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共威宁县委党校学员宿舍和食堂招租(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WNJY-2021-CQ012
经威宁县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中共威宁县委党校委托,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2021年11月10日对中共威宁县委党校学员宿舍和食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中共威宁县委党校位于六桥街道鸭子塘社区环城路,毗邻356国道、六中、特校、思源学校。学校有学员宿舍1幢,面积4038平方米,现有床位210个。食堂面积1117平方米,可同时接待300余人就餐。
二、招租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租学员宿舍和食堂捆绑进行,禁止分包转包。
(二)学员宿舍和食堂以承包经营方式运作,自负盈亏。
(三)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租人与竞得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准。
(四)本次招租起始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年(小写245000.00/年),最终成交价以现场竞价结果为准。租金三年保持不变,一年一交,每年租金须在下一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一次性交清。
(五)竞得人负责校园内卫生清扫(包括教学楼、图书馆)。
(六)竞得人在成交后须按照规定及时完善学员宿舍和食堂经营相关手续,不准容留违法犯罪人员,不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非法行为,保证合法经营。
三、展样、咨询时间
标的物于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在2021年11月1日17时前向招租人咨询。
招租人:中共威宁县委党校
地 址:六桥街道鸭子塘社区环城路旁
联系方式:沈诺 15086301219
四、竞租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人只能单独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租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租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五、报名申请
(一)报名程序
竞租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9时至11月9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五里岗便民服务中心A区4楼A-08室)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法人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保证金的交纳凭证。
自然人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按上手印。
(二)报名地点
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四楼A-08室)。
(三)保证金
1、每个竞租人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法人申请的应从其基本户转出、自然人申请的应从其名下账户转出。
3、保证金交纳账号:
单位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
帐 号:0705001300000129
4、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7时00分。
六、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
地点: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大开标室)
七、招租规则
(一)如报名时间截止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其报价不低于招租起始价时,则自动成为竞得人;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通过现场增价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招租起始价者除外。
(二)本次招租标的物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
(三)竞租人以举牌方式报价或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四)本次招租没有保留价。
(五)相同条件下具有酒店管理、经营经验的竞租人优先。
八、招租程序
(一)发布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二)现场竞价
1、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提前签到入场,如竞租人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主持人、记录人、招租人、监督人就位;
2、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开始,宣读会场纪律、招租规则和注意事项,并明确提示标的物是否设有保留价;
3、主持人宣布竞租人到场情况;
4、主持人介绍标的物基本情况、起拍价、增价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始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租人举牌报价或者口头报价,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
7、主持人确认该竞租人报价后继续竞价;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且没有竞租人继续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并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招租人与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四)结果公示
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此次招租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gzweining.gov.cn)公示本次招租结果。
九、提示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本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涉及本次标的经营运行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时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负责承担生产经营产生的税费、水电、通信、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
(四)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招租人造成房屋结构、装修、门窗、水电等毁损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恢复。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拆迁或紧急情况时,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招租人不补偿竞得人的装修、购置等费用,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未交清租金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租人可以按照现场竞价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与其他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租。
(二)竞得人在经营期间须保证食宿的卫生、安全与质量。食堂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和加工,严禁使用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责任由竞得人承担。学员宿舍应确保住宿的安全便捷,床上用品一人一换,打扫卫生及时彻底。中共威宁县委党校有权对竞得人在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人员配备、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竞得人对不满足要求的事项要及时整改。
(三)本项目招租人中共威宁县委党校为事业单位。招租活动由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四)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招租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均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竞租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其保证金,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成交资格,并要求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3、竞租人以任何不正当方法干涉、影响招租活动的;
4、竞租人撤回报价的。
(五)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
(六)参加竞租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在招租之前,中共威宁县委党校及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本招租公告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公告视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招租公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中共威宁县委党校及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招租公告》有解释权。
(九)招租人: 中共威宁县委党校
联系地址: 六桥街道鸭子塘社区环城路旁
联系方式: 沈诺 15086301219
招租机构: 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A区四楼
联系方式: 李克祥 0857-7139922
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