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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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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食堂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食堂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28 16:44

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食堂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22202100434
项目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食堂服务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415000
最高限价 415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操作步骤: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A栋1单元14层0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A栋1单元14层0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备案号:(2021)1181号。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41.5万元/年。二、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
地址: 棠湖西路二段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8-8580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201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28-62013599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双流区广播电视台)食堂服务 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5万元/年。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工作内容 根据采购人任务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派往采购人单位进行食堂 服务,数量如下,若不足时,另行增加。 工种 数量(人) 主厨 1 厨师 1 墩子 2 洗碗工 2 合计 6 二、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按照采购人需要的岗位派往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工作范围制定相关工作 职责。 三、食堂服务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集体,能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自觉遵守采 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2、身体健康,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设定的工作。 3、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食堂服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食堂服务人员由成交人进行招聘并由采购人面试后,确认录用,派驻的 劳务人员一经确定,双方应拟定《食堂服务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由成交 人与食堂服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对被派驻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食堂服务人员名单》, 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食堂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 采购人提前 30 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由成交人负责与食 堂服务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食堂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方工作期间,因病连续 3 天不能到岗工作者,成 交人应及时更换食堂服务人员,确保采购人方工作的需要。 五、食堂服务人员的工资 1、食堂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相关待遇按照按国家相关法规商定的标准执 行(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涨幅标准) ;除工资、社保等保险费用外, 还包含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及派驻人员生 日慰问金,不包括加班费用,如有加班,加班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另行支付。 2、采购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10日前将三个月费用转入成交人银行账户。食 堂服务人员的当月工资,成交人应在当月 5个工作日内将本月工资转入每个食堂 服务人员的工资银行卡账户内; 3、成交人根据采购人转入的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各项保险费用; 4、食堂服务人员的每月工资费用采购人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成交人未能 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2万元。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成交人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协议的事实告知食堂服务人员; (二)全面负责被食堂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 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食堂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采购 人备案; (三)负责食堂服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食堂服务人员档案; (四)安排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人方工作。对于采购人按本合同相关 条款停止服务并退回成交人的劳务人员,成交人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采购人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食堂服务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相关保 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食堂服务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成交人应积极帮助采购人 向劳务人员索赔,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成交人应指定专人长期在采购人处,了解食堂服务人员的思想动态、 工作表现、遵章守纪情况以及对成交人的合理要求,成交人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八)成交人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食堂服务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 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乙双方同时 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采购人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成 交人负责办理。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单位食堂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办公地点搬迁,则随采 购人至新地址(东升街道双江路芯谷园区 A6地块 4号楼)进行服务。 3、支付方式:采购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10日前将三个月费用以转账结算的 方式支付给成交人,转账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附件(1)