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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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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WXDSCG2021-12

二、项目名称: 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是指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食堂原材料的采购不限大米报价:78(%),食用油报价:80(%),蔬菜类:65(%),肉类:76(%),水产类:76(%),水果类:66(%)大米报价:78(%),食用油报价:80(%),蔬菜类:65(%),肉类:76(%),水产类:76(%),水果类:66(%)无锡常宏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长安街道欣惠路519-291320200339118841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按采购文件1大米报价:78(%),食用油报价:80(%),蔬菜类:65(%),肉类:76(%),水产类:76(%),水果类:66(%)按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敏红,方雷英,章敏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费按预算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3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无锡市广石西路999号

联系方式:0510-83038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幢612室

联系方式: 0510-8213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树春、周建珍

电 话: 130930863523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0211014.doc

    316.5K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12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目 录

一.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报价人须知------------------------------------------(5)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18)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24)

五.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8)

一.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磋商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WXDSCG2021-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90万元

2

采购人: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是指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是。

4

报价供应商条件: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2021年4-9月的缴费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出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30。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六楼612室)

报价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11:00

书面答疑:2021年10月22日16:00

7

磋商保证金:无。

8

报价有效期:报价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9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00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30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地点: 锡市学前街27号(原无锡师范大楼)506(开标四室)

10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30分

磋商地点:锡市学前街27号(原无锡师范大楼)506(开标四室)

11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评审结束后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锡市学前街27号(原无锡师范大楼)506(开标四室)

12

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张,并在光盘或U盘上清楚的标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地址: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韩飞

联系地址:无锡市广石西路9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树春、周建珍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138333,13093086352

联系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
电子邮件地址:1135094988@qq.com 

邮政编码:214131

二.报价供应商须知

(1)?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报价供应商应向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3.报价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1.报价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

2.采购人、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按“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报价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关注原磋商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磋商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报价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 响应文件的组成:

1.?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 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

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格式见附件

6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1年4-9月的社保缴费相关材料(报价时提供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7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报价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报价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login?bs=5)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报价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所要求之证明材料

3.?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 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 响应文件由报价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 如无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报价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

7.? 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电子版单独密封装订,并清楚地标明“正本”、将响应文件副本单独密封包装,并清楚地标明 “副本”; 采购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也需单独密封,并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 (身份证可随身携带);所有响应文件单独密封装订后,需要加盖报价人公章,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8.?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 报价费用自理。

(七) 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4.? 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7.?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 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9.? 恶意串通其他报价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0.?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1.? 不同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2.? 不同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3.? 不同报价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4.?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5.?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6.? 响应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7.?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18.?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19.? 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0.?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1.?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符合性检查的;

22.?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20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2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4.? 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5.?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6.?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7.?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8.?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9.?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0.? 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1小时内于评标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 磋商、评审: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响应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处理:

2.1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3.磋商、评审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报价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报价人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3.2.3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5.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6.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7.磋商顺序的确认:监督或公证人员以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磋商顺序。

8.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报价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否则视为“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每个供应商磋商轮次相同。

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以对技术方案部分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关于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3.评审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14.评分标准

(1)价格分:30分;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为所供物品的单项报价折扣率,每项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折扣限价:100%,投标报价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本项目报价内容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投标供应商报价为所供物品的单项报价折扣率,单项报价折扣率指:以无锡市发改委每天公布的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参考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nfcp/index.shtml,发改委未公布的以朝阳批发市场或天鹏食品城为准),投标报价(合同结算价格)与上述基准价的比例。

2)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一单项投标报价得分=(单项评标基准价/单项投标报价折扣率)×单项价格分值。

3)投标供应商报价总得分:大米得分+食用油得分+蔬菜类得分+肉类得分+水产类得分+水果类得分。

价格分权重及单项价格分值:

序号

类别

权重(%)

单项价格分值

1

大米

20

6

2

食用油

10

3

3

蔬菜类

20

6

4

肉类

30

9

5

水产类

10

3

6

水果类

10

3

(2)供应商综合评价(35分)

A、类似业绩(10分)

提供2017年9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不超过8分。如果能同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所对应服务单位的评价为优秀的证明,每个再得1分,最多不超过2分。须提供协议(合同)、服务单位的评价表(格式自拟)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协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不得分。

B信誉和实力(13分)

1)具有有效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有一项得1分,共5分(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不得分)。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服务、诚信3A级企业,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3A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企业3A信用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优质农产品证书,有一项得1分,共4分(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供应商企业员工具有有效的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1年4-9月的社保缴费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一人得0.5分,共1分(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报价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书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原件或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4)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荣誉证书或文件的得3分,(相关证书或文件须在有效期内,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不得分)。

C、场所及设施设备(12分)

(1)投标供应商的加工配送仓储场地(4分):小于100平方米不得分,100㎡≤其面积<200㎡的得1分,200㎡≤其面积<300㎡的得2分,300㎡≤其面积<400㎡的得3分,400㎡≤其面积<500㎡的得4分,≥500㎡的得5分。自有房产的,提供自有房产权证明(若暂未办理产权证明,可提供购房合同并附上相关票据);租赁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票据(承租期需超过3年且目前仍在承租期内),以及能够证明房屋使用功能的平面图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且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及租赁费票据、证明房屋使用功能的资料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加工配送仓储场地面积,否则该项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配备车辆情况(3分):若投标供应商自有运输配送车辆,有一辆得1分,提供车辆图片、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该项不得分);若投标供应商租赁运输配送车辆,有一辆得0.5分,提供租赁协议、车辆图片、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该项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配备车辆情况最高得3分。

(3)投标供应商有保证食材新鲜存货的冷藏库或冷藏柜(5分):有独立的冷藏、冷冻室,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不得分,100㎡≤其面积<200㎡的得1分,200㎡≤其面积<300㎡的得2分,300㎡≤其面积<400㎡的得3分,400㎡≤其面积<500㎡的得4分,≥500㎡的得5分。

自有房产的,提供自有房产权证明(若暂未办理产权证明,可提供购房合同并附上相关票据);租赁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票据(承租期需超过3年且目前仍在承租期内),以及能够证明房屋使用功能的平面图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原件,且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及租赁费票据、证明房屋使用功能的资料等证明材料须体现冷库面积,否则该项不得分)。

(3)服务方案(35分)

1)项目实施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食材运输、食材新鲜度、季节变化因素等服务环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预案等。

2)卫生方案(6分):提供投标人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公司卫生管理方案等。

3)送货及时及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产品运输能力方案,包含食材保鲜、冷藏等。

4)产品质量(6分):根据本项目食材提供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说明等。

5)售后服务内容 (6分):针对招标项目有详细的售后服务能力计划,并提供相关承诺等。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6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

除服务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多、格式混乱、条理不清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

加分因素: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目前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1项得 1分,最高得2分。注:同一产品同时具备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1.? 磋商小组根据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3家成交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未成交供应商,并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磋商小组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等有关法规处理。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同一环节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送达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成交通知书。

4.报价、评审及确定成交人的整个过程均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并由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未成交报价人的响应文件正本、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留存,其余响应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给各报价人。

(十)采购终止: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除外

4.?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磋商保证金:无。

(十二)成交无效的确认: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

(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磋商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报价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意向书。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融资担保。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3.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五)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六)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需支付本项目的代理费,代理费按预算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货物类)为: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以下技术要求不得负偏离,相关要求如若达不到,视为无效投标。

一、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

2.服务期:壹年。

3.采购清单:详见需求清单(包括但不限清单内品目)。

4.食品安全保障: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验证明,肉类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合格证明等。

5.人员保障:提供项目专职人员名单及在职证明。

6.车辆保障:速冻食品需由冷藏车辆运输。

(一)质量标准

一)肉类:

1.猪肉类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冷鲜肉为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GB 9959.1-2001等法规要求和国标标准。

(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公斤以上40公斤以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破损、血斑,带筋。(详见附表)

附表:猪肉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原料

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

2

公、母种猪及晚阉割猪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

3

屠宰加工

去头和槽头肉

按“平头”规格割下猪头。齐第一颈椎与之垂直线割去槽头肉和血刀肉。

4

去内脏

去除全部内脏、护心油、横膈膜和横膈膜肌、脊椎大血管、生殖器官,修净应检部位的非传染病引起的明显异常淋巴结。

5

去三腺

摘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

6

锯(劈)半

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每片肉整脊椎骨不允许偏差两节。

7

去蹄

前蹄从腕关节,后蹄从跗关节处隔断。

8

去尾

齐尾根部平行割下。

9

去奶头

割净奶头,修净色素沉着物,不带黄汁。

10

整修

臀部和鼠蹊部的黑皮和肛门括约肌,以及肉体上的伤痕、暗痕、脓疱、皮癣、湿疹、痂皮、皮肤结节、密集红斑和表皮伤斑均应修净。每片猪肉允许表皮修割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内伤修割面积不超过200C㎡。

11

去残毛

去净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每片肉上的密集断毛根(包括绒毛、新生短毛)不超过64 C㎡,零星分散断毛根集中相加面积不超过100 C㎡。

12

冲洗

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13

其他

不允许有烫生、烫老、机损、全身青皮。

14

冷加工

冷却片猪肉,屠宰后24h内,其后退肌肉中心温度不高于4℃,不低于0℃。

15

感官指标

色泽

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16

弹性(组织状态)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17

粘度

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18

气味

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19

理化指标

参照GB 9959.1-2001国家标准

20

脂肪层厚度

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kg以上40kg以内。

2.禽肉类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禽肉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临时调整为冷却禽肉,冰层厚度不超过1毫米,单体含冰量不得超过净重3%。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GB 16869-2005、NY/T 753-2003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

(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1.0-2.0千克。(详见附表)

附表:禽肉类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原料

屠宰前的活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

2

加工

屠宰后的禽体应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加工。

3

整修

应修除或割除禽体各部位的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

4

分割

分割禽体时应先预冷后分割;从放血到包装、入冷库的时间不得超过2h。

5

感官指标

色泽

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种固有的色泽

6

弹性(组织状态)

鲜禽肉肌肉有弹性,经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冻禽肉肌肉经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慢,不能完全恢复原状

7

气味

具有禽种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的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固有香味。

8

淤血

不允许存在淤血面积大于1 C㎡;淤血面积小于1 C㎡时,不得超过抽样量的2%。(淤血面积以单一整禽或单一分割禽体的1片淤血面积计)

9

硬杆毛/(根/10kg)≤

1

10

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11

理化

指标

参照GB 16869-2005国家标准

3.水产类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甲方需求可供部分冷冻产品。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GB 2733-2005、GB/T 24861-2010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2)具体标准:详见下表:水产品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原料

招标的水产品应无污染、无危害,其品质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2

感官指标

淡水鱼、虾必须鲜活。

3

淡水鱼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容易脱落,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突出。咸水鱼质量标准:色泽新鲜,具有光泽,体表完整,无破肚及骨肉分离现象,体形平展,无残鳞,无污物,肉质致密结实,有弹性。虾体具有各种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屈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其他水产参见相应国标标准。

4

理化指标

参照国家标准

5

生产加工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

6

贮存与运输

贮存

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超过9个月。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库贮存。

7

运输

冷冻产品应冷藏车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

4.禽蛋类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鲜鸡蛋。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GB 2748-2003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2)具体标准:详见下表:禽蛋产品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1

来源

禽蛋应来自非疫区禽场,蛋禽场环境条件应符合GB 18407.3的要求。蛋禽饲养中不应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及其他违规药品。

2

感官指标

色泽

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3

组织形态

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4

气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5

杂质

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

6

理化指标

参照GB 2748-2003国家标准

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8

贮存及运输

贮存

产品入库前破壳蛋应及时清除,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贮存冷库温度为-1℃至0℃。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9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

5.? 粮油类

(1)粮油质量要求:各类食用油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质量检测报告。

(2)米类产品应满足国家大米类(GB/T 1354-2018)一级标准,新鲜优质无杂质,无异常气味色泽,无发霉生虫。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并有质量检测报告。

二)蔬果类:

1.蔬菜类

本次招标所供应为日常生活常用蔬菜,乙方保证蔬菜为无公害蔬菜,不得进行催熟等手段,务必保证新鲜。

2.水果类

(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新鲜水果。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

(2)具体标准:各品种、各等级的水果都必须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不正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嗅及异味,精心手采发育正常,具有贮存或市场要求的成熟度。(详见附表)

附表:水果类相关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感官指标

品质基本要求

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不带不正常的外来水分,细心采摘,充分发育,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的成熟度。

其他果类参见国标,感官指标应为一等品以上标准。

2

色泽

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3

果形

果形端正,具有该品种具有的特征。

4

果径、重量、梳数

苹果、梨果径≥60mm;香蕉不少于六梳,中间一梳每只长度不低于15cm。

5

伤病害

无腐烂、裂果、断果、压伤、擦伤、日灼、疤痕及病变等现象。

6

理化指标

以该果类具体国标为准。

7

卫生指标

按GB 2762~2763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执行。

(二)品牌表

1、推荐品牌表

序号

名称

选用品牌

备注

1

射阳大米、亭农、苏垦

2

油类

金龙鱼、福临门、元宝

均为非转基因

3

肉类

雨润系列、双汇系列、北京大红门系列

4

冷冻品

安井,正大,圣农

5

面粉

五得利,鲁王,金龙鱼

6

酱油、老抽

李锦记,海天,六月鲜

7

淮牌,中盐,鲁晶牌

8

酸奶

蒙牛,伊利,卡士,光明

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必须在采购人设置的推荐品牌中选择其中的某一品牌报价,且同一材料不可选多个品牌。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采用的材料品牌,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二、相关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五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要的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食堂原材料的货物的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管理和利润、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需充分考虑磋商期间、签订合同期间和服务期间各类价格风险和国家性政策调整风险等一切因素,并将其考虑在磋商报价中货物的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用等一切与项目有关的费用

3.服务期:壹年。

4.送货时间:每天早上7:30 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5.提供正规供货发票。

6.支付方式:按实结算,按月付款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甲方: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无锡市广石西路999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就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食堂所需的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以下简称原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日的15点将第二日所需的原材料清单发送至乙方,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市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

2、乙方报价内容包含: 大米、食用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水果类等,大米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为 %、食用油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为 %、蔬菜类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为 %、肉类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为 %、水产类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为 %、水果类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为 % ,须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采购,价格按投标的单项报价折扣率乘以基准价进行结算。(单项报价折扣率指:以无锡市发改委每天公布的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参考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nfcp/ index.shtml,如发改委网站上未出现的菜品,由双方到朝阳果蔬批发市场或天鹏食品城进行询价,以当天询价朝阳果蔬批发市场或天鹏食品城的价格为基准),投标报价(合同结算价格)与上述基准价的比例。

3、货到后经甲方过磅验收,以一式二份签收回单作为结算数量依据。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应配送的果蔬、水产品必须为当日新鲜货品;肉制品类需确保质量,为冷鲜肉,其他家禽为冷冻肉;冻货类严格按照规定品牌、品规及质量要求;肉类并随货必须附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单。

2、甲方发现乙方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拒收,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为每天早上7:30 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广石西路999号。

3、运输方式:乙方派人派车配送,所有运输、装卸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

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在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之前,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行业的要求自负费用完成有关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取得相关的质量、产品证明,并在交付时一并提交给甲方。

2、乙方应配的原材料送达甲方现场时,需要过秤的甲方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其他类别的清点好数量,双方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订单送货。经甲方最终验收、确认接受商品及服务后,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于30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给乙方。

2、双方同意,如发生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双方签订的其它合同项下的约定而导致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乙方需提供抬头为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抬头的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要求把原材料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2、对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做退货处理,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于有争议的食品,由双方协商后,按达成的协议处理。

3、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不合格造成甲方员工不能按时用餐时,甲方有权临时叫外卖,对此造成的损失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应配送原材料的质量、单价等进行考核和评估。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采购的食品质量新鲜、卫生,如由于质量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核实后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所有赔偿。

2、乙方接到甲方的正式采购订单后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按时配送给甲方,不得延误。

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食品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现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配送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两台单门冷藏冰柜供甲方食堂冷藏奶制品等食材使用。甲方在服务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

七、违约责任

1、发生甲方拒收或者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足当批次数量,并以当批次数量价格的十倍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因质量问题发生拒收退货年内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并承担合同款20%的违约责任。

2、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供货量时,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未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质量不满意且双方协商不成,可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4、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1、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协议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不可抗力使协议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五个工作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补充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1、 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主要办公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 202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乙方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未能达到本合同及订单规定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或采用劣质、低质量产品、或乙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仅需发出书面通知即可立即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而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 如供货方破产或因任何原因而被解散;

2.供货方因司法程序而财产被没收、收回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3.供货方未获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分包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供货方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方面存有任何欺诈行为。

十一、合同整体

本合同所附的所有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无论是被提及还是以其它方式包含在本合同中的,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伍份、乙方持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见证方: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见证人:

★.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五.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供应商:

二0二一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WXDSCG2021-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磋商。

1.?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2.? 我方愿意提供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3.? 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

五、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我们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九、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单位,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十、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二)(报价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 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

致: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磋商、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WXDSCG2021-)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

项目名称

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姓名

大米

单项报价折扣率: %

食用油

单项报价折扣率: %

蔬菜类

单项报价折扣率: %

肉类

单项报价折扣率: %

水产类

单项报价折扣率: %

水果类

单项报价折扣率: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投标供应商报价为所供物品的单项报价折扣率,单项报价折扣率指:以无锡市发改委每天公布的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参考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nfcp/index.shtml发改委未公布的以朝阳批发市场或天鹏食品城为准),投标报价(合同结算价格)与上述基准价的比例。

2、折扣率解释: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为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六)原材料选用品牌表(格式):

原材料选用品牌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

序号

名称

选用品牌

备注

1

2

油类

3

肉类

4

冷冻品

5

面粉

6

酱油、老抽

7

8

酸奶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报价偏离表(格式):

报价偏离表

报价供应商(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WXDSCG2021-

名称

采购要求

实报内容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八)(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2021年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02110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