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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学中心(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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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1-10-28

招标详情

2021-10-28
[磋商]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BZC2021_177312_302-JH0012-XM001

二、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82.3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芝麻花餐饮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中标金额:82.36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芝麻花餐饮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911101058016683345 82.36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芝麻花餐饮有限公司 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 不适用 1 82.368万元 82.368万元 采购主要涉及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餐饮供餐服务,餐厅总面积约900平米,其中用餐面积为670平方米,操作间面积为181平方米,就餐人员约150人左右,餐标:合计60元/人/天,供餐公司每周一至周日为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加班餐服务,除除夕、春节中心许可停餐时间,其余时间供餐服务为全周供餐方式。本项目报价仅对合同执行期间的服务团队管理费用进行报价(管理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成本),餐费及杂费不做竞争性报价,即管理费做“商务、技术、价格全面竞争”、餐费做“商务、技术竞争”。

名称: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此次采购主要涉及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餐饮供餐服务,餐厅总面积约900平米,其中用餐面积为670平方米,操作间面积为181平方米,就餐人员约150人左右。

服务要求:餐标:合计60元/人/天,供餐公司每周一至周日为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加班餐服务,除除夕、春节中心许可停餐时间,其余时间供餐服务为全周供餐方式。

服务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场馆运行模式为:周一、周二闭馆,周三至周日开馆。供餐公司每周一至周日为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加班餐服务,除除夕、春节中心许可停餐时间,其余时间供餐服务为全周供餐方式。考虑不同因素及员工需求,自助菜品区设,热菜、主食、杂粮、汤粥、水果、酸奶,半成品制作区为风味小吃制作区。临时接待用餐,根据需求提供餐饮服务。供应商在中国传统节日时需根据节日特色增添传统节日小吃,如:春节、元宵节、寒食节、端午节、中秋节等。

2.服务形式

1)运行时间

早 餐:7:30~8:50

午 餐:11:30~13:00

加班餐:17:30~18:30

2) 餐标

中心职工:

早 餐:10元

中 餐:20元

加班餐:30元

合计:60元/人/天(实际入口率为95%以上)。

客餐用餐:

早 餐:15元/人

午 餐:35元/人

加班餐:30元/人

3)品种要求

早餐品种 14种

杂粮

主食

点心

汤、粥、豆腐脑

牛奶和豆浆

现场制作

2

2

2

3

2

3

午餐品种 14种

荤菜

半荤菜

素菜

小吃

主食

杂粮

汤粥

水果

酸奶

2

2

2

1

2

1

2

1

1

加班餐品种11种

主荤菜

副荤菜

素菜

小吃

主食

汤粥

水果

酸奶

1

1

2

1

2

2

1

1

4)运行模式

员工餐厅采用刷卡计次统计,就餐人员通过刷卡计次的方式就餐。

5)其他要求

(1)上级主管单位来馆参会及活动有用餐需求时,采购人提前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用餐人数无偿且适当增加菜品,增加菜品数量根据用餐人数订,用餐人数在50人左右时,供应商需增加热菜1种;用餐人数在50-100人左右时,供应商需增加热菜2种;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时,供应商需增加热菜3种。

(2)为给中心职工家庭餐食提供便利条件,供应商每周二、周五可在中心综合服务厅内进行熟食及主食售卖,具体售卖食品需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

(3)供应商需将本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认证证书)、服务人员健康证、核酸检测证明及每周菜谱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方便采购人定期检查。

(4)强化职工食堂管理,杜绝餐饮浪费。在加工制作方面,菜量、面食份量适中,方便食取。同时,健全完善节约粮食管理的详细规定,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在用餐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合理安排餐饮品种数量,减少剩饭剩菜,在取餐台入口提醒和引导职工按量取餐,在餐余垃圾收集处对浪费饭菜行为进行提醒和监督。

(5)职工食堂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餐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对于剩余菜品和食物残渣要统一分类收集,回收处理再利用。

(6)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定点扶贫采购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7)配合属地相关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类检查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聂刚、朱彦、王孔伟、周桂兰、李文霞、王钧、王金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固定收取20000元,在发出签约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采购用途:自用

磋商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成交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学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北辰路9号院

联系方式:王老师,18611172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任女士,17600043469、19801341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任女士

电 话: 17600043469、19801341224

磋商文件-GXCZ-D-21630581-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GXT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GXCZ-D-21630581 项目名称:2021 年-2022 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 供餐服务项目 采 购 人: 北京科学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 I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4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3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 年-2022 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0 号银海大厦南区 310 室 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D-21630581 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8.4976万元人民币,财政资金 管理费最高限价:82.497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此次采购主要涉及 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餐饮供餐服务, 餐厅总面积约 900 平米,其中用餐面积为 670 平方米,操作间面积为 181 平方米, 就餐人员约 150 人左右,餐标:合计 60 元/人/天,供餐公司每周一至周日为职工 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加班餐服务,除除夕、春节中心许可停餐时间,其余时间供 餐服务为全周供餐方式。本项目报价仅对合同执行期间的服务团队管理费用进行报 价(管理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成本),餐费及杂费不做竞争性报价,即管理费做“商 务、技术、价格全面竞争”、餐费做“商务、技术竞争”。 服务地点:北京科学中心综合服务厅 服务期:2021年 11月 1日至 2022年 10月 31日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 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 项目踏勘:定于 2021年 10月 20日上午 10:00在北京科学中心进行现场踏勘 (了解采购人需求及现场情况),各供应商自愿参加。联系人:王老师, 13811157371。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1年 1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0月 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2: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0号银海大厦南区 310室。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 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9801341224。 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 有资格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26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西城区北辰路 9号院北京科学中心 3号楼 9层报告厅。 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0月 26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西城区北辰路 9号院北京科学中心 3号楼 9层报告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本 项 目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期 前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不能参与磋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5000046 4 6. 公 告 发 布 媒 介 : 本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 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学中心 地 址:北京西城区北辰路 9号院 联系方式:王老师,18611172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 310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任女士 17600043469、19801341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任女士 电 话:17600043469、19801341224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7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1 现场踏勘 2021年10月20日上午10:00在北京科学中心进行现场 踏勘(了解采购人需求及现场情况),各供应商自愿 参加。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811157371。 2.2.2 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 清的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7时00分 2.3 质疑函送达方式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 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 联系部门: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531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 厦南区310室 3.4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仅对合同执行期间的服务团队管理费用 进行报价(管理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成本),餐费及杂 费不做竞争性报价。 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 3.7.1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支票 √金融机构保函 √汇票 √担保机构保函 √电汇 √本票 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保证金专用户: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银行账号:3020609500004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 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建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日,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 证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 金将被拒绝。 3.8.3 响应文件份数 5份(1份正本,4份副本及1份PDF格式和Word电子(U 盘)文件) 3.8.4 装订要求 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5.1.1 磋商小组成员 采购人代表2人 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5人。 5.2 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供应商在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时,应对以下内容进行 介绍、讲解及磋商,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方案的特点及优势; (2) 服务团队人员的情况; (3) 针对该项目的承诺。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 6.4.1 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9 其他 (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 务费。 (2)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固定收取20000元,在发出签约 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 构一次性支付。 (3) 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为第二次磋商报价。 (4) 为便于磋商,供应商应将除响应文件外的一份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磋商保 证金退款收据、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独密封提交, 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报价函”字样。 (5) 本项目属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 服务项目,采购人可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 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6) 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 (二)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 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见采购需求。 1.4 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对供应商相关要求 1.5.1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5.2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 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5.4 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9 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 要求为: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 (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信用中国”网站上失 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 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 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 1.7 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 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 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 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8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 1.9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 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2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1.12.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 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12.4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和标准; (4) 合同条款; (5) 采购需求; (6) 响应文件格式。 11 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2.2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 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 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 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2.2.4 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 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 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3 响应文件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报价函及其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 (3) 授权委托书; (4) 磋商保证金; (5) 分项报价表;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9) 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 (11) 响应承诺书; (12) 技术偏离表; (13) 对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适用于服务磋商); (15)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16)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17) 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18)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19) 关于以支票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承诺书; (20) 磋商保证金退款收据; (21) 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 为便于磋商,供应商应将除响应文件外的一份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磋 商保证金退款收据、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独密封 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报价函”字样。 3.2 首次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 13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 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 报价。 3.4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 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5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 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 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 载明的有效期。 3.6.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 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7 磋商保证金 3.7.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 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 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 均具有约束力。 3.7.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 效。 3.7.3 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 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 证金将被拒绝。 3.7.4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 14 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 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 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7.6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 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 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 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15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 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 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8.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 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 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1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变化, 见澄清修改文件。 4.2.3 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 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 16 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 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评审与磋商 5.1 磋商小组 5.1.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 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磋商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4) 编写评审报告; (5)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 行为。 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7 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 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5 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 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5.6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 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 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 前修改完成。 5.7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 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 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成交公告 6.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 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6.2.2 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 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 6.3 成交通知 18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 6.4 履约保证金 6.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 6.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 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 签订合同 6.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 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6.5.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 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 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5.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 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 活动。 7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19 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 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 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 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 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8.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 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 个人承担的费用。 8.3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 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 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8.4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 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 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20 (3) 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5)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6) 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8.5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 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 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2.2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A1):15分 技术部分(A2):75分 报价部分(A3):10分 2.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2.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 2.3.3 报价评分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标的价 格。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 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22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给予1% 的价格扣除。 (3)评审基准价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中,按2.3.3项(1)和(2)进行调整的 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4)供应商报价(二次报价价格按2.3.3项(1)和(2)进行调整)得 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 3 评审程序 3.1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3.1.2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 3.1.3 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 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3.1.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 23 审和磋商。 3.2 磋商 3.2.1 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2.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 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2.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 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3.3 评审 3.3.1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 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3.2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供应商得分=A1+A2+A3 评审结果 24 3.3.5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 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3.6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5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合格标准 是否符合要 求(√/ ×) 1 供应商名称 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 程序除外);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 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的凭 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 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 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8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 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 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由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查询截图)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 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 形。 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磋商。 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11 联合体 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时,提供了满足 26 磋商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1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结论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7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 1. 磋商保证金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 额); 2. 响应文件签署 盖章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有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3. 报价 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管理费预算金额(磋商文 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公平竞争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 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 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 6. 其他无效情形 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 响应文件有效 期 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 晰; 3) 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 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 个报价; 4) 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5) 技术响应(服务 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满足星号“★” 条款要求); 6) 服务期和服务 地点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7) 付款方式 磋商文件不允许偏差时,响应文件无负偏差。 结论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 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8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采购: (1)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终止采购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采购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9 附表三 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 (15分) 项目经验 (10分) 供应商需提供 2018 年 9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的餐厅食堂运营类服务业绩,每个得 2分,最高 10 分(证明文件需包括:合同或协议首页、主要内容页、 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分 供应商相关证书 (5分)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2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 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HACCP 体系认 证证书扫描件,每有一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 5分 附件四 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技术部分 (75分) 项目服务团队 (10分) 根据重点岗位员工(餐厅经理、厨师长)的餐饮工作经 历及其他员工的工作经验、年龄结构、人员素质等因素 打分: 服务团队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分工明确、经验丰富,服务 团队完整,年龄构成合理,所有采购需求全部覆盖,得 10分; 服务团队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分工较为明确、经验有所欠 缺,服务团队较为完整,年龄构成不够合理,所有采购 需求基本覆盖,得 8分; 服务团队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分工较不明确、经验欠缺, 服务团队不完整,年龄构成不合理,所有采购需求未基 本覆盖,得 6分; 服务团队人员信息提供过于简单,得 4分; 不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得 0分。 10分 项目整体实施 方案 (10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明确、可行性强,管理思路清晰、合 理,服务定位准确、针对性强,目标明确,得 10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够明确、有一定可行性,管理思路合 10分 30 理,服务定位较准确、针对性较强,得 8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不够明确、可行性较差,管理思路较不 合理,服务定位不够准确、针对性不强,得 6分; 提供的实施方案过于简单、片面,管理思路不够合理, 服务定位没有针对性,得 4分; 未提供实施方案,得 0分。 员工管理制度 (10分) 员工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完善、可行性强,服务执行标准 清晰、明确,得 10分; 员工教育管理制度内容较不完善、有一定可行性,服务 执行标准较不清晰,得 8分; 员工教育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可行性较差,服务执行 标准不够清晰,得 6分; 员工教育管理制度及服务执行标准过于简单,得 4分; 未提供管理制度,得 0分。 10分 投诉/反馈流程 (6分) 处理业主投诉/反馈的具体流程内容完善、可行性强, 服务执行标准清晰、明确,得 6分; 处理流程内容不够完善、有一定可行性,服务执行标准 不够清晰,得 4分; 处理流程准过于简单,得 2分; 未提供处理投诉/反馈的流程,得 0分。 6分 操作安全方案 (8分) 饮食、消防、机械操作等安全方案: 方案科学、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与项目实际结合紧 密,得 8分; 方案较科学、有一定合理性、有一定可操作性,与项目 部分实际结合,得 6分; 方案过于简单,不明确、多项内容未涉及,得 4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8分 31 员工培训方案 (6分) 有科学合理的详细的员工培训计划,考核机制明确,与 实际工作结合紧密,得 6分; 员工培训仅有详细计划,考核机制不够明确,不与实际 结合的,得 4分; 方案过于简单,不明确、多项内容未涉及,得 2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6分 接待方案 (6分) 客餐接待、团餐接待方案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与项 目实际结合紧密,得 6分; 客餐接待、团餐接待方案有一定合理性、有一定可操作 性,与项目部分实际结合,得 4分; 客餐接待、团餐接待方案方案过于简单,不明确、多项 内容未涉及,得 2分。 未提供方案,得 0分。 6分 食谱方案、配 餐类别情况 (5分) 食谱搭配科学、品种丰富、食材入口率要求【按照以下 标准(含主食、副食及其他特色饮食等)食谱:早餐 10元;中餐 20元】 所提供食谱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5分; 食谱部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3分; 食谱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分; 所提供食谱不明确,无法与采购需求比较的,得 0分。 5分 优惠服务内容 (4分) 在满足采购需求以外,每提供一项优惠服务得 1分,最 高得 4分。 4分 应急响应方案 (6分) 供应商提供遇到相关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合理得当,内容全面,可行 性强,针对性强,得 6分;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合理,比较全面,有一定可 行性,有一定针对性,得 4分;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过于简单,得 2分; 供应商未提供应急响应方案,得 0分。 6分 32 服务接管及协 议期满退出方 案 (4分) 提供承包接管方案,得 2分; 提供协议期满退出方案,得 2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分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4 2021 年-2022 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合同书 甲方:北京科学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签署《2021年-2022年度北京 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合同书》,并就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 餐饮服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1、供餐人数:早餐:150人、午餐 150人(暂估)。 (供餐人数仅为参考,以实际人数为准) 2、供餐标准:早餐 10 元/份,午餐 20 元/份。 3、供餐方式:早餐 自助 ,午餐 自助 。乙方分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分餐服务, 维护供餐环境与秩序。如遇闭馆就餐人数不足 50 人时,不提供早餐和午餐的自助 服务,午餐以盒饭形式提供,每份 30元。 注:盒饭需包括汤(热饮)、水果、酸奶;1份起送,30分钟送达。 4、供餐时间:每周一至每周日,每周七天。 早餐: 7:30至 8:50 午餐: 11:30至 13:00 5、供餐数量: 自助用餐:乙方以甲方人数要求向甲方供餐,甲方应在每日 17:00点前向乙 方告知第二天用餐人数,若实际用餐数未达到报数的,按报数的 95%结算,超出报 数的,则按实际用餐数量结算,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签单各存一份。注:如用餐报 数为 50 人,当日就餐不足 50 人,由于成本问题,需要以 50 份结算。若甲方未按 照前述约定告知第二天用餐人数的,则第二天的用餐人数按照不低于 100 人计算。 35 盒饭用餐:主要以闭馆人数不具备自助开餐的情况,提前 1 小时报用餐人数, 并按实际报餐人数结算。 6、供餐内容: 早餐菜单一周:10元(自助餐) 午餐菜单一周:20 元自助餐 种类/星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荤菜 种类/星 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杂粮 主食 点心 汤、粥、 豆腐脑 牛奶和豆 浆 现场制作 36 半荤菜 素菜 小吃 主食 杂粮 汤粥 水果 酸奶 以上菜单仅供参考,作为合同签署提供费用核算依据。 二、乙方送餐规范及标准 乙方应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执行,将管理 延伸到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若因乙方在供餐管理 作业不当或卫生处理异常的状况下,致使甲方用餐人员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乙方负 担其全部医疗赔偿的责任。 三、场地使用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免费提供场地于乙方,仅作为乙方在约定的供餐时间内提 供供餐及分餐服务使用。 四、管理费金额 合同期内乙方管理服务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 (¥ 元)(此费用为 早、午参管理费,不含餐费)。 37 如遇月均(按 30天计算)用餐人数超出 180人,每超出 20人另增加 1名管理 人员的管理费按 元计算。 五、合同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供餐及分餐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餐费结算 合同签署后,一次性支付一季度管理费,即 元,其余餐费每月结算。 本项目管理服务费支付周期为季度,每季度 10日之前支付本季度管理服务费。 如发生机构调整、撤并等情况,餐饮服务费用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每次付款 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结账采用按日清算,按月结算的形式,月底根椐累计用餐总人数结算。 乙方须于次月 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餐费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须于 次月 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餐费支付乙方。 七、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事项,提供送餐服务。 2、甲方有权向乙方的服务态度,提出要求和投诉。 3、甲方订餐人数发生较大变化或有特殊要求时,应于前一日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 方限期整改(书面),乙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5、甲方报数应准确及时,以免造成乙方送餐数量不够或延迟。 6、甲方发现由乙方所提供相关资质认证之复印件有违证事实时,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7、甲方负责为乙方车辆人员办理停车、出入、通行手续。 8、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餐费和管理服务费,若迟延支付,每延期一 天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9、本项目属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 购服务项目,采购人可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37号) 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八、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收取餐费。 38 2、甲方对乙方供餐提出合理要求(改进菜品,调整口味增加花色种)时,乙方应 及时调整。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提供保证人体健康、安全,卫生符合国家 标准的餐具,设备及运送工具。 4、如乙方餐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甲方用餐人员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 任;若发生甲方员工集体中毒等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因 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完成分餐工作,保证甲方员工有序、及时取餐、进餐。 6、乙方烹制餐食所使用的原料及辅料应当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取得,否则, 乙方存在进货渠道不合法或材料为不卫生、不安全、污染等可能危害用餐人员安全、 健康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饭菜卫生、营养、可口、足量。 8、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送餐地点准时配送。 9、乙方完成餐具、餐台、剩余食品的处理及垃圾清理工作,以保持用餐环境 卫生、安全,否则,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50元/次,甲方可直接完成上述工作。 10、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用餐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开餐;除不可抗力之 情况,若乙方未能依规定提前准备或准时开餐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告其 原由,同时乙方须做好相应的后续处理工作,其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期间内持有国家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资 质认证,并确保其工作人员均持有本地合法有效期健康证,并主动提供其复印件加 盖公章后予甲方留存备份。 12、乙方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专业服务意识,服装规范。 13、乙方须接受甲方不定期的抽查,抽查内容详见附件“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表”, 如出现检查表内不合格情况,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50 元/次,如果连续三次出现 严重违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以下违约情形:提供的餐食出现质量问题、 餐食遭到用餐人员投诉,每月累计三次以上、餐食卫生不达标等,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 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送餐服务转移于第三方完成。 九、其他: 39 1、以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包 括: 附件 3: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4:乙方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附件 5:乙方的卫生许可证,资质认证复印件。 附件 6:乙方的安全承诺书。 2、如出现单方违约者,必需赔偿对方因此所引起的损失。若甲方因自身原因 提前解约,应按照月管理服务费的 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 解决,应按照月服务管理费 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确保甲方通过其他餐饮公司 解决临时性餐饮短期服务。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议,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40 项目名称: 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金额单位:元 金额单 位:元 人员编制 管理费用/人 管理费用/月 管理费用/年 附:费用分析表(年) 岗位 人员数量 工资/元 金额 合计 餐厅经理 1 热菜厨师 1 面点厨师 1 厨师长 1 风味厨师 1 送餐员 1 服务员 3 司机 1 切配员 1 洗碗工 1 合计 12 41 附件 1:餐饮公司日常工作考核表 餐饮公司日常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名称: 考核日期: 类 别 序号 考核内容 评价 发现问题 整改要求及 处理意见 备 注 合格 不合格 常 态 工 作 1 餐厅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按时上报、及时 更新 2 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 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口 罩、手套,着装整洁 4 操作间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5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不 准闲杂人员等进入操作间 6 待出售的主副食品要根据季节加盖和加 罩,做到冬保暖、夏防蝇 7 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 区分开,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摆放整齐, 定时消毒 8 剩饭菜要妥善处理,不得进行二次出售, 不得出售有异物、异味的食物 9 严格用具的三消毒并如实记录,出售食品 必须用售货夹具 10 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 净,打包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11 各种炊事机械、电器设备必须摆放整齐, 做到保洁卫生,有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 护 12 和面机、洗碗机、豆浆机等用后要清洗干 净,无污垢、无异味 42 13 冰箱、冰柜均要生熟分开,清洁无血水、 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冰箱每周清洗 一次 14 操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污垢,下水道 无杂物,每周大清理一次,保持畅通,门 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 15 锅台周围要打扫干净,水池无油污,面案 板、工作台、菜墩用后要清理干净,台面 物品摆放整齐 16 盆、盘、桶、筐、锅、铲、勺、刀等用具 使用后要清洗干净、明亮,物见本色 17 盛放净菜的筐和熟、食容器应放在台架 上,不得落地存放 18 操作间工作台加工生熟要分开,严格执行 “三刀三板”,防止交叉感染 19 严格按照食品留样管理办法进行食品留样 20 原材料采购清单每月上报至中心安全保卫 部 21 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餐余垃圾分类 投放、分类运输,对于剩余菜品和食物残 渣要统一分类收集 类 别 序号 考核内容 评价 发现问题 整改要求及 处理意见 备 注 是 否 其 他 1 后厨及库房中是否发现有过期、变质、三 无产品 2 是否拒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扰乱采购人工 作秩序 3 是否随意中途停止供餐或不正常供餐 4 恶意破坏公共财物 43 5 是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 处理意见 检查人 被检查人 日期 44 附件 2: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表 检查项目 结果 环境卫生 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生产 经营过程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是否清洁 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是否大于 70℃ 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是否未超 过 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 2小时的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明显区分,存 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专间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餐饮具、直 接入口食 品容器 使用前是否经有效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是 否规范佩戴口罩 从业人员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是否洗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有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从业人员上厕所前是否在厨房内脱去工作服 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是否有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 从业人员是否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食品采购 是否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5 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食品贮存 库房存放食品是否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贮存是否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违禁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其他违禁食品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4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为吸引优质社会餐饮配餐经营公司,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我中心广大员工需求,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对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委托服务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委托具有规模化、专业化、餐饮资质高、管理严谨的餐 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具体磋商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2.供餐地点:北京科学中心综合服务厅; 3.餐厅总面积约 900平米,其中:用餐面积为 670平方米,操作间面积为 181平方米, 就餐人员约 150人左右。 ★4.项目时间:2021年 11月 1日至 2022年 10月 31日。 二、采购人无偿提供项目 1. 采购人无偿提供包括:办公室、餐厅、半成品加工区、库房、更衣室、厨具、餐具、 冷库等场地和配套设备设施及与相配套设备设施 5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 2. 采购人免费提供水、电等能源; 3. 采购人提供员工餐厅刷卡计次系统; 4. 采购人提供办公电脑 1台,电话 1部。 三、经营要求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认证证书; 2.合法运行,要确保周围环境和卫生不受影响(垃圾当日清运),供应商应需严格按 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3.为员工提供品种丰富、安全优质的工作用餐; 4.服务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组织安排(要求具有健康证、居住证、核酸检测证明); 5.餐厅由供应商负责日常管理,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6.餐厅工作人员卫生检疫、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供应商承担 500 元以下厨房的各类设施设备的小修费用及净水器滤芯定期更换工作; 47 8.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同意,不得进行经营活动; 9.食品卫生合格率 100%,职工投诉解决率 100%,治安、火灾发生率为零; 10.因采购人不具备现场制作的条件,供应商在提供送餐服务时,供餐数量不能满足现 有人员用餐时,必须在 20分钟以内将补餐送达; 11.供应商应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中,确保餐饮安全,严把原料采 购管理关、严把环境和餐具消毒关、严把办餐人员健康卫生关、严把供餐环节管控关; 12.岗位要求 岗位 人员数量 (暂定配 置数量) 职能 任职条件 餐厅经理 1 负责人员、 菜品的管理 调配工作 1、年龄在 28岁-3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中级以上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中国烹饪协会颁发)。 3、从事餐饮管理经验 5年以上 热菜厨师 1 热菜的制作 加工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工作 3年以上 面点加工厨 师 1 现场/非现 场面点制作 加工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中级(四级)以上面点厨师资格 证书 3、从事面点厨师工作 3年以上 厨师长 1 后厨管理 1、年龄在 30-4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长工作 8年以上 风味厨师 1 现场加工制 作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工作 3年以上 送餐员 1 菜品配送 1、年龄在 25-40岁,具有健康证明 2、卫生清理及送餐准备工作 48 3、送餐服务做到,催菜,装车,配送, 督导 服务员 3 现场分餐、 管理 1、年龄在 20-40岁,具有健康证明 2、从事餐饮工作 2年以上 司机 1 菜品配送 1、年龄在 22-4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 C1驾驶证或 C1以上驾驶证 3、三年以上驾龄 切配员 1 菜品的前期 处理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证明 2、具有中级(四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工作 3年以上 洗碗工 1 餐具清洁 1、年龄在 25-50岁,具有健康证明 2、从事餐饮工作 3年以上 合计 12 四、供餐方式 1.客餐餐厅、员工餐厅提供自助餐式供餐; 2.风味小吃现场制作供餐; 3.传统节日特色小吃制作供餐; 4.加班餐及临时性盒饭供餐; 5.接待餐及其他餐饮服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餐。 五、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费用标准、运行模式 1.服务内容 场馆运行模式为:周一、周二闭馆,周三至周日开馆。供餐公司每周一至周日为职工 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加班餐服务,除除夕、春节中心许可停餐时间,其余时间供餐服务 为全周供餐方式。考虑不同因素及员工需求,自助菜品区设,热菜、主食、杂粮、汤粥、水 果、酸奶,半成品制作区为风味小吃制作区。临时接待用餐,根据需求提供餐饮服务。供应 商在中国传统节日时需根据节日特色增添传统节日小吃,如:春节、元宵节、寒食节、端午 节、中秋节等。 2.服务形式 49 ★1)运行时间 早 餐:7:30~8:50 午 餐:11:30~13:00 加班餐:17:30~18:30 2) 餐标 中心职工: 早 餐:10元 中 餐:20元 加班餐:30元 合计:60元/人/天(实际入口率为 95%以上)。 客餐用餐: 早 餐:15元/人 午 餐:35元/人 加班餐:30元/人 3)品种要求 早餐品种 14种 杂粮 主食 点心 汤、粥、豆腐脑 牛奶和豆浆 现场制作 2 2 2 3 2 3 午餐品种 14种 荤菜 半荤菜 素菜 小吃 主食 杂粮 汤粥 水果 酸奶 2 2 2 1 2 1 2 1 1 加班餐品种 11种 主荤菜 副荤菜 素菜 小吃 主食 汤粥 水果 酸奶 1 1 2 1 2 2 1 1 4)运行模式 员工餐厅采用刷卡计次统计,就餐人员通过刷卡计次的方式就餐。 5)其他要求 (1)上级主管单位来馆参会及活动有用餐需求时,采购人提前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 根据用餐人数无偿且适当增加菜品,增加菜品数量根据用餐人数订,用餐人数在 50人左右 50 时,供应商需增加热菜 1种;用餐人数在 50-100人左右时,供应商需增加热菜 2种;用餐 人数在 100人以上时,供应商需增加热菜 3种。 (2)为给中心职工家庭餐食提供便利条件,供应商每周二、周五可在中心综合服务厅 内进行熟食及主食售卖,具体售卖食品需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 (3)供应商需将本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认证证书)、服务 人员健康证、核酸检测证明及每周菜谱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方便采购人定期检查。 (4)强化职工食堂管理,杜绝餐饮浪费。在加工制作方面,菜量、面食份量适中,方便 食取。同时,健全完善节约粮食管理的详细规定,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在 用餐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合理安排餐饮品种数量,减少剩饭剩菜,在取餐台入 口提醒和引导职工按量取餐,在餐余垃圾收集处对浪费饭菜行为进行提醒和监督。 (5)职工食堂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餐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对于剩余菜 品和食物残渣要统一分类收集,回收处理再利用。 (6)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定点扶贫采购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7)配合属地相关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及各类检查工作。 六、费用及结算方式 1.委托管理费:委托服务管理费、服务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工会经费、残保金、按 12 人配置计算(配置不低于 12人,其中:餐厅经理 1人、热菜厨师 1人、面点厨师 1人、厨 师长 1 人、风味厨师 1 人、送餐员 1 人、服务员 3 人、司机 1 人、切配员 1 人、洗碗工 1 人),按双方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费用按实际成交金额确定。 2.用餐费:以实际刷卡计次方式按月支付。 3.杂费 50000元/年,不包含在管理费中,包括(卫生费、消杀费、清掏费、烟道清洁 费、能源费、垃圾清运费)。 七、接待方案 请提供客餐、团餐、散客的接待方案。 八、奖惩措施 1.奖励制度 1)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连续四个季度都为合格,颁发表扬信,考核连续四 个季度都为优秀,颁发锦旗或纪念品。 2)在中心大型活动中,积极配合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供餐任务,受到上级部门表扬的 51 颁发表扬信或锦旗。 2.处罚制度 1)违反下列任意一项,每次每项处罚 50 元;如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同一项目连续 三次不符合规定和要求,处罚 300元。 ⑴餐厅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按时上报、及时更新。 ⑵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⑶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手套,着装整洁; ⑷操作间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⑸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不准闲杂人员等进入操作间; ⑹待出售的主副食品要根据季节加盖和加罩,做到冬保暖、夏防蝇; ⑺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区分开,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摆放整齐,定 时消毒; ⑻剩饭菜要妥善处理,不得进行二次出售,不得出售有异物、异味的食物; ⑼严格用具的三消毒并如实记录,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夹具; ⑽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打包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⑾各种炊事机械、电器设备必须摆放整齐,做到保洁卫生,有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 护; ⑿和面机、洗碗机、豆浆机等用后要清洗干净,无污垢、无异味; ⒀冰箱、冰柜均要生熟分开,清洁无血水、异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冰箱每周清洗一 次; ⒁操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污垢,下水道无杂物,每周大清理一次,保持畅通,门窗 干净,无蛛网,无积灰; ⒂锅台周围要打扫干净,水池无油污,面案板、工作台、菜墩用后要清理干净,台面物 品摆放整齐; ⒃盆、盘、桶、筐、锅、铲、勺、刀等用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明亮,物见本色; ⒄盛放净菜的筐和熟、食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落地存放; ⒅操作间工作台加工生熟要分开,严格执行“三刀三板”,防止交叉感染; ⒆严格按照食品留样管理办法进行食品留样; ⒇原材料采购清单每月上报至中心安全保卫部; (21)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餐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对于剩余菜品和食物 52 残渣要统一分类收集。 2)后厨及库房中发现有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的,不论是否还在使用,每次处罚 500- 1000元。 3)不得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如有拒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情况发生,每次处罚 500元, 扰乱采购人工作秩序的每次处罚 1000元。 4)合同期内供应商不得随意中途停止供餐或不正常供餐,如出现一次处罚 2000 元, 第二次采购人将解除合同; 5)餐厅员工恶意破坏公共财物的除了照价赔偿或修复外,每次处罚 500-1000元。 6)如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供应商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且 采购人与供应商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 5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4 评审索引 序号 评审办法条款号 评标办法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内 容的册及页码 一 资格审查 1 2 ... 二 符合性审查 1 2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55 附件 1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 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服务期及服 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退还我方的 磋商保证金。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函附录”。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 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 (4)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 7.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 8.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56 报价函附录 项目编号及项目 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每月管理费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管理费总价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其他声明(如有)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此表中响应文件总价应与附件 5中的总价相一致。 57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58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9 附件 4 磋商保证金 (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 印件) 说明: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 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60 附件 4-1 磋商保证金退款收据 磋商保证金退款收据 今收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交来“退还 2021年-2022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CZ- D-21630581)”项目的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大写) 叁万元整 (小写)? 30000元 收款单位: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本收据请供应商盖章并填写收款账户信息,仅用于未成交情况下直接退还磋商保证金) 61 附件 5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岗位 人员数量 (暂定配置 数量) 管理费用 元/月 职能 任职条件 餐厅经理 1 负责人 员、菜 品的管 理调配 工作 1、年龄在 28岁-35岁,具有健 康证明 2、具有中级以上职业经理人资 格证书(中国烹饪协会颁发)。 3、从事餐饮管理经验 5年以上 热菜厨师 1 热菜的 制作加 工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厨师 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工作 3年以上 面点加工 厨师 1 现场/非 现场面 点制作 加工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具有中级(四级)以上面点 厨师资格证书 3、从事面点厨师工作 3年以上 厨师长 1 后厨管 理 1、年龄在 30-45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厨师 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长工作 8年以上 风味厨师 1 现场加 工制作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厨师 资格证书 62 3、从事厨师工作 3年以上 送餐员 1 菜品配 送 1、年龄在 25-40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卫生清理及送餐准备工作 3、送餐服务做到,催菜,装 车,配送,督导 服务员 3 现场分 餐、管 理 1、年龄在 20-40岁,具有健康 证明 2、从事餐饮工作 2年以上 司机 1 菜品配 送 1、年龄在 22-45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具有 C1驾驶证或 C1以上驾 驶证 3、三年以上驾龄 切配员 1 菜品的 前期处 理 1、年龄在 25-45岁,具有健康 证明 2、具有中级(四级)以上厨师 资格证书 3、从事厨师工作 3年以上 洗碗工 1 餐具清 洁 1、年龄在 25-50岁,具有健康 证明 2、从事餐饮工作 3年以上 合计 12 备注:服务团队总人数暂定 12人,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人员、人数 调配和报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63 附件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完全响 应 有偏 离 偏离简述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 成交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 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 中加以说明。 3、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 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4、 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 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5、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 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 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4 附件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如有)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 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65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 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8-2);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8-3、8-4)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8-5);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见附件 8-6) 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 明(格式见附件 8-7) 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8-8)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8-9) 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6 8--1 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7 8--2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供应商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 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8--2 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68 8--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 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69 8--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70 8--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 声明函 致: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 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71 8--7 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致: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72 8--8 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致: 我方 属于/不属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73 8--9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注:本协议书供参考使用,具体文本内容与采购人商定)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 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 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 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人名章) …… 年 月 日 74 8--10 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请附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5 附件 9 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年份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20 年 20 年 20 年 注: (1)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9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业绩证明文件(餐厅食堂运营类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首页、 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正在执行的同类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76 附件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77 (二)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78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9 附件 11 响应承诺书 响应承诺书 致: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 (2)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 (3)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 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磋商保 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80 附件 12 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磋商文件条目号 技术条款要求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成交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成交 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 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2.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 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3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需求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 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 的完全价格。 4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 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 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 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1 附件 13 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服务措施及标准、食谱(拟定菜谱及菜品数量、营养搭配特色)、 客餐接待、团餐接方案、应急响应方案等。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82 附件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健康证件及号码 工作年限 备注 餐厅经理 热菜厨师 面点加工厨师 厨师长 风味厨师 送餐员 服务员 司机 切配员 洗碗工 注:供应商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健康证)。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83 附件 15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1、 对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的承诺。 2、 说明如果出现问题,服务人员的最快响应速度,能够提供何种层次的解决方案。 84 附件 16 最后报价函 最后报价函 项目编号及项目 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每月管理费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管理费总价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其他变化(如有) 声明 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 有差异,以本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2、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如本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 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我方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的基础上,对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各分析表中的各项单价和合 价,按本最后报价函的总价与首次报价函总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 整;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 3日内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 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85 附件 17 关于以支票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承诺书 致: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参加磋商。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保证以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中转出,如我方递交的磋商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 转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86 附件 18 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如在 2021 年-2022 年度北京科学中心用餐场所餐饮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XCZ-D-21630581)中成交,同意按照服务费通知单中的服务费金额 RMB 20000 元从我公 司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RMB 30000 元中扣除,并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注: 此部分要求供应商填写并盖章,随首次报价文件一起递交)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2 磋商文件 3 响应文件编制 4 响应文件提交 5 评审与磋商 6 合同授予 7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 纪律和监督 9 其他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1 评审方法 2 评审标准 3 评审程序 3.1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2 磋商 3.3 评审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三 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附件四 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评审索引 附件 1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附件 4 磋商保证金 附件4-1 磋商保证金退款收据 附件 5 分项报价表 附件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附件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8--1 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2 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2 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8--7 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8--8 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8--9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8--10 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 9 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 附件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监狱企业证明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1 响应承诺书 附件 12 技术偏离表 附件 13 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附件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附件 15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附件 16 最后报价函 附件 17 关于以支票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承诺书 附件 18 磋商保证金转服务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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