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28 16:44
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22202100439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1146600 | ||
最高限价 | 11466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 | ||
方式: |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中段188号 青楠里 1A栋 719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中段188号 青楠里 1A栋 719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2、采购项目品目名称:C0702餐饮服务。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须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中所述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4、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或本磋商文件附件中“蓉采贷”融资机构名单,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蓉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5、备案表备案号:(2021)1041号。6、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电视塔路二段36号。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8、(1)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9、最高限价:¥11466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二段4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程;联系电话:028-858354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中段188号 青楠里 1A栋 71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28-858502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
电话: | 028-85850283 | ||
|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应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需耍,需进行成都市双流区东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厨师2人,服务员3人。供应商人员配置可优于采购人的配置要求。
2、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礼貌用语,以良好的形象服务。
3、配置本项目人员须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在入场前供应商将员工健康证交采购人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备案人员。供应商聘请的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不得使用童工及有关劣迹人员。
(二)服务要求:
★ 1、供应商自行提供食堂场地、自行配备硬件设备设施。因疫情影响,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天实际用餐人数进行配送,采购人每天11点电话通知当天用餐人数,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在中午11:40至12:00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的一次性餐盒必须是食品级塑料餐盒,密封不易渗漏,边缘光滑不易碎, 菜品和主食分装于不同餐盒内。
★ 3、加班餐或因特殊情况需要加餐,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在经营期间,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擅自停业,如有擅自停业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三)供餐服务要求及标准:
1、我中心员工人数约130人,工作餐按照25元/人/次(单价最高限价),按全年标准提供,就餐人数及天数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菜品做到二荤二素。要求合理调配,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必须新鲜洁净,过夜食材严禁使用。
(四)食堂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质量
1.1遵守就餐供应时间,不得提前、推后送餐。
1.2每天备有半成品菜肴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1.3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
1.4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
1.5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
1.6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俱全。
2、卫生管理
2.1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2.2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天一清,不得久放; 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措施,有灭鼠、蝇、嶂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 过道及堆放泪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2.3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菜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落实专人负责。
2.4 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洁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天一清。
3、食堂安全管理
3.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2就餐人员因在本食堂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市场监管局结论为准)。
3.3食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投毒严重事件。
3.4不服从采购人行政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或投诉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3.5其他未涉及的情况双方协商执行。
(五)考核要求
1、采购人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满意度考核,日常开展督导检查。对供应商的满意度必须在90%以上,满意度不达标或督导发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一个季度被采购人书面要求整改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考核标准见附表)
2、采购人如发现配送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或未备案的,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3、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发生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供应商承担。
4、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备注 |
1 |
持有效的健康证。 |
10分 |
一人一次扣10分 |
2 |
工作时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3 |
不得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 首饰(戒指、手链、手表)。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4 |
工作时不得抽烟、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背心。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5 |
不得穿戴工作服、帽上厕所。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6 |
售饭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拿食品,售饭工具手柄部分 不得接触食品。 |
4分 |
每项2分, 扣完为止 |
7 |
盛食品容器、售饭工具清洁卫生,主食品盖布保持干净, 定期更换。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8 |
炊事机械定期保养,保持清洁。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9 |
炊事机械定期保养,保持清洁。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0 |
地面、墙面、工作台、灶台、售饭台、餐桌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油腻、锅台无污垢、瓷砖无污痕、售饭台无灰尘、 墙面无蛛网、 餐桌无油腻。 |
6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1 |
洗菜池、洗肉池、洗鱼池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保持池内清洁。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2 |
下水道通畅,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3 |
设有带盖、密闭的垃圾桶,垃圾随产随清,垃圾容器洁净。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4 |
生熟食品,成品、原料、食品与非食品严格分开存放。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5 |
生熟刀、砧板、容器设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6 |
砧板使用后洗刷干净,浸烫后立起晾放,防止发霉。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7 |
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有生、熟标识,冰箱内半成品、 原料分层存放,不得叠放;冷冻、冷藏食品不得带外包装 箱放入冰箱, 原料,半成品须放入容器内放入冰箱,放入 冰箱内的原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盛放。 |
10分 |
每项2分, 扣完为止 |
18 |
生菜粗加工后,先洗后切,上架存放。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19 |
必须在冷拼间内加工、销售凉菜。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20 |
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不得腐烂变质,不得购进未经 检疫的肉禽食品,不得购入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 无保质期的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须索取检验合格证的产 品均应索证。 |
12分 |
每项2分, 扣完为止 |
21 |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离墙、离地20公 分以上并注意通风干燥。各类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22 |
仓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做到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有序。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23 |
每餐收回餐具,按除残渣一碱水刷一净水冲一消毒一保洁 的顺序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不隔夜。 |
4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24 |
消洗间清洁卫生,剩饭、菜渣及时清除。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25 |
公共餐具严格蒸汽消毒,餐具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并 有完整的消毒记录,未经消毒不得放入保洁柜。 |
2分 |
每项1分, 扣完为止 |
考核总分 |
100分 |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
2.服务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30%预算金额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月付款,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采购人在预算金额内进行支付,按月支付的款项先由预付款的金额进行冲抵,冲抵额度完结后再继续支付;每次款项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预付款除外)进行支付。
4.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其他未尽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