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HCZB-CS-2110-03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兴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引路国际幸福城10幢1单元603室
成交 金额 : 1,290,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001.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 卢晓嵘、伍辉 | 杨成全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7,3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神舟六路南段580号
联系电话:029-8583813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超、刘婧莎
电话:029-68781555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路86号领先时代广场B栋1单元8楼801室
联系方式:029-68781555
十、附件:
陕西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doc
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CZB-CS-2110-03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8
一、名词解释 8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8
三、磋商要求 9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五、磋商报价要求 12
六、磋商保证金 13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15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17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8
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19
十一、磋商会议 21
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 21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29
十四、质疑与投诉 29
十五、合同 31
十六、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32
十七、成交服务费 32
十八、信用担保 32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4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4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委托,经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ZB-CS-2110-03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神舟六路南段580号
联系人:田晓明
联系方式:029- 858381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路86号领先时代广场B栋1单元8楼80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9-6878155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概况:厨房劳务外包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人民币13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磋商保证金凭条或磋商担保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路86号领先时代广场B栋1单元8楼801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备注:购买文件时佩戴口罩。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26 上午 10:00:00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路86号领先时代广场B栋1单元22楼2201室
3、磋商时间:2021-10-26 上午 10:00:00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781555
2、开户名称: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4、账 号:6105 0192 5700 0000 029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一)采 购 人: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制,磋商文件封面盖有“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字样的圆形红章。磋商文件包括五部分,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一)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主要条款)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对采购活动事项或采购文件有疑问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视为认同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
(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五)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要求
(一)磋商内容:本次磋商内容是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二)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磋商保证金凭条或磋商担保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小微企业是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3)小微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小微企业磋商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由磋商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
(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磋商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二)磋商报价包括人员成本、利润、税收及负担服务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社保和交通等一切费用。
(三)磋商最后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各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所有报价(与最终磋商报价比例一致)同比例下浮。
(四)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五)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或者部分分项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于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保证金
(一)为了确保磋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磋商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人民币:(¥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6105 0192 5700 0000 0294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68781555
(二)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缴纳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公户转出,必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也可)和磋商保证金字样,便于财务部查询登记。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为陕西省财政厅或西安市财政局(只针对西安市的项目)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保函原件须在开标前送至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将转账、电汇的凭证或磋商担保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凡磋商响应文件中未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的供应商,视为非响应性磋商,其磋商无效。
(四)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由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下列情况发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相互串通参加磋商活动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的,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的,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语言文字
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三)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五)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磋商响应方案说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货源供应、财务保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4)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情况说明。
(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一)各供应商应参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样式,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提供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U盘存储)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因字迹不清、表达不准或不按给定的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必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统一采用A4纸编制(如部分附表需要用其他规格的复印纸编写,则应按A4复印纸折叠)。
(五)磋商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电子版用封袋单独密封,副本可以用封袋一起密封或单独密封,且在外层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2.封套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
2.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5.磋商响应文件递送后,在磋商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7.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比例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三)磋商小组的职能:
1.审查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与各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的详细说明、商务响应情况、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等进行磋商;
3.依据磋商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
4.排序推荐成交侯选人;
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
(四)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十一、磋商会议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竞争性磋商会议进行时,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督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四)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
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
2.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足额有效的磋商保证金;
3.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二)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1.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
(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
(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
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
(2)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3.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审查
(1)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2)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要求,并且提供了支持文件,没有重大偏离。对于重大偏离,在磋商后不得澄清、纠正及补充。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供的资格要求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装订、签署、盖章的;
4.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响应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不满足磋商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活动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①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9.供应商出现多份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10.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11.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1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的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最终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质量、采购、验收、价格及供应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质量、采购、验收、价格及供应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最后报价应按首次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七)比较与评价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类别 |
总分 |
评标因素 |
最高 得分 |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按差别计分。 |
价格评审 |
10分 |
(1)本次磋商设磋商最高限价(即采购预算)。供应商的磋商总价超过磋商最高限价的视为废标,不再参与下一步评审。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的公式计算得分。磋商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符合政策性扣减的供应商磋商最终报价按照相应的政策性扣减方式进行扣减,扣减后的价格为其评审价。 |
10分 |
|
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 |
3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理念进行赋分。 |
8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的厨房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等)进行赋分。 |
9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措施(餐具卫生管理、场地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等措施)进行赋分。 |
9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进行赋分。 |
9分 |
|||
运营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 |
4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供餐运营方案(服务承诺、厨务操作、具体措施等)进行赋分。 |
10 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管理措施(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人员培训、综合管理措施等)进行赋分。 |
12 分 |
|||
根据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厨师、面点师、营养师具备相关从业证书,根据人数配备及证书数量进行综合比较。进行赋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
10 分 |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就餐品种及搭配(就餐品种及标准、就餐形式、餐厅服务等)进行赋分。 |
13 分 |
|||
企业实力 |
10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业绩证明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
10 分 |
|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最后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如果还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先。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作废处理。 3、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弄虚作假嫌疑或严重脱离市场价的磋商,该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4、由于磋商文件有矛盾,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结果,由供应商自负。 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的处理待磋商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 6、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4.其他事项说明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2)评审时,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确认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四、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面递交质疑。
(1)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68781555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路86号领先时代广场B栋1单元8楼8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五、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定标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报请监督机构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十六、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十七、成交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二)成交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得用磋商保证金冲抵。
(三)成交供应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6105 0192 5700 0000 0294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68781555
十八、信用担保
(一)陕西省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及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二)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及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依据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位于西安市航天基地内,神舟六路南段580号,为保障职工用餐,现决定面向社会招标职工餐厅劳务外包,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1、职工餐厅主要保障工作日内职工早、午、晚餐,同时根据需要安排接待餐,就餐人员500人。
2、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供必要的厨房设施,餐盘碗筷一应俱全。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用水用电,做到良好内控管理记录,接受考核。
3、供应商提供人力资源及职工餐厅运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培训、工装、住宿、日常餐厅整理管理,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日常工作日内早、午、晚餐,及接待餐服务)。
4、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130万元,上述费用包括人员成本、利润、税收及负担服务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社保和交通等一切费用。服务期一年。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1、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提供职工餐厅人力资源,制定菜(食)谱,并烹饪成品,按要求提供自选早、午、晚餐及接待用餐。供应饭菜应干净卫生、无杂物、无污物、无怪味等;定期更换和调整菜品花样,保证每日不重复;根据采购人意见和用餐人员意见,及时对出品、服务作出调整和改善。
(2)接待用餐(桌餐、自助餐)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接待餐工作准备;职工餐厅要严格按照就餐人数、标准、金额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提前对接待用餐房间进行清理打扫、摆放餐具;厨师按照接待餐标准订制菜单,出品菜式保证色、香、味俱全;根据用餐人员多少配备服务人员,在客人用餐期间做好服务工作,待客人用餐结束后收拾好卫生关好门窗。
(3)工作餐服务要求:早餐供应纯奶/酸奶、粥、糕点、蛋类、荤菜2种、蔬菜2种、包子/馒头等;午餐大荤菜1种、小荤菜2种、蔬菜2种、例汤1种、主食2种、小吃2种、水果2种;晚餐大荤菜1种、小荤菜1种、蔬菜2种、主食2种。
(4)供应商负责餐厅域内的卫生清理、消毒、消防和内保等,保证餐厅环境卫生、整洁。
(5)采购人将厨房及设备、设施交付供应商使用,负责餐厅内设备日常使用、保养、管理。
2、工作要求
(1)采购人指定专人与供应商联络,负责对职工就餐和接待就餐进行提前预定,对职工餐厅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反馈。
(2)严格把好采购关、验收关、储存关、留样关,特别是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保障食品安全。
(3)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安排持有营养配餐员三级(高级)证书的营养配餐师每周制定次周菜谱,做到营养搭配,一周菜品基本不重复,根据季节经常增加和变换花色品种,每周四中午12点前提交次周菜谱,经采购人审批后,供应商严格按照菜谱要求制作。若需要调整食品或食材配料,须提前1—2天通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可调整的批复,供应商须将每周菜谱提前在餐厅信息栏公布。
(4)餐厅保持整洁、干净,每次用餐完毕后,工作人员需及时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每周集中进行彻底清扫一遍;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壁、窗户、座椅等,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负责餐厅排污管道疏通,并承担费用。
(5)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干净整洁,餐具用后应彻底清洗并及时消毒,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
(6)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库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定期对炊事器具、特别是煤气罐、煤气灶定期进行维护;职工餐厅厨房设施设备损坏须负责维修,人为损坏须全额赔偿。
(7)餐厅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煤气开关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8)供应商承担职工餐厅域内的独立法律责任,须承担为本项目服务员工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害等费用。供应商安排到职工餐厅工作的人员与供应商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与采购人仅存在合同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二、人员配置要求
1、本项目人员不少于20人,年龄须在18-55岁之间。供应商应方案合理,人员配备充足,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人员变更须经采购人协商同意后办理。
2、本项目需配备专职厨师长1名,专职餐厅经理1名,国家一级公共营养师1名(可兼职),专职会计1名(需持有注册会计证),并根据需要配备红案厨师4名,白案厨师4名,洗碗工、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要求至少拥有8名以上持有国家颁发的厨师等级证书及健康证的厨师。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甲方: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乙方: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CZB-CS-2110-03)由陕西汇成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双方协商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二)合同总价包括人员成本、利润、税收及负担服务本项目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社保和交通等一切费用。
二、款项结算
(一)付款方式:每月10号前采购人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上月劳务费用。
(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结算方式:乙方在接受付款前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三、实施地点与服务期:
(一)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企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产、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监督,特别是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上述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卫生、服务等情况、安全设施有效情况、乙方的设备、器具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操作。
对因乙方未组织所属人员体检,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操作,导致甲方人员发生传染病事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餐厅明显位置,并认真执行。同时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规章等安全知识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工作。
3、乙方应认真落实防蚊、蝇、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传染病的传播。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识别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按甲方的要求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
8、对乙方的储运、服务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培训,保证储运、服务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9、对于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密切配合。
五、其它事项
(一)乙方不得转让、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二)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承诺等内容将列入合同。
六、违约责任
(一)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单位、成交单位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
乙方: |
(盖章) |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表: |
被授权代表: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日期: |
日期: |
*最终合同模版以甲方所提供的合同稿件为准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CZB-CS-2110-03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磋商响应函 ……………………………………………页码
二、 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
三、 费用组成明细表…………………………………………
四、 合同主要条款响应偏差表………………………………
五、 磋商响应方案说明………………………………………
六、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七、 近年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 供应商承诺书……………………………………………
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2、? 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关于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HCZB-CS-2110-03)的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并磋商。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所有货物(产品)及相应服务。
二、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第一次磋商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
三、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及电子版一份,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六、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后有效期为 个日历天,磋商后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七、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
(1)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成交服务费;
(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
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
九、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同意与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十、有关于本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年 月 日
二、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职工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XHCZB-CS-2110-03 |
磋商总报价 (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
说明:磋商报价以元为单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三、费用组成明细表
序号 |
内 容 |
价格 |
备注 |
合 计 |
说明:供应商必须按“费用组成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磋商总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精确到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四、合同主要条款响应偏差表
序号 |
磋商文件 合同主要条款 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合同主要条款 响应 |
偏离 |
偏离 及其影响 |
注:
1.本表只填写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五、磋商响应方案说明
格式自定,参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审方法和程序》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方案。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曾经担任过的相关项目 |
|
性 别 |
||
年 龄 |
||
职 务 |
||
职 称 |
||
毕 业 学 校 |
||
毕 业 时 间 |
||
所 学 专 业 |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联 系 电 话 |
||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主要工作 |
备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 拟派项目小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 年限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取得的相关证书 |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磋商保证金凭条或磋商担保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附件1: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采购人名称) :
(供应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详细注册地址) 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 ,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 ,现有员工数量为 ,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 专业能力、数量 ),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
我方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反面复印件 |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
注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