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JCGF-2021-042(招标文件编号:CJCGF-2021-042)
二、项目名称: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淇霖物产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36号1层4号
中标(成交)金额:20.0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大连淇霖物产有限公司 | 双门蒸饭柜;四门冷冻柜;自动馒头机;双眼大锅灶 | 华普;格晨;鑫炎阳;惠旺普 | (1.15m*0.84m*1.65m);(1.22m*0.76m*1.95m);MG70-2;(1680*1150*800) | 2;1;2;1 | 12550;18000;12600;34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在玉、赵勇、朱爱英、何松元、孙孝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后十日内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1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海县教育局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
联系方式:赵勇 0411-3537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香锦街9号2单元大连市西岗区2层2号
联系方式:李倩倩 0411-84435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倩
电 话: 0411-84435400
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JCGF-2021-042)
采购人:长海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人: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方法
附件2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3 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4 加分及扶持政策审核表
附件5 投标担保格式
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致:
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CGF-2021-042
2、项目名称: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2万
4、最高限价:20.2万
5、采购需求: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次采购的部分产品(招标文件中标注“▲”)必须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3点0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邀请函回执原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标段(包),售后不退。
四、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地点:在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邀请函回执单填写完整并回传至我公司;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附:邀请函回执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海县教育局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
联系人:赵勇 联系方式:0411-3537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联系方式:0411-84435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0411-84435400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
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长海县教育局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招标内容: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2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20.2万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可以项目转包。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4 |
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
5 |
投标单位须提供38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电汇、网银方式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须由投标人企业提交)。 1、保函形式:须在开标前提供保函(保函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担保公司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注: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2、电汇、网银形式:按下列账号户名及账号汇款。 账号户名: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支行 账号:2120 1520 0000 5300 3109 联系人:石会计 联系电话:0411-39377850 注:(1)公对公账户,不得以私人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3、保证金退还:在线退还保证金本金及产生的利息: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其基本开户银行。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并将合同送至采购代理处存档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其基本开户银行。 注:投标人须提供退款信息以配合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提供退款信息不及时或退款信息有误造成的退款失败或延期退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6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7 |
答疑及勘察现场: 答疑: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邮箱:dlcjxmgl@163.com。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勘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在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
9 |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1年10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注: 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开标前接受采购人身份验证,验证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各投标单位参加现场投标,须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 (1)投标人不得超过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填写招标代理提供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①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②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③自愿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全程佩戴口罩。 ④承诺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入连(返连)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⑤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述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
10 |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5%,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
11 |
履约担保: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无履约担保。 |
12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纸质评标为主 |
13 |
纸质投标文件制作须知: 1、纸质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4副本,正、副本须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且注明项目名称。 2、投标人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3、需要对投标文件设置目录,并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必须相对应。 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 5、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14 |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报价。 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培训、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投标报价需要考虑将供货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15 |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说明:(1)招标文件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均以“★”号标记,未响应‘★’号条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一)项目说明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邀请招标。
1.1采购人名称:长海县教育局
1.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四块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1.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5%,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6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全部货物的运输、验收、培训、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0.2万,供应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可以项目转包。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当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资格初审、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中标公示备案、发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备案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3.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2万元
(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
(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后十日内支付。)
3.4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
账户名称: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支行
账号:2120 1520 0000 5300 3109
联系人:石会计 联系电话0411-39377850
地址: 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1#1-1-1
3.5经依法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
(一)说明
资金来源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其他
2.1 采购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
2.4.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本项目不包括联合体。
2.5 合格投标人
2.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2投标人必须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5.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货物或由各种设备和材料集成的系统。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改造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方法
附件2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3 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4 加分及扶持政策审核表
附件5 投标担保格式(银行)
1.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4.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4.2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如果所发的澄清(答疑)文件致使投标人无法按正常的开标时间完成,招标人将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1 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5.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6.1投标函
6.2投标报价表
6.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6.4商务条款偏离表
6.5资格证明
6.6售后服务承诺书
6.7其他
6.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7 招标价格
7.1投标人对各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要求投标书有明确的投标报价(总价),应有明确的供货期限、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
7.2.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验收、培训、售后服务、检测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8.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数字金额与文字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与合价金额有出入,应以单价金额为准,改正合价,但经过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经投标人确认后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8.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期内的各种风险, 在合同执行期间其货物价格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调整、修改报价。
10.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开始计算(90个日历日)有效期。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 在特殊的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2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使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12.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其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 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12.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2.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2.4.2 投标人有挂靠、造假或借用他人资质情况;
12.4.3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2.4.4 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4.5 中标人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3.投标文件制作
13.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纸质投标文件的提交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17.开标事项要求
17.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18.1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进行。
18.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8.3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按本投标须知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19.开标会议程序
19.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9.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领导。
19.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19.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委员会组建等有关事项。
19.5 对投标人的身份进行验证。(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9.6开标现场宣布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19.7由工作人员对报价、供货期限、质量等内容进行唱标。
19.8 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共同对唱标结果确认并签字。
19.9 开标会议结束。
20.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0.1开标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0.1.1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20.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20.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保证金交纳不足的。
20.1.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在投标签到表和唱标结果记录上签字的。
20.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0.2.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限、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他实质性要求。
20.2.4投标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中主要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规格及技术响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主要内容不全。
20.2.5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要求,没有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20.2.6未满足“★”条款等实质性要求。
20.2.7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0.2.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
20.2.9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做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
20.2.10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0.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评标
21.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2.评标内容的保密
22.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3.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23.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23.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3.3.1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有效性界定详见本章第20条款);
253.3. 2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完整性是指有投标报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有标价的货物清单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23.3.3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一致性是指供货期、质量目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等方面;
不满足初审要求及具有本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即废标)的有关规定”行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23.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23.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项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23.6采购人依照评标办法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4.投标文件澄清
24.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5.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5.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错误的修正
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 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附件)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的授予
27.资格后审
27.1 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认为有问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
28.同授予标准
28.1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项目评标方法产生的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资格后审情况,确定中标人。
29.2 确定中标人后,如无特殊情况、疑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通知发出后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合同签订
30.1 如无特殊情况、疑义,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条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31.履约保证金
31.1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无履约担保。
3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 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3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3.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4.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34.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⑥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2)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无履约担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型号规格:
(三)技术参数:
(四)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乙方要免费对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按实际使用项目逐项进行,同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解除合约条件
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退(换)货期间影响甲方正常运行,解除合约。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二)交货方式:送达甲方要求指定地点,甲方进行验收。
(三)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5%,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技术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问题,乙方需在 小时内响应通过一切适当的通讯手段予以支持。若无法解决问题, 小时内需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解决问题。并在 小时内完成保修任务。如因故不能尽快完成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质保期自设备安装结束并开始正常运行时计算。质保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实行售后跟踪服务,质保期内定期回访;不定期地上门检查设备工作状态,以确保设备保持最佳状态。质保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成本维修。
十、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乙方进场安装调试必须严格学校的疫情防控规定:
(一)进场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入连(返连)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二)进出校园出示“三码”联查(辽事通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有禁忌症的提供医学证明)、国务院行程卡);测温;登记;确保全程配戴口罩。
(三)安装调试人员须尊重学校的管理安排,不能影响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安装调试现场要做到物理隔离,与学校师生员工自然隔离。
十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于乙方供货质量有争议时,依据第三方有资质检测部门结果为准,货物质量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货物质量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人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仅作为甲乙双方拟订合同时的参考样本,具体内容按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签订。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双门蒸饭柜(1.15m*0.84m*1.65m) |
辆 |
2 |
双门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双层保温结构,外壳板厚1.2mm,配优质不锈钢电热管,配食品级304优质不锈钢米饭盘及馒头盘。加热水箱为304优质不锈钢耗能方式:电功率:12KW/380V |
2 |
◇四门冷冻柜(1.22m*0.76m*1.95m) |
台 |
1 |
工程款四门急冻冰柜,双温上冻下藏,220v 550w 采用最新式回弹门 ,配置优质压缩机和高效冷风机,制冷效果一流,数显LED温控器控制。承重不锈钢子弹型调节脚。 |
3 |
货架(1200*450*1800) |
个 |
10 |
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每层板厚度1.2mm,支撑立柱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地脚为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4 |
和面机 |
台 |
1 |
不锈钢容器,搅拌钩与缸底间隙小2—3mm,搅拌钩以特殊材料及工艺制造,永不变形。合理的速比设计缩短搅拌时间,面团搅拌均匀有弹性,面筋扩展比较好吃水量高。造型优美占地面积小,机器操作噪音小,和面量16KG功率:380v/2.8kw |
5 |
自动馒头机 |
合 |
2 |
外壳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为1.2mm优质不锈钢板制造,框架为40*40*40不锈钢角钢,电子版数显控制。电机功率:380v3kw |
6 |
发酵箱(1m*0.72m*1.56m) |
|
1 |
不锈钢发酵箱内外均为优质材料,面粉发酵箱美观耐用。中间选用优质隔热层,达到最佳保温效果。电热发酵箱采用轻触式微电脑控制面板,自动控制温度、温度灵敏度高。 |
7 |
压面、切面两用机 |
台 |
1 |
噪音低,工作效率高,操作方便安全,适用于制作馒头面包等食品额的揉压面皮,电压:220V/380V,功率:2kw,采用链条传动,使压面滚筒间隙可调范围更大,刮面刀能随压面滚筒同步移动,使面条光滑、漂亮,压面、揉面一机两用,操作方便、外形美能够观、效率高,采用优质铜线制造的名厂电机。 |
8 |
排烟系统(已含食堂总包内) |
组 |
1 |
本产品以达到国家环保总局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HW-FH 第一级采用离心式净化,第二级静电式净化 |
9 |
油水分离器 |
|
4 |
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围板厚1.2mm,优质防泄漏。定制尺寸 |
10 |
双眼大锅灶(1680*1150*800) |
|
1 |
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台面厚度1.2mm,围板厚1.2mm,以40*40角钢为骨架,选用1.2mm厚冷轧板为衬板炉头选用高效节能燃料专用炉头。优质防泄漏阀门,并配备点火装置。配中压风机550W*2/220V(燃天然气) |
11 |
洗碗槽60*40*40 |
组 |
4 |
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台面厚1.2mm,星盆厚1.2mm,支撑立柱采用直径32mm不锈钢圆管,横称采用直径直径25*1.2mm不锈钢管,配304#不锈钢下水件。 |
12 |
洗碗槽(白钢定制)大 (100*60*40) |
组(每组 3个槽 |
2 |
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台面厚1.2mm,星盆厚1.2mm,支撑立柱采用直径32mm不锈钢圆管,横称采用直径直径25*1.2mm不锈钢管,配304#不锈钢下水件。 |
13 |
运餐车(定制) |
辆 |
8 |
台面板厚1.2mm, SUS304不锈钢板制造,下加II型板加强;层板及底板使用1.2mmSUS201不锈钢板,下加II型板加强;侧板使用1.2mm厚不锈钢板,配备静音万向轮。 |
14 |
▲大热水器(200升) |
台 |
1 |
密闭型储水式200升电热水器,加厚保温层,不锈钢内胆抗溶、抗暴、抗酸,不锈钢加热管,有芯镁棒保护内胆,防漏电多重安全保护,功率≤3500W,升温迅速适合多点用水,数字式温度显示,控温准确水温可见 |
15 |
案板(白钢定制)1.5m*0.7m*0.8m |
个 |
10 |
采用食品级304优质不锈钢板,面板厚1.2mm,下衬1.2mm不锈钢U型槽加固,底层框架厚1.2mm,层板厚1.2mm,支撑立柱采用直38*38*1.2mm不锈钢管,配备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16 |
不锈钢20格馒头架 |
个 |
4 |
采用食品级304优质不锈钢板,每层板厚度1.2mm,支撑立柱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地脚为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17 |
电饼铛(0.81*0.66*0.75) |
个 |
1 |
功率:5KW,电压通用.上下档双面加温,自动控温,保持恒温。立式不锈钢机体,烙盘采用铝制盘体,双温控制,温度可达0-250度随意调节。烙饼直径在100mm。 |
18 |
不锈钢平板车 |
个 |
2 |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厚1.2mm不锈钢板,4个脚轮轮为直径100mm,支架不锈钢制作。 |
19 |
洗菜箱 |
个 |
45个 |
环保塑料,加厚大号塑料周转箱(54*42*27cm),15个红色,20个绿色,10个白色。 |
20 |
菜墩 |
个 |
20 |
圆形加厚PE食品级健康菜墩板,实心无漏缝,双面分层,不开裂不吸水防霉防痕耐腐蚀,直径50cm厚10cm;红色8个,绿8个;蓝色3个;黄色1个 |
21 |
白钢盆 |
个 |
8 |
采用食品级304 优质不锈钢材质,抗菌耐腐蚀,整盆一体成型,加厚盆身厚实稳固,边缘圆润不伤手(直径80cm) |
注:1、◇标志的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本次采购的部分产品(招标文件中标注“▲”)必须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质保期内零部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保障。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将项目各设备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确列出,质保期过后,需更换的备品备件按照此价格采购,并保证24小时内维护更换。
4、中标人在交货时须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安装现场培训(操作、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售后服务期限: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成本维修。
三、疫情防控要求
乙方进场安装调试必须严格学校的疫情防控规定:
(一)进场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入连(返连)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二)进出校园出示“三码”联查(辽事通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有禁忌症的提供医学证明)、国务院行程卡);测温;登记;确保全程配戴口罩。
(三)安装调试人员须尊重学校的管理安排,不能影响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安装调试现场要做到物理隔离,与学校师生员工自然隔离。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 (小写)投标报价,并按上述需求情况、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条件要求承包上述货物供货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保修)等。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满足本项目供货期限: 。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所质量标准达到: 。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全部被收回。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经递交。
投标人:(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1 |
2 |
3 |
4 |
5 |
6 |
7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原产地 |
交货单价 |
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 |
备注 |
|||
货物单价 |
运输、调试、安装、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费用 |
其他相关费用 |
合计 |
|||||||
1 |
||||||||||
2 |
||||||||||
… |
||||||||||
总报价 |
(小写): |
|||||||||
(大写): 元 |
注:
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填报。 投标人(公章):
4.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5.供应商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
日 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合计 |
合计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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