)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P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3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2)? 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禽畜肉为放心肉,猪肉的质量达到70%-90%为瘦肉,肥肉占10%以下(猪皮按瘦肉计算),保证新鲜、安全、合格;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3)家禽类(鸡、鸭等)需去净毛和内脏。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中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
资质证明 |
畜禽 冻肉类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肉制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水产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产品票证要求:
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肉类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广州市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
|
三鸟类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牛肉、羊肉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
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牛、羊 肉类 家禽类 |
《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肉制品 |
《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
《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3)? 粮油类
(1)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2)大米质量标准: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4)? 干货、副食品类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副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 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6)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
资质证明 |
副食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副食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5)? 所有肉食、蔬菜均需当日采购,食品原材料应达到营养、新鲜、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菜肴成品配套科学合理,按各种不同伙食标准,每天提供套餐,有多样营养菜式,确保口味定期更新。保持送餐现场的环境清洁卫生,厨具、餐具清洗消毒。需保证送餐及时,在产品菜肴送达单位时保证处于合适的进餐温度。
(6)? 中标后在采购人就餐厅配备厨师;
(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帐号在政府指定的平台完成当年扶贫采购任务。
(8)? 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9)? 服务质量评定。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每天共同按照以下评分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评。每月对考评进行综合汇总。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标准 |
扣减分数 |
说明 |
总分值 |
考评评价(优秀、及格、不及格) |
备注 |
1 |
配餐的分量不足,主、副食品品种少于合同规定数量 |
1 |
每次 |
100分 |
如发生第三条情况时,除按标准当月扣减分数外,中标人需核查问题原因并书面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同时向当事人当面解释消除影响。 |
|
2 |
餐具、食品原料、环境卫生处理不当,就餐环境不洁,或因上述原因导致排污管道拥堵 |
2 |
每次 |
|||
3 |
饭菜中查出或吃出头发、苍蝇、虫子、炊帚苗、纸屑等杂物或不熟、不清洁,变质变味 |
5 |
每次 |
|||
4 |
服务态度差,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
1 |
每次 |
|||
5 |
提出同一整改意见两次,都不按时整改 |
5 |
每次 |
|||
6 |
开餐时间内,有10人以上的职工无饭菜吃 |
5 |
每次 |
|||
7 |
严格食品制作流程,严防各种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出现就餐者反映有腹泻、呕吐、出虚汗等现象视为食物中毒,中标人需承担就餐者及采购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当月扣分100分,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解除合同。 |
|||||
8 |
炊餐用具、设备无故流失、损毁的,按流失、损毁物品的数量据实进行赔偿,并按每个扣0.5分予以扣分。 |
当月考评95分以上的,中标人实际所获得的结算价=中标价*实际用餐人数*实际天数*100%;当月考评70-94分的,中标人实际所获得的结算价=中标价*实际用餐人数*实际天数*95%;当月考评70分以下的,中标人实际所获得的结算价=中标价*实际用餐人数*实际天数*80%。
服务质量评定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质量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但要与中标人进行协商。
4、? 管理要求
(1)? 中标人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立足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必须能自愿接受各级卫生部门、采购人及其属下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民主管理(包括财务公开、满意率调查、投诉处理),文明服务、价格管理、采购监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并主动配合采购人的安排,并保证按时提供饮食服务。
(2)? 中标人要能够严格把好卫生关,注重搞好送餐现场环境,能够严格做好食品储藏;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和餐具消毒等基本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 中标人要制定和执行采购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向中心报告。
(4)? 中标人要接受采购人对中标人所经营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采购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5)? 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缴费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如中标人的行为造成房地产的场地、设备等损失,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6)? 每餐饭菜按规定留样48小时,以备防疫部门检查。
(7)? 中标人工作人员配备使用的各类人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要按用工性质持健康证或专业技术证书上岗。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
(8)? 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
(9)? 检验考核:每天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工作,对菜肴品种与口味、食品质量、服务水平、服务环境清洁卫生等进行考核,并接受全体用餐人员的意见监督。对出现考核不达标或出现餐饮不卫生、不安全等情况的,将在当月应付费用中予以扣减。
(10)? 中标人须在每周四前公布下周用餐菜单,并同时在采购人提供的用餐系统中进行录入。
(11)? 中标人需制定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餐饮安全卫生或服务投诉等情况的应急方案。
5、? 经营要求
(1)? 中标人要遵守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提供膳食的时间严格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2)? 以粤菜为主,配备粤菜师傅。
(3)? ★投标人须承诺,供餐最低配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序号 |
供餐名称 |
供餐标准 |
1 |
早餐 |
按每餐标准:1款流质食品(如牛奶、粥等)+3款点心,每天须提供3款的流质食品、10款的点心及等价的粉、面或饺子供职工按标准自由搭配选择。 |
2 |
中餐 |
按每餐标准:2主荤+1副荤+1素菜+1老火汤+1水果+小菜,每天提供4款主荤、3款副荤及1份等价的特色套餐、粉、面或饺子供员工选择(小菜免费、米饭任吃)。 |
(4)? 备餐要求
1. 早餐供应的品种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
①流质食品包括粥类、奶类及豆浆等:各种肉类粥、杂粮粥、生滚粥、鲜牛奶、酸奶、豆浆等;
流质食品规格以重量为150g牛奶的价值为准。
②点心包含以下种类:
面点类:包子、馒头、三文治、蛋糕、油条、麻圆等;
粉面类:炒米(河)粉、汤米(河)粉、炒(汤)面、拉肠粉等;
蛋 类:鸡蛋等;
杂粮类:玉米、地瓜等;
其他类:中西糕点等;
点心规格以1颗鸡蛋的价值为准。
2. 午餐(中式套餐)每份饭菜份量应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
(1)主荤:四选二,禽畜肉、鱼类、蛋类等占比不低于80%,每份质量不低于160g;
(2)副荤:三选一,禽畜肉、鱼类、蛋类等占比不低于20%,每份质量不低于160g;
(3)素菜: 瓜果蔬菜不少于150克;
(4)例汤:老火靓汤或清补汤水不少于250毫升,带骨肉质类不少于30克,配料:50克;
(5)配水果,酸奶或饮品。规格大小以苹果80果的价值为标准;
(6)每周内每日菜式不重复。
注:以上食品重量是指出品食品的净重。
6、? 双方职责
(1)? 采购人负责提供配餐场地。中标人自行负责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等食材成本和在中央厨房产生的水、电、燃料和员工等经营费用。
(2)? 采购人提供配餐现场场地、厨具设备、用具。中标人负责提供中央厨房生产设备设施和物流配送和餐具设备。
(3)? 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员工住宿,中标人送餐人员着装规范凭卡送餐。
(4)?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提供餐饮服务时,应按已订餐份数就近采购等额快餐,确保采购人正常就餐。
(5)? ★服务人员配备:为采购人配备7人的配餐服务队伍,1人为现场管理人员,1人为厨师,其余5人分餐。在配餐供应时段必须全部在用餐现场,确有原因不在现场的,需经采购人同意。
(6)? 现场管理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食堂管理项目经验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配备在采购人就餐厅的厨师具有3年或以上的厨师经验及高级厨师证;中标人还需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可不驻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为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
(7)? 采购人有紧急任务需中标人提供服务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费用双方商定。
(8)? 合同期满后,中标人离场时应自觉接受采购人检查,撤出时对采购人的场地、设备和工具等不得破坏和丢失,并配合采购人和新的中标人做好资产、设备等移交工作。
7、? 投标人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2)? 投标人管理体系:企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编制的运作流程。
(3)? 针对本项目的计划、执行设想,对采购人的要求如何具体响应。
1.? 包括菜式、口味的更新频率,新菜式的研究和用餐人员口味的统计、适应方案等;
2.? 就餐职工对餐饮及服务情况的意见反应有何收集、改进、处理方案;
3.? 需制定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餐饮安全卫生或服务投诉等情况的应急方案;
4.? 需确保已订餐职工能吃到所定的菜式;
5.? 需制定出吃不上饭菜的补救方案。
(4)? 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内容(包括场地配合、人员配合、监督等)。
(5)? 服务承诺
1.? 每天菜式数量、口味分布、材料总耗等(在实际运行中如何进行适应性调整,包括日常意见收集及定期监督考核)。
2.? 服务人员服务水平、工作范围等(同上)。
3.? 投标人报价构成。
8、? 结算及支付
(1)? 双方每天安排专人对用餐人数情况进行双方确认。
(2)? 结算方式:结算价=中标价*实际用餐人数*实际天数*考评分值。
按月进行结算,采购人于下月十号前结合上月实际用餐人数支付上月费用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及时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一、总 则
合同名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1-1230)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二、服务事项
第三条 具体委托服务事项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三、服务期限
第四条 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审定乙方拟定的服务制度和服务年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制度规程、工作规范等。
(3)? 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负责收集、整理服务所需全部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
(5)? 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6)? 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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