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肿瘤医院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28 14:46
项目概况 四川省肿瘤医院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201202110451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肿瘤医院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0560000.00 |
最高限价(元) |
1056000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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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01包:米(籼米、粳米)、面粉、食用油、小食品饮料、大宗调料、干杂、速冻主食、禽蛋、鲜切面、豆制品、一次性餐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02包:肉类(含分割猪肉、牛肉、禽类、鱼类等)、冻调理制品、冻分割家禽、肉制品、水产品、鲜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03包:蔬菜、水果采购配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 |
方式: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完成注册,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缴费购买即可。提示:①付款时请使用网银支付,暂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和手机APP付款;②我公司将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至供应商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③网站注册咨询电话:4006722788,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售价: |
100.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号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2)禽蛋类投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02包:(1)猪肉类: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若为猪肉生产厂家应取得人民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证,具备猪肉溯源条件,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牛肉类:投标人提供进货证明和屠宰厂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屠宰牛),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3)水产品类: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每批次送货时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明,且提供近一个月内的任意一次的检疫合格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鲜禽类:投标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03包: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2、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1包:280万元;02包:530万元;03包:246万元。3、合同履行期限:1年,中标人开始配送起试用期为一个月。4、备案号:SCZC352902_20210201;5、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32。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6、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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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地址: |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55号 |
联系方式: |
028-8542092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8号 |
联系方式: |
028-862665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罗娟、郝诗琪 |
电话: |
028-86266522 |
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包号 采购内容
中标入围供应
商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
01 包
米(籼米、粳米)、面粉、食用油、
小食品牛奶饮料、大宗调料、干杂、
速冻主食、禽蛋、鲜切面、豆制品、
一次性餐具
1家
农、林、
牧、渔业
否
02 包
肉类(含分割猪肉、牛肉、禽类、鱼
类等)、冻调理制品、冻分割家禽、
肉制品、水产品、鲜禽
1家
农、林、
牧、渔业
否
03 包 蔬菜、水果采购配送 1家
农、林、
牧、渔业
否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拟投的包进行报价,列出每种规格类型产品价格相对于市
场采购基础价格的折算系数,以百分比形式表示。举例:如在市场采购基础价格
的基础上下浮 2%,则折算系数表述为 98%,如在市场采购基础价格的基础上上
浮 2%,则折算系数表述为 102%。各包市场采购基础价格确定方式分别为:
包 1:禽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的新农村商网(http://nc.mofcom.
gov.cn/)公布的四川成都西部禽蛋批发市场的禽蛋价格为市场采购基础价格。
本包其他品类以京东商城(网址 https://www.jd.com/)下属“京东企业购”
板块每月 1 日实时价格,需计算秒杀、满减打折等各种优惠活动(因不便计价,
领券活动不计算)。京东商城无货或缺乏所需品种的情况下,可以按同一时间京
东商城(非企业购板块)、永辉超市“永辉生活”APP、天猫官方旗舰店的销售
价格中的最低价为市场采购基础价格。
采购人原则上不采购无法在以上渠道询价的产品品类。
包 2:每月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
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最近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网址:http://cddrc.chengdu.
gov.cn/cdfgw/c112480/jghsf_list.shtml(浏览路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
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场价格监测)作为市场采
购基础价格。
冻调理制品、冻分割家禽、参照青白江银犁冻品批发市场价格为基础价格参
照标准。
发改委数据缺乏所需品种的情况下,可以按成都白家农产品中心实地考察、
采购人所在地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市场实地考察的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作为市
场采购基础价格。
包 3:每月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
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最近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网址:http://cddrc.chengdu.
gov.cn/cdfgw/c112480/jghsf_list.shtml(浏览路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
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场价格监测)作为市场采
购基础价格。
发改委数据缺乏所需品种的情况下,按成都白家农产品中心实地考察、采购
人所在地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市场实地考察的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作为市场采
购基础价格。
(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
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食材价格、食
材损耗、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二次搬运、保险、检测费及其他各类费
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合
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3)所有提供的货物价格必须真实,并详细注明规格、品牌、等级和计量单
位。
(4)综合折算系数的计算方法,根据各包内容权重进行计算。具体为:
包 1 综合折算系数=米折算系数×20%+面粉折算系数×5%+食用油折算系数
×20%+小食品/牛奶/饮料折算系数×10%+大宗调料折算系数×15%+速冻主食折
算系数×5%+禽蛋折算系数×10%+鲜切面折算系数×2%+豆制品折算系数×3%+
一次性餐具折算系数×10%
包 2 综合折算系数=冷鲜猪肉折算系数×30%+冷鲜牛肉折算系数×25%+冷
鲜禽类折算系数×20%+冷鲜鱼类折算系数×15%+冷冻水产类折算系数×2%+冻
调理制品折算系数×1.5%+冻分割家禽折算系数×1.5%+冷冻肉类折算系数×3%
+肉制品折算系数×2%
包 3 综合折算系数=蔬菜折算系数×80%+水果折算系数×20%
说明:代表该品种在单包采购金额中占的比例。如包 3 中蔬菜占 70%,水果
占 30%,则包 3 综合折算系数=蔬菜折算系数×0.7+水果折算系数×0.3
假如投标人报的蔬菜打 8 折,水果打 9 折,则综合折算系数=0.8×0.7+0.9×
0.3=0.83即 83%。
三、技术/服务要求(本项需求应在技术/服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按各包/各产
品要求应答。)
01 包:主食干杂奶类等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 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规定的相
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鸡蛋:打码鲜鸡蛋,以“Kg”为单位计量。
包装要求:经过“预包装”处理,非散装,蛋上面应有生产日期等喷码标志
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供货要求:每一批次蛋类必须保证新鲜,产品送达的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
30 天。
3、咸鸭蛋:蛋壳清洁完整,味道纯正,无异味,以“个”为单位计量。
巴氏杀菌乳符合 GB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
符合 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发酵乳符合 GB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
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包装制作:采用无菌包装材料包装(以“件”为单位),
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符合规定标准,常温下至少能保质 180 天以上
(到货后保质期不少于 60天)。奶产品标识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的规定,应具有 SC 编码。
4、米:籼米:GB1354-2009 籼米一级,质量不低于招标方现使用的籼米质
量;
珍珠米:GB1354-2009 粳米,质量不低于招标方现使用的珍珠米质
量。
5、面粉:产品标准符合:GB1355-1986《小麦粉》、LS/T3202-1993《面条用
小麦粉》、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面粉:特一粉(质量不低于招标方现
使用的质量,中标后需试用)。
6、食用油类:产品标准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GB1536-2004《菜
籽油》、
GB2716-2018《植物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一次性 PET 中包装。
7、小食品饮料牛奶:符合国家及省、市标准
8、大宗调料:符合国家及省、市标准
9、干杂:符合国家及省、市标准
02 包:肉类、冷冻品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的规定,根据医院食堂需要进行相应加工,每日按时
配送,并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卫生防疫报告、动物检疫(或检测)相
关证明材料等,畜禽肉符合 GB 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限量》、GB2707-2016
《鲜(冻)畜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31650-2019 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二)标准要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猪肉:必须是 24 小时内屠宰的鲜肉,且须符合 GB20799-2016《肉和肉制品
经营卫生规范》、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 1 部分:片猪肉》、
GB/T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
品第 3 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 4
部分:猪副产品》相关标准。
牛肉:必须是 24 小时内屠宰的鲜肉,且须符合 GB/T9960-2008《鲜、冻四
分体牛肉》标准。
羊肉:必须是 24 小时内屠宰的鲜肉,且须符合 GB/T9961-2008《鲜、冻胴
体羊肉》标准。
白条鸡:必须是 24 小时内屠宰的鲜肉,须符合 GB/T24864-2010《鸡胴体分
割》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鱼类等水产品:鲜活,且须符合 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
准。
冻调理肉制品:符合国家及省、市标准。
肉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淀粉含量≦8%。
注: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个别产品及医院食堂需要的冻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
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感官指标
1.禽畜肉类(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种)
(1)为鲜五花肉和后肘肉,要一级鲜(供应整扇猪时要盖有地方部门检疫章)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清澈,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2)排骨:要新鲜肋排,整块,不得分割,要一级鲜度。
色泽:肉色鲜红自然,不滴血水,骨头断面上颜色自然带血丝。
气味:无酸腐异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触感:手触摸,肉质柔软有弹性。
煮沸后排骨汤:透明清澈,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3)火腿肠:特级,猪肉火腿肠,且须符合 GB/T20712-2006《火腿肠》。
(4)鲜牛肉、鲜羊肉:要一级鲜度。
色泽:肌肉具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牛肉、鲜羊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
鲜牛肉要前腿肉,去肥膘、带板筋。
鲜羊肉要后腿肉。
(5)白条鸡、鸭: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重量为单只 2-3 斤左右,
无死鸡、无冻鸡、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呈淡黄色,肉有
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鸡的味道,
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
2.水产品类(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种)
(1)草鱼:鲜活,无伤病害,单条重量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
(2)鲤鱼:鲜活,无伤病害,单条重量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
(3)花鲢鱼:鲜活,无伤病害,单条重量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
(4)大虾:冰鲜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粗手感,身躯有伸曲力,肌
肉有弹性,1 公斤 30-40 头。
品牌要求:实际需要以医院食堂需求为准。
03 包:蔬菜水果类技术要求
(一)、产品必须符合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所有蔬菜水果必
须清洗干净,无泥,无杂质,无腐烂,无病虫害等现象。其包装符合果蔬包装技
术要求和环保要求,不得对果蔬有损伤和污染。
(二)、蔬菜感官指标(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大白菜、包菜、菠菜、茼蒿、大葱:新鲜整洁,大小适中,成熟适中。
2.土豆:大小适中,均匀,椭圆,皮干,无斑点、无霉点、无芽点等现象。
3.洋葱: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大小均匀,鳞片粉白或紫白,鳞片肥
厚,完好元损,抱合紧密。
4.茭瓜:要色度新鲜,果实坚实而不软,大小均匀嫩而不老,表面光滑,无
鼓包和凹陷。
5.西红柿:色泽新鲜,光滑饱满,脐小,自然成熟,大小均匀适中。
6.黄瓜:瓜头顶花带刺,新鲜,水份含量高,直而不软。
7.冬瓜:外形匀称,肉质较厚,瓤少,无斑点、无伤疤。
8.长茄子:色泽新鲜,体形均匀周正,皮薄籽少,肉厚细嫩,无空心,表皮
光滑无疤痕。
9.大蒜:外表无水分,无霉点、无芽点,个头 50 克以上。
10.姜:老姜:本色淡黄,外表粗糙,较干,手捏肉质坚挺不酥软,掰开后
呈白色丝状物,辛辣味强;嫩姜:呈淡黄色,鲜亮,厚实肥大,姜肉较多,姜味
浓郁。
11.花菜:微黄无异色,无毛花,花球周边叶片未完全散开,大小适中。
12.青椒:外观新鲜,肉厚有弹性,顶端的柄部鲜绿色。
13.豇豆: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匀称,挺直饱满,有花蒂,有弹性,
有硬度,折之易断。
14.长豆角:颜色青绿,表面有细绒毛,豆荚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韧性,
能弯曲,指甲掐后有痕,折之易断。
15.蒜苗:叶翠绿,薄嫩,挺直,茎部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16.蒜苔: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17.芹菜:香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香味浓,水
分充足,长约 30CM;水芹: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
分充足,有清香味,长约 30CM。
18.小白菜: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须。
19.韭菜:根部截口整齐,叶子颜色深绿,无发黄。
20.菠菜:圆叶或尖叶,颜色天然鲜亮浓绿,无斑点,根部带有一些红色,
叶子大,鲜嫩,无主茎,且叶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21.香菜:翠嫩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分充足,无发黄。
22.包菜:叶球坚硬紧实,叶缘无枯死、顶部无隆起。
23.老南瓜:色黄或青灰,个体结实,表皮无破损。
24.白萝卜:根须完好无损,表面皮质光滑,肉质紧密,手感分量足,无空
心、无发芽。
25.豆芽:根部颜色洁白透亮,无发黑发烂、无异味。
26.西葫芦:皮绿或浅绿,条纹清晰顺畅,果实长圆筒形,匀称无大肚,用
手能掐动,无发软。
(三)水果感官指标(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种)
1、苹果:整体匀称成熟,表皮光滑,有天然清香的果香味,大小适中。
香蕉:皮色鲜黄或青黄色,梳柄完整、无缺失和脱落现象,单只香蕉蕉体弯
曲,果实丰满,富有弹性,肉质柔软糯滑,甜香可口。
橘子:橙黄或橙色,色泽闪亮,油胞点细密,弹性好,表皮光滑,整体匀称,
大小适中。
梨:皮色薄,形状饱满,无虫眼、无破皮、无疤痕、无色变,大小适中,香
甜可口。
哈密瓜:外皮青灰色或黄色,有纹路,手感有分量,香甜。
西瓜:有瓜蒂,新鲜,瓜底圈较小,纹路整齐,瓜皮呈绿色或黑色,自然成
熟,香甜。
葡萄:新鲜,颗粒较紧实且均匀饱满多汁且酸甜。
*01 包、02 包、03 包基本要求:
(一)保质期必须在该商品整个保质期限的不少于 80%以上。
(二)特殊需求: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1、各中标供应配送商在餐厅设置主要主\副食品(含预包装食品、净菜)的
展柜,为职工每周工作日下午指定时间购买提供方便,做好刷卡记录记载,并据
凭证同供应货款统一结算;
2、不能配送转基因食材;
3、我院承担精准扶贫任务,优先采购定点扶贫村相关农产品,完成采购任
务(双方协商再次供货时间)。
四、原材料配送(本项需求应在技术/服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中
标供应商负责运输配送,建立统一配送网络,设立专用仓储,负责统一安排和管
理配送车辆,中标供应商与医院食堂对接需指定专人负责,并确认我院食堂产品
需求量、加工要求和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不按规格、型号、时间、数量质量配
送,有权拒绝收货或依据合同做出相应的处罚或解除供应合同。
2、车辆要求:必须由专用车辆配送且挂统一标志牌,猪肉其他肉类及禽类
专用配送车辆为冷藏车,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
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
输,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车辆应配有行车记录设备,投标人至少保留 15 天的
行车记录资料,采购人有权抽查。蔬菜类、肉类必须装入塑料筐进行配送,第三
季度(7 月-9 月)蔬菜类必须采用冷藏车配送,肉类必须全年采用冷藏车配送。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
关规定和要求;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医院,必须遵守医院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
的要求。
4、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产品因运输
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货物的标签
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
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配送人员要求:至少保证 2 人上岗,身体健康,素质高、责任心强,经
过专业岗前和安全培训,挂牌上岗,投标人必须承诺配送人员无犯罪、无吸毒史、
无精神病史。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7、仓储条件:
投标人有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地。
投标人必须建立专库储存,位置安全。
库房硬件设施齐全,防盗门窗,专人专锁专管。
库房仓库内、库房大门及通道全方卫监控设备实施;
库房安装“五防”(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相关设备设施;
库房专用资料柜,食品留样专用设备,库管人员分类存档,登记台账。
指导采购人设置符合副食品存放标准的库房,确定专人管理,并按存放要求
堆放整齐。
猪肉、其他肉类及禽类在需经过中转配送的,中转站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要
求的冷(冻)库,本项目鼓励投标人从生产厂商直接配送。
五、原材料验收(本项需求应在技术/服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其中冻品、调味品要求提供原材料验收
编号。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
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投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一至两次,第一次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
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若投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招标人被卫生防疫、
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单位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
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
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
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方进行赔付
外,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甲方的
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供应的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中标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
件。
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甲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新【食品法】及相
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
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送货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米、面粉、食用油、肉制品的《检验报告》、
对应产品制造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制造厂商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大宗货物米、油,面,肉类等应按照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提供
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证件复印件,不得向甲方供应违禁食品添加剂。
六、其他服务要求:(本项需求应在技术/服务应答表中进行应答。)
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
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
追究其责任,
猪肉、牛肉及其副产品、冻调理肉制品、冻分割家禽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
险设备(如冷藏车)。
中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 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医院,确保医院食品新
鲜、优质、安全、可靠。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不得高于
当地市场价。
3)配送企业配套设置“医院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医院。
4)建立出入库台账。
5)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医院食堂和配送企业,
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
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
约情况,或医院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
格解除配送合同,并从新按顺序选择招标时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提
供大宗食品服务,以此类推。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的价格、检疫报告、销售许可证等。根据
市场情况及指导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供货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满足医院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供货价低
于城区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实力强、信誉好、满意度高的企业。
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检测或检验检疫报告、本项目的管理层人员名单、法人
身份证原件供医院审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医院应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供应商进
行考核,及时评估供应商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
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医院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配合采购医院建
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
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医院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
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缺斤少两、以
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
淘汰。
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
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采购医院需不定期的对供应商的所送物资进行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保证物
资无毒无害新鲜,利于烹饪,同时供应商做好相应的配送台账记录。
若采购医院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
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
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
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